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捕捞的化石图片(海洋捕捞的规则)

江南官网app 2023-05-05 09:14 编辑:jing 77阅读

1. 海洋捕捞的规则

钓鱼是一项男女老少皆宜的休闲活动,因为野生渔业资源的过度垂钓和捕捞,野钓以不能满足垂钓爱好者的需求,因此,很多地方就开始进行池塘养殖垂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赌钓,即垂钓者和塘主双方之间口头现成的交易行为,例如,一种是一天500~1000元不等金额包钓,另外一种是以小时为单位进行垂钓,一小时100~300不等金额进行交易。

2. 海洋鱼类捕捞

FAO对世界海洋渔业资源年可捕量总体估计是经济鱼类为1.04亿吨,经济甲壳类为230万吨,头足类为l000万至l亿吨,灯笼鱼类为1亿吨,南极磷虾为1亿吨以上。2016年世界海洋渔业捕捞中,百万吨级以上种类为阿拉斯加狭鳕

3. 海洋捕捞的规则和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违法捕捞的,将可能承担罚款、没收渔获物、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船舶等不同程度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达到有关刑事立案标准的,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此外,违法捕捞行为人可能因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危害海洋生态环境安全,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被判处承担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等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4. 海洋捕捞的危害

赤潮的形成原因

  一、浮游生物

  能够形成赤潮的浮游生物有一个别名,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赤潮生物”。在被称之为赤潮生物的63种浮游生物中,硅藻有24种,甲藻32种,蓝藻3种,金藻1种,隐藻2种,原生动物1种。

  所谓海洋浮游生物是缺乏发达的运动器官,没有或仅有微弱的游泳能力而悬浮在水层中常随水流移动的一类海洋生物。

  其中,能通过自身光合作用使海水中的无机化合物转化成生物新陈代谢所需有机化合物者,我们称之为浮游植物,不具备这种能力,即必须以浮游植物为饵者则称为浮游动物。

  二、人类活动

  随着现代化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沿海地区人口的增多,大量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海洋,其中相当一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海洋,导致近海、港湾富营养化程度日趋严重。

  由于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大量排入海中,使营养物质在水体中富集,造成海域富营养化。

  此时,水域中氮、磷等营养盐类;铁、锰等微量元素以及有机化合物的含量大大增加,促进赤潮生物的大量繁殖。赤潮检测的结果表明,赤潮发生海域的水体均已遭到严重污染,富营养化。其次一些有机物质也会促使赤潮生物急剧增殖。

  赤潮的危害

  一、破坏生态平衡

  海洋是一种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复杂生态系统。系统中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都是处于相对稳定,动态平衡的。

  当赤潮发生时这种平衡遭到干扰和破坏。在植物性赤潮发生初期,由于植物的光合作用,水体会出现高叶绿素a、高溶解氧、高化学耗氧量。

  这种环境因素的改变,致使一些海洋生物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繁殖,导致一些生物逃避甚至死亡,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

  二、破坏渔业

  破坏渔场的饵料基础,造成渔业减产。

  赤潮生物的异常发展繁殖,可引起鱼、虾、贝等经济生物瓣机械堵塞,造成这些生物窒息而死。

  赤潮后期,赤潮生物大量死亡,在细菌分解作用下,可造成环境严重缺氧或者产生硫化氢等有害物质,使海洋生物缺氧或中毒死亡。

  有些赤潮的体内或代谢产物中含有生物毒素,能直接毒死鱼、虾、贝类等生物。

  三、影响健康

  有些赤潮生物分泌赤潮毒素,当鱼、贝类处于有毒赤潮区域内,摄食这些有毒生物,虽不能被毒死,但生物毒素可在体内积累,其含量大大超过食用时人体可接受的水平。

  这些鱼虾、贝类如果不慎被人食用,就引起人体中毒,严重时可导致死亡。

5. 海洋捕捞的规则有哪些

捕蟹方式   1、蟹簖捕蟹   蟹簖是一种用竹子编成的结构简单的拦阻式栅箔类捕蟹工具。它的结构是利用细竹杆或粗芦苇编成箔子,在有水流的河港、湖汊的有利地段,按事先计划的阵式打桩设簖。簖的下端插入水底,上端超出水面,整条簖呈有规则的弯曲,在簖的上端悬挂一些呈鼓形的蟹篓,篓的底部有一个河蟹的进口及漏斗形的倒须,上部有盖,中间为河蟹的集中处。河蟹通过水道下迁入海时,就被横在水面的蟹簖所拦截,受阻后沿簖上爬或钻入蟹篓,捕捞时,用捞海将簖上或蟹篓内的蟹捉起来。      2、蟹拖网捕蟹   蟹拖网是无翼单囊的拖网渔具,由矩形网衣腰折的网兜和一个浅囊网构成。蟹拖网由单船带动,在船的一侧,于首尾各伸出一根撑网竹,系缚8~12 个邱网。作业区应选在深水漕的急流水面,放网时先拨拖落帆,划向江漕处,使船横向右舷受流,将网放入水中,顺流曳行。这时河蟹即由网口抢入网内,进网后,一部分河蟹沿网背向前爬行,遇拦网所阻,折而进入侧网内。另一部分则留在网兜内,每隔1小时,起网1次,转移它处,同时可自网兜和网囊内倒出河蟹。   蟹拖网是长江捕蟹的一种主要方法,有些湖泊里也用这种渔具。从安徽的安庆至上海的长江口段,如崇明、横沙一带沿海,上海的黄浦江、淀山湖,江苏的洪泽湖、高宝湖等地,都普遍采用这种捕捞方法。它具有网具小,便于操作,可以充分利用水流动力等特点,是一种有效的捕捉天然河蟹的工具。但是作业区内,不能有沉船、礁石和流沙,如果碰上将会毁坏拖网。

6. 海洋捕捞的特点是什么

远洋渔业,对于增加渔业产品产量、拓展我国海洋发展空间、参与全球海洋资源分配等,日益凸显其重要意义。

7. 海洋捕捞视频

海底捕捞,指在海洋中对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活动,各种鱼、虾、蟹、贝、珍珠、藻类等天然海水动植物的捕捞。

海底捕捞的好处:

(1)大力发展远洋捕捞业,是加快发展我国海洋捕捞业的一个重要方面。

(2)我国远洋捕捞业的发展,提高了中国的国际渔业地位。

(3)发展远洋渔业,中国直接参与世界渔业资源的开发,培育了我国利用世界性海洋渔业资源的能力,拓宽了我国海洋渔业的发展空间,实现了中国渔业由传统的“内向型”向“外向型”的转变,扩大了中国水产品的国际贸易,远洋渔业已经成为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一支生力军,推进了中国渔业的产业优化和技术进步。

8. 海洋捕捞的规则是什么

国内出海捕鱼“十二不得”!

一、不得无证捕捞(出海作业未携带捕捞许可证,视为无证捕捞),不得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及规格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

惩戒措施: 依据《渔业法》给予行政处罚,停港整顿;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得赴他国海域非法越界捕捞、以“互联保”等形式组织渔船非法越界捕捞和非法买卖周边国家管辖海域捕捞证件。

惩戒措施: 依据《渔业法》给予行政处罚,停港整顿;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得建造、使用“三无”渔船,“三无”渔船不得在我区管辖海域、渔港码头、通海河道等航行、作业、停泊。

惩戒措施: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由所有人户籍所有地、居住地、经常停泊地或查扣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处罚。对为涉渔“三无”船舶提供生产服务的从业人员,依法处罚并吊销相关证书。

四、不得使用国家和山东省禁止使用的渔具、渔法进行捕捞。

惩戒措施: 依据《渔业法》给予行政处罚,停港整顿;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得非法雇佣渔业船员。

惩戒措施: 限期整改,并依据《渔业法》给予行政处罚;整改不到位的,停港整顿。对非法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黑中介”。

六、不得伪造、变造渔业职务船员证书、捕捞许可证、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及公文、印章等。

惩戒措施: 提请有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不得涂改、遮盖或套用、冒用船名船号和船舶标识等,不得关闭、屏蔽、拆解渔船安全、通导、定位等设施,通导、定位等设施出海期间要保持正常开启使用。

惩戒措施: 限期整改,并依据《渔业法》给予行政处罚;整改不到位的,停港整顿。

八、不得销售、运输、加工、储藏非法捕捞渔获物。

惩戒措施: 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不得随意进出渔港。严格遵守进出渔港报告制度,进出渔港前将有关情况及时、全面、正确填报。

惩戒措施: 限期整改,并依据《渔业法》给予行政处罚;整改不到位的,停港整顿。

十、不得违反禁渔期、禁渔区等管理规定。

惩戒措施: 依据《渔业法》给予行政处罚,停港整顿;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不得违反渔业港航和渔业资源养护法律法规;遇有水上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自救或施救。

惩戒措施;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停港整顿;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不得随意向海洋或港池内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或垃圾。

惩戒措施: 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整改不到位的,停港整顿。

9. 海洋捕捞方法有几种

我国的渔业分为淡水渔业和海洋渔业这2类。

淡水渔业是利用内陆淡水水域的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从事渔业生产的事业,它主要可分为淡水增殖、养殖业和淡水捕捞业;海洋渔业是指从事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的生产事业,其中海水养殖可分为鱼虾类养殖、贝类养殖、藻类养殖这3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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