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层次治理海洋问题(全球层次治理海洋问题有哪些)

江南官网app 2023-05-06 00:11 编辑:jing 248阅读

1. 全球层次治理海洋问题有哪些

报道中国的环境保护起步于1973年,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取得了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突出成就。

第一阶段是: 1973~1978年,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的人类环境会议后,使中国比较深刻地了解到环境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意识到中国也存在着严重的环境问题,于1973年8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始。提出了:合理布局、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的设施,必须实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这一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有:

1、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2、逐步形成一些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三废”排放标准;

3、全国重点区域的污染源调查、环境质量评价及污染防治途径的研究;

4、以水、气污染治理和“三废”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环保工作。

第二阶段是:1979~1992年,1983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立了控制人口和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基本国策;提出 “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的“三统一”战略方针;确定了符合国情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强化环境管理” 、“谁污染谁治理”的三大环境政策。在这一时期,逐步形成和健全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环保政策和法规体系,于1989年12月26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同期还制定了关于保护海洋、森林、水、渔业、大气、草原、矿产资源、野生动物等各方面的一系列法规文件。

第三阶段是:1992年以后, 1992年在“里约会议”后,世界已进入可持续发展时代,环境原则已成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原则。主要要求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行控制工业污染的清洁生产,实现生态可持续工业生产的工业生产发展的环境原则;商品(各类产品) 必须达到国际规定的环境指标的国际贸易中的环境原则;实行整个经济决策的过程中都要考虑生态要求的经济决策中的环境原则。1996年7月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九五”期间全国12种主要污染物(粉尘、烟尘、COD、S02、石油类、汞、铅、砷、镉、六价铬、氰化物及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项重大举措。我国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环境保护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2. 全球海洋治理的课题包括

一是提高海洋空间治理水平。健全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构建陆域、流域、海域相统筹的海洋空间治理体系。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构建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系统治理的海洋生态环境管治格局。

二是实施海岸带美化提升工程。在闽江口、东山湾等重点海湾河口开展“蓝色海湾”、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每个沿海市(区)建设1个以上滨海沙滩景观带样板。

三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漳州八尺门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加强主要海湾互花米草外来物种防治,实施重点河口红树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四是联防联控陆海主要污染。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整治入海排污口,开展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实施船舶水污染物分类管理,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

五是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建立海上环卫机制,集中攻坚清理近岸海域和海岸带既有垃圾。开展重点岸段的定期随机抽查,夯实海漂垃圾源头管控。建设重点岸段海漂垃圾视频监控和重点海域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预报系统,推动海漂垃圾智慧治理。

六是提高海洋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动态评估和常态化防控机制,建立重点区域涉海风险源清单和管理台账,建设生态海堤,筑牢海上安全防线,对涉海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完善疏堵结合的监管措施。

七是抢占海洋碳汇制高点。在科学研究、监测体系、增汇工程方面,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海洋储碳新机制等研究,探索海洋碳汇调查、监测、核算方法和蓝碳交易方法学,试点增汇工程,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3. 全球海洋治理制度核心

为体现海洋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在实现对海洋资源合理有效开发的同时,改善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达到以下目标:

1、在保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强化开发深度和广度,提高开发的科技含量,争取海洋经济增加值的最大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保持海洋生物资源的理性化捕获,使之与海洋生物自生产能力冲突最小化,保持生态系统有较强的恢复能力,保持海洋不可再生资源的有计划开采。

3、保护海洋资源最优化发挥其功能,在规划和发展过程中为旅游和娱乐留下发展空间。开发中应从长计议,科学规划微观领域的功能,对其各功能进行优劣分析和机会成本分析,确定其最优化功能,同时兼顾其它功能的开发。对暂时或短时间内不能开发的功能,应确保其开发空间,杜绝无意识破坏行为。

4、海陆一体化开发,海洋资源与陆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相互促进的,要根据海陆一体化的战略,统筹沿海陆地区域和海洋区域的国土开发规划,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逐步形成不同类型的海岸带国土开发区。

5、开发与保护协调一致。开发与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只有节制开发欲望,采取”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才能保证资源系统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开发利用。为此必须控制海洋污染。其目标包括研究开发和推广清洁技术,大力提倡绿色产品生产,限制某些特定的污水污物,限制排污总量、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等,以使海洋环境持久地发挥其各项功能。

6、保护人类平等享有海洋资源的权益。海洋为全人类亿共同拥有,对于海洋共同财产的开发不能无偿使用。要通过资产化管理的方式,对海洋资源的捕获成果收取适当的资源税并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全社会的平等享有权利。

7、建立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制定引导性的统一的海洋开发政策,逐步完善海洋开发和管理的协调工作,建立沿海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实现对海洋资源的法制化、资产化管理。

总之,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的在于建设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形成科学合理的海洋开发体系,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发展。

4. 全球层次治理海洋问题有哪些方面

1.减少碳效应 减少您的碳排放出行以控制海洋酸化程度,从而降低对珊瑚礁和海洋生物的危害。

2.了解海产食品 为保护鱼类做贡献,以支持其可持续发展。

3.减少塑料垃圾 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并且关注塑料用品回收项目,坚决抵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品.

4.保护海滩环境 当您离开海滩时带走您的垃圾,并且帮助收走他人遗留的废弃物,积极参与

5.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该部分包括三个层次的子课题:

一是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观的构建;

二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基本原则与角色定位;

三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对策建议。

6. 全球海洋治理机制

全球海洋治理是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是推进全球海洋治理进程的重要保障。全球海洋治理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冲破海洋霸权主义的重围,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海洋治理观,打造紧密的蓝色伙伴关系,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海洋孕育生命,联通世界,促进发展。海洋治理影响人类福祉,关乎人类安危,维系人类命运。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全球海洋问题日益突出。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态破坏、海洋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等已严重威胁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全球海洋治理势在必行。

7. 全球海洋治理的客体包括来自陆地和船舶的污染

禁渔期非法捕捞处罚标准: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中,如果符合下面几个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

1、非法捕捞水产品超过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达到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达到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4、在禁渔区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

5、在禁渔期间,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

6、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合理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在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危害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发展。因此,必须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予以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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