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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船舶工业运行2015(上海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7 22:25    点击:288   编辑:admin

1. 上海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04年11月,森海在新加坡正式成立。2005年5月,森海在中国上海设立其中国总部“上海森海海事服务有限公司”。

森海公司拥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予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和上海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授予的“国际船舶管理资质证书”,是“上海船员服务协会”的理事单位。

森海公司以海员外派为核心业务,同时提供高级海事人才猎头服务、国际船舶管理服务、国际船舶保护代理和船舶监造等业务。通过追求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和不断增强的人才储备,森海公司专注于为国际航运业提供完备的高素质船员和各类海事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2.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官网

CCS是中国船级社认证。萊垍頭條

中国船级社(CCS)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在北京。萊垍頭條

中国船级社作为交通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中国船级社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正式会员。萊垍頭條

中国船级社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服务,以及经中国政府、外国(地区)政府主管机关授权,开展法定检验和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业务。萊垍頭條

3. 上海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官网

答:山东234厂是原山东化工厂的简称。现已改制为山东北方现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萊垍頭條

公司位于济南市区,地处京沪、济青铁路和高速公里交汇处,占地面积65.89万平方米。系兵器制造、航空航天、电子、船舶、汽车、建筑等行业特种非金属材料专业生产基地,设有国家复合材料动员中心。系中国胶粘剂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萊垍頭條

公司主营军民两用的聚氨酯密封胶、胶粘剂、复合材料、特种涂料、特种塑料制件等产品。萊垍頭條

目前,公司生产技术、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国防和民用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市场前景很好。萊垍頭條

4. 中国船舶行业协会

货物漂洋过海抵达目的港后却无人提货,致使集装箱长期滞港,产生高额费用;国内造船厂接受不利格式合同,导致仲裁失利;万吨巨轮触碰码头,船企面临巨额赔偿……随着海洋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程度加深,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国际航运贸易中隐藏的各种法律风险浮出水面。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对外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状况白皮书,“手把手”教你防范国际航运风险。

目的港无人提货 索20余万滞箱费

2013年10月,浙江慈溪的卓力电器公司要出口一批电熨斗,委托浙江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外运明州分公司”)向马士基航运公司订舱。

马士基公司的提单显示,托运人为卓力电器,收货人为法格公司,起运港为宁波,卸货港为巴塞罗那,1个40尺集装箱,运费到付。

同年11月19日,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法格公司却因破产迟迟无人提货,货物在目的港产生了高额的滞箱费。

根据马士基公司在网站公布的费用标准,截至2014年10月29日,一个40尺集装箱滞箱费为30104欧元(按照当时欧元对人民币汇率1:7.6474计算,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马士基公司为此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卓力公司等被告支付滞箱费和运费等相关费用。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认为,涉案货物到港后,卓力电器公司确认其于同年12月初即知晓收货人法格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无法提货,虽然其随即询问原告货物退运及费用事宜未得到答复,但其作为涉案货物的托运人,理应持续关注货物在目的港现状及后续处理事宜,及时对到港货物作出处理指示,避免在目的港产生高额费用。在本案中马士基公司对较高目的港费用的产生也存在过错。马士基公司在货物到港无人提货约3个月后才通知相关方,在托运人一直未能给出货物处理指示时,亦未采取有效减损措施,如将货物转移至仓储费用较低的仓库等,对此亦存在过错。为此,卓力电器和外运明州分公司承担运费,折合人民币16690元;卓力电器还要支付滞箱费人民币5万元。

■法官说法

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振的影响,国外买方有的倒闭,有的希望通过拖延压低货价,有的货物到港时被海关查验扣留,有的买方事先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等,都会造成集装箱货物长期滞港,产生大量费用。

当前因货物长期滞留港口无人提货,航运公司向托运人索赔港口堆存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纠纷呈多发态势。在审理中还发现,南亚一些国家的买方在贸易之初即存在不良企图,通过长期不提货的方法造成海关拍卖货物,以便低价收购,给国内出口方带来损失。

为此,外贸单位在与国外买方订立销售合同时,尽可能采用CIF条款并使用信用证结汇,要求签发指示提单。这些措施的好处在于,即使买方想违约不要货物,卖方也可以直接在信用证下收取货款。

当收货人不提货的情况发生时,托运人应及早采取处置措施,防止目的港费用进一步增加,必要时需早下决心通知承运人弃货。作为承运人,须及时向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通知无人提货的情况,提示费用增加的风险并征询对货物的处理意见;如果收货方无反馈,也需依法对货物进行妥善处置,切实尽到减损义务。

接受不利合同 仲裁失利被强制执行

2007年,芬佳德航运公司与宁波工艺品公司、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签订造船合同。约定分五期支付货款,第五期款项在船只交付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买方在船只交付和验收之日前作出的所有付款应作为预付款,如合同被买方根据约定撤销或取消,应在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在本合同下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总额以及相应利息;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涵盖合同第一期至第四期分期付款的不可撤销的还款保函;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根据英格兰法律在英国伦敦仲裁解决。

协议签订后,因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未能如期交付船舶,芬佳德公司于2011年5月取消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在伦敦启动了仲裁程序,请求裁定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退还各期付款及其利息,并承担相应的合同利息、复利及其成本。

2013年7月,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应支付金额为27907921.90美元及年利率为6%的利息。

因两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芬佳德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承认并强制执行上述仲裁裁决。

宁波海事法院认为,本案仲裁裁决符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对芬佳德公司的申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近年来,缔约地位不平等导致国内造船方在解决纠纷环节处于被动地位的问题值得重点关注。多数涉外船舶合同会订有仲裁条款,多有约定任何产生于造船合同解释和履行中的争议均应根据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条例在伦敦仲裁,并适用英国法律。涉外船舶建造合同多数采用全英文的日本、挪威或BIMCO(波罗的海航运公会)的造船标准合同范本。而国内造船厂对合同范本研究不多,对外国仲裁或诉讼程序了解不够、缺乏经验。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涉外海事仲裁裁决案件13件,总体呈上升趋势,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均为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中10件案件涉及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仲裁裁决无一例外均是国内造船方败诉,而仲裁裁决的效力也得到裁定确认。

本案是目前国内造船方在涉外船舶建造、买卖合同履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两被申请人败诉不可忽视的原因是接受了载有诸多不利条款的格式合同。具体表现在:(1)约定的付款周期过长,最后一笔船款的比例过大且在船舶交付验收后才能支付,若双方对所交付的船舶发生争议,国内造船方很可能无法收回余款;(2)预付款及还款保函方面的约定加重了卖方的责任,且缺乏相应制约买方该项权利的限制性条款,一旦发生争议,卖方立即处于被动地位;(3)约定买方有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在发生合同中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若卖方未在3天内通知买方,则其无权取得相应延期。由于卖方并未在发生合同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及时通知买方,致使其未就该迟延得到延期,最终因在经修订的最后交船日期未交付船舶,买方单方通知其解除合同;(4)约定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而未对买方所提供的船舶主要配件的规格、所应达到的品质以及若买方提供的物品发生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进行详细约定。仲裁庭认为船舶未能交付的主要原因是船舶尚未准备好交付且导致主发动机产生问题的原因尚未确定,最终判令本案两被申请人败诉。

为此,造船企业尤其是船舶行业协会,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国际上常用的船舶建造合同范本,积极培养商务、法律专业人才和谈判专家。一方面尽可能让造船企业在格式合同可予商洽的前提下,争取订入有利条款而删除不利条款。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合同订立的整体环节,不仅要关注船舶造价、船舶技术要求等基本条款,也要确保造船期限的延展、违约事由认定等足以影响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的明确可行,同时还要关注违约处理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或明显不利于建造方。

货物未证明申报 依最低标准获赔

2013年,原告义乌市堆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正公司)接到一笔总额236640美元的外贸服装订单后,委托货代向被告现代商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商船会社)订舱,涉案集装箱在宁波港装船运输。

货物到港后,商船会社方集卡司机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其所驾卡车连同集装箱被持械歹徒劫走。

为此,堆正公司以涉案货物在商船会社责任期间内丢失致其客商无法取得货物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船会社赔偿其货物损失232000美元、海运费人民币23955.43元及两款延期支付违约金。

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商船会社赔偿堆正公司货物损失1391.67美元及该款相应利息,驳回堆正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FOB贸易术语是我国外贸出口企业主要采用的外贸方式。在“走出去”战略影响下,我国中小外贸企业纷纷大力开拓新兴经济体国家市场,同时承受着外方市场诚信、安全秩序及目的港政策等多重风险。

本案的判决是价值232000美元的货物,最后只能得到千余美元赔偿,也给广大中小外贸企业敲响了警钟:出运货物时务必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并在相应单证上记载货物价值。

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该区段运输发生于墨西哥,应适用墨西哥法律。商船会社提交了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法律意见书,可以作为认定承运人责任及其限额的依据。墨西哥相关法律规定,当服务使用者没有申报货物的价值,责任将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若不足一吨则按比例计算。

堆正公司提交的报关单显示货物价值共232000美元,与外贸订单记载货值相对应,但货物价值并未在提单复印件和墨西哥内陆运单中显示,不能证明货物价值已申报且承运人、陆运区段承运人已获知,故承运人的责任应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

据此,宁波海事法院根据2013年11月美元与墨西哥比索的汇率乘以提单记载的货物重量,确定商船会社的赔偿责任数额为1391.67美元。

■司法观察

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浙江作为海洋经济和外贸大省,面临着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区和开放合作先行区的重大机遇和新挑战,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1501件,审结1366件,收案标的总额78.59亿元,结案标的总额63.19亿元。其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36.90%,成为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最大类别。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陆明明说,该院受理的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共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分布于除南极洲以外的各大洲,但主要集中于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韩国、日本、巴拿马、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等传统航运大国、船舶开放登记国或商品进口国。“案件分布情况很大程度地体现了海事司法与航运经济、临港工业、对外贸易的密切联系。”

据了解,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存在环节多、耗时长,域外证据与授权公证认证手续复杂,外国法查明途径有限等问题,这些因素客观上长期制约着“四涉”案件的审判效率,拉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四涉”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比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多出16.74天。

为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宁波海事法院不断探索提升海事法官司法能力的新途径,着力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懂法律、懂外语、懂航运”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探索建立海事法官专业实践制度、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审判经验传承制度。针对海事审判涉外性较强的特点,定期组织一线法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及航运惯例,及时更新知识。鼓励新任法官积极参加与港航、货运代理企业的交流,加深其对航运实践、航运惯例的理解,全面提升海事法官的司法能力。

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审查管辖权异议时,既注重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切实维护司法主权,又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办理特别程序案件时,注重兼顾中外当事人利益,必要时采用听证的方式,保证裁决的公正性;为解决域外送达难问题,该院尝试借助外事部门、涉案船舶船长、担保函记载的机构或律师实现对境外当事人的送达,有效促使境外当事人积极应诉;实体审理过程中,合理确定举证期限,依法调查取证,对于电子邮件、电子签章、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电子信息证据进行客观审查认证;在适用法律时,坚持贯彻国家主权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选择,除依法认可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我国法律外,必要时主动拓宽外国法查明途径,开展外国法的查明,多次适用或参照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外国法律审理案件,努力树立良好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5. 中国船舶工业协会

序号 代号 含义 管理部门

  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 GB/T 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行 业 标 准 代 号

  序号 代号 含义 主管部门

  1 BB 包装 中国包装工业总公司包改办

  2 CB 船舶 国防科工委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船舶)

  3 CH 测绘 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

  4 CJ 城镇建设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城镇建设)

  5 CY 新闻出版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业管理司

  6 DA 档案 国家档案局政法司

  7 DB 地震 国家地震局震害防预司

  8 DL 电力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9 DZ 地质矿产 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地质)

  10 EJ 核工业 国防科工委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工业)

  11 FZ 纺织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技发展中心

  12 GA 公共安全 公安部科技司

  13 GY 广播电影电视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

  14 HB 航空 国防科工委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航空)

  15 HG 化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质量部(化工、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

  16 HJ 环境保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17 HS 海关 海关总署政法司

  18 HY 海洋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

  19 JB 机械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 JC 建材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质量部

  21 JG 建筑工业 建设部(建筑工业)

  22 JR 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与支付司

  23 JT 交通 交通部科教司

  24 JY 教育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

  25 LB 旅游 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

  26 LD 劳动和劳动安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工资定额)

  27 LY 林业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28 MH 民用航空 中国民航管理局规划科技司

  29 MT 煤炭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30 MZ 民政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

  31 NY 农业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

  32 QB 轻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33 QC 汽车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4 QJ 航天 国防科工委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航天)

  35 QX 气象 中国气象局检测网络司

  36 SB 商业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37 SC 水产 农业部(水产)

  38 SH 石油化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质量部(化工、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

  39 SJ 电子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电子)

  40 SL 水利 水利部科教司

  41 SN 商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42 SY 石油天然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质量部(化工、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

  43 SY(>10000) 海洋石油天然气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44 TB 铁路运输 铁道部科教司

  45 TD 土地管理 国土资源部(土地)

  46 TY 体育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

  47 WB 物资管理 中国物资流通协会行业部

  48 WH 文化 文化部科教司

  49 WJ 兵工民品 国防科工委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兵器)

  50 WM 外经贸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科技司

  51 WS 卫生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52 XB 稀土 国家计委稀土办公室

  53 YB 黑色冶金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环保部

  54 YC 烟草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

  55 YD 通信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邮电)

  56 YS 有色冶金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规划发展司

  57 YY 医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司

  58 YZ 邮政 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

  注: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表中给出的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是在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后面加 “/T”,例如农业行业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是NY/T。

  地 方 标 准 代 号

  序号 代号 含义 管理部门

  1 DB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2 DB + */T 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注: *表示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

  企 业 标 准 代 号

  序号 代号 含义 管理部门

  1 Q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产品标准 企业

6.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会长

中国船级社作为交通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是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是国际船级社协会10家正式会员之一。

7. 上海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会长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于2009年12月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19.95亿股。2009年12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6.51亿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持有65.13%的公司股份。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总部设有8个职能部门对28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研发、生产经营、财务、投资、资本运营等业务进行对口管理,并按照证券主管部门的法规要求,设立了专门机构统一管理投资者关系工作、信息披露等业务,与资本市场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

8. 上海船舶工业集团

国企船舶公司主要有: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船舶重工、大连中远船务、沪东中华船厂、外高桥船厂、江南造船厂、华润大东船厂、上海船厂、舟山中远船务、厦门船舶重工 、龙穴船厂、文冲船厂、广船国际、广州中远船务、黄埔船厂。

具体介绍几个主要的企业:

A: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山海关船厂,1972年开始兴建,2007年转股改制为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的国有大型一类企业。

B: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连船舶重工),是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控股的国内规模最大、建造产品最齐全、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现代化船舶总装厂。目前公司现有一、二工场两个主厂区和已经投入使用的“三区”及海洋工程基地,总占地面积340万平方米,员工15000人。

C:江南造船厂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船舶修造企业,是建造修理各种船舶、加工大型钢结构的专业性企业,也是建造各类工程船舶的专业性船厂。上海江南造船厂创建于1865年,1996年改制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独立建制。

D:上海船厂的前身是英商英联船厂和招商局机器造船厂。1952年8月15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布征用英联船厂,改名“军管英联船厂”。1954年1月1日,军管英联船厂主厂(今浦西分厂)并入上海船舶修造厂。1982年6月,由交通部划归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领导。1985年3月,改名为上海船厂。

9.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〇五研究所是高技术公司,总部在西安,主要从事交通/运输/物流| 大型设备/机电设备/重工业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经营开发。705研究所在搞好军品科研生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军工科技资源优势,大力加强军民结合、科技产业化工作,促进了民品产业迅猛发展。

10. 上海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

武汉船舶设计研究所 湖北船厂 武汉船舶工业公司 武昌造船厂 交通部长江船舶设计院 武汉重型铸锻厂 武汉船用机械厂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 以上都是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认证的理事单位,都位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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