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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运输代理(内河船舶运输公司)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7 03:55 点击:101 编辑:admin

1. 内河船舶运输公司

宁波润和船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坐落于东海之滨—宁波。公司实行总经理制,下设综合管理中心、远洋业务、船舶船员管理和远洋渔船代理服务中心。

主营业务 :船舶代理,船舶管理买卖、租赁,集装箱货运,内河运输及运输信息咨询,海事咨询服务,海洋船舶船员管理服务、船员招聘、劳务派遣、新船试航、船务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等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水产品贸易,渔、船物资供应业务。

2. 内河航运公司

天联国际海运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0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邓昌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际散货船运输服务;国际邮轮运输服务;国际集装箱船运输服务;配备驾驶员国际船舶租赁服务;沿海货物运输;内河货物运输;船舶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形象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学及培训)等。

3. 内河船运输网

1、运输种类不同:水路运输分海运和河运两种,它们分别是以海洋和河流作交通线的,而海洋运输仅仅是指海运。

2、运输地点不同:水路运输包括所有的水上运输地点,无论是在国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或人工水道运或是在海洋中,都属于水路运输,而海洋运输只包含在海洋上的运输。

3、优点不同:水路运输包含了海运和河运的优点,比如运载能力大、成本低、能耗少、投资省等,而海路运输仅有运量大、成本低等优点。

4、运输距离不同:水路运输包括所有距离的运输,短中长距离一网打尽,而海路运输一般都是远距离的运输,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洲到另一个洲,这种都是海洋运输。

水运分海运和河运两种。它们是以海洋和河流作交通线的, 即内河运输,用船舶和其他水运工具,在国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或人工水道运送货物和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它具有成本低、耗能少、投资省、少占或不占农田等优点,但其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大,速度较慢,连续性差。需要通航吨位较高的船舶,窄的河道要加宽,浅的要挖深,有时还得开挖沟通河流与河流之间的运河,才能为大型内河船舶提供四通八达的航道网。

4. 内河船舶运输公司注册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员配给、管理;

(五)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六)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 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资质 

第五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第八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要求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规定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由其转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实有关证件,确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的有效性后,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筹建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筹建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筹建批准文件;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同意筹建船舶管理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完成筹建,但在筹备期间,不得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开业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开业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报交通部备案;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变更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后,方可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领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在开业前十五日内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送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扩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十日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管理经营人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歇业或者停业,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签定船舶管理合同后,应将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类型、总载重吨、船籍港,及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的名称、住所等情况报所在地和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船舶管理经营人管理而改变。

第十九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所管理的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必须接受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价格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妨碍公平竞争;

(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回扣,承揽船舶管理业务;

(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四)允许不具备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一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业务统计资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船舶管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安全、船舶污染水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有关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接受船舶管理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必需的凭证、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开业后达不到规定经营资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船舶管理业;

(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备案手续;

(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5. 内河航运船舶

一、海洋运输的优点:

海洋运输借助天然航道进行,不受道路、轨道的限制,通过能力更强。随着政治、经贸环境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可随时调整和改变航线完成运输任务。

随着国际航运业的发展,现代化的造船技术日益精湛,船舶日趋大型化。超巨型油轮已达60多万吨,第五代集装箱船的载箱能力已超过5000TEU。

海上运输航道为天然形成,港口设施一般为政府所建,经营海运业务的公司可以大量节省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船舶运载量大、使用时间长、运输里程远,单位运输成本较低,为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海洋运输的缺点:

海洋运输是各种运输工具里速度最慢的运输方式。由于海洋运输是在海上,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比较大,比如台风,可以把一运输船卷入海底,风险比较大,另外,还有诸如海盗的侵袭,风险也不小。

海洋运输易受自然条件和气候的影响,航期不易准确,遇险的可能性也大。

6. 内河船舶运输公司招聘

一、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嘉陵江公司简介

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于1996年6月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的交通基础设施两大投资主体之一,主要从事内河航运基础设施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涉及水电、港口、航运三大业务板块(另外在南充市还控股一家旅游公司)。下辖1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总资产70多亿元、员工1000余人。

四川嘉陵江航运开发有限公司是港航公司下属公司之一,重点实施嘉陵江渠化开发工程建设和航电枢纽经营管理。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嘉陵江渠化开发规划报告》,嘉陵江广元至重庆共建设16级航电枢纽,其中四川境内13级,装机236万千瓦,总投资278亿元。已建成马回、东西关、红岩子、桐子壕、金银台、青居、新政、金溪、小龙门9级枢纽,在建凤仪、沙溪和苍溪3级枢纽,川境内交通参股建设的亭子口枢纽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随着公司建设规模和业务的不断扩大,着力建立一支高技术,高素质的团队已成为企业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嘉陵江公司将为您提供优良的培训机会和更好的职业前景,我们欢迎各院校的优秀学子的加盟,与公司共创辉煌!

二、招聘要求

1、学历要求:研究生、本科、大专毕业生。

2、专业要求:水动、电气自动化等电站运行和检修相关专业

3、身体条件: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

4、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优秀学生”、有个人特长者优先。

三、招聘数量

5-10人

四、工作性质和地点

工作性质:水电站生产运行、检修

工作地点:在四川广安武胜嘉陵江桐子壕公司集中培训后,统一分配到各航电公司工作。

7. 内河船舶运输公司怎么样

靠谱。该公司位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1号东港财富中心A座1002-0437室,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服装服饰批发等业务。

8. 内河船务公司

公司很好,在广州有多家合作伙伴,前景不错。

广州奕海船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5-13,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才,经营状态为开业,工商注册号为440112003524396,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19号1609房(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打捞服务;港口理货;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安全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海洋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派遣服务;船舶检验服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船舶引航服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

9. 内河船舶运输公司网页

内河处于一个国家之中的河流,叫作该国家的"内河"。也可以是处于一个城市之中的河流,也可叫内河。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10. 内河船海运

海洋运输就是国际运输。

是国与国之间货物运输的方式。而内河运输是国家内部各省份之间的运输方式。我国内河运输不是很发达。因为我国河流有结冰期。

11. 内河船舶运输公司是国企吗

武昌造船厂

中国以金属制品为主业的公司

武昌造船厂,于2009年2月28日改制为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制驶入市场,简称“武船”,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武船”始建于1934年6月6日,当时名为“武昌机厂”,1937年改为“湖北省航业局修船厂”,抗战期间内迁四川改为“湖北省万县机械厂”,1947年在文昌门设立武昌分厂,解放后成立“江汉船舶机械公司”,1953年改为“武昌造船厂”。

2009年2月改制为“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重要的军工生产基地和以造船为主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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