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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次网渔船(中型流刺网渔船图片)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19 16:46 点击:250 编辑:admin

1. 中型流刺网渔船图片

18米长最宽处3.5米搭配152吉那柴油机的木质渔船,通常都3:1变速箱,7.2寸螺旋桨应该也最大了,不过不管是流刺网型的还是托张网型的还是流钓型的各种类型渔船,轻、中、重3种载重,航行最大航速都不超10.5节,托网作业最大移动速度也就3.5到4.8节。

即使设计师再好,以上也是上限数据了。仅供参考

2. 捕捞渔船种类

轮船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则有不同的分类:

1. 按民用运输可分为客船、货船、渡船、驳船;

2. 按航行区域可分为海船、内河船和港湾船;

3. 按航行状态可分为排水量船、滑行艇、水翼船、气垫船、冲翼艇;

4. 按动力装置可分为蒸汽动力装置船、内燃机动力装置船、核动力船、电力推进船;

5. 按推进器形式分:螺旋桨船、平旋推进器船、喷水推进器船、喷气推进器船、螺杆艇、明轮船。

在诸多船舶中,最常见的是钢质船、内燃机动力船、螺旋桨推进船等

3. 刺网渔船特点

(一)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二)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拖网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四)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原则上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应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

(五)捕捞许可证核定两种作业类型或一种作业类型两种作业方式的,只要其中一个作业仍处于休渔期内,则该捕捞渔船仍要进行休渔。不得在休渔期间实施作业变更(变更为休渔时间一致或更长的作业除外)。

(六)钓具渔船要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渔获物应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定点上岸渔港上岸,并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

(七)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须经休渔地和船籍港所在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协商,经设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确认。外省籍渔船来我省休渔或我省渔船跨省去外地休渔的,须经休渔地和船籍港所在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后方可休渔。

4. 远洋刺钓船

三叶虫武器是尾刺和肋刺。

三叶虫与珊瑚、海百合、腕足动物、头足动物等动物共生。大多适应于浅海底栖爬行或以半游泳生活,还有一些在远洋中游泳或远洋中漂浮生活。

生活习性的不同决定着其身体构造不同。底栖三叶虫身体扁平,有的三叶虫可钻入泥沙生活,其头部结构坚硬,前缘形似扁铲,便于挖掘。有的头甲愈合,肋刺发育,尾小,具尖末刺,用以在泥沙中推进。

另外,适于在松软或淤泥海底爬行生活的类型,其肋刺和尾刺均很发达,使身体不易陷入泥中。营漂浮生活的类型,往往身体长满纤细的长刺。它们以原生动物、海绵动物、腔肠动物、腕足动物的动物尸体或以海藻等细小生物为食。

同时,这些长刺也是抵御天敌的有效武器。这种类型的三叶虫主要是出现于奥陶纪到泥盆纪时期,当时与它共生的鹦鹉螺类、板足鲎类和鱼类都是三叶虫的劲敌。

奥陶纪的某些三叶虫,如宝石虫、斜视虫、隐头虫等还发展了卷曲的能力,它们的头部和尾部可以完全紧接在一起,仅将背部的硬壳暴露在外;

它们还可以钻进淤泥以保护其柔软的腹部器官,这样,一方面便于御敌;另一方面也可以以类似于尺蠖那样的伸曲的方式推动身体前进。三叶虫出生在恒温带

5. 小型围网渔船

捕鱼的工具太多了,以我地为例,向你介绍一下不同水域的捕鱼工具。

一、网

捕鱼用得最多的是网,其实,网只是一个总称,网有许多种的网。

【1】丝网

丝网是一种用很细很丝的丝做成的,网花有大小,捕鱼的大小,是根据网花的大小来决定的。网花的大小和捕获鱼的大小成正比关系。

丝网最小的网花,可以捕获餐子、鳑鲏、小鲫鱼等小鱼,大的可以捕获鲤鱼、鲩子、鳡鱼、鲌鱼等等百十斤重的大鱼。

丝网花的大小,捕鱼人一般用几指代替,就是很简的蛮办法,网花中能并排穿过几根手指,就叫几指的网。

网衣的高矮和长短也不同,高矮是由水的深度来决定,长短网没有限制。鱼是通过钻进网花、或者看见丝网就往回游,鱼鳍被网挂住的。

如果是在湖中间放丝网,许多放丝网的人,喜欢划沿着丝网的方向,敲盆什的,发出声响惊动水中之鱼,使得水中之鱼在惊慌之中,乱游而投网。

丝网除水面结冰不能捕捞外,其它气温都可以下水捕捞的。

湖中现象能用的,也就是湖边的农民,闲时在湖边放一点丝网,取一点餐条即鱼了,其它的大型鱼网都已经成为历史、成为古物了。

【2】风网

两只有帆的大船,在湖中用风力推航拖网,这种网主要是捕捞湖中水上层的小鱼,如银鱼、餐子、辫鱼,也可以捕一些略大点的青梢红尾等。

此网只要湖面不结冰,在有有风的情况下,冬天和夏天都是可以捕捞的。不过,湖中此网己停捕几十年了。

【3】埃网

几只鱼船分别独立载网,在湖中间依次连接好,组织一个整体的网,从湖中往湖岸拉。这种网只捕捞冬天两个月。

此种网几十年前就已经停捕了。

【4】围网

只用一只船放网,在上文提到的埃拉得离岸不远的时,就放下网围,把埃网围住同步往岸边拉。围网是专门捕捞埃网的漏网之鱼的,基本上鱼。

埃网和围网都是以前用麻丝做成的,已经停止捕捞用几十年了。

【5】拷纱网

拷纱网,是用船在湖边进行捕捞的。占水面积比埃网小许多。

此网是胶丝网,是机器织网,网眼很小很密。围住的鱼大小都有。

【6】脚网

脚网是用两只帆航在湖中拖动捕捞鱼的。此网很窄,不到50公宽,很很长,一条网大约80~100米。脚网是专门捕捞水底沉脚鱼的。

脚网是由一个个的网袋组成的,网随着船的前行而前行,在前行的途中,鱼碰到了脚网,就往下钻,而网底下是一长排无数个网袋,鱼经下钻正好钻入鱼袋子。收网时,如果鱼多,个个袋孑都有鱼,非常有意思。而且捕的都是较大的水鱼。

【7】抬二网

所谓抬二网,就是两个人抬着下河捕捞的网。

此网一般都是劳动收工时的傍晚进行捕捞的鱼网,长大约30~40米长,两头比较窄。中间稍宽岸边浅水捕鱼的网。

这种网一般围捕的是些岸边的小鱼。我小的时候,湖区生态好,这小网经常可以捕到白鳝、甲鱼之类。

【8】虾拖(爬网)

拖网是在水沟、水池、水塘、小型水库中一个人拖、或两人对拖进行捕捞的网。大一点的也不过一张床那么大,网上方用竹棍固定好网。

如果两人对拖,就是拖网上系两根绳索,水两也都各站一人,他拉过去,你又拉过来

这种网面积小,只够捞捞一些小鲫卜鱼和虾子之类的东西

【9】掀网

就是一个人可以随便在任何水域撒的网,这网轻便,可以方便携带,只要有鱼的地方都可以试一试。

【10】拼

这是安装在大湖中的迷鱼阵,鱼一旦游到了拼网边,不能穿过去,鱼就顺着网戏游,最后被引到了陷井网袋之中。

这种网是捕鱼最厉害的网,不论大小一网打尽。

【11】三角网

这是一种很小的捕鱼工具,适宜在一些水浅的水域一个人施用。

三角网是用斑竹棍绑的一个三角形的立体,一方留有口子,左手拿网放入水中,右手用一斑竹扎的宽度跟差不多的三角形竹器,把鱼往网口驱拦,让鱼虾进网。

【12】沉网

把这网放入水中沉下后,待鱼儿游进后,突然用力拉起,在鱼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鱼已经被带出水面了。

【12】鱼捞

这种捞一般在特定水域,如网箱等处捞鱼用的。

二、钩

钩鱼也有许多种的钩法,也有不同的钩。

【1】划钩

这种钩是用船在湖中放的,本地人叫挂钩,在一根绳索上吊着几百几千个这样的钩,用竹杆插在湖底,挂好钩,让鱼游撞上钩。

这种钩一般放在有流水的地方或水底较硬、或风浪较大的水域。

这钩要经常磨,越尖越锋利越好,它不象钓鱼要鱼饵,这种钩就是靠鱼游上去,一般钩住的都是大鱼。这种钩已停用有几十年了。

【2】黄鸭钩

黄鸭钩,这钩很小,一般作业于春夏之间,主要以在湖中钩住黄鸭鱼、为主,另外也可钩住黑鱼、甲鱼等鱼。

这钩是用一根很长银的细绳作主线,中间沿途挂上许多这样的钩。这钩必经在每个钩上挂上蚯蚓,吸引鱼来上钩。

【3】钓鱼钩

这种垂钓工具,大家都很熟悉,这里不作详细说明了。

【4】鱼扒

一种形状象扒柴草的扒一样的东西,依在在船边,放入水中,在船的前行中,鱼被冲来的扒上的鱼钩钩住。

三、笼

【1】地笼

这种笼是网做成的,鱼虾能进去,但却难以回头逃生。

【2】虾子笼

这是在湖中专门捕捞虾子的笼,用一根长绳索沿途扎住许许多多的笼,笼中放一点虾子喜欢的食料,头天下丫用船沉入有水草的湖水中,第二天早上去收取来,笼中就会有许多活蹦乱跳的青虾了。

【3】黄鳝笼

这是一种专捕黄鳝的笼,笼中有一根铁针、或者篾片之类的东西,穿住蚯蚓,黄鳝闻到蚯蚓的气味,就从进口钻进去,能自己进,但不能自己出来。不过,蛇进去了,也会是黄鳝一样的命运。

四、卡

卡,是用竹枝节削成的,用一根细线扎住中间,再把每个卡线分别扎在一线很长的主线上。

卡放入湖中以前,用一种特有的芦苇剪的一断一断的小筒子,将张开竹卡夹紧,用这小芦苇筒子套住,并在筒子里插入一点特制的食料,放入水中以后,鱼闻饵香吃卡,芦苇筒被咬破或咬掉,弯起来的竹立即弹直,把鱼嘴卡住,就跑不了啦。

卡一般卡住的都是鲫鱼和餐条。

五、罩

罩,是用竹箴做成的,用它在水中乱罩,如果鱼被罩住了,就会在罩中乱冲,罩鱼之人手上就能感觉鱼冲撞罩的震响,用手直接在罩中抓鱼了。

罩一般罩的都是比较大的鱼。因为小的鱼可以从罩的花眼中逃掉。

六、鱼叉

这是种很蛮的工具,用它在水中乱钻,该死的死碰上了。这种办法效率很低。不过,这种鱼叉用在摸脚迹的人就很适应了。

七、摸脚迹

这是一种利用水底鱼进泥洞的习性的捕鱼方法。

摸脚迹之人,扶着一条小船,冬天穿着一件皮裤,沿着水位齐腰深的水域,沿途用脚活动,踩出许多的大洞穴。

过了一天之后,摸脚迹之人再沿着自己做的洞穴找鱼。一般天冷,鱼在洞穴中是不大动的。捕鱼人用脚踩住鱼,再用鱼叉把鱼叉住带上船。

这种方法捕的鱼一般是鳜鱼、鲤鱼等沉脚鱼种。

八、违法工具

电网

1/.船上装上发电机,直接发电,将电线用一物件分开沉入水中,船所过之处,湖中鱼类即被触晕上浮,只要直接往船捞鱼就行了。

2/.船上带上电瓶,左手一根电线接在左手拿的鱼捞上,左手一根电线接在右手的鱼捞上。这种电瓶的威为比发电机小,但对鱼也是灭顶之灾。

用电网捕鱼,都是受到政府严厉打击的违法捕捞行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在任何水域进行操作。否则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6. 钓鱼船分类

一、大小钩配系

钓友们绑串钩时,一般都是将同样大小的鱼钩串为一组,均匀一致,所钓鱼类的体大差别不大。原则上讲,钓大鱼用大钩,钓小鱼用小钩,用钩的大小取决于鱼嘴的大小、口型的大小和各种不同鱼种的吞钩特点。

但因为鱼种不同,同样大小的鱼,其嘴的大小、形状并不相同;同一水域中同一类的鱼也决不会一般大;即使同一水域放养的同一种鱼,也有生长快慢之别。小点的钩,可以钓上较大的鱼,但是较大的钩,却难以钓上比较小的鱼。所以,要想获得好的钓绩,就应该是大些、小些的鱼儿同步钓。

如此,出钓时不仅要准备好分门别类、大小不同的钓组,而且最好是要使一组串钩中的大小钩搭配,因鱼而设。绑钩时,按照一大钩、一小钩的间序系连,大钩与小钩的号差,以中间相差二号为宜。即:1号配3号,2号配4号,5 好配7号,6号配8号… …依此类推,钩号之间相差得太大或太小都不实用。绑钩时, 还可以选择不同的钩型、不同口门的鱼钩搭配,因鱼制宜。

二、颠倒用钩

大家在使用自己制作的串钩钓组系绑串钩时,都是顺着一个方向循序系连,脑线与主连接线呈一定的角度顺势向下自然低垂,其脑线与主连接线的夹角约为45度左右。

手海两用竿浮钓时,因串钩与水面呈90度夹角而垂直悬在水中,故每枚串钩的脑线都会与主连接线搅拌或搭靠在一起而无法适度分开,直接影响鱼的问钩吞饵活动。

如果将串钩连接主线与连接铅坠的主连接线的两头颠倒过来使用,利用绑钩线具有的一定的硬度、弹性和水的浮力对钓饵一定的托力,每只钩都会呈逆向低垂状态如成熟的稻穗低垂一般呈弧线状张开,钩随水动,饵如活物,增大了诱鱼的效果,方便了鱼来吞钩,上鱼机率大大增加,也扩大了所钓之鱼个体大小的范围。

手竿使用串钩,海竿在近距离深水或水库大坝附近的深水区垂钓。以及冰钓时的串钩底钓等等,都适用此法。

三、分类挂钩

钓友们使用的串钩都是3——6枚鱼钩的,也有的更多者,上饵清一色。实践证明,分类挂钩效果更好。

以6枚串钩而言,可以将上部三枚鱼钩挂一种钓饵,下部的三枚鱼钩另挂一种钓饵;也可以将相邻的两个鱼钩作为一组来分挂三种钓饵,分别对付三种以上的鱼类;还可以每隔一把钩挂一种钓饵,间隔挂饵。

如果底钓,按常规,近底的鱼钩主钓鲤鱼,下面的鱼钩就可以挂万能钓饵蚯蚓;上面的鱼钩主钓草鱼,就可以挂草鱼饵。如果浮钓,上面的鱼钩主钓鲢鳙,下面的鱼钩主钓草鱼。

多种挂饵,为各种鱼类选择吞食提供了较大的余地,提高了钓效。他就像摆满了丰盛的佳肴一样,任君选择,总有适口之物!而且,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鱼的习性还只是最基本的,并不是全部。

实际上,鱼在因时、因地而随机改变一定的习性、口味,也是垂钓中常遇之事,只不过遇到时顿感惊讶,略一思索也就理解了。虽然,各种鱼的食饵有其特点和区别,但绝不是截然不同或者一成不变的那么固定。鲤鱼饵,草鱼亦食之;鲫鱼饵,鲤鱼也品尝;鲜活的大蚯蚓,大家争着抢;鲤鱼鲫鱼常到水面追浮虫,鲢鳙也下潜水底觅新饵。

都在一定的水域中生存,食饵也就必然有着类同之处。因此,钓友们应根据所钓水域的各方面特点适时用饵,不必拘泥。

四、配挂钓组

串钩与其他钓组配合使用,可以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增强钓力。

配炸弹钩时,主线先连串钩,次连铅坠,最后再接炸弹沟。铅坠要比平时单独使用时小一些,要通心的,可以滑线自如。穿铅坠的线,要与主线同径。铅坠应有20——30厘米的滑行区域。

配挂炸弹钩其优点是:进一步增大了垂钓的水层跨度,具备了串钩不具备的诱鱼窝子,适钓多层鱼类,诱、钓双全。 如果出现炸弹钩移位而失去钓效的情况,还有串钩在起作用。即使炸弹钩真的移位了,其脱落的糟食鱼饵依然起着为串钩诱鱼的功能,各取所长补其短,相得益彰。

配挂炸弹钩时,因钓组过长可能不便远投,所以,应适当减少串钩的数量而达到缩短钓组长度的目的为好。

五、配挂诱饵

除配挂炸弹钩可以弥补串钩无诱饵之先天不足以外,串钩还可以单独配挂其他诱饵使用。无论是底钓还是浮钓,都可以在串钩下部、铅坠前边挂一诱食盒。

诱食盒可用大些的塑料瓶盖,或将大小适中的塑料药瓶截去上部、留下下部,开口向上拴鱼线、装饵挂带在串钩钓组上使用。最好是用粗眼纱布包上一小撮糟食诱饵挂于铅坠前边使用,诱鱼时间长、省料,可连续使用多次,诱饵缺了可以及时填满,还可以及时配加其他口味的诱饵。

纱布包食,是随着水的分解和鱼的触动而只能泄漏少量细小的粉末及诱鱼气味的,鱼很难满意地、可口地吃到或吃光诱饵,逗鱼时间长,致使鱼儿在觅食中看到串钩上的钓饵必来问钩。

浮钓时,用上述方法应事先测好钓组总重量及浮漂的浮力,饵料要适量,过多就会妨碍抛投,浮漂也要大些。还可以绑挂一适重的豆饼块,但现在冷扎豆油多,小油坊极少,豆饼块难觅。

六、半水悬钓

使用长手竿、手海两用竿,以钓取鲢鳙和草鱼为对象。

方法是,根据所钓水域深度和鱼种生活习性,在连接铅坠的那头挂一浮力大于整个钓组重力的大浮漂,以水底或水面为标高,浮漂与铅坠之间联结一条适当长度的鱼线。

使用时,将钓组用轻便钓鱼船放到位,或者顺着水的流向、顺风方向而漂放到位,根据所钓位置固定线长。海竿支竿时,竿与水面的夹角不要大于30度,钓线应该自然松落于水中,以基本拉成一条直线为准,不能绷紧。手竿支竿时,将竿尖抬高些架好,连上失手绳,以防跑竿。

7. 大型围网渔船图片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受理后,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审批或审核。发放捕捞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材料和条件;

(一)《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二)《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海洋捕捞渔船);

(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有效的《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六)《渔捞日志》(海洋大型、中型渔船再次申请捕捞许可证); 

(七)农业部远洋渔业项目批准文件(公海作业的远洋渔船);

(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九)《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专项、特许捕捞)

(十)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拟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称申请人),须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并附有关材料,持户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向其户籍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有审批权的主管机关审批。属农业部审批的申请,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所在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复核汇总(内陆捕捞渔船除外),报农业部审批。属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的申请,由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下列作业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农业部审批,委托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发放:

(一)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

(二)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作业的渔船; 

(三)到特定渔业资源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业的渔船。

(四)到公海作业的远洋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

下列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农业部审批,委托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或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发放:

8. 大型围网渔船

河北省渔业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1990年9月8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0年9月8日公布施行)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管理和监督第三章 养殖业第四章 捕捞业第五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管辖的海域、滩涂和境内的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利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安排捕捞业,积极发展加工业,加速渔业生产的发展。第四条 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渔业工作。市(地)、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水库的渔业生产,按水库的隶属关系进行经营管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业监督管理。第五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渔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第六条 对于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开展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安全救助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管理和监督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实施渔业生产的管理与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渔业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第八条 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省管辖的“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的渔业,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滩涂、浅海养殖渔业,由所在市(地)、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内陆水域渔业按行政区划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第九条 大型水库的渔业生产联合管理组织由水域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周围县、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方面人员组成,其主要负责人按水库的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选派。水库的渔业发展规划、生产计划、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鱼苗投入等重大事项,应当由渔业生产联合管理组织决定。渔业生产联合管理组织应当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搞好利益分配,指导和帮助水域周围的村民发展经济。第十条 水库和洼淀周围的县、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应当支持协助水库、洼淀渔业管理部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第十一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政、港监、船检和渔业通讯的监督管理,维护港航、渔场、通讯秩序,保障安全生产。第十二条 省和渔业重点市(地)、县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其他有渔业生产的市(地)、县,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大、小型水库设渔政监督管理派出机构或渔政检查人员。第十三条 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一)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查处违法行为。(二)监督检查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协助环保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三)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核发渔业有关证件。(四)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调查处理渔事纠纷。(五)负责组织管理渔业通讯。(六)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水产品市场。(七)办理其他有关渔政监督管理的事宜。第十四条 渔政检查人员执行职务时,必须佩带标志,查处案件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并出示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渔政检查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公安、海监、环保、工商行政管理、水利、交通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相互协作,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本条例的施行。第三章 养殖业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合伙和个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的原则,充分利用浅海、滩涂和水库、洼淀、坑塘大力发展养殖业。第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对从事开发性养殖生产和利用网箱、库湾、围栏进行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新建的水产良种厂、饵料厂,应当在税收、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第十七条 使用全民所有的养殖水面、滩涂的单位,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发给养殖使用证,确认使用权。跨行政区域的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认。第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水面、滩涂,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具体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按合同规定执行。确定养殖水面使用权,应当对转产的专业捕捞单位和个人、洼淀所在地的村民和水库移民,予以优先照顾。第十九条 领取养殖使用证的单位,无正当理由荒芜满一年的,按同等水面、滩涂当年总产值的10%收取荒芜费,并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收缴其养殖使用证。荒芜费由发放养殖使用证的机关收取,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和水面、滩涂的开发利用。第二十条 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水面、滩涂或者占用全民所有已用于养殖的水面、滩涂,应当征求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定置网场地和贝类增殖、养殖场地,其损失补偿地域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第四章 捕捞业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外海、远洋捕捞业和开发性捕捞生产,严格控制近海和内陆水域的捕捞强度,适时调整捕捞作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建设和购买外海、远洋捕捞渔船的,应当从资金、物资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各有关部门对外海、远洋捕捞作业的主要渔需物资,应当优先供应。第二十三条 凡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必须持有《捕捞许可证》,方可进行捕捞作业。捕捞重点保护的资源品种,须持有专项《捕捞许可证》;在海上或者内陆大水面收购水产品,须持有《水产品收购证》。水库和洼淀所在地的村民,有取得该水域《捕捞许可证》的优先权。机关、部队、厂矿、企事业等非渔业生产单位的船只不得发给海洋《捕捞许可证》。第二十四条 《捕捞许可证》按下列权限批准发放:(一)海洋大型围网和拖网渔船,由经营单位向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二)近海捕捞渔船,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三)内陆水域捕捞渔船,由市(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并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界水域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第二十五条 因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及捕捞禁捕品种的,经批准,发给特许《捕捞许可证》。属省管理的资源品种,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国家管理的资源品种,报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六条 买卖海洋渔船应当事先提出申请,按下列权限办理:(一)在本县范围内的,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在本市(地)范围内的,由市(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超出市(地)范围的,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七条 海洋各类渔具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则:定置网具应当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作业;流刺网具应当避让定置网具作业;围网、拖曳网具应当避让流剌网具作业。各类渔具作业时,应当有明显的标志。第二十八条 凡来我省管辖的海域捕捞地方性资源或者在内陆水域进行捕捞生产的,须经我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五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对所管辖的渔业水域进行综合治理,调整渔业结构,改善渔场环境,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第三十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培育和引进水生动物、水生植物新品种,扩大增殖放流规模,投放人工鱼礁,改进渔具和捕捞方法,促进渔业资源的繁衍,提高水域的生产能力。第三十一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统一规划在所辖渔业水域建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区。保护区增殖的资源,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三十二条 在海上或者内陆水域从事捕捞生产、收购水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第三十三条 水产养殖、工业和盐业等部门,在鱼、虾、蟹、贝类的幼苗密集区和密集期引水纳水时,必须采取保护资源的防护措施。凡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引水纳水的,按实际用水量赔偿渔业资源损失。第三十四条 水库、洼淀引水用水时,应当采取防止渔业资源外流措施。凡没有采取防护措施而使渔业资源受损的,应当赔偿渔业资源损失。第三十五条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荒芜费、资源损失赔偿费,主要用于渔业资源增殖。国家投放水库、洼淀所在县的扶贫款,可以拿出一部分有偿扶持集体渔业资源增殖项目。第三十六条 地方性海洋渔业资源的重点保护对象、采捕标准、禁渔区、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内陆水域渔业资源的重点保护对象、采捕标准、禁渔区、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按水域的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七条 水库、洼淀等引水用水时,应当保持渔业生产所需的最低水位。最低水位线由县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三十八条 禁止炸鱼、毒鱼。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力、鱼鹰捕鱼。不准生产、销售禁止使用的渔具。第三十九条 经营拆船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向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地点进行。拆船场址不得设在渔港和水产养殖区内。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对未按本条例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渔具。对无证收购水产品的,没收非法收购的水产品,并处罚款。收购违法捕捞的水产品的,责令赔偿资源损失,没收非法收购的水产品,并处罚款。第四十一条 未经批准建造渔船、变更渔船马力和擅自购买海洋渔船,从事海洋捕捞生产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海洋渔具作业规则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罚款。因渔具作业无明显标志造成损失的,以责论处。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采捕标准、禁渔区、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有关规定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 渔政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违犯纪律、营私舞弊、严重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各项罚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中的县系指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县级以上含县本级;乡系指乡、民族乡、建制镇。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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