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净化设备 > 船舶股份协议(股东合作协议)
船舶股份协议(股东合作协议)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3 17:55    点击:210   编辑:admin

1. 股东合作协议

、股东合作协议

协议中明确规定股东的出资和出力情况,避免后期出资不到位、不干活等

二、同股不同权章程

可以规定股权相同但投票权不同,保证公司有一个能绝对说了算的人

三、退出机制协议

避免合伙人成为股东后吃大锅饭不干活

四、保密协议

防止股东身在曹营心在汉,把公司资源机密泄露他人

五、竞业禁止协议

防止股东自己出去单干,成为公司的竞争对手

2. 股东合作协议书模板

谢请! 首先两个人合伙,股份平分就是一个大忌,很明显的,这种股份分配方式为以后企业的发展、合伙人的合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建议分配原则要一大一小,切忌均分! 另外出资方出了钱没有回本,题主是不是忽略了出技术的在这一阶段也奉献了自己的技术?技术也算是一种投资,所以说题主的这种分配方式是不合理的。 至于具体分配比例如何,还要看所占比例、钱和技术的比例,所处行业等等,这个要靠两个合伙人自己核算商量,还是要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免后期造成双方的心理不平衡,影响公司运营。 另外建议题主在合伙之前就应该把可以想到的各项事宜写进合伙协议,也要提前签好散伙协议,这样一来,后续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规则来办,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回答可以帮到你~

3. 股东合作协议两人合伙

只有利润可以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分红。在合伙经营期间,本金不能分掉。只有在散伙时,将本金加未分配利润首先对外清偿债务(不够时,按出资比例分摊-----非有限责任公司),剩余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分配。经营期间,一般不允许股东撤资。如果合伙(合作、合资)协议、章程有规定,按规定执行。利润分红不影响其出资额。若允许其撤资,这次分红不能影响其原出资的额度。请参考《公司法》、《合同法》、《合资企业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展资料:一、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二、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利润分配

4.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盖公章吗

公司的章程,不需要每一页都盖章。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单独列一个签字页。 公司章程是公司申请的必需材料之一,谁想申请公司就盖谁的章,如果是几个人合伙开公司就几个人都盖章。先有章程公司才能成立,成立以后才有公司印章。 除了公司设立时由股东签字外,其他任何时候必须在签字页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有公章自然有公司名称在那里。一般不允许单独列一个签字页。

5. 股东合作协议和合伙协议

一、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入股人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二、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股东(入股人)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三、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入股人适用“公司法”。  

四、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 

五、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六、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6. 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免费

公司法人不是合伙人,由几个股东签字,盖公章就生效了

7. 股东合作协议书-四人合股

两人合股的,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只记录一个人,因此,双方应该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名义股东。

8. 股东合作协议书模板免费下载

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认购方深圳市众投一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文投国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投资方与标的公司发行人及发行人除于绍钧外的其他全部在册股东于2015年2月8日签署《关于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简称“《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以下引述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各条款中:“投资方”系指深圳市众投一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文投国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创始股东”系指“张津、刘华、郭菁及张俊锋”。《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相关规定如下:(一)业绩保障条款第1.3条:“鉴于本次交易是以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2500万元及包含投资方投资金额完全摊薄后5.95倍市盈率为作价依据。如果标的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2500万元,则视为未完成经营指标,应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基础,按照5.95倍市盈率重新调整本次交易的投资估值。”第1.3.1条:“调整后标的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创始股东应以现金方式退还各投资方相应多付的投资款。此时,公司估值(设为“A”)[A=实际完成净利润×5.95倍市盈率]。创始股东需将补偿款(设为“B”) 支付给深圳市文投国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投一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B=“2280万元-A×(投资时的所占的股权比例)”]。补偿款由投资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二)股权回购条款第2.1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津)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2.1.1不论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公司不能在2015年实现净利润2500万元且股东张津、郭菁、刘华、张俊锋未依据履行现金补偿义务;2.1.2 当公司累计新增亏损达到投资方进入时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当期净资产的20%时;2.1.3 出现深圳市文投国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投一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知情的大额账外现金销售收入等情形;2.1.4 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实质性调整,并且不能依据做出调整当时的《公司章程》取得标的公司有权机构的批准;2.1.5 公司的有效资产(包括土地、房产或设备等)因行使抵押权被拍卖等原因导致所有权不再由标的公司持有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并且在合理时间内(不超过三个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由此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2.1.6 原股东所持有的公司之股权因行使质押权等原因,所有权发生实质性转移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2.1.7 原股东以及原股东(如系法人股东)的股东因婚姻、继承原因导致目标公司的股权或控股股东的股权发生动荡,从而对目标公司IPO造成障碍的。”主办券商认为,该等估值调整条款为公司截至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15 年2 月 26 日全体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对象深圳市文投国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投一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而签订的,协议已经各方签署而生效,为协议各方真实意思表示,该等业绩补偿及股权回购条款为股东之间关于公司经营目标的约定,如触发业绩补偿条款、股权回购条款约定条件时则由相关股东进行补偿或回购,仅对协议各方股东有合同的约束效力。该等条款的约定符合《合同法》规定,因此,该等估值调整、业绩补偿及股权回购条款合法、有效。

这是一份网上能查到的定向增发的对赌协议,肯定是有效的,因为发行券商也要承担监管责任,信息披露也一定会有。

9.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

不论是拿到工商局备案的协议还是内部股份协议,均为合同。对于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确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上述三个条件来看,你们签订的协议具备了生效的要件。所以是有效的。在工商局备案的信息具有对外公示的效力,但是法律并未规定,不进行备案,协议就无效,即无强制性法律法规限制隐名股东。因此,我认为你们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可以据此执行。当然你们之间的协议应当明确他人名下的股份多少是属于你们的,即将份额确定清楚,并标明对方的代持身份。实践中代持股份的情况也很多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