山东海洋局领导(山东海洋局领导名单)

江南官网app 2023-07-01 01:17 编辑:jing 208阅读

1. 山东海洋局领导名单

海阳集团是一家国有企业,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成立于1984年,总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集团主要从事煤化工、化肥、化纤、新能源、智能制造、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一直致力于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一直处于山东省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在多年的发展中,海阳集团不断创新完善自身管理体系,秉承“资源整合、战略发展、科技创新”的企业信念,在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是一家具有很高社会责任感的大型国有企业。

2. 山东海洋局领导分工

在山东的海洋大学为中国海洋大学,是985和211高校。

中国海洋大学位于青岛,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3. 山东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在国家来说,海监和渔政分别隶属于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渔业局。

但是到了省一级,由于机构设置的原因(因为省一级以前没有海洋部门),原来的省水产厅(局)机构改革时,为了强化海洋管理职能,经国家海洋局同意,在原水产厅的基础上增加海洋管理职能,业务上接受国家海洋局的领导,这几年就是这样延续下来的。为了加强海洋执法力度,各省又成立了执法总队。山东的名称是:山东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副厅级事业单位编制。把原来的渔政、船检、港监全部整合在一起,主要便于综合执法。

4. 山东海洋局领导名单简历

山东特产都有哪些非常值得送人的吧,送人特产也是一种非常好的送礼方式,这对于各地民俗文化的传播也是十分的有帮助的,接下来我们给大家例举了十个非常值得送人或自用收藏的山东特产吧。

1、烟台苹果

烟台苹果是指烟台辖区内的长岛县、龙口、莱阳、莱州、蓬莱、招远、栖霞和海阳等地栽培的苹果,以栽培历史悠久、品种齐全、产量高、品质好而闻名中外,有“水果皇后”的美誉。烟台苹果品种多,以红富士较负盛名,是烟台苹果的代表品种;其果实个大、果形正,色泽鲜艳红润,纤维少,果汁含量在89%以上,总糖量占16.4%,含有铁、锌、锰、钙等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可起到帮助消化、养颜润肤的独特作用。

2、潍坊风筝

潍坊风筝是山东潍坊著名的传统手工艺珍品,其风筝制作历史悠久,工艺精湛,属中国三大风筝派系之一,与京、津风筝齐名鼎立,享誉中外,堪称潍坊的城市名片。潍坊是世界风筝的发源地,被各国推崇为“世界风筝之都”,也是中国的风筝之乡。潍坊风筝有硬翅风筝、软翅风筝、串式风筝、立体风筝、动态风筝等,具有材讲究、造型优美、扎糊精巧、形象生动、绘画艳丽、起飞灵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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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烟台大樱桃

烟台大樱桃产于山东烟台,烟台大樱桃果如“珍珠”,红似“宝石”,树姿秀丽,花早色艳,暮春未尽,已先百果而熟,故有“春果第一枝”之誉。其果实色泽鲜艳、晶莹美丽、红如玛瑙、黄如凝脂;果肉脆嫩,甜酸适口;营养丰富,果实富含糖、蛋白质、维生素及钙、铁、磷、钾等多种元素,还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又被誉为“果中珍品”。‘烟台大樱桃’以其优良的品质,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成为烟台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4、潍县萝卜

潍县萝卜是山东省著名萝卜优良品种。潍县萝卜皮色深绿,肉质翠绿,香辣脆甜,多汁味美,具有浓郁独特的地方风味和鲜明的地域特点,是享誉国内外的名特优地方品种。素有“烟台苹果、莱阳梨,不如潍县萝卜皮”之说,深受人们的喜爱。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潍县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羽状裂叶,叶色深绿,叶面光亮。肉质根为长圆柱形;肉质根出土部分多,皮深绿色或绿色,肉质淡绿至翠绿色。

5、诸城绿茶

“诸城绿茶”山东省诸城市特产。有中国“最北端茗茶”之誉,其品牌“颖青绿茶”被中国农业部认定为国家有机食品,同时,诸城绿茶荣获中国驰名商标1件,山东省著名商标3件。诸城绿茶叶片肥厚嫩绿,含多种微量元素,汤色绿、栗香高、滋味浓、耐冲泡。条索细紧、卷曲、匀整、叶片肥厚;不同级别茶叶色泽从翠绿到墨绿,但不得枯黄、断碎;内质:栗香浓郁而清爽,从鲜嫩到尚纯;汤色从嫩绿明亮到黄尚亮,但不得浑浊;滋味醇;叶底从明亮到尚亮,但不得花杂。

6、烟台海参

烟台海参产于山东省烟台市。海参是一种营养与保健价值极高的海产品。产业规模最大的刺参在我国自古被誉为“海产八珍”之首,具有很高的营养与药用价值。刺参具有“补肾精、益精髓、消痰延、摄小便、生血、壮阳、治疗溃疡生俎”的功效,并被列为补益药物。刺参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和酸性黏多糖。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刺参含有的酸性黏多糖对人体的创伤、预防组织老化及动脉硬化、抗肿瘤等有特殊功能,刺参酸性黏多糖的药效几乎涵盖了全部海参酸性黏多糖的医学活性。

7、昌乐西瓜

昌乐西瓜,山东省昌乐县特产。所产西瓜以其早熟、皮薄、瓤脆、味甜而闻名,被列为山东省特产瓜果之一。在1984年山东省西瓜品尝会上,“乐优1号”、“乐优2号”分获冠亚军。在1994年潍坊国际风筝会农副产品博览会上获金奖,被山东省农业厅列为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开发项目。果实发育正常、完整,无任何外伤,新鲜洁净;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果形、色泽和条纹;无霉变、腐烂、异味、病虫害。大型瓜皮厚小于1厘米,小型瓜皮厚小于0.3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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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龙口粉丝

龙口粉丝产于山东省烟台。2004年又被中国农学会授予为“中国粉丝之都”。龙口粉丝1982年被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1985年被评为国家优质产品,同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荣获国际美食及旅游协会颁发的国际食品最高质量“金桂”奖,2000年又在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上获得金牌。2006年,烟台市“双塔”、“六六顺”和“龙大”3个品牌粉丝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占全国总数量的四分之三。

9、莱阳梨

莱阳梨产于莱阳梨。莱阳梨皮呈黄绿色,粗糙而有褐色锈斑,果形头粗尾细,萼部凹入,表面上并不美观,但去皮后擎着粗硬的果梗,宛如一支乳白色的雪糕,其肉质细嫩,汁水丰富,甘甜如饴,口感清脆香甜,有独特的风味,是梨中的上品。肉质细嫩脆甜,核小无渣,果香浓郁,果实成熟后坠落于地上裂成数块,果肉入口即化,清乾隆年间曾被列为皇家贡品。莱阳梨、烟台苹果、肥城桃、乐陵小枣,被港澳市场誉为“水果四杰”。

10、青州柿干

青州柿干产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 青州柿干质地柔软、肉质细嫩、霜厚均匀、维生素含量高,其色、香、味、形俱佳,营养丰富、味美香甜、耐贮运、品质极上,倍受消费者青睐。青州柿干的销售主要是通过加工企业收购果农的鲜柿果,经过加工后,贮存在冷库中,然后进行批发,除一部分在国内销售外,其余都出口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年销售量达2.5万吨。

5. 山东省海洋局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

  (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场内通道等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业灌溉、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积肥等设施用地。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养殖中畜禽舍、养殖池、饲料配制场所、活动训练场所、产品收集场所、绿化隔离带、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消洗转运、冷藏存储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

  第三条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管理。

  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设施农业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确定设施农业用地的数量和规模。

  第五条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应当于结束使用后1年内恢复原土地用途,相关恢复要求在用地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 设施农业建设应当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对耕地耕作层的破坏。

  作物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0%。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做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第七条 直接利用耕地进行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地面不硬化、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不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硬化、挖损地面等破坏种植条件、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

  对项目建设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第八条 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按照节约资源、规模经营的原则,确定设施用地规模。

  直接用于种植、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合理确定。

  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作物种植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30亩,其中,看护房单层,用地面积控制在22.5平方米以内;

  (二)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

  (三)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养殖类型予以区分。其中,畜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20%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亩;禽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

  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有关规定;实施多层养殖的畜类养殖设施,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60亩。

  第九条 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地单位、建设地点、设施类型、生产数量、用地规模、预估建设工期、拟经营年限、土地复垦措施及项目建设简易平面图、勘测定界图(含矢量坐标);

  (二)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

  (三)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经审查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乡镇政府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结果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乡镇政府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乡镇政府应当将拟建设施农业用地的情况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可行性进行认定,出具意见。未经同意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

  同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补划完成后,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补划资料,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各市、县(市、区)政府是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的责任主体,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同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政策宣传,科学引导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信息上图入库和土地变更调查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公开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等相关规定,负责对设施农业布局选址、用地标准、建设方案的指导。

  乡镇政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备案、监督实施及信息汇交等工作,定期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经营和用地协议履行等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三条 设施农业经营者必须按照用地协议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严禁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和经营性住宅;

  (二)各类农业大棚、农业园区中建设的餐饮、住宅、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三)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场所;

  (四)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

  (五)其他类型的永久性建筑。

  第十四条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擅自或变相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国土资发〔2012〕3号)同时废止。

6. 山东海洋局局长是谁

山东将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湾长体系。

  湾长制实施范围覆盖全省行政管辖海域,原则上向海一侧至省级管理海域边界,向陆一侧至沿海县(市、区)行政管理陆域边界。全省设立总湾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海洋工作副省长担任副总湾长。渤海湾(山东部分)、莱州湾、丁字湾由于跨市级行政区域,且生态环境比较典型,拟定为省级海湾,有关省领导分别担任各省级海湾湾长,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分别为各省级海湾联系单位。

  立足解决山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密衔接,共设置了“海洋空间资源管控”“陆源污染入海防治”、“海域污染综合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与“海洋环境风险防范”5大任务、24项具体工作,并按照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到具体牵头和参与部门。为确保湾长制工作有效运行,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监督引导的措施要求。

  通过湾长制的有效运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海洋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海洋管理保护能力显著提升,到2022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不低于88%;山东省自然岸线保有率在渤海、黄海分别不低于40%和45%;渤海、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0%和9%。

  通过持续努力,进一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水清、滩净、岸绿、湾美、物丰的美丽海洋新目标。

7. 山东海洋局领导名单照片

郑绪岚,1958年7月20日生于北京市,美国籍华裔女歌手。

1977年进入东方歌舞团。1978年赴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学习东南亚民间音乐。1979年赴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香港、澳门等地访问演出。同年为电视风光片《哈尔滨的夏天》录制插曲《太阳岛上》。该歌曲1980年在首次举办的由全国听众参与评选的“十五首优秀广播歌曲”中获奖。1982年新歌评选音乐会上她演唱了《鼓浪屿之波》、《大海和太阳》和《海峡灿灿》,其中《鼓浪屿之波》和《大海和太阳》两首歌获奖。1982年为电影《少林寺》录制插曲《牧羊曲》。

8. 山东海洋局副局长

孙树声: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山东省盐务局局长,主持省盐业集团公司、省盐务局全面工作,主持集团(省局)党委全面工作,兼管科技、审计、组织人事工作。梁金久: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负责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重点分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劳资等工作。袁谭楷: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分管党建、工会工作,联系监事会,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工作。魏衍亭: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负责集团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食盐安全)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企业改革和科技管理工作。于本杰: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负责行业管理、盐政法规等工作,分管办公楼筹建工作,分管电子商务公司筹建及运营工作。牛德兴: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协助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管理工作,重点负责鲁盐经贸公司的运营管理,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工作。商国庆: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集团公司纪委工作,分管纪检和法律事务工作。曹宏武: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负责两办、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企业管理、规划、考核、劳资等方面的工作。孙天一: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贾元学: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外部董事,履行省国资委委派的财务总监、外部董事职责,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小贷公司筹建、运营工作。

9. 山东省海洋局 更名

海洋局与渔业局属于政府机构。

是国家海洋规划、立法、管理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属国土资源部的。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

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拟订渔业发展和渔政管理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编制渔业渔政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渔业渔政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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