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内船舶船章图片各船员用人单位(个人): 依据国家海事局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船员培训通知文件精神,解决各公司船员培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要求,定于2021年9月开办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职务晋升岗位适任培训班。即日起开始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培训时间及培训费用: 1、职务晋升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的学员培训3个半月。 2、此培训是强制培训,必须全日制脱产培训,保证出勤率,因缺课等个人原因造成取消培训资格等后果自负,培训费不退。 二、 报到日期:2021年9月 三、 参加培训学员需提交的材料:海船船员服务簿(含积分页)、海员证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重复海上资历的船员需提供证明材料),2张白底小2寸彩色证件照。申报无限航区培训无出入境记录或无无限航区资历者,可提供船舶最低配员证书复印件加盖船章。 四、根据海事局最新的要求,培训前需在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服务簿资历报备(系统显示满足近5年内有18个月任职资历方可报名),并上传并关联现任职务资历的服务簿图片,资历的填报需与服务簿记载资历一致。(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cspur.msa.gov.cn) 五、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18263378096(微信) 2. 船章和船舶章不算,海员的适任证书上有规定能在多大的船上服务,在服务前必须经过实习期,渔船与商船是两个性质,是不同的服务船舶,,所以商船的服务人员在考完适任证书后按发证机关的要求到相的船舶实习,结束后应有实习船的船长给鉴定意见栏昃签字并盖船章,在渔船实习是无效的 3. 船舶专用章一、公章的用途有哪些 1.企业公章需要由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不得私自用章、借用、丢失; 2.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者其他公司材料需要通过申请才可以使用; 3.公章盖章文本不得用复印件或者传真件,文本文字必须清晰、正确、不得有涂改,若出现涂改必须在其位置进行加盖公章; 4.公章必须和落款名称相符,盖章应端正清晰,齐年印月,签名盖章一起的,必须先签名后盖章; 二、公章的相关法律法规 公章因为其代表公司许多的权益,所以在法律上也有很多的规定,其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会有相应的惩罚如: 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2.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3.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4.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国内船舶船章图片及价格船上的章分“圆章”和船员服务薄上用的“方章”,是具有法定效应的,不是谁都可以刻的,违法的,船舶所有人向海事部门申请,他们刻好下发,海员服务资历在今年4月1日后需在上下船前持本人身份证签证(盖船章)证明你上船履行职务,而船长章是船长个人的,在服务薄上不一定是章的形式,也可以是手签的签名,确定你在船期间的表现,我们公司就没有人教部,管理的是人力资源科(管理船员调配),船章也不在公司,随船由船长保管的。 5. 船证件图片不是 海船船员,工作生活在船舶上,远离陆地,以船为家,活动范围狭窄,环境单调;船舶在大海上航行,会遇到各种海况, 这要求驾驶与管理船舶的船员需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船员只有经过必须的培训,达到一定的健康标准,取得相应的证书,才可以上船工作。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需要什么证书,才可以在大洋之上纵横驰骋。 6. 船舶公章图片第五条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航次船舶签证: (一)由港内驶出港外; (二)由港外驶入港内; (三)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出港内泊位; (四)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入港内泊位; (五)驶出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六)驶入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本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船舶签证统称出港签证,申请人应当在船舶开航前24小时内办理。本条第一款第(二)、(四)、(六)项船舶签证统称进港签证,申请人应当在船舶抵达后24小时内办理。船舶抵达前24小时内已经向拟抵达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的,进港签证可以与出港签证合并办理。 第六条 船舶签证应当由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申请办理。被拖船可由被拖船或者其经营人申请,也可由拖船或者其经营人代为申请。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船舶签证。 第七条 申请办理出港签证的船舶,应当处于适航或者适拖状态。 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申请办理航次船舶签证,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船舶签证簿; (二)船舶电子信息卡(适用的船舶); (三)船舶国籍证书; (四)船舶检验证书; (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六)船员适任证书; (七)防止油污证书(适用的船舶); (八)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适用的船舶); (九)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十)船舶港务费缴纳或者免于缴纳证明; (十一)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的船舶); (十二)船长开航前声明和车辆安全装载记录(适用的船舶); (十三)护航申请书(适用的船舶); (十四)船舶营运证。 第二款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证书信息已经由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签证簿内记载或者存储在船舶电子信息卡的,可以免于提交。 第二款第(十四)项所指船舶营运证仅要求从事国内运输的老旧运输船舶在办理船舶签证时提供。船舶营运证的发证机关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船舶营运证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 船舶或者其经营人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船舶或者其经营人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方式办理船舶签证,可以采用电报、电传、传真、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方式报告船舶进港情况,并在船舶航海(行)日志内作相应的记载。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船舶名称、种类、尺度、总吨、吃水、客货载运情况、拟靠泊地点。 第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审查船舶签证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有明显涂改或者伪造现象、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形式要件。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签证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或者接到相关举报的,应当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船舶签证申请后,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海事管理机构对航次船舶签证应当当场办理。签证人员应当在船舶签证簿内签注是否准予签证的意见、海事行政执法证编号、日期并加盖船舶签证专用章。不予签证的,还应当在船舶签证簿内签注不予签证的理由。 第十一条 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出港签证: (一)船长或者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发生变动; (二)船舶结构、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发生重大变化; (三)改变船舶航行区域、航线; (四)出港签证办妥后48小时内未能出港。 第十二条 船舶由于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不能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船舶签证的,应当在开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任务完成后24小时内补办船舶签证。 第十三条 船舶因避风、候潮、补给等原因临时进港或者航经港区水域的,免于办理船舶签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船长或者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发生变动; (二)上下旅客; (三)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拖驳船队在中途要加解驳船时,加、解的船舶应当申请船舶签证,拖驳船队其他船舶不再办理船舶签证。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可以申请短期定期船舶签证取代航次船舶签证: (一)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的船舶; (二)定线航行的船舶。 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的船舶,应当向对该固定水域有管辖权的任一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定线航行的船舶应当向航线始发港和终点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分别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船舶可以向船籍港所在地的交通部直属的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年度定期船舶签证取代航次船舶签证: (一)安全诚信船舶; (二)安装并按规定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三)在前1个年度签证期内按照规定递交进出港报告; (四)已经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船舶港务费交纳协议。 第十七条 办理定期船舶签证,除需要提交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第十五条或者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短期定期船舶签证,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年度定期船舶签证。准予定期船舶签证的,还应当在船舶签证簿内注明签证的有效期限、航行区域或者航线。 短期定期船舶签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年度定期船舶签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限为12个月。 客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只能办理有效期限不超过1个月的短期定期船舶签证。 第十九条 船舶超出定期船舶签证的有效期限、核定航区或者航线航行的,或者签证核定的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的规定申请航次船舶签证。 第二十条 获得定期船舶签证的船舶,在从事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活动时,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 7. 船名章图片此句应为:“其船背烧夷.则题名其上.”。 名-释义:名字;名称。 此句意思就是:这只船的底部比较平坦,就在上面题上名字。 出自 明 · 魏学洢《核舟记》:其船背稍夷,则提名其上,文曰“天启壬戌秋日,虞山王毅叔远甫刻”,细若蚊足,钩画了了,其色墨。又用篆长一,文曰“初平山入”,其色丹。 译文:这只船的底部比较平坦,就在上面题上名字,题的字是“天启壬戌秋日,虞山王毅叔远甫刻”,笔划细得象蚊子脚,一钩一画都清清楚楚,字色黑。又用上一颗篆字印章,文字是“初平山人”,红颜色。 8. 船舶印章是什么样的一般国内公司印章用红色,外企公司印章用蓝色,有时公司内部为工作方便,会把两种相似的印章用两种颜色区别. 一般来讲,公章、财务章用红色。 合同章无所谓,有人喜欢蓝色(老外居多),有人喜欢红色 人名章,就是那种签字章,一般用蓝色 大陆 法律上对公章颜色是没有特别要求的。印章形状一般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些特别印章有规定: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合同章、报关章也大多为椭圆,公章为圆形,外文公章多为椭圆多边,有时公司内部为工作方便,会把两种相似的印章用两种或多种形状区分。 海关章为蓝色公章,比如跨国船舶公司到境外时的海关出口检章。可能是因为红章虽然国内通用。但国外不认吧。人家都是蓝的,给人看检疫报表时如是红的人家会以为你仿造的。毕竟它们国里没见过红的啊。至于业务章就不会了,但要是有跨国律师监督签署的跨国合同章,则必须有双色章。这样不管是在国内国际打官司。该合同都成立。 所以针对你问的,浅蓝色也是合法的。 9. 船舶专用章样板第一阶段:仅适用于客船。1974年SOLAS公约第II-1章第20条,适用于1980年5月25日及以后建造的客船。 第二阶段:适用于部分干货船。1974年SOLAS公约1989年修正案(MSC.13(57)决议通过),第II-1章新增第23-1条干货船破损控制,适用于1992年2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干货船。 第三阶段:适用于所有新船。1974年SOLAS公约2006年修正案(MSC.216(82)决议通过)对II-1章A、B、B-1部分进行了改写,将对客船和货船的破损控制要求合并为新的19条破损控制资料,适用于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所有船舶。 对破损控制图和破损控制手册的要求:为了指导高级船员,船上应有永久性固定显示的控制图,该图清晰地标明各层甲板及货舱的水密舱室限界,限界上的开口及其关闭装置和控制位置,以及扶正由于浸水产生的横倾的装置。此外,还应给船上高级船员提供包含上述资料的小册子。 10. 国内船舶船章图片高清海事签证受理部门:通航监督处 海事处 接办岗位: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员 申办单位:船舶、海上设施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其代理人 签证文书: 1、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 2、海事报告 3、与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文书 具备条件:1、抵港24小时内递交 2、船舶抵港前巳发生或可能引起船舶或货物受损害,必须在开舱卸货前书面报告海事主管机关 3、申请办理海事签证时,应同时附送有关的船舶法定文件的摘录或其影印件,如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海图等 4、申报文书必须使用中文或英文(不少于一式三份) 5、船长必须在其所申报文书和附件上签字和加盖船章,并应有不少于两个见证人的签字 办理依据:《船舶海事签证办法》(港监字[1995]230号) 办结时限:不需要核实的1个工作日;需要核实的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核查后,加盖“准予备查”、“海事签证专用章”、骑缝章和签证人签名,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的批注 收费标准:签证费正本100元,副本每份25元;交通费按实计收 (海事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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