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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警报有哪些(船上的警报)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4 04:30    点击:686   编辑:admin

1. 船上的警报

船舶“黑匣子”:全名叫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英文是Voyage Date Recorder,缩写VDR),它与飞机黑匣子、汽车黑匣子等同属于电子信息类的安全事件取证和证据保全类产品。

VDR通常由电源、报警指示器、数据采集单元、存储保护单元等部分组成。海难事故的发生,不仅对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也会对生态和海洋环境造成灾难性的不可恢复后果;船舶遭遇事故或险情后需要客观证据来分析和解释原因;其他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等)已经在使用类似的设备。

2. 船上的警报系统

1.红星火箭是一种发射到150米以上高空爆炸,发出红色火星的信号弹。亮度在2万烛光以上,燃烧时间为8-15秒。

  2.降落伞火箭是一种手持式高空信号弹,在射至最高点时,发出2万至4万烛光的火光,以降落伞控制的下降速度约为4.5米/秒,燃烧时间40秒。

  3.红火号是一种手持式发火信号,点燃后能发出600烛光以上的亮度,持续燃烧时间约1分钟。

  4.烟雾信号是白天使用的求救信号,施放中能发出橙黄色浓烟,持续5分钟,能在5海里之内见到。

3. 船上的警报信号分哪几种

无对岸航速时,搁浅船舶白天显示两垂直悬挂的球体,晚上亮两盏红色环照灯。船舶与汽车不同,灯光,气笛都是有明显的,法律规定的意思,如气笛声,一左二右三倒车,四不同意五怀疑……一长一短,我船准备从你船右舷追越,两长两短,我船准备从你船左舷追越,一长一短,我们正在向右侧转向……

4. 船上的警报铃声

塞壬(Siren) 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一种海上女妖。 她们和人鱼一样有着迷惑水手的致命歌喉,有着一张美丽迷人的女性面孔,但是从颈部以下是鹰一样的身体。

当她们看到船只经过,就会飞来唱出凄美的歌曲,水手们只要听到她们的歌声,就会陷入极度的疯狂,甚至会跳入海中去追寻塞壬的身影,结果全部葬身海底。

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奥德修斯,为了能够亲耳倾听一次塞壬的歌声,在自己的船只经过塞壬出没的海域时,把自己紧紧地捆绑在桅杆上,然后命令所有的水手都把耳朵堵死,只许低下头快速的划船。

果然塞壬出现了,唱着世间最凄美的旋律围绕着船只一遍又一遍。

几个没有把耳朵堵住的水手都疯狂地跳进海里,最后被卷入深深的海底。

奥德修斯也一样陷入了疯狂的状态,如果不是桅杆和绳索,他也会同样遭受这样甜美的厄运。(希腊艺术作品中有大量奥德修斯倾听塞壬歌声的绘画或雕刻作品)

然而塞壬与人鱼不同,她们并不是为了要吃掉水手或是抢夺他们船上的货物宝藏而诱惑他们,除了唱歌,她们甚至不会伤害水手一分一毫,如果水手不受到歌声的诱惑,她们只能扫兴地离开。

这样没有丝毫理由而伤害人类的海妖在希腊神话中还是绝无仅有的。

欧洲也有其他不同记载,有人认为塞壬并不是一种怪物的名字,而是海上某个岛屿上拥有魔法的乐队(古代的管弦乐队)的名字,她们使用不同的乐器,演奏出绝美的旋律,听到这旋律的水手都不肯离去,甚至忘记进食和睡眠,在岛屿上活活地干枯致死。

然而这样的传说远不及鹰身海妖的传说更能够吸引人们的兴趣,在口口相传中,这种传说就渐渐消失了。

5. 船上的警报信号三长声二短声表示

三副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中的各项规定,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装卸期间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

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和火警报警设备,定期养护、检查和换剂,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灭火机应注明检验和换剂日期;禁止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管理并熟练地操作固定式灭火系统(主副机扫气箱所属系统除外),保持管系和分路阀的铭牌、标志鲜明。

负责管理救生艇(筏)、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整,定期更换淡水和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驾驶台由二副管理的求救、救生信号和器材除外)。

负责配置救生衣,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如有损坏应即修复或更换。

对船舶各种消防、救生器材、设备物品要认真登记入册,并做好维修、保养、更换和记录。

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开航前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及时向新接任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具体职责。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在驾驶台执行瞭望和传达船长的指令,准确记录车钟和时间、重要船位及有关情况,或按船长指定的位置和任务进行工作。

在船舶停泊或装卸货期间,与二副轮值驾驶员停泊班,履行规定的值班职责。

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自修和验收工作以及大副指派的工作。

弃船时携带双向无线电话、海上搜救雷达应答器。

加强国际国内法规及ISM规则的学习,落实有关要求。执行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6. 船上的警报信号持续时间不足一分钟的是

船舶发生火灾时的警报信号为

船舶首部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1短声

船舶中部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2短声

船舶尾部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3短声

船舶机舱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4短声

上层建筑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5短声

一般,我国船舶发生油污事故可鸣放:警铃或汽笛一短二长一短声

发现有人落水.应鸣放:警铃和汽笛三长声,连放一分钟

弃船的警报信号为:警铃和汽笛七短一长声,连放一分钟

船体破损进水时应鸣放的警报信号是:警铃和汽笛二长一短声,连放一分钟

7. 船上的警报声表

海上救生信号中,人员落水的信号是汽笛三长声。其中船舶右侧人员落水,是汽笛三长声后一短声。左侧人员落水的信号是汽笛三长声后两短声。

当收到这种信号后,人员应该按照船舶应急部署表中规定的个人职责,迅速各就各位,听从驾驶台指挥,对落水人员实施救援。

8. 船上的警报信号都是什么

当船舶发生火灾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或由自动探火和失火警报器显示火警时由驾驶台迅速向全船发出火灾警报。一般警报设备是警铃、汽笛同时还伴有灯光显示。

火警信号是连续短声1分钟,表示火警区域的信号是在连续短声1分钟后鸣一长声,表示船舶的前部;鸣两长声表示船舶的中部;鸣三长声表示船舶的后部;鸣四长声表示船舶的机舱内部;鸣五长声表示船舶的上层建筑内部。例如船舶后部着火信号为: •••••• 连续1分钟— — —。

9. 船上的警报一长声

3分钟。在船上全体船员当听到警报(警铃,声号)后应立即着工装(二作服,工作鞋,带(戴)手套,戴安全帽及救生衣(在救生演习或实操时)及侔暖服三分钟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平时就规定好的集合地点(并有备用指定地点)集合,听从大付或大管轮的指挥,(主要部门长指挥,有可能是机仓或甲板发现异常丿

10. 船上的警报代表什么

航行灯是船舶之间互相辨别船舶类别和航行动态的重要标志,是船舶采取避让措施的重要依据,能有效避免船舶发生碰撞,尤其是在夜间或能见度低时。然而,航行灯的不规范使用或故障会传递错误信号,给船舶成功避碰造成巨大的阻碍,不容忽视。

本期梳理了国内航行海船航行灯的重点要求,希望相关管理公司及时排查船队航行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开展船员培训,帮助船舶开展航行灯的自查自纠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一、一般要求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环照黄色闪光灯、操纵号灯以及闪光灯(不包括白昼信号灯)。

1、“桅灯”是指安置的船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

2、“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

3、“尾灯”是指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

4、“拖带灯”是指具有与本条3款所述“尾灯”有相同特性的黄灯。

5、“环照灯”是指在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6、“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频率120闪次或120以上闪次的闪光的号灯。

7、航行灯控制器:

(1)航行灯控制器:能对航行灯进行操作控制的装置

(2)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供电。若设有临时应急电源时,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应急配电板和临时充放电板供电。电气声响信号设备应能由主电源、应急电源和临时应急电源(要求时)供电。

(3)船长不小于50 m 的船舶上的航行灯控制器应为下列故障提供报警:

航行灯供电故障;

通电灯泡的故障,包括短路。

二、配备要求

1、基本号灯:

2、作业号灯:

3、首、尾均装推进器的船舶,应额外再配备1 套桅灯、舷灯与尾灯。多种作业船舶应配齐相应的各种作业号灯。下列号灯如性能相同而安装又能符合20规则8.2.3 要求,可无需重复配备:

① 失去控制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以及限于吃水的船舶所用号灯中的红环照灯;

② 各种作业号灯中相同的号灯。

4、港口特殊规定或用船部门特殊需要的号灯,应予考虑配备;

5、专门装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船舶及从事拖带、顶推此类船舶的拖船不得采用燃油号灯。

6、船长为50 米及以上的船舶,其前后桅灯、左右舷灯和尾灯应配有双套或双灯泡。

7、15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配1 盏白昼信号灯,并应配备备用灯泡2 只。非机动船不需配备。

三、技术要求

1、号灯灯壳内部应涂无光黑漆。

2、所采用的船用号灯灯泡应经认可。

3、号灯的结构及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结构应便于拆装、升降、更换零件及手提,并能防止灯泡松动和脱出;

(2)号灯应采用外部接线的方式;

(3)除环照号灯外,灯壳顶部应有指示船首或船尾方向的箭头标志;

(4)灯壳外部应有铭牌,内容包括灯名、能见距离、灯泡(或灯芯)规格、电源电压、厂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以及检验单位的标志和认可号。小型号灯因条件达不到时,可用制造厂标志和检验单位的标志代替铭牌

(5)在透镜或滤色片的边缘处应刻有厂号和认可号;

(6)应附有检验单位签发的船用产品证书。

四、安装要求

1、环照灯的安装

垂直装设2 盏或3 盏号灯以共同组合显示时:这些号灯的间距应不小于2m,而且除需装拖带号灯的情况外,其中最低1 盏号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4m 处;装设3 盏号灯时,其间距应相等。

2.前桅灯的安装:

(1) 除操纵号灯及20规则8.2.3.1(4)所述外,桅灯应高于并离开其他一切灯光和遮蔽物。

8.2.3.1(4):当在低于桅灯的位置上不可能装设本章8.2.3.11(操限船号灯) 与8.2.3.12(限于吃水船号灯)的安装规定的环照灯时,这些环照灯可以装设在后桅灯上方或悬挂于前桅灯和后桅灯垂向之间,如属后一种情况,则应安置在与该船首尾中心线正交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小于2m 处;

(2)前桅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小于6m;如船宽大于6m,则灯高应不小于船宽,但不必大于12m;

(3)前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桅灯应安置在离船首不大于船长的1/4 处。

(4) 如只配备1 盏桅灯,应安置在船舶前部,其安装高度与前桅灯相同。

3、后桅灯的安装:

(1) 垂直位置:后桅灯应高于前桅灯至少4.5m。前、后桅灯的垂向距离应使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m 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桅灯在前桅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2)水平位置: 后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后桅灯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2 船长,但不必大于100m。

4、舷灯的安装:

(1)垂向位置:机动船的舷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超过前桅灯高度的3/4,但不应低到受甲板灯光的干扰;

(2)水平位置:机动船的舷灯不应安装在前桅灯的前面,并应装设在舷侧或接近舷侧处;被顶推船的舷灯应装设在船舶前端。

(3)舷灯的遮板:舷灯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遮板,并应符合本节8.2.1.4 的要求。

5、尾灯的安装:

尾灯应安装在尽可能接近船尾处

6、锚灯的安装:

(1)如仅装设1 盏锚灯,应在最易见处显示;

(2)当装设2 盏锚灯时,前锚灯应安装在船舶的前部,后锚灯应安装在船尾或接近船尾处,且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不小于4.5m。船长为50m 及以上的船舶,前锚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6m处。

7、失去控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2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8、拖船或顶推船号灯的安装:

(1)2 盏或3 盏桅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其中1 盏应装设在前桅灯或后桅灯相同的位置。如装在后桅上,则最低1 盏后桅灯高于前桅灯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5m。

(2)拖带灯的安装:拖带灯与尾灯应安装在同一垂直线上,上黄下白。

9、引航船号灯的安装:

2 盏环照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上白下红

10、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红、白、红

11、限于吃水船舶号灯的安装:

3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12、白昼信号灯的安装:

(1)应置于该灯制造厂提供的专用的小箱中,该箱应固定设置在驾驶室内易取又不妨碍操作通行之处,一般可设在驾驶室左前角或右前角附近。

(2)电源插座应在该箱附近,为其配备的柔软电缆的长度应大于该电源插座至任何一舷边的距离,也可为此目的而设置2 个电源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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