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生态修复的成果(国家对海洋生态修复)

江南官网app 2023-06-20 14:38 编辑:jing 144阅读

1. 国家对海洋生态修复

  如果污染超过了海洋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或者说自净能力,它就很难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生态系统保持自身稳定的能力被称为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的强弱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体现的。一般地:成分多样、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途径复杂的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强;反之,结构与成分单一的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就相对更弱。热带雨林生态系统有着最为多样的成分和生态途径,因而也是最为稳定和复杂的生态系统,北极苔原生态系统由于仅地衣一种生产者,因而十分脆弱,被破坏后想要恢复便需花费很大代价。

2. 国家对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的投入

估计建成正式交付开园要到2023年。

目前金山在建上海第一个国家级海洋公园,聚焦金山三岛和海洋水的修复,其中23.2万平方米的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鹦鹉洲”有望今年底竣工与市民见面

自2011年国家海洋局公布首批7个国家级海洋公园以来,已批准建立国家级海洋公园42处。在上海,金山是首个申报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区,现已正式获批。金山海洋公园侧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包括珍稀生物、地质遗迹、滨海景观、历史遗迹及文化民俗等,建设以滨海区域为核心,辐射金山新城腹地。

3. 海洋生态修复指南

、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

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可以保留自然资源的丰富性和海洋天然的本底,保护海洋原始的面貌和状态,保护物种原有特性不至丧失;能保护、恢复、发展、引种、繁殖生物资源,能保存生物物种的多样性,能消除和减少人为的不利影响。

2、污水排放治理

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会带给海洋大量的病菌和有毒物质,导致海水富营养化。要想改善海洋环境,必须重视排放问题。

3、禁止对海洋的过度开发

填海造陆、能源开采等过度开发会破坏生物的栖息地,使生物面临灭绝的威胁,滥捕滥杀也会造成物种数量急剧减少。

4、发展海洋科学与技术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科学研究,为保护海洋生物提供技术支持。

5、减少噪音污染

据环球网报道,在过去的100年里,海洋噪音越来越严重,螺旋桨、声纳等在海洋中产生了各种噪音,这些噪音已干扰到海洋生物的正常活动。因此,要“静”化海洋,降低对海洋生物的有害影响

4. 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生态水是指与地球表层植物体紧密相关的水体,是地球水圈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地球水圈又可细分为大气水圈、地表水圈、生态水圈及地下水圈。

  所谓:原生态水,就是水拥有养育生命的物质,在外在环境适应的条件下养育出了生命体,继而维系生命,呵护生命。由于当时整个生物世界还处于原始生存状态,被生物使用后的水,在自然条件下能通过自净能力还原其本来的品质。

  九千年原生态达古冰川泉水,是九千多年前就在达古冰山结成冰被封存起来的水,而这个水在结成冰之前即使被生命体使用过,也通过自净能力恢复了养育生命体时的原生状态。从此之后便与世隔绝,没有受到过任何污染,没有退化,因此,是最优质的原生态健康水。

5. 国家对海洋生态修复的措施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划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

规划以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出了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为核心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并根据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部署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九大工程。

规划提出,到2035年,通过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国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基本绘就。森林覆盖率达到26%,森林蓄积量达到210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亿公顷左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640万公顷,75%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海洋生态恶化的状况得到全面扭转,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18%以上,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6. 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

  1.逐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强化对直达资金全过程、全链条监控,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2.支持省农信系统提升普惠金融便民服务功能,推动新增5项政策资金通过服务点直达基层。

  3.支持龙岩市跨境电商中心建设,促进苏区老区现代服务业发展。

  4.支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重点促进全省镇、村32个旅游服务中心和35个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二、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5.将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纳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推进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提质扩面增效。

  6.适度提高基层“三保”保障标准,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350元,提高农村低保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7.扶持80个产业振兴示范村,采取上下联动、以奖代补的方式,通过产业带动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5-10万元,促进村集体和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8.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标准,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及农村公厕管护。

  9.支持建设“乡村书屋”25处及“大梦书屋阅读体验空间”拓展提升。

  10.支持龙岩市5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三、提高生活品质方面

  11.将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12.支持全省县(市、区)综合医院能力达标和提升,包括支持达标县建设卒中、胸痛、呼吸诊疗、创伤等“四个中心”,支持薄弱县综合建设和学科建设。

  13.支持省级特色步行街项目建设,促进街市繁荣发展。

  14.支持柘荣县部分村庄开展节能路灯建设,更新或新建节能路灯300盏。

  15.支持宁化县曹坊镇上曹村红九军团后方机关驻地旧址保护修缮。

  16.支持林则徐出生地修缮,更好地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

  17.支持闽中司令部纪念园党史教育基地保护和修缮。

  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8.支持小微出口企业通过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引导企业规避收汇风险。

  19.减免2021年省本级164家资产评估机构团体会员会费及1029名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会费。

  20.助力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领域、扩大服务供给,精准为园区800多家企业提供高水平的咨询、审计一站式服务。

  21.面向宁德市企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机构非主权业务政策的宣讲。

  22.在宁德市开展“财政法规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

  23.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助推莆田市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比2020年度增长10%。

  五、服务台胞台企方面

  24.支持引进台湾建筑师(含文创)团队开展乡建乡创陪伴式服务,对全省100个乡建乡创闽台合作项目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50万元。

  六、数字赋能增效方面

  25.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完善“一站式”网上缴款。支持有关部门实现涉及社会保障卡补换工本费事项“立等可取”、一般不动产登记费事项缩短2个工作日。

  26.为省直单位、社团组织提供申领电子票据数字证书代办服务,专门设立代办服务窗口,统一窗口受理、统一流程代办,实现代办受理率达到100%,报送省经济信息中心申领数字证书通过率达到100%,使用票单位线上“零跑腿”、线下“最多跑一次”就可申请到数字证书。

  27.通过“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福建会计专栏”,为会计人员提供会计公益课程。

  七、生态环境建设方面

  28.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项目。

  29.支持泉州市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争取中央资金3亿元支持实施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泉州市北部海岸带保护修复,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能力。

  30.支持建设300座城市环卫工人休息屋及配套设施,每座给予补助5万元。

  31.支持国家公园沿线20个行政村开展绿化美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32.支持泉州德化县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33.支持浦城县开展野猪危害防控综合试点工作,创立有效防控、合理补偿模式。

  34.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推动基层财政部门创建节约型机关,推动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领域的绿色创建行动。

  八、基层治理工作方面

  35.支持基层综治维稳项目建设,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36.支持基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为困难群众、特殊案件当事人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待人民群众法律咨询,免收法律服务费,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37.宣传国债知识及银行账户安全防护措施,增强

7. 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规定:拖网、张网的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除拖网、张网之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的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每个地区的禁渔时间是不一样的,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黄海海域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东海海域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2021年各地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1.2021年广东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广东海域伏季休渔期为每年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共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2.2021年安徽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2021年安徽巢湖禁渔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期限暂定10年。

  3.2021年贵州安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北盘江九盘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2021年2月1日0时至2021年6月30日24时(董箐水库三岔河至马马崖大坝);其他天然水域禁渔时间为2021年3月1日0时至2021年6月30日24时。

禁渔

  4.2021年河南周口沈丘县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自2021年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5.2021年上海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长江口水域: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0〕3号)规定,实施常年禁捕。黄浦江和其他内陆水域:每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

  6.2021年浙江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5月1日起至9月15日结束。

  7.2021年四川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四川长江流域将进入禁渔期。

  8.2021年黑龙江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禁渔

  (1)嫩江、松花江三岔河口至同江段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禁渔期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2)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禁渔期分别为:6月11日至7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20日。

  (3)兴凯湖水域禁渔期为45天,自6月6日至7月20日结束。

  (4)绥芬河新立船口至瑚布图河下水磨水域禁渔期为52天,自5月10日至6月30日;

  (5)绥芬河其他水域禁渔期为37天,自5月25日至6月30日。

  (6)挠力河水系(包括沿途各大中型水面)禁渔期为67天,自4月15日至6月20日。

  (7)其他自然捕捞水域禁渔期为47天,自5月25日至7月10日。

  9.2021年重庆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重庆将禁渔期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河流及江河岸线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8.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开展全区海洋观测网络建设工作,完善海洋观测网络布局

研发海洋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污染修复、入海污染物处置等实用技术

建立海洋生态环境基础信息系统、物种资源信息系统、环境质量和生态健康标准体系

建成全海域覆盖的在线监测观测监管体系

9. 国家对海洋生态修复的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科学有序推进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不断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整体保护。突出红树林生态功能,全面加强保护,维护红树林生境连通性和生物多样性,对红树林生态系统实施整体保护。

  2.尊重自然,科学修复。遵循红树林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科学评估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生态修复,优先选用本地树种。

  3.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针对各地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突出问题,明确不同区域政策要求,优先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开展修复,逐步扩大到其他适宜恢复区域。

  4.分级负责,多方参与。按照事权划分,明确各部门在红树林保护修复方面的职责分工,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激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保护和修复。

  (三)行动目标

  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逐步完成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等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的清退,恢复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在适宜恢复区域营造红树林,在退化区域实施抚育和提质改造,扩大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二 重点行动

  行动一:实施红树林整体保护

  ——优先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要求,依据相关基础性调查及科学评估成果,将红树林相关自然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红树林、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责任单位:沿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从严管控涉及红树林的人为活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可在有效实施用途管制、不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林下科普体验、生态旅游以及生态养殖,经依法批准进行的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等活动。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确需占用的,应开展不可避让性论证,按《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报批。禁止在湿地内非法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或者以其他方式毁坏红树林。红树林人工种植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因科学研究、医药或者更新、改造、抚育等需要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责任单位:沿海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二: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

  ——调整优化和新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红树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将养殖塘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的要求,完成漳江口、九龙江河口、泉州湾、闽江河口、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的优化调整;推进新建福清兴化湾湿地水鸟、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一批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地。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有序清退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对环三都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和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养殖塘依法予以清退;对现有的合法养殖塘,到期后不得再续期;对未到期的鼓励提前退出,给予合理补偿。清退后要对原养殖塘区域进行必要的修复改造,为营造红树林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基层红树林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和专业人员培养,改善红树林保护管理、监测和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一是加强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重点加强福清兴化湾湿地水禽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二是加强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加强环三都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漳州、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三:强化红树林生态修复的规划指导

  ——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等,抓紧制定《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继续落实《福建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将全省至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和修复红树林550公顷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为履行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应组织编制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年度造林具体任务和实施地块,提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等人工设施清退计划,明确实施区域和项目,制订保护、营造、修复、管护等技术措施,落实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各市、县编制的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沿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实施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兴化湾、闽江河口、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自然保护地建设,通过配备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巡护监测、科普宣教等设施建设,强化对保护地内红树林的保护管理,开展红树林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红树林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四: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

  ——科学营造红树林。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在红树林资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通过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租赁等退养措施,对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实施清退,在此基础上,优先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坚持宜林尽林,优先选用本地红树物种,扩大红树林面积。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等人工设施清退,计划退养还湿40公顷,保障红树林造林用地需要;其中,2021年完成清退20公顷,2022年完成清退20公顷。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修复现有红树林。统筹开展现有红树林生态系统中林地、潮沟、林外光滩、浅水水域等区域的修复,特别是对人工纯林、有害生物入侵、生境退化的红树林等进行抚育,采取树种改造、有害生物清除、潮沟和光滩恢复等措施,对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加强后期管护。各地要对新营造的红树林采取严格的保育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护责任,对成活率不达标或分布不均的地块进行补植。根据红树林生长规律,定期对红树林营造质量及成效进行评价。营造一年后,对其成活率、生长情况等进行评价;营造三年后,对其保存面积、林分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落实后续保护修复措施。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防控有害生物。各地要组织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外来有害生物、本土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重点加强对互花米草、广州小斑螟(海榄雌瘤斑螟)、桐花树毛颚小卷蛾、丽绿刺蛾、考氏白盾蚧、盘多毛孢菌、鱼藤、藤壶等有害生物的监测,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风险管控机制。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措施有效治理互花米草,遏制滩涂被有害植物侵占。加强红树林幼苗管护,采用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绿僵菌等生物防治手段开展防治,防止有害生物成灾危害。加强检疫执法,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保障红树林种苗供应。依据红树林生态修复任务规划,加强红树林苗木供求预测分析,推进红树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按照急用为先的原则,在现有红树林保护区域内,科学划定专用采种园,确保当前红树林各类树种的种苗供应。依托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罗源湾、环三都澳等自然保护地红树林,建立红树林种质资源收集区、良种优苗繁育区、苗木生产基地,保障红树林造林与修复种苗供给。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五:强化红树林科技支撑

  ——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科技攻关。争取将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列入有关地方科技攻关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组织有关科研部门开展本省主要红树林树种(秋茄、木榄、桐花树、白骨壤等)苗木繁殖、优良品种选育、引种实验、栽培抚育、病虫害防治、珍稀物种保护、有害物种防控、结构单一人工林与退化次生林提质改造、红树林减灾功能等重要课题的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现有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依托国家批准我省建设的泉州湾和闽江河口2处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和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监测站,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进一步强化各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研监测设施设备。加强与厦门大学、国家海洋三所、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一批红树林生态定位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全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的基础设施,提高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科研水平。制定和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与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六:加强红树林监测与评估

  ——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动态监测能力。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进一步组织对红树林资源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红树林资源本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依托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等,建立和完善现有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红树林监测网络,构建红树林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及时掌握红树林资源、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环境质量现状等的动态变化。同时加强对新造红树林的跟踪监测评估,为后续抚育修复等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全过程跟踪评估。积极组织申报红树林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情况、生态系统恢复效果、防灾减灾能力和综合效益进行长期监测与评估,促进生态修复项目水平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七: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体系

  ——完善地方红树林保护修复制度。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有关规定等,进一步健全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明确对红树林保护区域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具体监管要求。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自然资源厅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中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省林业局在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履行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负责建立红树林保护修复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大资金政策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省林业局利用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红树林营造、现有红树林修复、红树林保护、监测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支持,按年度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40%,对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红树林保护和修复任务,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统筹用好各类资金。

  (三)推进市场化保护修复。贯彻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红树林保护修复。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开展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推进红树林市场化保护修复的具体政策。

  (四)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和国际合作。各地要积极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宣传教育,对典型案例、有效模式和先进人物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社区共建共管机制。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技术和资金,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前沿成果,展示我国红树林保护修复成功的经验、技术和模式。

10. 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有哪些

生态环境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拟定并监督实施全省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拟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新建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承办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统一协调监督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环境保护;指导全省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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