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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工业运行情况(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4 06:30    点击:158   编辑:admin

1.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海事局是国家机关,行政单位,属于公务员系列

  一、海事局是做什么的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

  1、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

  4、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港口国”及“沿岸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6、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承办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2.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15

是行政单位,其职能是:

1、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

2、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

3、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

4、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5、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

6、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

7、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

9、承办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 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船舶的油耗一般根据船舶的额定功率可以得出来在全速状态一般是这样的:1000TEUS以下的每日耗油大概在30吨;1000-3000在50-80吨;5000以上在100吨。 近些年来,我国船舶建造业在《船舶工业振兴调整规划》的指引下,随海洋物流平台的兴盛跻身为国际强国。而《绿色船舶规范》的出台,不仅与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发展趋势有关,而且也与我国在全球海洋装备领域立足龙头应承担的责任有关。

4.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

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能  1、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6、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直属海事局职责:  1、对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拟订辖区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方面的特别规定或协助地方政府、人大拟订区域性有关海事管理的法规、规章。  3、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负责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巡航工作。  4、划定、审批和公布辖区航路、港外水上非涉外锚地、危险货物过驳作业点;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区的通航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5、审核辖区水域内重大的或跨区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捞以及碍航物清除工作。  6、调查或参与调查辖区内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审批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  7、组织实施辖区内乙类、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统考工作;负责辖区内乙类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及船员出境证明的签发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二、三级引航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专业培训的考试、评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有关船舶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受理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协调和审核辖区内二类口岸开放工作。  10、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所有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  11、组织实施海区(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时所确定的范围)溢油应急计划,审批辖区内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0吨及以上、5O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2、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员和权限范围内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审批和监督辖区船舶液体危险货物多航次过驳作业。  13、审查权限范围内海区助航标志的设置,负责权限范围内水运工程项目中助航标志配布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助航标志通报的动态管理工作。  14、管理辖区内水上遇险安全通信工作。  15、负责权限范围内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及管理工作。  16、作为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搜救责任区内的重大海上搜救行动,处理省级海上搜救中心日常业务。  17、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分支海事局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3、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5、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港作船、小型海船、游艇驾驶员和内河船船员三、四等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10、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12、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审批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4、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5、负责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管理,审批和监督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  16、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17、作为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协助省级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海上搜救分中心的日常业务。  基层海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  2、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3、监督辖区内引航工作。  4、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5、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6、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8、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9、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0、对辖区内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船舶试航、试车;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等港内安全作业实施报备制管理,并进行现场监督。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2、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4、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5、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5.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根据规划,到2035年前,平陆运河将建成4座双线通航梯级枢纽和140公里高等级航道,完成对碍航的跨、拦、临河建筑物改建,使平陆运河达到Ⅰ级航道兼顾5000吨级船舶的通航标准,通航建筑物设计单向通过能力达到约8500万吨/年,江海联运港区能力达约11500万吨/年,顺畅高效的江海联运体系逐步构建,航运与供水相得益彰,环北部湾淡水资源短缺问题有效解决,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平陆运河江海联运体系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西部地区对外开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

到2050年,平陆运河江海联运体系全面建成,江海联运效率进一步提高,对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开发开放的带动效应显著,成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国家全方位开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

6. 船舶工业的发展

前瞻产业研究院内燃机及配件制造行业研究小组分析认为,内燃机及配件制造行业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和船舶等。由于下游市场的长期需求拉动,我国内燃机及配件制造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具体分析如下:

一、内燃机及配件在汽车领域市场前景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 中国内燃机及配件制造行业市场前瞻与转型升级分析报告》分析认为,汽车行业是内燃机的重点需求领域,《“十二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汽车产量将达到2800万-3000万辆,汽车工业将以12%以上的速度增长,这将大力推动我国汽车用内燃机需求的增长。同时,随着汽车向轻量化、安全性和节能性等方面发展,也将使得车用内燃机生产企业提升技术和产量质量性能。

二、内燃机及配件在摩托车领域市场前景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内燃机及配件制造行业市场前瞻与转型升级分析报告》分析认为,摩托车用内燃机作为摩托车的核心设备,其需求随着摩托车的需求而变化。随着经济的平稳复苏,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都推动摩托车这一快捷交通工具的需求。从长期来看,我国摩托车的需求前景良好,但短期内摩托车下乡政策到期终止,国三排放标准的实施,带来的成本增加难以消化,市场混乱局面还会持续,微型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等还会蚕食国内摩托车市场,从而短期内摩托车需求呈下滑趋势。

三、内燃机及配件在船舶制造领域市场前景

工信部发布的《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十二五”期间船舶工业的发展提出了如下目标: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造船基地成为世界级造船基地,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十强企业达到5家以上。培育5-6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工装备总承包商和一批专业化分包商。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国际市场份额超过20%。2015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2000亿元,出口总额超过800亿美元。

7.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是什么

科技和工业信息局简称科工信局。

(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参与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和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

(五)研究拟定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电力、煤炭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编制电力、煤炭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以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

(八)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要求承担相关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十)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十四)拟订全市无线电频率规划。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五)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

(十七)负责组织推进“诚信宿迁”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八)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九)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二十一)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用船舶行业管理,负责船舶行业生产许可。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由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江南集团)独家发起,以其下属的钢结构机械工程事业部为主体,通过社会募集方式于1997年成立的上市公司。2016年底公司完成改革重组,更名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有股数为736,249,883股,控股股东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275,204,7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8%,江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28,727,5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

公司于1997年6月上市之后,共经历了三次名称变更,分别为2007年9月公司名称由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月公司名称由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2月正式更名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上市以来,运作规范,市场形象良好,分别于1998年7月入选上证30指数样本股,2003年7月入选上证180指数样本股; 公司曾以大型钢结构工程、重型港口机械、特种压力容器等三大拳头产品为主导,不断占领市场,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公司目前紧紧跟随国家发展趋势大方向,把握好中船集团中长期战略规划布局要点,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船集团“十三五”规划,紧密结合中船集团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落实“五个驱动”等中心任务要求,紧密结合中船集团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摒弃旧业务、旧思想,坚持以创新为驱动,坚定信心走转型发展新道路。通过创新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促进科技创新与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持续发展和全面融合,提出了“创新、合作、包容、共享”的发展理念。在产业布局上,公司将结合国家各大战略目标、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中船集团中长期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公司新发展理念,瞄准与公司未来发展相适应的产业,提出了“以军民融合为主线,多元产业同发展”的战略布局。

公司将紧紧围绕“军民深度融合”和“海洋强国”的战略思想,在高科技新产业和高端舰船装备业务上有所突破,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朝着“打造成为中船集团旗下高科技新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上市平台”的战略目标努力前进,为中船集团做优做强做大海洋装备业务的目标和股东价值最大化提供有力支撑

9. 船舶行业发展规划

五方面发展趋势

碳排放交易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上周开会讨论了新的IMO短期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将要求船舶调整其操作和设备,在2030年之前将碳排放与2008年相比降低40%。尽管MEPC同意了这些修正案,但最终的通过的决定将在2021年的MEPC第76届会议上做出。

由于这些法规不够严格,不足以实现欧盟的雄心壮志,因此欧盟仍在考虑建立“区域排放交易系统”(ETS),只有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如果IMO不能就各国政府批准的指导方针达成共识,那么未来几年可能会有多个区域性ETS,从而导致各种贸易航线的成本上升。

低硫燃料

硫排放会导致环境恶化,空气污染会导致经济损失。IMO 2020已于今年生效,要求承运人使用硫氧化物(SOx)含量低于0.5%的燃料,如极低硫燃料油(VLSFO)和船用瓦斯油(MGO)。

今年第一季度,VLSFO价格较高,但COVID-19引发VLSFO价格下跌,而重质燃料油(HFO)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今年,许多船舶运营商改用VLSFO。一些船舶运营商也在寻求使用液化天然气(LNG)作为替代方案。

洗涤塔

如果船舶安装减少硫排放的洗涤塔,则船舶可以继续使用含硫量3.5%的HFO并达到IMO 2020标准。COVID-19拉近了VLSFO和HFO之间的价格差距。因为价格优势很小,所以安装洗涤塔的船只越来越少。尽管今年对洗涤器装置的需求有所下降,但随着新的COVID-19疫苗有望在2021年广泛使用,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随着经济恢复正常,对燃料的需求将增加。这将导致新燃料价格变动。如果VLSFO和HFO之间的价格差距扩大到使洗涤塔的投资回报率(ROI)对运营商又有意义的水平,则可能会安装更多洗涤塔。为了使其可行,HFO价格必须远低于VLSFO价格。

岸电设施

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评估,“使用区域电网发电时,总体污染物排放最多可减少98%”。

根据位置的不同,停泊的船舶可以选择使用自己的电力,从而产生排放或使用岸电。将船舶接入岸上的电网可以减少局部和整体的排放量,尤其是在使用风能、潮汐或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电网供电的情况下。根据EPA的说法,岸对船发电,也被称为替代船用电(AMP),可改善港口周围的空气质量,因为“岸电通常产生零现场排放”。

8月,加利福尼亚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批准了一项新法规,以减少远洋船舶的排放和污染。它基于《 2007年停泊条例》,该条例自2014年以来已将超过13,000艘船舶的有害排放量减少了80%。从2023年开始,汽车运输船和油轮将被要求通过接入岸上供电或使用经批准的控制系统来达到排放标准。

数字化转型

COVID-19迫使供应链在安全性和效率方面寻求解决方案。随着新贸易协定的生效,航运业正从海关表格转向订单确认。使文档数字化可以节省时间,降低面对面传播COVID-19的风险,减少对纸张的依赖并节省资金。

为此,业界建立了集装箱数字化航运协会(DCSA),旨在通过使用标准的电子提单(EBL)来消除海运交易中的纸张。DCSA宣称“纸质票据处理成本是EBL处理成本的3倍。” 尽管海事在数字化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COVID-19疫情正在加速过渡。

10. 船舶产业发展情况

好找工作的,船舶行业属于特种行业,薪资高,工作轻松。

11. 船舶工业发展与展望

        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连云港港务局修建公司,始建于1953年。1989年改制成立为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2018年6月更名为连云港港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1月更名为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从1998年启动体系认证至今已23年,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注册资本90286.04万元。现有在岗职工600余名,其中含一、二级建造师在内的专业技术人近300名,拥有5000m³耙吸式挖泥船、3500m³/h绞吸式挖泥船、85米高桩架打桩船及各类施工机械设备100余台(套、艘)。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预拌混凝士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等资质,水运工程材料丙级检测资质和CMA计量认证。

主要承担港口与航道、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市政道路等建设工程,以及包括海洋测绘、混凝土和建筑材料加工生产销售、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技术服务等业务。

公司作为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相关工作。

公司于2019年5月获批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以科学管理、雄厚实力创造了多项优良业绩。

主要承建了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赣榆港区码头系列工程、徐圩港区码头系列工程、连云新城基础设施二期金海三期A-1区地基加固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准备工程(302-ZB标段)、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防波堤工程、武夷山山海•蓝湾国际C区二期工程、连云港港旗台港区25万吨级矿石码头围堤工程、连云港港庙岭三期顺岸泊位陆域形成工程、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等众多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以及浙江、福建、天津等地的港口工程和大连、曹妃甸、潍坊、温岭、盐城等地的疏浚工程等。

        雄厚实力和上乘质量给公司带来了诸多荣誉。先后荣获“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状”、“连云港市建筑业改革开放40周年突出贡献企业”。

连续多年获得“全国水运工程建设优秀企业”、“江苏省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 ”等称号。承建的工程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玉女峰杯” 等诸多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奖项。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决策开启新征程。展望未来,公司将秉承“团队 创新 跨越” 的企业精神,以“人才为本,奋斗不止”为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继续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以一流服务锻造一流队伍,以一流质量打响江苏筑港品牌,致力于成为政府经济发展的参与者、社会公共服务的优质提供者、集团提质增效的排头兵,成就“建设东方大港,共筑美好家园”的企业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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