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禁塑图片欣赏(海洋禁捕期新规定2021)

江南官网app 2023-05-31 23:48 编辑:jing 121阅读

1. 海洋禁捕期新规定2021

1 2023广东休渔期开始于6月1日。2 因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规定,自6月1日至8月31日为广东休渔期,期间禁止渔民进行捕捞活动,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3 广东休渔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措施,能够有效地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休渔期期间,人们可以采取措施促进海洋生态的恢复和保护,同时也能够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贡献更大的力量来维护海洋生态平衡。

2. 海洋禁捕鱼时间2020

阳澄湖不让钓鱼的。

阳澄湖位于苏州市区的东北,跨苏州市区、工业园区、昆山市及常熟市,是江苏省重要的淡水湖泊之一。面积120平方公里,约18万亩,分西湖、东湖。 它南连苏州城,北邻常熟山,而大部分在吴县市境内,就像它的名 字一样,阳澄湖水质澄清,阳光透底远远望去,像一块晶莹的翡翠。 阳澄湖水产资源十分丰富,阳澄湖盛产七十种淡水产品,桂鱼、甲鱼、白鱼、鳗鱼、清水虾、大闸蟹为"湖中六宝",其中素有"蟹中之王"美称的阳澄湖清水大闸蟹更是驰名中外。

3. 海洋禁捕期新规定2021最新

南海休渔期一般是从五月一日开始,持续到九月一日结束。

因为这个时期是南海渔业资源繁衍和保护期,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南海各个岛屿和海域都会实行禁渔政策,禁止非法捕捞和渔业活动,以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在这个期间,除了渔政等相关单位的养殖和调查活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需要严格遵守禁渔政策,不得进行任何渔业活动。

此外,南海渔业资源丰富,也是国家的重要渔业基地之一,因此南海休渔期的严格执行对于维护渔业资源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4. 海洋禁捕期新规定2023

2023年禁渔期从4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为了保护海洋生物,政府规定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期间不得捕捞海洋生物。

5. 海洋禁渔期是什么时候

中国黄海、东海和南海的休渔期分别始于每年7月1日、6月15日和6月1日,时间分别为2个半月、3个月和2个月

我国海区伏季休渔制度简介

我国自1995年起在黄海、东海2大海区,自1999年起在南海施行2个月至3个月的禁渔期以来,这3大海区连续实行伏季休渔制度至今,为缓解过多渔船和过大捕捞强度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遏制海洋渔业资源衰退势头,增加主要经济鱼类的资源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育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伏季休渔保护了主要经济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渔船在休渔期间也节约了生产成本,休渔结束后渔获物产量增加、质量提高。

2004年伏季休渔的具体安排为:

东海、黄海:北纬35度以北海域,休渔时间为7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北纬35度至26度30分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桁杆拖虾暂时除外)和帆张网作业;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

南海: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

闽粤交界海域:按农业部有关要求,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的闽粤交界海域,每年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除执行东海、南海有关休渔规定外,所有灯光围网作业同时实行休渔。

6. 海洋禁捕期新规定2021年

2021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全省渔业渔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渔业提质增效和水产品稳产保供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科学谋划,深化改革创新,确保“十四五”期间贵州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抓好渔业提质增效和水产品稳产保供

  (一)大力发展生态渔业。以高质量统揽生态渔业发展,聚焦大水面生态养殖、稻鱼综合种养、冷水鱼健康养殖、设施渔业,加快构建贵州生态渔业绿色健康发展新格局,实现“好水好鱼、优质优价、丰产丰收”。全年实现水产品产量26万吨、渔业产值64亿元。

  (二)稳定和拓展水产养殖发展空间。依法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和养殖证核发。严禁占用和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稳定水产养殖面积,保障渔业发展空间。加强养殖证执法检查,依法拆除违法养殖,加快推进养殖许可制度,应发尽发,提高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率。

  (三)全面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四大行动”,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制定、修订一批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有机水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力度。加强水生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大检疫合格证明检查力度。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贵州省2021-2023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加强产地水产品抽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精心编制“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并发布《贵州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指导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县两级“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确保“十四五”期间贵州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和日常执法监管

  (六)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加强长江流域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指导,因地制宜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和池塘养殖。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渔民组织化水平,鼓励退捕渔民从事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渔业相关产业。对接海洋渔业生产就业,为有意愿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长江退捕渔民创造条件。

  (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开展贵州省“中国渔政亮剑2021”行动,组织实施禁渔执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取缔、打击电鱼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强长江流域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值班值守和有奖举报制度,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有关部门打击电捕器具、“绝户网”生产、销售,消除非法捕捞隐患。

  (八)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规范渔政执法办案流程,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渔政执法资格管理,举办全省渔政执法骨干人员能力提升活动,提高渔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全省渔业执法装备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渔政船艇以及视频监控、无人机等信息化执法装备配备,充分发挥“技防+人防”优势,为长江“十年禁渔”保驾护航。

  (九)抓好渔业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大渔业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应急演练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加强渔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持续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

  (十)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按照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强新列入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管理和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关于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十一)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对增殖放流活动的监管,确保增殖放流数量和效果。规范社会放流、放生活动,严禁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品种、杂交品种、转基因品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保障水域生态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红线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涉渔工程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非法行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举办全国“放鱼日”同步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支持水生生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二)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壮大大水面生态渔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大水面规划编制,以大水面生态渔业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支点与跳板,延伸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渔业,实现渔业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抓好水产品加工流通建设。支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鼓励企业提高鲟鱼、大鲵等名特优水产品精深加工,扩大加工规模,提高加工质量,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推动黔鱼出山、黔鱼出口。

  (十四)加快推进休闲渔业发展。结合资源条件和渔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发展集旅游、垂钓、餐饮、赛事、放鱼等为一体的湖库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和集民俗体验、垂钓、观光、捕鱼、餐饮、休闲为一体的稻田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

  (十五)强化品牌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贵水黔鱼”公共品牌系列宣传活动,在贵阳市开展“黔湖牌”品牌宣传活动,在黔东南州开展“稻花鱼”品牌宣传活动,在黔西南州开展“贵州湖库鱼”品牌宣传活动。逐步构建“公共品牌+区域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及商标”三位一体的品牌体系。

  五、强化渔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水产原良种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和良种覆盖率,在玉屏、关岭、晴隆等县打造一批高标准苗种繁育基地。在贵阳市建设大型水产综合批发市场。

  (十七)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加大生态渔业科研项目支持力度,鼓励科技创新、成果引进,强化科技示范应用及推广。做好地方土著鱼类的开发利用,优选经济价值高的品种推向市场。在湖库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设施渔业、鲟鱼健康养殖、苗种繁育、养殖尾水处理及水产品加工等方面重点攻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渔业科技领军骨干人才培养,强化基层渔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全省渔业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十八)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升生态渔业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三化”水平,培育壮大一批省级龙头企业,特别是重点培育1-2家规上企业;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围绕生态渔业全产业链发展需求,着力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渔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生态渔业经营主体实力。

  (十九)加快推进渔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水产”智慧渔业建设,配备安防、水质在线监控、增氧、智能投喂系统等设施设备;搭建病害远程诊断、病情测报、质量安全追溯等渔业信息化平台。

7. 海洋禁渔期新规定2021时间

4月1日至7月31日。

禁渔期是指在规定水域内全面或部分禁止捕捞某种渔业资源或某类作业方式进行生产的时期。是保护渔业资源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和禁渔区的性质相同,只是禁渔区是对水域加以限制,禁渔期是对时间加以限制。

希望广大鱼民朋友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按规定时间捕捞。

8. 海洋禁捕鱼期是几月份

各地休鱼渔和开渔时间不同。2021年浙江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其余时间为捕鱼期。

休渔期是禁止渔船捕鱼作业的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宣布的规定,于1999年夏季开始,在南中国海推行。

休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

9. 海洋禁止捕捞

海竿钓鱼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季节、种类等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1. 钓鱼许可证:在许多地方,钓鱼需要持有许可证,以便控制捕捞数量和保护当地的鱼类资源。

2. 捕捞的鱼种和数量限制:在保护鱼类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很多地方对于捕捞的鱼种和数量都有严格限制,应当遵守。

3. 海竿长度限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海竿的长度可能有所限制,以保证公共安全和捕鱼的合法性。

4. 不可捕捞的地点:部分保护区、禁渔区、河口等可能规定禁止捕捞;此外,一些私人土地、水域也可能禁止捕捞。

5. 捕捞时间的规定:在一些地方,捕捞时间可能有特定的规定,例如只能在白天捕捞、捕捞时长有限制等。

总的来说,进行钓鱼活动时,应当了解并遵守当地相关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10. 海洋禁渔期什么时候结束

为5月1日至9月1日。这是为了维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调节渔业资源的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平衡,保护渔业资源和渔民的利益。在禁渔期间,所有渔业生产活动都将停止,包括捕捞、养殖、运输等。此外,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将加强巡逻执法,严格查处违规行为。渔民们可以在禁渔期间进行维修和调整,以提高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产品质量。

11. 中国海洋禁捕令到几月份结束

根据2021年各地政府发布的禁渔通知了解到,每个地区的禁渔期间是不一样的,像四川马边县、广州市 等地从3月1日开始就实施禁渔了,而大部分地区一般是从4月1日开始实施禁渔,禁渔时长一般为3个月。

1.2021北京禁渔期

北运河等179条河流全年禁渔;密云水库等40处水库、湖泊4月1日0时至9月24日24时禁渔;官厅水库4月1日至8月15日禁渔。

2.2021上海禁渔期

从2021年2月16日12时开始至5月16日12时结束。禁渔范围为嘉定区管辖所有自然水域(河道)及天然湖泊。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都是禁渔对象。

3.2021广东禁渔期

(3.1)河源市

从河源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河源市管辖范围内所有公共自然水域(河道)及天然湖泊禁渔。

(3.2)梅州市

3月1日起,梅州市实施2021年韩江、梅江禁渔期制度。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水域范围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

(3.3)广州市

从2021年3月1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结束。禁渔范围为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4.2021山东禁渔期

东营市 从4月1日12时开始至6月30日12时结束。除了娱乐性垂钓之外,在禁渔禁渔期内,严格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具入库、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实现“河中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河鱼”的管理目标。

5.2021河南禁渔期

(5.1)周口市 淮阳区自2021年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开始实施禁渔。禁渔范围为全区所有河流、滩涂、沟渠等自然水域。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娱乐性垂钓除外的一切捕捞行为。

(5.2)巩义市从2021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开始实施禁渔,在黄河干流、13条支流和3个主要湖泊,禁止所有捕捞类型生产作业,巩义市农委也已开始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检查。

(5.3)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洛阳黄河流域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全面禁止除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切实有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6.2021四川禁渔期

四川省 马边县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为保护全县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禁止一切娱乐性垂钓行为。

7.2021陕西禁渔期

现从2021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施禁渔。禁渔区为渭河、灞河、沣河、黑河、浐河、涝峪河、泾河、潏河、石川河、清水河;500亩以上的所有天然湖泊和水库;黑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辋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库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甘峪河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8.2021广西禁渔期

恭城自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开始实施禁渔。禁渔范围为恭城瑶族自治县管辖范围内所有自然水域和库区。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9.2021湖南禁渔期

2021年1月1日起湖南省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行“十年禁渔”。

10.2021福建禁渔期

根据《福建省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福州禁渔时间为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区域为水口库区闽清境至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11.2021湖北禁渔期

从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在长江、汉江“十年禁渔”基础上,武汉市 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金水河、东荆河等6条通江支流进入季节性禁渔期。

12.2021浙江禁渔期

根据浙江省 农业农村厅发布的2021年度钱塘江流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了解,自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钱塘江流域实施禁渔期管理,禁止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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