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技术动态 > 船舶航行灯使用规则(船舶夜间航行时应开启航行灯)
船舶航行灯使用规则(船舶夜间航行时应开启航行灯)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29 06:10 点击:239 编辑:admin

1. 船舶夜间航行时应开启航行灯

飞机在天空中飞行时,尽管天空非常广阔,但由于飞行速度很快,因此仍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为了避免这种危险,飞行员必须时刻关注自己前后左右和上下方有没有飞机在飞行,及时判断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红绿灯”就是飞机上的航行灯,它为飞行员起到导航的作用。每架飞机上都装有3盏航行灯,在飞行员左侧机翼尖上的是红灯,右侧机翼尖上的是绿灯,机尾上装有一盏白灯。飞机在夜间航行时,必须打开航行灯。如果飞行员能同时看见三盏灯,这说明在自己的上空或下方有飞机在飞行,这时是没有危险的。如果只能看到红色和绿色的航行灯,说明有一架飞机正在迎面飞来,有对撞的危险,要设法避开。如果只能看见一盏红灯或绿灯,那说明在左侧或右侧有飞机在飞行,只要不偏离航线是不会相撞的。

2. 船舶夜间航行时应开启航行灯吗

航行灯是船舶之间互相辨别船舶类别和航行动态的重要标志,是船舶采取避让措施的重要依据,能有效避免船舶发生碰撞,尤其是在夜间或能见度低时。然而,航行灯的不规范使用或故障会传递错误信号,给船舶成功避碰造成巨大的阻碍,不容忽视。

本期梳理了国内航行海船航行灯的重点要求,希望相关管理公司及时排查船队航行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开展船员培训,帮助船舶开展航行灯的自查自纠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一、一般要求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环照黄色闪光灯、操纵号灯以及闪光灯(不包括白昼信号灯)。

1、“桅灯”是指安置的船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

2、“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

3、“尾灯”是指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

4、“拖带灯”是指具有与本条3款所述“尾灯”有相同特性的黄灯。

5、“环照灯”是指在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6、“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频率120闪次或120以上闪次的闪光的号灯。

7、航行灯控制器:

(1)航行灯控制器:能对航行灯进行操作控制的装置

(2)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供电。若设有临时应急电源时,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应急配电板和临时充放电板供电。电气声响信号设备应能由主电源、应急电源和临时应急电源(要求时)供电。

(3)船长不小于50 m 的船舶上的航行灯控制器应为下列故障提供报警:

航行灯供电故障;

通电灯泡的故障,包括短路。

二、配备要求

1、基本号灯:

2、作业号灯:

3、首、尾均装推进器的船舶,应额外再配备1 套桅灯、舷灯与尾灯。多种作业船舶应配齐相应的各种作业号灯。下列号灯如性能相同而安装又能符合20规则8.2.3 要求,可无需重复配备:

① 失去控制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以及限于吃水的船舶所用号灯中的红环照灯;

② 各种作业号灯中相同的号灯。

4、港口特殊规定或用船部门特殊需要的号灯,应予考虑配备;

5、专门装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船舶及从事拖带、顶推此类船舶的拖船不得采用燃油号灯。

6、船长为50 米及以上的船舶,其前后桅灯、左右舷灯和尾灯应配有双套或双灯泡。

7、15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配1 盏白昼信号灯,并应配备备用灯泡2 只。非机动船不需配备。

三、技术要求

1、号灯灯壳内部应涂无光黑漆。

2、所采用的船用号灯灯泡应经认可。

3、号灯的结构及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结构应便于拆装、升降、更换零件及手提,并能防止灯泡松动和脱出;

(2)号灯应采用外部接线的方式;

(3)除环照号灯外,灯壳顶部应有指示船首或船尾方向的箭头标志;

(4)灯壳外部应有铭牌,内容包括灯名、能见距离、灯泡(或灯芯)规格、电源电压、厂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以及检验单位的标志和认可号。小型号灯因条件达不到时,可用制造厂标志和检验单位的标志代替铭牌

(5)在透镜或滤色片的边缘处应刻有厂号和认可号;

(6)应附有检验单位签发的船用产品证书。

四、安装要求

1、环照灯的安装

垂直装设2 盏或3 盏号灯以共同组合显示时:这些号灯的间距应不小于2m,而且除需装拖带号灯的情况外,其中最低1 盏号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4m 处;装设3 盏号灯时,其间距应相等。

2.前桅灯的安装:

(1) 除操纵号灯及20规则8.2.3.1(4)所述外,桅灯应高于并离开其他一切灯光和遮蔽物。

8.2.3.1(4):当在低于桅灯的位置上不可能装设本章8.2.3.11(操限船号灯) 与8.2.3.12(限于吃水船号灯)的安装规定的环照灯时,这些环照灯可以装设在后桅灯上方或悬挂于前桅灯和后桅灯垂向之间,如属后一种情况,则应安置在与该船首尾中心线正交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小于2m 处;

(2)前桅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小于6m;如船宽大于6m,则灯高应不小于船宽,但不必大于12m;

(3)前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桅灯应安置在离船首不大于船长的1/4 处。

(4) 如只配备1 盏桅灯,应安置在船舶前部,其安装高度与前桅灯相同。

3、后桅灯的安装:

(1) 垂直位置:后桅灯应高于前桅灯至少4.5m。前、后桅灯的垂向距离应使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m 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桅灯在前桅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2)水平位置: 后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后桅灯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2 船长,但不必大于100m。

4、舷灯的安装:

(1)垂向位置:机动船的舷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超过前桅灯高度的3/4,但不应低到受甲板灯光的干扰;

(2)水平位置:机动船的舷灯不应安装在前桅灯的前面,并应装设在舷侧或接近舷侧处;被顶推船的舷灯应装设在船舶前端。

(3)舷灯的遮板:舷灯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遮板,并应符合本节8.2.1.4 的要求。

5、尾灯的安装:

尾灯应安装在尽可能接近船尾处

6、锚灯的安装:

(1)如仅装设1 盏锚灯,应在最易见处显示;

(2)当装设2 盏锚灯时,前锚灯应安装在船舶的前部,后锚灯应安装在船尾或接近船尾处,且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不小于4.5m。船长为50m 及以上的船舶,前锚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6m处。

7、失去控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2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8、拖船或顶推船号灯的安装:

(1)2 盏或3 盏桅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其中1 盏应装设在前桅灯或后桅灯相同的位置。如装在后桅上,则最低1 盏后桅灯高于前桅灯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5m。

(2)拖带灯的安装:拖带灯与尾灯应安装在同一垂直线上,上黄下白。

9、引航船号灯的安装:

2 盏环照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上白下红

10、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红、白、红

11、限于吃水船舶号灯的安装:

3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12、白昼信号灯的安装:

(1)应置于该灯制造厂提供的专用的小箱中,该箱应固定设置在驾驶室内易取又不妨碍操作通行之处,一般可设在驾驶室左前角或右前角附近。

(2)电源插座应在该箱附近,为其配备的柔软电缆的长度应大于该电源插座至任何一舷边的距离,也可为此目的而设置2 个电源插座。

3. 船夜间航行开什么灯

夜航船是可以开灯的,但只限于游船、客船,港拖等,而且在驾驶室是要求不能开灯。

船只在夜间航行,航行安全主要是依靠避碰雷达等,但是避碰雷达并不是万能的,有的情况下,对一些小目标是无法测定的所以就要求航行人员通过目测等方式进行辅助航行,人的眼睛从亮出向暗处观察,基本上就是瞎子,为了保证安全,所以要求驾驶室周边除了舷灯、桅灯外,保持一个较暗的光照环境。

4. 船舶夜间在航应显示的航行灯是哪几盏

船的航行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5. 船舶在夜间航行为什么不能开灯

不开灯有GPS定位和导航巡航功能,所以可以正常行驶!

6. 船舶夜间航行驾驶台内是否可以开灯

飞机晚上要开灯,白天飞机也开,只是晚上能看到灯光而已。灯又分为以下几种:

1. 航行灯,不管白天晚上都保持打开,航行灯是左红右绿尾白的灯光,常亮。LOGO灯主要照亮尾部大标志。在夜航的时候,要在飞机的左右两侧和尾部开三盏盘航行灯。

2. 信号灯,机腹和机背各有一个红灯,闪烁,从飞机开始动到停一直打开。

3. 频闪灯,翼尖,尾尖。闪烁,从进跑道到跑道脱离打开。

4. 转弯灯,在前起落架,滑行起飞灯下面,滑行时开,空中关闭。

5. 着陆灯,在大翼上。起飞落地和10000英尺以下的空中打开。

6. 机翼灯,在翼根处的机身上,主要照亮翼根以及发动机区域。

7. 起飞滑行灯,那个灯在滑行时放滑行位,起照明作用。起飞时放到起飞位,提供更强的灯光照明,因为起飞时视线放的更远。这个灯一般在起落架收起后关掉。

8、从飞行员的位置来看,红灯总是装在左翼尖,绿灯装在右翼尖,白灯装在机尾。三盏灯可以连续燃亮,也可以断续燃亮。

9、夜航飞机打开航行灯以后,飞行员观察情况就方便了。如果飞行员看到有一架飞机同自己在同一高度上,而且只看到红、绿两盏灯,这说明对方正在迎面而来,有对撞的危险,必须设法避开。

7. 船舶夜间航行注意事项

人们当然不会为了好看而故意增加一堆灯泡,飞机上面的灯种类相当多,功能也五花八门,每个都有自己的作用,而且每个都不能少。

我们最容易注意到的是飞机的信标灯,通常称之为“anti collision light”,因为会有节奏的进行闪烁,所以它是飞机飞行时外部最显眼的灯光,飞机只要开始运行,红色的信标灯就会开始闪烁。

这种灯光根据机型的不同会有不同的配置,一般会选择在飞机的上、下各放一只,它们通过持续的爆闪,为黑夜中的航空器标示方向,避免飞机无法被观测到相对位置,造成撞机事故。

之所以信标灯被设计成持续跳闪的闪光灯,是因为相对于持续照亮的灯光,黑夜中闪动的光源会更容易被发现,也更容易与城市灯光、星光区别开。

除了信标灯外,还有航标灯(Naviagation light\position Light)也称为“位置灯”,这种灯光即我们在地面看到的飞机尾部和机翼上的彩色灯光。

上图.夜空加油的F22战机

航标灯的安装也有通行标准,为“红左-绿右-尾白”,通过它们的颜色,飞机的结构位置一目了然,即便在静止的照片上,也能靠灯光明晰的了解飞机的航向。

此外,飞机还有机身照明灯,分为“翼灯”(Wing light)和“尾灯”(LOGO light),它们其实就是机身的亮化措施。

尾照明灯的作用很简单,一般是给大型客机提供尾部LOGO照明,令飞机的公司信息能被明晰的看到。

“翼灯”的作用更大一些,它们负担着夜间对机翼的观测,机上人员能在灯光照明下清楚的了解机翼、发动机的情况,诸如发动机损坏、结冰、翼面结构破损都能被迅速看到。

进近时还需要打开“白色频闪灯”(White Strobe light),这种灯会发出白色的高亮度爆闪,为飞机提供起降阶段的位置标示,防止飞机在最密集区域相撞;此灯飞机进入跑道时打开,起飞到10000英尺(FL100)时才能将之关闭,降落进场后也要马上关闭。

不要以为有这些航行灯就够了,大飞机上的灯远远不止你看到的这点,还有照明灯。比如波音大飞机的起落架上就有“滑行灯”(Taxi light)和“跑道灯”(Runway take off light),它们主要作用都是为滑行时的飞机提供前方照明,飞机腾空后这些照明灯即随起落架收起关闭。

起降的时候还需要打开“着陆灯”(Landing light),大飞机上此灯一般会在左右两翼根各安一盏。这也是飞机上功率最大的探照灯,它必须通过高速气流降温冷却,也就是说,飞机只能在进近飞行时或起飞前才能打开这盏灯,着陆完毕后,飞机会马上关闭此灯。

一架大飞机如果要完成飞行,需要按照顺序流程使用这些灯光。飞机会在启动后常亮LOGO灯,随即打开航标灯、翼灯。发动机启动后,跑道灯被打开辅助转弯,随即飞机再亮起滑行灯滑跑到起飞位置,接着白色频闪灯、着陆灯被依次打开,飞机滑跑上天。腾空后起落架收起,跑道灯和着陆灯被关闭,达到FL100时白色频闪灯可以熄灭,然后飞机可以只留下航标灯、信标灯、翼灯、尾灯,当到达目的准备进近前,再反过来重复一遍步骤。

你看,连X47B隐身无人攻击机都得遵守这些飞行灯光规则,你说有用吗?

即便是航母舰载机也得严格的遵守灯光要求,尽管它们做不到大飞机那种繁琐的灯光流程,也不需要那么多安全相关的灯光设计,但最基本的红绿航标灯和信标灯规则仍然被保留了,这不仅仅是飞行安全问题,还是个军事应用问题。

8. 船舶航行灯与信号灯的使用

航标灯。

航标灯是安装在某些航标上的一类交通灯,在夜间发出规定的灯光颜色和闪光频率(频率可以为0),达到规定的照射角度和能见距,对夜行的船舶进行指引。

航标灯有固定灯标、灯浮标、灯船和灯塔4种。固定灯标、灯浮标和灯船是作导航和警告用的信标。

灯塔在海上昼夜发出可识信号,供船舶测定位置和向船舶提供危险警告。航标灯多使用蓄电池作电源。小型灯塔已采用太阳能电池,大型灯塔则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主电源。

9. 船舶夜间航行时应开启航行灯的原因

开桅杆顶部的。叫锚灯。

船舶航行一般用灯有;、尾灯、桅灯、舷灯、锚灯、多种信号灯、探照灯,颜色分为红白绿三种。

桅灯: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双色灯:112.5度红光,112.5度绿光,闪光灯:360度白光,作为警示灯。

锚泊时:仅显示锚灯(一盏白光360度环照灯),三色渔船灯:112.5度红色+112.5度绿色+135度白色

失去控制的船舶:除了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还应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二盏环照红灯

限于吃水的船舶:除了舷灯、尾灯、桅灯外,必须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10. 为保证船舶在夜间安全航行而安装在某些航标上的交通灯

航标灯[háng biāo dēng]

安装在某些航标上的交通灯

航标灯是安装在某些航标上的一类交通灯,在夜间发出规定的灯光颜色和闪光频率(频率可以为0),达到规定的照射角度和能见距,对夜行的船舶进行指引。

中文名

航标灯

保证船舶在夜间安全航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