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净化设备 > 青岛船用充放电板(船用充放电板的使用)
青岛船用充放电板(船用充放电板的使用)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30 14:40    点击:235   编辑:admin

1. 船用充放电板的使用

电气设备 分 船舶电站设备、配电设备和船舶电力拖动设备 船舶电站设备主要介绍船舶电力系统的组成、船舶发电机、主电站和应急 电站;介绍船舶交流发电机的结构和运行原理、励磁自动调节原理、发电机保护的设置;介绍主电站的结构、主配电板各功能屏的一般使用要求。

着重介绍应急电站的结构、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电站的码头试验方法。配电设备主要介绍分配电板、充放电板、区域配电板和岸电箱。着重介绍 临时应急配电系统的结构、充放电控制方式、充电装置电路、区域配电系统的结构和配电板控制电路。船舶电力拖动设备主要介绍磁力启动器、机舱泵和风机类电动机械的控制、冷藏设备、锚机。着重介绍磁力启动器的各种电路形式,机舱风、泵的典型控制电路,冷藏设备的电气控制电路,交流三速锚机的控制电路。

2. 船用充放电板原理图

航行灯是船舶之间互相辨别船舶类别和航行动态的重要标志,是船舶采取避让措施的重要依据,能有效避免船舶发生碰撞,尤其是在夜间或能见度低时。然而,航行灯的不规范使用或故障会传递错误信号,给船舶成功避碰造成巨大的阻碍,不容忽视。

本期梳理了国内航行海船航行灯的重点要求,希望相关管理公司及时排查船队航行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开展船员培训,帮助船舶开展航行灯的自查自纠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一、一般要求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环照黄色闪光灯、操纵号灯以及闪光灯(不包括白昼信号灯)。

1、“桅灯”是指安置的船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

2、“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

3、“尾灯”是指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

4、“拖带灯”是指具有与本条3款所述“尾灯”有相同特性的黄灯。

5、“环照灯”是指在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6、“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频率120闪次或120以上闪次的闪光的号灯。

7、航行灯控制器:

(1)航行灯控制器:能对航行灯进行操作控制的装置

(2)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供电。若设有临时应急电源时,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应急配电板和临时充放电板供电。电气声响信号设备应能由主电源、应急电源和临时应急电源(要求时)供电。

(3)船长不小于50 m 的船舶上的航行灯控制器应为下列故障提供报警:

航行灯供电故障;

通电灯泡的故障,包括短路。

二、配备要求

1、基本号灯:

2、作业号灯:

3、首、尾均装推进器的船舶,应额外再配备1 套桅灯、舷灯与尾灯。多种作业船舶应配齐相应的各种作业号灯。下列号灯如性能相同而安装又能符合20规则8.2.3 要求,可无需重复配备:

① 失去控制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以及限于吃水的船舶所用号灯中的红环照灯;

② 各种作业号灯中相同的号灯。

4、港口特殊规定或用船部门特殊需要的号灯,应予考虑配备;

5、专门装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船舶及从事拖带、顶推此类船舶的拖船不得采用燃油号灯。

6、船长为50 米及以上的船舶,其前后桅灯、左右舷灯和尾灯应配有双套或双灯泡。

7、15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配1 盏白昼信号灯,并应配备备用灯泡2 只。非机动船不需配备。

三、技术要求

1、号灯灯壳内部应涂无光黑漆。

2、所采用的船用号灯灯泡应经认可。

3、号灯的结构及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结构应便于拆装、升降、更换零件及手提,并能防止灯泡松动和脱出;

(2)号灯应采用外部接线的方式;

(3)除环照号灯外,灯壳顶部应有指示船首或船尾方向的箭头标志;

(4)灯壳外部应有铭牌,内容包括灯名、能见距离、灯泡(或灯芯)规格、电源电压、厂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以及检验单位的标志和认可号。小型号灯因条件达不到时,可用制造厂标志和检验单位的标志代替铭牌

(5)在透镜或滤色片的边缘处应刻有厂号和认可号;

(6)应附有检验单位签发的船用产品证书。

四、安装要求

1、环照灯的安装

垂直装设2 盏或3 盏号灯以共同组合显示时:这些号灯的间距应不小于2m,而且除需装拖带号灯的情况外,其中最低1 盏号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4m 处;装设3 盏号灯时,其间距应相等。

2.前桅灯的安装:

(1) 除操纵号灯及20规则8.2.3.1(4)所述外,桅灯应高于并离开其他一切灯光和遮蔽物。

8.2.3.1(4):当在低于桅灯的位置上不可能装设本章8.2.3.11(操限船号灯) 与8.2.3.12(限于吃水船号灯)的安装规定的环照灯时,这些环照灯可以装设在后桅灯上方或悬挂于前桅灯和后桅灯垂向之间,如属后一种情况,则应安置在与该船首尾中心线正交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小于2m 处;

(2)前桅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小于6m;如船宽大于6m,则灯高应不小于船宽,但不必大于12m;

(3)前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桅灯应安置在离船首不大于船长的1/4 处。

(4) 如只配备1 盏桅灯,应安置在船舶前部,其安装高度与前桅灯相同。

3、后桅灯的安装:

(1) 垂直位置:后桅灯应高于前桅灯至少4.5m。前、后桅灯的垂向距离应使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m 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桅灯在前桅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2)水平位置: 后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后桅灯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2 船长,但不必大于100m。

4、舷灯的安装:

(1)垂向位置:机动船的舷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超过前桅灯高度的3/4,但不应低到受甲板灯光的干扰;

(2)水平位置:机动船的舷灯不应安装在前桅灯的前面,并应装设在舷侧或接近舷侧处;被顶推船的舷灯应装设在船舶前端。

(3)舷灯的遮板:舷灯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遮板,并应符合本节8.2.1.4 的要求。

5、尾灯的安装:

尾灯应安装在尽可能接近船尾处

6、锚灯的安装:

(1)如仅装设1 盏锚灯,应在最易见处显示;

(2)当装设2 盏锚灯时,前锚灯应安装在船舶的前部,后锚灯应安装在船尾或接近船尾处,且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不小于4.5m。船长为50m 及以上的船舶,前锚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6m处。

7、失去控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2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8、拖船或顶推船号灯的安装:

(1)2 盏或3 盏桅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其中1 盏应装设在前桅灯或后桅灯相同的位置。如装在后桅上,则最低1 盏后桅灯高于前桅灯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5m。

(2)拖带灯的安装:拖带灯与尾灯应安装在同一垂直线上,上黄下白。

9、引航船号灯的安装:

2 盏环照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上白下红

10、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红、白、红

11、限于吃水船舶号灯的安装:

3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12、白昼信号灯的安装:

(1)应置于该灯制造厂提供的专用的小箱中,该箱应固定设置在驾驶室内易取又不妨碍操作通行之处,一般可设在驾驶室左前角或右前角附近。

(2)电源插座应在该箱附近,为其配备的柔软电缆的长度应大于该电源插座至任何一舷边的距离,也可为此目的而设置2 个电源插座。

3. 船舶充放电板怎么放电

避雷针由接闪器、接地引下线和接地体 3部分组成。接闪器通常采用直径为 15~20mm、长度为1~2m的圆钢或钢管,固定于支柱上端经接地引下线与接地体连接。作用是引雷针,可将周围的雷电引来并提前放电,将雷电电流通过自身的接地导体传向地面,避免保护对象直接遭雷击。合乎规范,达到目的。雷百汇上有很多避雷针,有些参数,安装流程,可以参考。

在船体许多位置有类似的鞭状天线,底部不是直接接在船体上的,而是通过铜棍直接连接到船舱底部,目的一个是建立一条最小阻抗的通路,使得电能安全释放,另一个是引导雷电电能从此位置通过,避免与重要的设备靠的太近,耦合电压也可能造成破坏。另外,船体一般为金属,可以看成等势体和法拉第笼,可以减少雷电的直接伤害

4. 船用充放电板的使用寿命

一般大型的铁船正常的使用年限是15年左右。

另外,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4年以上。老旧运输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强制报废日期。

5. 船用充放电板的使用注意事项

电气设备 分 船舶电站设备、配电设备和船舶电力拖动设备 船舶电站设备主要介绍船舶电力系统的组成、船舶发电机、主电站和应急 电站;介绍船舶交流发电机的结构和运行原理、励磁自动调节原理、发电机保护的设置;介绍主电站的结构、主配电板各功能屏的一般使用要求。

着重介绍应急电站的结构、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电站的码头试验方法。

配电设备主要介绍分配电板、充放电板、区域配电板和岸电箱。

着重介绍 临时应急配电系统的结构、充放电控制方式、充电装置电路、区域配电系统的结构和配电板控制电路。

船舶电力拖动设备主要介绍磁力启动器、机舱泵和风机类电动机械的控制、冷藏设备、锚机。

着重介绍磁力启动器的各种电路形式,机舱风、泵的典型控制电路,冷藏设备的电气控制电路,交流三速锚机的控制电路。

6. 船用充放电板工作原理

充放电板放电的方法包括:确定无线充放电模块的电能接收单元是否有电压输出;如果没有电压输出,控制无线充放电模块开启放电电路;如果有电压输出,采集无线充放电模块中的储能单元的电压;确定储能单元的电压是否大于预设阈值;如果储能单元的电压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控制无线充放电模块开启充电电路。

7. 船舶充放电板的作用

两组电池直接48V并在一起,正接正负接负。完全可以使用,但是并在一起用的时候最好不要把电用完,用一半或是不到一半就充电,用原来的充电器还可以充电,不过要把握好充电时间。最好两组电池分开充电。这样并对电摩车很有用,对电动车只能起到行驶里程加大,在力量上不会有太大变化。

8. 船用充放电板接线图

1.每周应对船用蓄电池进行检查,测电压,保持蓄电池清洁。

2.张贴“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3.充电前,检查蓄电池室附近不能有动火作业,上面防风筒保持开启状态,使蓄电池室保持良好的通风。

4.蓄电池应经常放电、充电,如有两组蓄电池应对其编号,交换进行充电、放电,防止另一组长时间不充电被损坏,但切忌过放、过充以免损坏蓄电池。

5.充电前应记录蓄电池的电压、充电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9. 船用蓄电池充放电板说明书

船用闪光器由KM、R、C三个接线脚组成闪光继电器。按下按钮SE时,它相当于一个不对应回路,闪光母线与负电源接通,闪光继电器KTW的线圈回路接通 ,电容器C经附加电阻R和“不对应”回路中的信号灯充电,于是加在KM两端的电压不断升高,当达到其动作电压时,KM动作,其常开触点KM.2闭合,闪光母线(+)WTW与正电源直接接通,信号灯全亮。

同时其常闭触点KM.1断开它的线圈回路,电容C 便放电,放电后,电容C 的端电压逐渐降低,待降至KM的返回电压时,KM复归,KM.2断开,KM.1闭合,闪光母线经KM、KM.1与正电源接通,信号灯呈半亮。

重复上述过程,便发出连续闪光。

10. 船用充放电板常用故障分析

可能原因 :

(1) 保险丝断 (2)电表损坏 (3)电表不准 (4)调压器插脚接触不良(5)浪涌电压抑制器短路 (6)旋转二极管损坏(7)失去剩磁 (8)接线错误 (9)励磁机磁场线圈断路 (10)接头松动或接触不良 (11)发电机电枢线圈断路 (12)发电机电枢线圈短路 (13)励磁机电枢线圈断路或短路(14)转速不正常 (15)调节器保护关断路动作 (16) 调节器失效。

为了保证发电机正常发电,必须注意:

(1) 起动发电机之前,所有输出开关都应断开。

(2) 将转速增至额定转速,使端电压升至额定值,合上开关送电,由于原动机调速的影响,加负载后,频率有可能低于额定频率,可以再次调节原动机转速至额定频率。

(3) 停机之前,首先要切断负载,空载停机,以免失磁影响起动。

(4) 如查初次使用或长期搁置不用,电机可能失磁,到了额定转速时不发电,应对F+、F-进行充磁,充磁时可用12V蓄电池负极接F-,正极接F+,约5~10秒钟,小型发电机如果没有蓄电池,用四节1#电池串联起来,也可以充磁。注意,充磁时发电机必须处于静止状态,否则有可能损坏电压调节器。

(5) 同步发电机必须注意三相负载或电流平衡,避免单相负载运行或严重不平衡负载使用造成发电机调节器损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