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河船舶新规?
第六条 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二、内河一类船员换证规定?
为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满足内河船舶船员同时具备“统考”“非统考”不同适任类别职务时的持证需要,中国海事局对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样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船员仅具有内河船舶船员某一专业“统考”或“非统考”适任资格时,其适任证书保持目前样式;
二、当船员同时具有同专业内河船舶船员“统考”“非统考”适任资格时,在同一适任证书上载明相应的适任类别和职务。
三、内河船员的相关退休规定是怎样的?
大家都在问
内河船员可以55岁退休吗?
答:这个职位不属于特殊工种,只能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规定办理。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目前政策依据仍然是国务院1978年印发的《关于颁发 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在特殊工种的认定上,我们依据《特殊工种实用名录》严格按行业区分相关工种。您所提的船员没有表明所属单位性质和行业名称,不能简单认定是否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具体情况您也可以咨询参保地人社行政部门。
四、内河船舶最新配员标准?
《内河船舶最新配员标准》第一部分《船舶配员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发布,其主要内容包括:(1)对满足规定条件的船舶,实行船员配置和资格证书制度;
(2)设置最低准备船舶和5000kw以上驶航号船舶配备考试,并在船舶配备船员考试期间以及之后,依法给予被重新判定有能力执行任务船员以及相关海洋行业人员特殊保护;
(3)纳入配备船员考试范围比对应规定的船舶操纵标准要求更加精细全面的内容;
(4)在共用资格证书的前提条件下, 为非全日外洋船而设的日外洋船站等新的船舶配备考试;
(5)充实内河船舶船员培训教材;
(6)新设置必备岗位及自行车理论考试科目;
(7)对汽轮机员、厨师、水手进行成绩晋升等相关制度的调整。
五、船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六、内河船员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船舶船员值班管理,规范船员值班行为,保障内河交通安全,保护内河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内河船舶的船员值班适用本规则。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农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体育运动船艇和非机动船舶的船员值班除外。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内河船舶船员值班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值班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和船长应当按照船舶安全配员的相关规定配备合格船员,确保指派到船上任职的船员熟悉船上相关设备、船舶特性,熟知本人职责和值班要求,有效履行安全、防污染等职责。
第五条 船长及全体船员在值班时,应当遵守有关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六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和船长应当编制船舶值班制度,公示在船舶的显著位置,并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
船长应当安排合格船员值班,明确值班船员职责。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保证船舶、货物、人员安全及保护水域环境的要求,考虑值班船员资格和经验,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值班船员,并保证值班船员得到充分休息,防止疲劳值班。
第七条 内河货船在航行中的驾驶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
(二)1000总吨至3000总吨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1 人须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夜间及能见度不良时,需增配1名普通船员。
(三)未满1000总吨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
内河货船在航行中的轮机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500千瓦及以上内河货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人须是轮机长或者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未满500千瓦内河货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名值班船员。
第八条 内河客、渡船在航行中的驾驶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1000总吨及以上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
(二)300总吨至1000总吨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夜间及能见度不良时,需增配1名普通船员;
(三)未满300总吨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
内河客、渡船在航行中的轮机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500千瓦及以上内河客、渡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人须是轮机长或者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未满500千瓦内河客、渡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名轮机长或者轮机员。
七、长江内河船员等级划分新规定是什么?
类别等级职务适用航区一等船舶1600总吨及以上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长江干线主推进动力1500千瓦以上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二等船舶600至1600总吨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主推进动力441至1500千瓦以下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三等船舶200至600总吨船长、驾驶员主推进动力147至441千瓦轮机长、轮机员四等船舶50至200总吨以下船长、驾驶员 主推进动力147千瓦以下轮机长、轮机员五等船舶50总吨以下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