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海洋管辖(海洋防污染管辖权)

江南官网app 2023-01-28 22:37 编辑:jing 196阅读

1. 海洋防污染管辖权

  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上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  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当然,利益或“好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显然,海洋权益这一概念,不仅有着深刻的法理意义,而且还有极强的实践性, 中国政府捍卫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的。  

2.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什么法律

您好:我国目前没有针对湿地而立的法律,不过有一系列法律法规涉及到湿地保护。其中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与湿地保护有关的主要行政法规有:《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3. 海洋管辖区

从纬度位置看,南北跨纬度广,大部分位于中纬度地区,属北温带,南部有少数地区属热带,无寒带;

我国的地理位置:①海陆位置:位于亚洲的东部,太平洋的西岸.来自海洋的湿润空气使我国东部降水充沛,水资源也比较丰富.沿海港湾众多,便于发展海洋运输事业.海陆交通便利.②半球位置:中国大部分位于北半球和东半球.③纬度位置:我国南部被北回归线(重要纬线)穿过,我国大部分位于北温带,小部分位于热带,无寒带.我国南北跨纬度50度,气候差异大,有利于农业生产.

我国幅员辽阔,疆域广大,陆地总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差不多与整个欧洲的面积相等,在世界各国中居第3位,是世界上面积较大的国家.我国是世界上重要的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长达18 000多千米,是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我国领海的宽度是12海里(1海里=1.852千米).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的规定,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千米.

4. 国家海洋局管辖范围

我国的海洋国土也包括内海、领海、毗连区及经济区、大陆架。中国的大陆海岸专线长18000多公里属,沿海有许多优良港湾,便于船舶避风和停靠。中国岛屿大约有5000多个,绝大部分分布在长江口以南的海域。

中国最大的群岛是舟山群岛,它位于浙江省东面的海域。中国南海有四个群岛,即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中国所濒临的海洋,从北到南,依次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

扩展资料: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

1、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适用于海陆分界非常明显和海岸线比较平直的海岸。

2、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基线。

3、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

5. 海洋管辖范围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主张,可属我国管辖的海域,包括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约300万平方公里".我们将它统称为“海洋国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地理适用范围是内水和领海,即海岸线到领海外缘线之间的区域,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适用海域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领海,是沿海国根据其主权划定的邻接其领土及内水以外,也就是在主权之下划定的领海基线向外延伸一定宽度的海域.我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6. 海洋法管辖权

当然有了。

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海上司法管辖权。其中规定,我国管辖海域,不仅包括内水、领海,还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其他海域。中国公民或组织在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也适用本规定。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在我国管辖海域实施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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