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员岗位职责海员三副主要工作职责: 1、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2、开航前,三副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并经大副审核,船长和政委批准后公布执行。 3、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三副在驾驶台协助了望,传达和执行船长命令,并操纵车钟.记录车钟和船舶的主要动态和情况。 2. 船员岗位职责任船员职责如下: 甲板部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航海图书资料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长:带领水手进行甲板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轮机部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根据船员分工特点,货船分为甲板部、轮机部和事务部,大副、轮机长、事务长分任部门长,客船则将事务部归并于客运部,客运主任为部门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对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负全部责任。 扩展资料: 船员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 一般权利: 1、取得工资报酬权 2、病残补助金请求权 3、受遣返权 4、休假权 5、获得保险的权利 一般义务: 1、忠于职守、服从指挥 2、不得随船私运货物,不得携带违禁品 船长的职责:负责船舶的驾驶与管理;负责船舶的安全与秩序;负责在船人员的死亡与出生的证明;负责海上事故的紧急处理;负责制作海损、污染事故报告书;对船方、货方的代理权。 参考资料: 3. 船员岗位职责和值班水手分为一等水手和二等水手(简称一水和二水),他们都直接受水手长的领导。 船员岗位安全职责 7水手长 7.1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组织领导木匠和水手进行工作。 7.2负责编制水手航行、停泊及了头轮值班表,经大副批准后贯彻执行。必要时,参加了头和操舵。 7.3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指示安排水手工作。开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妥任务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对高空、舷外其他复杂危险的作业,必须亲自在现场督促和指导。 7.4做好系缆、装卸等设备的养护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指导水手进行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它船艺工作。 7.5教育水手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对新上船的水手进行安全教育,指导他们熟悉船上特点、注意事项、应变部署及其各种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7.6组织水手进行救生、消防、堵漏、操艇和驶帆练习;负责管理和养护堵漏器材并保持完整、良好和取用便利;发生海事时,在船长、大副指挥下,带领水手积极抢救。 7.7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由驾驶员专管的除外)、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品,做好请领、验收、发放、清点等工作,注意节约使用,防止损坏变质;经常保持物料间整洁;经常整理养护各种工具、索具、装卸照明灯具、绳梯和引水梯等,使保持良好状态。 7.8到港前按大副指示做好首尾缆,系锚链和装卸等准备工作。 7.9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按大副指示率领水手收放舷梯、安全网、及档水板、系缆解缆、装收防鼠档等;一般情况下在船尾协助二副工作。 7.10装货前根据大副的指示,带领水手清舱或洗舱,整理搬运垫舱物料,做好货舱铺垫;协助木匠清洁污水沟(井),修理护肋板和舱底板。装货完毕后,按大副指示做好货物绑扎工作。 7.11装卸货时,应检查吊杆、索具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舱盖布、板、舱口梁及其保险装置是否放置妥当;应注意防止属具受损和保持甲板整洁、通路安全。 7.12应熟练对重吊杆的安全正确使用,在大副监督指导下指挥重吊杆的收放和转换操作;必要时按大副指示指挥水手自行装卸重大件货物。 7.13做好开航准备工作: 7.13.1检查所装货物的稳固情况,必要时组织人员加固,随后封舱落吊杆; 7.13.2系固甲板部所管的可移动物件,尤其是放置在甲板上的物件; 7.13.3检查水手是否全部到船; 7.13.4组织检查本部门所辖区域,防止偷渡和违禁品上船; 7.13.5出港后收放整理系缆,必要时存入库房;巡视检查全船甲板,使其符合出海时的安全要求; 7.13.6经大副同意,在适当地区清除垃圾、污物、废料等。 7.14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做好防冻工作,指派水手包扎外露水管和水箱,放净蒸汽管及水管内的残水。 7.15做好甲板机械的外部清洁保养;负责整理、检查和保管甲板部使用的各种可移动灯具,做好这些灯具和甲板上的电源插座的防水防潮工作。 7.16负责操纵手测深或机械测深和吊放运河探照灯及带缆艇。大风浪来临前,检查落实防抗风浪的各项有关安全措施。 7.17修船时,按大副指示做好自修、监修以及防火、防爆、防偷、防工伤等安全工作。 7.18在未派专职木匠的船上,负责指派一水轮流担负木匠之责。 7.19调动工作或离任时,应将所管理的工作和物品向接任人员交接清楚,并有关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任。 9一水 9.1一水在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领导下,执行值班职责或参加维修保养工作。 9.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切实执行值班制度的各项规定。开航前应做好试舵、检查航行灯、备妥需要的旗号和信号等准备工作. 9.3航行中按船长,值班驾驶员或引航员口令正确操舵,当口令不一致时,应以船长的口令为准。值班未掌舵时,除进行工作外,必须认真了望。 9.4按值班驾驶员指示正确转状态。 9.5负责驾驶台的整洁;负责信号旗、手锤、机械测深仪、拖曳式计程仪等的养护工作;按二副指示润滑操舵仪的传动装置和对舵杆轴承加油。 9.6根据需要执行抛锚、锚机操作,测量水舱和污水沟(井)等工作;按大副指示参加系泊带缆。 9.7不参加值班时,在水手长安排下,参加系泊带缆,起落吊杆,清舱洗舱,消防救生堵漏、了头;收放舷梯、安全网、引水梯和救生艇(筏);做好敲锈油漆、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接插编结索具,缝补帆布等维修保养工作。必要时,按大副或水手长的指派做其他工作。(如根据水手长安排轮流担负木匠工作之责)。 9.8在航行与系泊值班期间,按规定巡视检查船舶安全情况。 9.9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接送引水员、代理及来船工作人员,并注意保障其安全。 9.10有责任指导和帮助二水进行工作和提高技艺。 9.11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好调动时的交接工作。 10二水 10.1二水在水手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值班时听从值班驾驶员指挥。在工作中还应接受一水的指导。 10.2在水手长安排下,参加系泊带缆,收放舷梯安全网和引水梯,敲铲油漆,清洁和维修保养,上高舷外工作,起落吊杆和开关舱,看舱理货绑扎货物,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接插编结索具,缝补帆布,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头,以及大副、水手长指派的其他工作。 10.3协助一水收放引水梯、计程仪并进行机械测深。 10.4除进出港口和过运河外,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后,可在一级水手指导下学习操舵。 10.5做好工作调动时的各项交接工作。 4. 船长岗位职责和基本操作1、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2、大副:在船长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主管货物配载、装卸和甲板部的维护保养工作。 3、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航行设备。 4、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5. 船员职务与职责的理解2、机工的职责是: 值班机工,即轮机部日常营运和工作中的支持级人员。主要从事:(1)协助轮机员对主机、辅机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2)协助轮机员对舵机、锚机的日常维修和保养;(3)懂得机舱、甲板各种压载水泵和消防水泵的使用维修;(4)了解各种液压原理和机械制动原理;(5)了解轮机概论和电器概论;(6)了解焊接技术和要领。 6. 船员岗位职责总结普通人当海员的条件是: 1、18至35周岁;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符合海员的基本条件; 4、需要有水手证、海员证、海员服务簿和健康证。海员的工作职责是: 1、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定; 2、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与运货; 3、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 4、遇到应急情况时,稳妥处理各项事务。 7. 船员岗位职责内容海务主管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具体船舶的安全、保安、PSC检查、MLC2006及船舶内审和外审,向部门经理报告。 2.负责船舶货物安全操作,确保安全装货和卸货。负责制订、修订公司有关海务管理、外部检查和船舶驾驶、甲板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IMO、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的有关法规、文件出版物及其修正案等SMS信息,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根据体系与信息的符合情况向安监部提出体系修改建议 4.各类外部检查信息、资料最新动态及要求的收集,及时向岸基各部门及船舶发布,并提出实施要求。 5.协助船员部工作,对上船甲板部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派前培训。 6.负责各类外部检查监控、指导工作,督促各船舶做好预检和缺陷改正工作,并负责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7.负责重点航区、水道、港口等资料的收集,新辟航线、新港口和新航道安全航法的论证和审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讨与安全管理有关的特殊问题,总结推广安全航行经验。 8.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船岸联合应急演习计划和组织应急训练。 9.负责一般及以上海损、火灾和污染等事故的处理、调查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对有争议的海事,负责组织调查复议;指导对一般以下海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汇总统计、填报事故报表;及时通报一般及以上事故处理情况。 10.负责对船舶动态的24小时监控和气象信息的收集发布,将动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保持船岸通讯渠道畅通,并负责船舶营运数据的统计. 11.协助船员部完成所管船舶甲板部船长级别以下船员面试并并将船长、大副级船员报总经理审核。跟踪船员动态,完成船员派前培训及在船考核。 12.确保船队管理软件ABSN5有效运行。 8. 船员岗位职责情况模板在海轮上工作的人员统称海员。 海员分两大类:高级海员和普通海员。 在轮船上从事管理性工作的海员叫高级海员,又称干部海员。轮船上协助高级海员从事具体性工作的海员叫普通海员,又称工人海员。高级海员包括: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 二管轮,三管轮,政委[只有中国有] 普通海员包括:水手长,机匠长,一水,二水,机工等,还包括厨师,事务员等。 远洋货轮一般都在万吨以上,全船人员一般定员19—24人。除船长、政委外,高级船员8人,普通船员10人,厨师2人。船员组织系统分为甲板部、轮机部。每个部门内部都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1、甲板部。 主要负责船舶航海、船体保养和船舶营运中的货物积载、装卸设备、航行中的货物照管;主管驾驶设备包括导航仪器、信号设备、航海图书资料和通讯设备;负责救生、消防、堵漏器材的管理;主管舱、锚、系缆和装卸设备的一般保养;负责货舱系统和舱外淡水,压载水和污水系统的使用和处理。 2、轮机部。 主要负责主机、锅炉、辅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负责全船电力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事务部。 主要负责全船人员的伙食,生活服务和财务工作。 4、船上人员职责 高级海员职责: ⑴船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 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 的各项指示和规定;优质全面地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⑵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 ⑶二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⑷三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⑸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⑷三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⑸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⑹二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⑺三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普通海员职责: ⑴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⑵一水: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 ⑶二水: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⑷机工: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⑸厨师:负责船员的伙食工作。 海员按航线通常划分为甲、乙、丙、丁类。甲类海员可环绕全世界航行,又称为国际海员;乙类海员可沿近海区域如东南亚地区航行,为区域类海员;丙类海员可在沿海航区航行;丁类海员可沿近岸航区航行。 海员工资一般包括三部分:基本工资、航行津贴和劳务费。这三项收入是稳定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航线、职位等确定。目前,参考工资如下:岗位职责航线远洋近洋沿海船长、轮机长39000-57800元/月24000-42000元/月30000-32000元/月大副、大管轮28000-34000元/月21000-32000元/月19000-24000元/月二副、二管轮20000-22000元/月18000-42000元/月14000-18000元/月三副、三管轮15000-18000元/月14000-16000元/月12000-14000元/月说明:另有劳务费和生活津贴,每人约1000-4000元(人民币)/月,在船发放。航行当中,船上人员每天按三班轮流,每班8个小时;高级海员在驾驶台、机舱控制室或自己的室内值班;普通海员(机工、水手)干些杂活;下班之后是自由时间,可以看录像、打牌、下棋、聊天、甲板散步等。在码头期间,海员不负责装卸货,装卸货的工作由所到国家的码头工人完成,海员除值班的以外,其他人员可以下地旅游各国风光、购物等。 9. 船员岗位职责怎么写当大副大概需要6-8年,当船长大概需要8-10年。 毕业后实习一年,然后当三副,三副海龄满18个月可以升二副,二副海龄满18个月可以考大副,考大副后实习半年,大副海龄满12个月可以考船长,考船长后实习半年。 大副是指船长的副手,也是船上的二把手。其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甲板部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协助船长更加安全的航行。工作时间一天平均八小时,并且二十四小时内随时待命。 10. 船员管理岗位船上分两个部门,一个甲板,一个机舱。 甲板的职务:船长,大幅,二副,三幅,水手,水手长,木匠,大厨,大台,有些船上还有政委和船东代表。 机舱的职务,轮机长,大管,二管,三管,机工,机工长,电机员,铜匠,泵匠(油船和化学品船)。 你所说的开船的应该就是指甲板部门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11. 船长的岗位职责船长具有以下五种基本的职能: 1.指挥、管理船舶职能 船长是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船舶的驾驶、客货运输、日常管理、安全等方面负有权力(请注意,是“权力”)和责任。 2.有限的警察职能 警察职能本应属于公安,但由于船上的特殊性,这种职能便本能的落到船长头上。必要时,船长是可以下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犯罪事情的发生或者扩大;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销毁、藏匿证据等。 3.公证职能 船舶的客货运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和需要公证的事件。比如,自然人的出生、死亡,自然人出生的国籍证明,婚姻关系的订立和解除、海葬、订立遗嘱等等。这需要船长拥有本项职能。 4.应变职能 船长在紧急情况下,为了维护船舶、人员、所载货物的安全而采取非常措施以应付突变事件的权利(请注意,是“权利”)。它分为三个方面:(1)对人处分权;(2)对物处分权;(3)对事处分权。 5.代理职能 船长在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内以船公司的名义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并将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归于船公司承受,这就是船长的代理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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