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炭装船机日照港主要从事港口业务、物流服务、建筑制造、金融商贸等领域的装卸服务和国际国内客运服务。 港口业务包含铁矿石、油品及液体化工运输、集装箱运输、煤炭运输、散粮运输、木片运输、镍矿运输、钢铁运输、焦炭运输、水泥运输、木薯干运输、客箱班轮运输。物流服务包含保税物流、物流信息平台、物流园区(日照国际物流园区、日照港中亚国际物流园区和新疆日照港物流园区)。 日照港是我国重要煤炭输出港。拥有中国泊位水深最深、泊位能力最大的15万吨级煤炭专用泊位2个和5万吨级煤炭专用泊位1个,通过能力超过4500万吨,创造了9486吨/小时煤炭装船全国纪录,被誉为“日照港效率”。利用通用泊位开展煤炭进口业务,煤炭进口量居全国沿海港口前列。随着港区铁路改建和石臼港区南区的开发建设,日照港将实现万吨大列直入港区,煤炭通过能力将达到1亿吨以上。 此外,日照港还是中西部地区焦炭运输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拥有专业化码头设施设备及专用线,内外贸焦炭单船装船效率达2300吨/小时,焦炭堆存能力超过100万吨,年通过能力超过600万吨。 是中国重要的钢铁进出口中转港,钢材装卸设备、设施齐全,拥有满足卷钢、盘圆、型钢等各种钢材装卸需要的专用装卸、运输机械、索具,可满足各种钢材的装卸、仓储、运输需求,钢材装卸工艺成熟,实现了专业化管理,年中转能力超过1000万吨。 是中国矿石运输系统第一层次港口。拥有20万吨级矿石泊位2个、30万吨级矿石泊位1个,矿石堆场面积190万平方米,堆存容量超过2000万吨,年接卸能力达1亿吨以上,是国内乃至世界港口矿石系统卸船能力、泊位能力最大的码头之一,创造了9786吨/小时矿石单船卸船世界纪录,铁矿石外贸进口量居中国沿海港口首位。与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的40万吨级矿石码头建成后,日照港铁矿石接卸能力将达到1.5亿吨以上 2. 煤炭装船过程煤炭平仓交货是以煤炭平仓价进行交易的交货方式,是煤炭的港口交货方式之一。;平仓价是指煤炭在港口装船后的价格。除煤炭本身价格外,需要加上港杂费一项,国内港口不同,15-20元|吨。这个费用是交给港口的,也就是所说的场地费和装卸费。而平仓交货指的应当是煤炭在港口装船才算是交货义务履行完毕。;平仓价:又称FOB价格。是指煤运到港口并装到船上的价格,包含了上船之前的所有费用,也就是说卖方把煤炭装在船舶上,但不支付海运运费的交易价格。;平仓价指的就是装上船后的价格,即包含港杂费和堆存费的价格。;运输概念里:平仓叫做平舱。;平舱:指货物装船后,为了保持船舶承受压力均衡和航行安全,对成堆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如煤炭,粮谷等,需要进行调动和平整,此项作业就称为“平舱 ”。 所以“平舱价”就是指货物运到港口并装到船上的价格(开船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了上船之前的所有费用),但不包括其后的相关费用。 3. 煤炭运输船1.山西丰矿煤炭物流公司 2.陕西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3.新疆翔宇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4.新疆煤炭物流公司 5.安徽海润富通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6.内蒙古龙口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4. 煤炭装船机价格在码头堆场堆存超过一个月收取堆存费,装船收取装船费,过磅收取过磅费,其他费用就没有了,有的码头例如河北港口集团通用码头收取卸车费。 5. 煤炭卸船机亏煤是指煤场在煤炭装卸、堆存时由于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影响而产生的亏损。 煤炭在装卸时遇到大风吹扬,每吨煤炭每年就产生1公斤的煤尘亏损。另外,因为煤场多都为露天的,所以如果把煤放在煤场,它就会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影响而亏损,比如说气温高了或受太阳照射都会让煤挥发掉一些,再就是刮风和雨淋也可能让一些煤屑给流失掉,还包括露天堆放造成的热值损失。所以煤在煤场放一定会不同程度亏损的。 6. 煤炭装船机效率指煤炭装船水路运输的价格。 下水煤指的是通过水路运输的煤炭。 虽然煤炭的重要位置已被石油所替代,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石油的日渐枯竭,导致它必然走向衰败,而煤炭因储量巨大,加之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煤炭气化等新技术日趋成熟,并得到广泛应用。 7. 干货船可以装煤炭吗运输需求和运输供给构成了运输市场,狭义的运输市场是指运输劳务交换的场所,该场所为旅客、货主、运输业者、运输代理者提供交易的空间。广义的运输市场则包括运输参与各方在交易中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总和,即运输市场不仅是运输劳务交换的场所,而且还包括运输活动的参与者之间、运输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 中文名 运输市场 构 成 运输需求和运输供给 结 构 空间结构 特 征 非固定性 构成 运输市场是多层次、多要素的集合体,构成运输市场的有这样几个主要组成部分: 1、需求方:包括各种经济成份的客货运输需求单位和个人。 2、供给方:包括提供客货运输服务的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业者,在我国有部属运输企业、地方国营运输企业、集体运输企业、外资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等,有时供给方还包括运输业者的行业协会、公会或类似组织。 3、中介方:包括在运输需求和供给双方之间穿针引线,提供服务的各种客货代理企业、经纪人和信息服务公司等。 4、政府方:代表国家即一般公众利益对运输市场进行调控的工商、财政、税务、物价、金融、公安、监理、城建、标准、仲裁等机构和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运输市场系统中,需求方、供给方、中介方三个要素直接从事客货运输活动,属于行为主体。 结构 运输市场是具有多侧面、多重规定性的经济范畴,因此运输市场的结构也可从不同的角度,从多方面进行考察。 运输市场的空间结构指主体及其所支配的变换对象的活动范围,现实的运输市场总是具有一定活动空间的市场,各类市场由于其扩散和吸引能力之大小而有所不同。运输市场的空间结构就是指各等级各层次的市场空间在整个市场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运输市场的空间结构从大的方面来讲可以分为三个基本的层次: 1)区域性的地方运输市场。它包括城市运输市场、城间运输市场、农村运输市场、城乡运输市场,以及南方运输市场、北方运输市场等等,通常以大大小小的经济区为主,在地域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塞础上逐步形成,并循序渐进地发展和扩大。 2)全园统一的运输市场。即以整个国家领土、领空、领海为活动空间的运输市场,它是包括各个地区、各种运输方式在内的统一的运输市场。它以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为基础,在区域运输市场充分发展的前提下才得以形成。 3)国际运输市场。它是随着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及其其他经济社会文化交往的增加而逐步形成的,是国际分工、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生活国际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运输市场的时间结构指市场主体支配交换客体这一运行轨迹的时间长短,它表现为交换过程的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在现实的运输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之间对交换对象——运输劳务的权力转移及客货位移,可以有不同的时间轨迹。 一般来说,运输市场按时间结构可包括两种情况: 1)现货交易市场,指运输市场上出售运输劳务与货币转移是同时进行的,因而也称即期交易,它反映市场主体和交换对象的运动在时间上的同步性。 2)期货交易市场,在交易所当中进行的,通过签定标准化的运输期货交易合同而成交的运输交易市场。在运输期货交易活动中,是先签订期货交易合同,然后在某一特定时间交割。市场主体之间对运输劳务所有权的转让与客货位移在时间上是分离的,两者不具有同步性,因此与现货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特征 我国运输市场除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同的特点外,作为市场体系中的一个专业市场,又有以下个性特征: 1、运输商品生产、消费的同步性。运输商品的生产过程、消费过程是融合在一起的,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主要不是作用于运输对象、而是作用于交通工具,货物是和运输工具一起运行的,并且随着交通工具的场所变动而改变所在位置。由于运输所创造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同时被消费掉,因此不存在任何可以存储、转移或调拨的运输“产成品”。同时运输产品又具有矢量的特征,不同的到站和发站之间的运输形成不同的运输产品,他们之间不能相互替代。因此运输劳务的供给只能表现在特定时空的运输能力之中,不能靠储存或调拨运输产品方式调节市场供求关系。 2、运输市场的非固定性。运输市场所提供的运输产品具有运输服务特性,它不像其他工农业产品市场那样有固定的场所和区域来生产、销售商品。运输活动在开始提供时只是一种“承诺”,即以货票、运输合同等作为契约保证,随着运输生产过程的开始进行,通过一定时间和空间的延伸,在运输生产结束时,才将货物位移的实现所形成的运输劳务全部提供给运输需求者。整个市场交换行为,并不局限于一时一地,而是具有较强的广泛性、连续性和区域性。 3、运输需求的多样性及波动性。运输企业以运输劳务的形式服务于社会,服务于运输需求的各个组织或个人。由于运输需求者的经济条件、需求习惯、需求意向等多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必然会对运输劳务或运输活动运输活动过程提出各种不同的要求,从而使运输需求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由于工农业生产有季节性的特点,因此货物运输需求也有季节性的波动。特别是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的运输需求季节性十分明显。由于运输产品无法储存,运输市场供需平衡较难实现。 4、运输市场容易形成垄断。运输市场容易形成垄断的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运输业的一定发展阶段,某种运输方式往往会在运输市场上形成较强的垄断势力,这主要是因为自然条件和一定生产力水平下某一运输方式具有技术上的明显优势等原因造成的。 另一方面是指运输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这使得运输市场容易形成垄断。通常把因历史原因、政策原因和需要巨大初期投资原因等使其它竞争者不易进入市场,而容易形成垄断的行业成为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行业。运输市场上出现的市场垄断力量使运输市场偏离完全竞争市场的要求,因此各国政府都对运输市场加强了监管。 分类 运输市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类别。 1、按运输市场涉及到的运输方式,可分为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不同方式间运输市场和某一种方式内的运输市场(如铁路运输市场、公路运输市场、航空运输市场、水运运输市场等)。 2、按照运输距离的远近,可分为短途、中途和长途运输市场等;也可按运输市场的空间范围,分为地方运输市场、跨区运输市场和国际运输市场等。国际水运市场又包括定期航班市场和包机船市场等。 3、按运输市场与城乡的关系,可分为市内运输市场、城市间运输市场、农村运输市场和城乡运输市场等。 4、按运输市场的客体结构,可分为基本市场和相关市场。 基本市场分为客运市场、货运市场;相关市场分为运输设备租赁市场、运输设备修造市场、运输设备拆卸市场等。其中货运市场也可以按照运输条件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市场和特种货物运输市场。一般货物运输市场可分为干货运输市场、散货运输市场、杂货运输市场、集装箱运输市场。散货运输市场再细分为煤炭运输市场、粮食运输市场、钢铁运输市场、油品运输市场等等。特种货物运输市场可分为大件运输市场、危禁货物运输市场、冷藏运输市场、搬家运输市场等。客运市场也可以细分,如一般客运市场和特种客运市场,后者如旅游客运市场、包机(车、船)市场等。 5、按运输市场的竞争性,可以分为垄断运输市场、竞争运输市场和垄断竞争运输市场以及寡头垄断市场等。这种分类是针对特定时间、地点等条件而言的,比如有的运输企业在一些地区是垄断的,在另外一些地区则可能是竞争的。 6、按时间要求可分为定期运输市场、不定期运输市场、快捷运输市场等。 上述分类往往还可以交叉进行,如长途客运市场、短途客运市场,水运长途客运市场、水运短途客运市场,水运长途货运市场、公路长途客运市场,定期船市场、不定期船市场等等。 作用 运输市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1、提供运输供求信息。 2、协调经济比例。 运输市场协调经济比例关系的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协调运输业与其他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关系,二是在运输体系内部,运输市场调整各种运输方式在市场中应该占有的比例。 3、刺激社会生产力发展。充足的运输使一个国家的工农业生产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和科学化,使社会生产成为世界性的,全球各个区域的联系同时得到加强。 8. 装煤炭的船货船“天丰369”属于寿光市天丰海运有限公司。据该公司官网,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金3770万元,是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公司投入经营船舶从2000吨级到13000吨级的货轮8艘,总运力超过31000载重吨,是一家专门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经营的企业,主要承运铁矿石、煤炭、玉米等散货船运输。 12月12日上午,该公司两名员工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天丰369”是该公司所属船只,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助救援。此外一名员工介绍,该货船主要运输货物疑似铁粉。 据北海救助局消息,事发后北海救助局立即派遣蓬莱待命救助直升机“B-7313”、烟台待命救助船舶“北海救112”轮前往救助。现场西北风8级,遇险船舶已经沉没。 9. 煤炭装船机除尘喷水1991年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1年修正案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1年修正案是由国际组织在1991年05月23日,于伦敦签定的条约。 正案 (签订日期1991年5月23日) 目录 第Ⅱ—2章 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第20条修正条款 防火控制图 第21条替代条款 消防设备的即刻可用 第28条修正条款 脱险通道 第32条修正条款 通风系统 第36条修正条款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第40条修正条款 消防巡逻、探火、失火报警和广播系统 第Ⅲ章 救生设备与装置 第18条替代条款 应急训练和演习 第Ⅴ章 航行安全 第17条替代条款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第Ⅵ章 货物运输(替代文本) A部分 通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第2条 货物资料 第3条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第4条 船上使用杀虫剂 第5条 积载和紧固 B部分 谷物以外的其它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 第6条 装运的可接受性 第7条 散装货物的积载 C部分 谷物运输 第8条 定义 第9条 对谷物运输船舶的要求 第Ⅶ章 危险货物运输 第5条修正条款 证件 增加新的第7—1条 危险货物事故的报告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海安会以决议MSC.22〔59〕于1991年5月23日通过) 第Ⅱ—2章 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第20条 防火控制图用下列标题取代现有标题: “防火控制图和消防演习”在该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在本条之2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3: “3消防演习应按第Ⅲ/18条的规定进行。” 第21条 消防设备的即刻可用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本条的现有文字用下文替代: “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状况并随时可以立即使用”。 第28条 脱险通道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1.8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现有的本条之1.7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1.8: “.8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此种公共处所内的每一层应有2条脱险通道,其中之一应能直接进入符合本条之5要求的围闭垂直脱险通道。” 第32条 通风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1.7适用于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下述新的本条之1.7插入原本条之1.6和2之间: “1.7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此种公共处所应配备排烟系统。该排烟系统应由要求的探烟系统起动并能手动控制。风扇的尺寸应能在10min或更短时间内将此种处所内整个容积的空气排出。” 第36条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2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将原条文编为本条之1并在新的本条之1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2: “2 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含有此种公共处所的整个主垂直区域应由符合第12条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全面保护。” 第40条 消防巡逻、探火、失火报警和广播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7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现有本条之6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7: “7 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含有此种公共处所的整个主垂直区域应由符合第13条的探烟系统作全面保护,但该条之1.9除外。” 第Ⅲ章 救生设备与装置 第18条 弃船训练和演习本条的现有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 “应急训练和演习 1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 2 手册 每间船员餐室和文娱室或每间船员住室应配备符合第51条要求的训练手册。 3 集合操演和演习 3.1 第个船员每月至少应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 习。若有多于25%的船员在上一个月没有参加该特定船上的弃船和消防演习,则应在船舶驶离港口后的24h内举行该两项演习。主管机关可以接受其它安排,但这些安排至少应等同于无法实施此种做法的那些类别的船舶的安排。 3.2 在从事非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应在旅客上船后24h内举行旅客集合操演。应向旅客讲授救生衣的用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行动。在该次集合后如仅有为数不多的旅客在某个港口上船,则只需提请这些旅客注意第8.2条和第8.4条要求的应急须知而无需举行另一次集合操演。 3.3 在从事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在船舶驶离后如未举行旅客集合操演,则应请旅客注意第8.2条和第8.4条要求的应急须知。 3.4 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 .1 使用第6.4.2条要求的警报系统将旅客和船员召集到集合站并确保他们知道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弃船命令; .2 向集合站报到并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 .3 检查旅客和船员的穿着是否合适; .4 检查是否正确地穿好救生衣; .5 在完成任何必要的降放准备工作后,至少降下一艘救生艇; .6 起动并操作救生艇发动机; .7 操作降放救生筏使用的吊柱。 3.5 在可行时,应按本条之3.4.5要求,在各次演习中降下不同的救生艇。 3.6 每条救生艇至少每3个月应在弃船演习中带着指定的操作船员被降放并在水中开动。如果从事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因其港口靠泊装置和营运方式而不能在某舷降放救生艇,则主管机关可以允许此种船舶不在该舷降放救生艇。但是,所有此种救生艇,每3个月应至少降下一次,每年应至少降放水中一次。 3.7 在合理和可行时,救助艇但不包括兼作救助艇的救生艇,每月应带着指定的船员被降放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在所有情况下,每3个月至少按此要求进行一次。 3.8 如果救生艇和救助艇的降放演习系在船舶前进时进行,因其涉及危险,此种演习只应在有遮蔽的水域并且要在对此种演习有经验的驾驶员监督下进行。 3.9 在每次弃船演习中应检查供集合和弃船使用的应急照明。 3.10 每一消防演习应包括: .1 向集合站报到并为在第8.3条要求的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做准备工作; .2 起动消防泵,至少使用两个要求的喷嘴,检查该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况; .3 检查消防员的装备和其它个人救助设备; .4 检查有关的通信设备; .5 检查水密门、防火门和防火挡板的运作; .6 检查为随后的弃船所做的必要安排。 3.11 在计划消防演习时应根据船型和货物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下的习惯做法。 3.12 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恢复到完好的工作状况;演习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应尽快修复。 3.13 在可行时,应按真正出现紧急情况那样进行演习。 4 船上培训和指导 4.1 在新船员上船后,应在不迟于两个星期内就如何使用包括救生艇筏设备在内的船上救生设备和船上消防设备给予船上培训和指导。但是,如果船舶的船员是定期轮换的,则此种培训应在船员第一次上船后不迟于两个星期内进行。每次指导应涉及船舶救生和消防的不同方面;但在任何2个月的期限内,应涉及到该船的所有救生和消防设备。 4.2 每一船员均应得到指导;指导应包括但不一定局限于: .1 船舶气胀式救生筏的操作和使用; .2 低温受冻、低温受冻急救和其它有关的急救程序问题; .3 在恶劣天气和恶劣海况中使用该船救生设备所必需的特别指导; .4 消防设备的操作和使用。 4.3 有关如何使用吊柱降放的救生筏的船上培训,应在不超过4个月的间隔期中在每艘装有此种设备的船上举行。凡可行时,此种培训应包括救生筏的充气和降下。此种救生筏可以是仅供培训使用的、不作为船舶救生设备组成部分的专用救生筏。此种救生筏应做有明显标志。 5 记录 举行集合的日期、弃船演习和消防演习的详细情况、其它的救生设备演习和船上培训,应在主管机关可能做出规定的日志上做出记录。如果在指定时间内未举行全面的集合操演、演习或培训,则应在日志中做出记录,写明所举行的集合操演、演习或培训的细节和范围。” 第Ⅴ章 航行安全 第17条 引航员软梯和引航员机械升降器本条的现有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a)适用范围 (i)航行中可能使用引航员的船舶应配备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ii)在1994年1月1日或以后安装的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设备和装置,应符合本条要求并充分考虑到本组织通过的标准。 (iii)在1994年1月1日前配备的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设备和装置,至少应符合在该日期前实施的第17条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到在该日期前本组织通过的标准。 (iv)在1994年1月1日后予以替换的设备和装置,在合理和可行时,应符合本条的要求。 (b)通则 (i)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所有装置均应有效地达到使引航员安全登船和离船的目的。装置应保持干净,得到适当的维修和存放;应定期检查,保证它们的使用安全。它们仅应用于人员的登船和离船。 (ii)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安装和引航员的登船和离船,应由带有与驾驶台进行联系的通讯装置的负责的驾驶员进行监督。他还应做出安排,护送引航员经由安全通道前往和离开驾驶台。应向安装和操作任何机械设备的人员就要采用安全程序进行指导;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c)登离船装置 (i)应配备能使引航员从任一船舷安全登船和离船的装置。 (ii)在从海平面至船舶的入口或出口位置的距离超过9m的所有船上,在欲将舷梯或机械式引航员升降器或其它同样安全和方便的装置与引航员软梯一起供引航员登船或离船时,船舶应在每舷均应装有此种设备,除非该设备能移动供任一船舷使用。 (iii)应使用下列任一装置提供安全和方便的船舶入口或出口: (1)引航员软梯。其所需爬高不超过1.5m,离水面高度不超过9m;其位置和紧固应做到: (aa)避开船舶的任何可能的排放口; (bb)在船舶平行船中体的长度范围内,可行时,在船舶的船中半长范围内; (cc)每一梯阶均牢固地靠在船舷上;在护舷木等结构部件妨碍本规定的执行时,应做出使主管机关满意的特别安排,以保证人员能安全登船和离船; (dd)引航员软梯的单根长度应能从船舶的入口或出口点抵及水中;应为所有的装载状况和船舶纵倾及为15度的不利横倾留出充分的余量;安全加固点、卸扣和系索至少应与扶手索的强度相同。 (2)每当水面至船舶入口点的距离超过9m时,与引航员软梯一起使用的舷梯,或其它同样安全和方便的装置。舷梯应安装在朝向船尾的位置上。在使用时,舷梯的下端应牢固地靠在船舶平行船中体长度范围内的舷边;在可行时,应牢固地靠在船中半长范围内的船舷■■■避开所有的排放口;或 (3)引航员机械升降器,其位置应在船舶平行船中体长度的范围内;可行时应在船舶的船中半长范围内;应避开所有的排放口。 (d)船舶甲板入口 应配备装置确保在引航员软梯的上端或任何舷梯或其它设施的上端与船舶的甲板之间有安全、方便和无障碍的通道供任何人员登船和离船。该处的此种通道应由下列装置提供: (i)在栏杆或舷墙中的门。应配有适当的扶手; (ii)舷墙梯。应装有在其底部附近及在更高位置上牢固地固定在船舶结构上的两根扶手支柱。 (e)舷门 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舷门不应朝外开。 (f)引航员机械升降器 (i)引航员机械升降器及其辅助设备应是主管机关核准的型号。引航员升降器应设计成象活动梯一样工作,供一人在船舷升降;或象平台一样工作,供一人或多人在船舷升降。其设计和构造应保证引航员能安全地登船和离船,包括从升降器到甲板和从甲板到升降器的安全通道,此种通道应由有扶栏可靠保护的平台直接构成。 (ii)应配备有效的手动装置,降下或带回所载人员;该装置应保持待用状况,供没有电源时使用。 (iii)升降器应牢固地系着在船舶结构上。系着不应仅依靠船舶的舷梯扶手。应在船舶的每一舷为活动式升降器提供适当和牢固的系着点。 (iv)如果在升降器位置的通道上装有外护舷材,则此种外护舷材应切割至升降器可以靠在船舷上工作。 (v)引航员软梯应装在升降器的附近并可供立即使用,做到在升降器行程的任何位置上均可使用。引航员软梯应能从自身的进入船舶位置伸至海平面。 (vi)船舷处降下升降器的位置应做出标志。 (vii)应为活动式升降器配备适当的、有保护的贮藏位置。天气极冷时,为避免结冰危险,只应在即将使用前才装上活动式升降器。 (g)有关设备 (i)在传送人员时,手头应备有立即可供使用的下列有关设备: (1)如果引航员有此要求:两根扶手绳,直径不应小于28mm,牢固地紧固在船上; (2)带有自亮灯的救生圈; (3)撇缆。 (ii)在本条之(d)有此要求时,应配备支柱和舷墙梯。 (h)照明 应配备适当照明,照亮舷外的登离船装置、甲板上人员登船和离船的位置和引航员机械升降器的控制装置。 第Ⅵ章 第Ⅵ章的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货物运输 A部分 通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1 本章适用于因其对船舶或船上人员的特别危害而需在本规则所适用的一切船舶上及吨位小于500总吨的船舶上采取特别预防措施的货物的运输(不包括散装液体、散装气体或其它各章作出规定的那些方面的运输)。但是,对于吨位小于500总吨的船舶,如果主管机关认为,因航行的遮蔽性和条件,应用本章A部分和B部分的任何具体要求是不合理的和不必要的,则主管机关可采取能够保证这些船舶所需安全的其它有效措施。 2 为对本章A部分和B部分的规定作出补充,每一缔约国政府应保证提供有关货物及其积载和紧固的适当资料,并特别说明此种货物的安全运输所必需的预防措施。 第2条 货物资料 1 发货人应在装货前及早向船长或其代理提供关于该货物的适当资料,以便能够实施此种货物的适当积载和安全运输所必需的预防措施。此种资料应在货物装船前以书面方式和适当的运输单据加以确认。 2 货物资料应包括: .1 对于杂货和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中运输的货物:对货物、货物或货物成组运输器具的毛重和货物的任何有关特性的一般陈述; .2 对于散装货物:关于货物积载因数的资料、平舱程序和,如为浓缩物或可以液化的其它货物,以证书形式出现的有关货物的含水量及其可运水份限度的额外资料; .3 对于未按第Ⅶ/2条规定分类但具有造成潜在危害的化学性质的散装货物:除上述各项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有关于其化学性质的资料。 3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装船前,发货人应确保此种器具的毛重与运输单据中声明的毛重是一致的。 第3条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1 在运输可能释放有害或易燃气体或可能在货物处所中造成氧气耗竭的散装货物时,应提供用以测量空气中有毒或易燃气体浓度或氧气浓度的仪表及其详细的使用说明书。此种仪表应使主管机关满意。 2 主管机关应采取措施,保证船员受到使用此种仪表的培训。 第4条 船上使用杀虫剂 在船上使用杀虫剂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尤其是为熏舱而使用杀虫剂。 第5条 积载和紧固 1 在甲板上和甲板下运输的货物和货物成组运输器具,在可行时,其积载和紧固应做到能在航行全过程中防止对船舶和船上人员的损害或危险并防止货物的落水灭失。 2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中装载的货物,其在器具中的装箱和紧固应做到能在整个航程中防止对船舶和船上人员的损害或危险。 3 在重货或异常外形尺寸货物的装船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船舶结构性损害,在整个航程中保持适当稳性。 4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在滚装船上的装货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尤其是对此种船上和货物容器上的紧固装置以及紧固位置和系绳的强度。 5 集装箱的装载不应超过《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规定的安全核准牌上注明的最大总重量。 B部分 谷物以外的其它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 第6条 装运的可接受性 1 在散装货物装船前,船长应得到有关船舶稳性和有关标准装船条件货物分布的综合资料。提供此种资料的方法,应使主管机关满意。 2 浓缩物或可以液化的其它货物只有在其实际含水量小于其可运水份限度时才应被接受装船。但是,如果做出了使主管机关满意的安全布置,确保在货物移动时有足够的稳性而且船舶具有适当的结构完整性,则即使其含水量超过了上述限度,仍可接受此种浓缩物和其它货物装船。 3 非属按第Ⅶ/2条规定作出分类的货物但具有可以造成潜在危害的化学性质的散装货物,在装船之前,应为其安全运输采取特别的预防措施。 第7条 散装货物的积载 1 为了减少货物移动的风险,确保在航行全过程中保持适当的稳性,如必要,在装船和平舱时,应使散装货物在货物处所的整个范围内达到合理的水平度。 2 在二层舱中装散装货物时,如果装船资料指出,如此种二层舱口开着会使船底结构的应力达到不能接受的程度,则应关闭舱口。货物在平舱时应达到合理的水平度并应延伸至二层舱的整个范围,或用有足够强度的附加纵向隔板加以固定。应遵守二层舱的负荷容量,保证不使甲板结构过量负载。 C部分 谷物运输 第8条 定义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在本部分中: 1 “《国际谷物规则》”系指海上安全委员会以MSC.23(59)决议通过的《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运输规则》。该规定可由本组织作出修正,但此种修正案应按本公约第Ⅷ条有关适用于除第Ⅰ章外的附则的修正程序的规定被通过、生效和实施。 2 “谷物”一词包括小麦、玉蜀黍(苞米)、燕麦、稞麦、大麦、大米、豆类、种子以及由其加工的与谷物在自然状态下具有相同特点的制成品。 第9条 对谷物运输船舶的要求 1 运输谷物的货船,除应符合本条的任何其它适用要求外,还应符合《国际谷物规则》的要求并应持有该规则要求的许可证。就本条而言,该规则的要求应视为强制性的。 2 在船长未使主管机关或代表主管机关的装货港的缔约国政府确信船舶在提议的装载条件下符合《国际谷物规则》的要求之前,没有此种证件的船舶不得装谷物。” 第Ⅶ章 危险货物运输 第5条 证件本条之3的现有条文用下列3、4、和5替代: 3 负责在货物集装箱或车辆中装危险货物的人员,应出示经签署的集装箱装箱证书或车辆装车声明,其中写明:成组货物运输器具中的货物已得到正确的装填和紧固并符合一切适用的运输要求。此种证书或声明可与本条之2中所述的证件结合在一起。 4 如有充分理由怀疑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或车辆不符合本条之2或3的要求,或者,如果没有集装箱装箱证书或车辆装车声明,则此种货物集装箱或车辆不应被接受发运。 5 运输危险货物的每一船舶应有特别的清单或舱单,按第2条规定的分类,列出船上的危险货物及其位置。按照类别标明并列出船上所有危险货物位置的详细的积载图,可用以代替此种特别清单或舱单。在船舶驶离前应向港口国当局指定的人员或组织提供其中某一证件的副本。” 在第7条后加上下列新的第7—1条: “第7—1条 危险货物事故的报告 1 在发生了包装的危险货物从船上落入海中灭失或可能灭失的事故时,船长或负责该船的其他人应立即将此种事故的详细情况尽可能最充分地向最近的沿海国报告。这种报告应根据本组织通过的指南和总原则作出。 2 在本条之1中所述的船舶被遗弃时,或在从此种船上发出的报告不完整或得不到时,该船的所有人、承租人、管理人或经营人或这些人的代表应在可能的最充分的范围承担本条对船长规定的义务。” 10. 船舶装载机WD615里面,W 是水冷,D 是柴油机,6 代表6缸,15代表单缸排量1.5L。 最新解释:WD代表潍柴动力,也就是潍动,6是6 代表6缸,15代表单缸排量1.5L。 主要技术参数: WD615柴油机直列6缸,缸径126mm,行程130mm,单缸排量1.5L,发动机排量9.726L。有自然吸气、增压、增压中冷机型,基本型转速2200r/min,功率范围176kW—280kW,最低燃油消耗率达194g/kW.h,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功率大、油耗低、排放指标先进、噪声低、通用性强等优点,是重型汽车、各类工程机械、客车、发电设备、船舶等理想动力。 引进历史: WD615是WD615柴油机的简称,WD615柴油是伴随着国家为了弥补中国卡车市场缺重的情形,从奥地利斯太尔公司整体引进斯太尔重卡平台而来到中国的!引进之初,WD615发动机由潍坊柴油机厂(现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发动机厂(现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生产。当时两家公司都是中国重汽集团(大重汽,也就是现中国重汽、陕汽、红岩等公司没有分家之前的合体)的子公司。 [编辑本段]发展历史: WD615发动机产品,在中国重卡用户心中的地位很高。可以说,没有斯太尔平台的引进,就没有中国重卡的今天。WD615柴油机从引进之初,潍柴和杭发两个工厂就连续不断的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对这款发动机消化、吸收,开发和提升。 排放从欧零排放,一直到今天大家可以看到的国四排放。 配套领域从重卡发动机开发到今天的:重卡、客车、工程机械、船舶动力、发电设备、农用机械、固定动力等领域。在WD615欧二排放基础上,潍柴动力开发了WP10系列国三排放发动机。主推BOSCH共轨系统。中国重汽开发WD613国三排放EGR系列发动机。 [编辑本段]历史地位: WD615在中国重型车历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重型车市场没有它的竞争对手。进入2000年之后,WD615柴油机不单匹配在斯太尔平台上,包括解放新大威系列,福田的ETX系列,东风乘龙系列,江淮、华菱等国内重要的重卡平台上都可以看到WD615发动机的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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