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船舶救生艇的年检规定每只救生筏检修间隔不超过12个月, 凡外观良好者可经船检局延长到17个月。一般筏体使用年限为10~15年,超过一定的年限,可能不符合SOLAS公约,应予报废更换。静水压力施放器每12个月检查一次,也可由船检部门同意延期至17个月。 2. 救生艇检验期限1.三副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中的各项规定,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2. 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装卸期间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 3. 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和火警报警设备,定期养护、检查和换剂,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灭火机应注明检验和换剂日期;禁止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4. 管理并熟练地操作固定式灭火系统(主副机扫气箱所属系统除外),保持管系和分路阀的铭牌、标志鲜明。 5. 负责管理救生艇(筏)、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整,定期更换淡水和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驾驶台由二副管理的求救、救生信号和器材除外)。 6. 负责配置救生衣,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如有损坏应即修复或更换。 7. 对船舶各种消防、救生器材、设备物品要认真登记入册,并做好维修、保养、更换和记录。 8. 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9. 开航前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及时向新接任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具体职责。 10.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在驾驶台执行瞭望和传达船长的指令,准确记录车钟和时间、重要船位及有关情况,或按船长指定的位置和任务进行工作。 11. 在船舶停泊或装卸货期间,与二副轮值驾驶员停泊班,履行规定的值班职责。 12. 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自修和验收工作以及大副指派的工作。 13. 弃船时携带双向无线电话、海上搜救雷达应答器。 14. 加强国际国内法规及ISM规则的学习,落实有关要求。执行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 救生艇年检项目及要求(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核查消防员装备; (17)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 4. 关于船舶救生艇的年检规定有哪些船舶检验分三种: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 定期检验也叫特检,一般五年一次,不得展一期,需要做坞检; 中间检验在五年定期检验的第二至第三年之间的检验,一般结合年度检验进行,需要做坞检; 年度检验,一般每年一次,在检验日期前三个月至检验日期后三个月之内进行均可以,不需要做坞检。 5. 船舶救生消防年检船舶定期捡验有捡验船舶适航证有效期,船员技术职务证,保安证有效期,消防,救生设备有效性,船舶电台证书有效,包括各港口国捡查有没有遗留问题未解决,等等。萊垍頭條 6. 关于船舶救生艇的年检规定文件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32) 油船还应包括本章2.1(2) ○20 规定的适用项目: (33) 本章 1.3 规定的适用项目。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 7. 救生艇年检周期是多久不超过10年的,三年一检验。超过十年的,按船籍国要求检验,有的船籍国要求一年检,比如利比亚,新加坡籍。 浸水保温服:10年以内的救生服每三年进行压力试验和检测,10年以上的救生服每年进行压力试验和检测。浸水保温服是海上救生服,是由防水材料制成。该服在被火完全包围2秒后,不致继续燃烧和熔化。 8. 船舶救生衣需要年检吗?泡沫填充的救生衣的储存年限为10年。 使用年限看使用情况。 充气救生衣的年限为8年,使用前都需要检查。 9. 船舶救生艇多少年检测一次特别定期检验五年一次,检验范围涉及几乎所有方面,船体、轮机、电气、通导、消防、救生、系固设备、防污染、防火设施等 船舶五年一个特检周期,配合两次坞检!完成PMS或CMS检验项目!船检 特别定期检验之后每年都是特别定期检验,直至船舶报废,特别定期检验项目上与换证检验项目区别不大,年度检验就是最简单的检验,项目最少,最直观的区别就是前两者需要在坞内或者排上进行,后者水上检查就可以。 |
cosco中远海运(cosco船公司全称) |
2023-03-15
|
查看详情 >> |
LNG运输船(lng运输船中国制造) |
2023-02-27
|
查看详情 >> |
sitc是什么海运公司? |
2023-02-25
|
查看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