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海事法院船舶拍卖网我国的海事法院属于专业法院,地位和中级人民法院一致,一审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各种海事海商案件。如果要上诉,则上诉至省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诉的话就到最高院了。 我国现在一共有10个海事法院,分别是: 北海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 海事法院内部一般设有海商庭、海事庭、执行庭、审监庭、立案庭、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法警支队、司法鉴定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等机构。有的海事法院为了方便诉讼和审理,还在法院的管辖范围无语内设立了派出庭,例如青岛海事法院管辖山东沿海和山东半岛的所有港口,它就设立了烟台、威海、日照、石岛和潍坊5个派出庭。 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特定的海事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诉讼专属管辖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既排除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也排除非海事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而且还排除了国内其他海事法院的管辖权。 海事诉讼专属管辖与海事诉讼专门管辖不同。海事诉讼专门管辖是对海事诉讼管辖的定性,指海事案件应由海事法院进行专门管辖;而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是专门管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海事案件中具有特殊性质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海事法院进行管辖。 海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海事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解决的是法院内部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纵向分工。 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审级则为“三级两审终审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事案件的性质、标的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解决海事纠纷,各海事法院陆续在沿海各大港口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法庭。海事法院由内设的海事庭、海商庭和派出庭审理第一审海事案件。 2. 武汉海事法院拍卖信息海事法院是(英文为MaritimeCourt)为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而设立的专门审判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有: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包括: (1)船舶碰撞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 (2)船舶碰撞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水下敷设的设施损害赔偿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者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的损害赔偿案件; (5)海上或者港口建设、作业以及拆船造成水域、港口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赔偿案件; (6)船舶航行、作业损坏渔网、其他捕鱼设施和水产养殖的损害赔偿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废弃物、海上作业设施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案件; (8)海上运输或者海上、通海水域、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和船载货物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2.海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案件。包括: (1)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水上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3)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 (4)以船舶作抵押抵押或者以船舶营运收入作抵押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 (5)租船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船的光船租赁、定期租船、航次租船合同,沿海、内河运输船舶的租赁、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6)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7)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8)供应船舶营运或者日常所需物品等合同纠纷案件; (9)海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10)海上救助、打捞合同纠纷案件; (11)拖航合同纠纷案件; (12)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运货物保险、船舶保险、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人身保险等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13)海上运输联营合同纠纷案件; (14)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3.其他海事海商案件。 包括: (1)海运、海上作业(含捕捞作业)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2)港口作业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在港区内进行测量、勘探、建港、疏浚、爆破、打捞、救助、拖带、水上水下施工、港口装卸(装卸、驳运、保管)和理货作业等纠纷案件; (3)共同海损纠纷案件; (4)装卸设备、属具、集装箱灭失赔偿纠纷案件; (5)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对大陆架的开发和利用,海岸带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渔业和水产品的养殖的开发和利用,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水下工程、海洋科学考察等纠纷案件; (6)船舶共有人之间的船舶经营、收益、分配纠纷案件; (7)船舶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或者海事优先请求权的纠纷案件; (8)认定船舶及其他海上无主财产的案件; (9)涉及海洋、内河主管机关的行政案件; (10)海运欺诈案件; (11)法律规定由海事人民法院受理的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案件。 4.海事执行执行案件。包括: (1)内河主管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案件; (2)海事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 (3)申请执行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机关确认的债权债权文书的案件; (4)依据1958年在纽约通过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申请我国海事法院承认、执行外国或者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案件; (5)依照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司法协助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协助执行外国法院裁决的案件。 5.海事请求保全海事请求保全案件。包括: (1)海事请求权请求权人为保全其海事请求权,在诉讼前申请扣押扣押船舶的案件; (2)海事请求权人依合同规定,在诉前申请扣押船载货物或者船用燃油的案件。 3. 武汉海事法院拍卖公告海事法院上班时间是08:30—17:00。 4. 武汉法院拍卖船舶信息这个公司还可以。之前合作过。他们信誉还不错。那个公司的丁主管不错。 5. 武汉海事人民法院是我国的专门审判机关。解放军军事法院设三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高级人民法院权限。海事法院是设立在沿海和长江重要城市专门审理海事诉讼的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权限,我国在大连、天津、上海、宁波、厦门、广州、北海、海口、武汉等地设立十一家海事法院。 6. 武汉海事法院司法船舶京东拍卖简介:武汉海事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滠口经济开发区十里棚特1号,交通便利,环境怡人,占地近600亩,现已建成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评估楼、船员考试楼、学员公寓、运动场馆等,整体建筑面积近10万多平方米。 教学和训练设施齐全,学院建有30多个媒体教室、500余台教学网络计算机,建有船舶操纵模拟器、船舶轮机模拟器、雷达模拟器、航海仪器实验室、船舶主机实验室、船舶辅机实验室、船舶消防与液货船训练场、客滚船训练场、水上训练基地等30多个实验室。 持有海船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及以上的教师91人,其中持有无限航区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教师30人。注册资本:1457万人民币 7. 武汉海事法院船舶拍卖网公告321分 武汉海事职业学院始于1984年,经湖北省政府批准,由原来的武汉海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升级为武汉海事职业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长江通信管理局和湖北省教育厅。学院是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的优质船员培训机构,办学资源丰富,是“湖北省产业工人培训示范基地”、“湖北水上应急训练基地”、“船员考试评估基地”、“长航系统干部培训基地”、“武汉市定点培训机构”。 8. 武汉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公告武汉船员培训机构有,其中全日制本科有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大专院有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中专有武汉海事学院等等!这些学校还可以进行社会学生学习机工水手大厨等等!还有瑞亚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进行机工水手大厨培训,已经船员四小证! 9. 近期武汉海事拍卖船舶泛海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两宗位于武汉中央商务区的住宅用地,在一场法拍中以起拍价33.95亿元被成功卖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5.6万平方米,计容建面不高于19.4万平方米。该场拍卖吸引了近万人围观,但仅有一人出价。泛海控股把武汉中央商区全卖了就可以把全部债平了,但现在只有国家才能买得起了! 10. 武汉海事法院船舶拍卖最新公告湖北没有海事大学,只有一所武汉海事职业学院。 武汉海事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滠口经济开发区十里棚特1号,经湖北省政府批准,经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有着近30年的航海职业教育办学历史,面向全国招生,历年来为航运事业培养了航海专业人才近七万人,毕业生职业资格考证合格率处于同类院校领先水平,部分毕业生已成为航运企业及海事机构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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