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运船舶改装需要哪些材料这个要看你改成什么船了,比如散货船的话,需要BC规则的一些规则,当然国内和国外也有一定的区别。相关的证书你要问问海事局了吧,或者找个机务比较好,因为他们经常搞这个东西,具体的不好意思,我是大副,了解的不是很多。 二、请问COA提单是什么意思啊?在海运业中,船舶的经营方式大致分成两种:定期(=班轮=集装箱船运营方式),不定期(租船)。租船由于租赁方式和承担成本的不同,分为四种:航次租船;光船租船;期租船;包运租船。COA=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就是租船货运合同。 另外一种解释就是:COA - Certificate of Authenticity,又称正版证明标签或防伪证明书。 还有一种解释是COA =certification of analysis ( 检验分析单),不过好像和提单关系不大。 三、新开的贸易公司,会计做账类型选择工业还是商业物流公司和生产型企业做会计基本一样,就是少两个核算科目“制造费用”、“生产成本”,期末还需要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比如说,运输车辆的路桥、油费、运输部工资跟运输有关的费用就是运输成本。 物流运费的会计分录: 不涉及税务时,运费的会计分录: 1.去进货 自己支付运费的分录? 2.去进货 对方支付运费的分录? 3.去快递公司提货,支付给会计公司的运费? 这分录又是怎么做? 回答: 1、自己支付的进货运费,计入采购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2、进货,对方支付运费,分两种情况;一是对方付运费,跟本企业无关,不做会计分录;二是对方代垫运费,实际还是本企业付运费,会计分录: 若货款未付,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若支付贷款,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3、支付给快递公司的运费,计入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 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 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 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 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 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 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 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 报表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 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 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 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 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 顺序号│编号 │ 项目名称 ───┼───┼──────── │ │一、资产表 1 │101 │ 现金 2 │102 │ 银行存款 3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 短期投资 5 │112 │ 应收票据 6 │113 │ 应收账款 7 │114 │ 坏账准备 8 │115 │ 预付账款 9 │119 │ 其他应收款 10 │121 │ 材料采购 11 │124 │ 材料 12 │125 │ 燃料 13 │126 │ 轮胎 14 │129 │ 低值易耗品 15 │131 │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9 │ 待摊费用 18 │151 │ 长期投资 19 │161 │ 固定资产 20 │165 │ 累计折旧 21 │166 │ 固定资产清理 22 │169 │ 在建工程 23 │171 │ 无形资产 24 │181 │ 递延资产 25 │19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二、负债类 26 │201 │ 短期借款 27 │202 │ 应付票据 28 │203 │ 应付账款 29 │204 │ 预收账款 30 │209 │ 其他应付款 31 │211 │ 应付工资 32 │214 │ 应付福利费 33 │221 │ 应交税金 34 │223 │ 应付利润 35 │229 │ 其他应交款 36 │231 │ 预提费用 37 │241 │ 长期借款 38 │251 │ 应付债券 39 │261 │ 长期应付款 │ │三、所有者权益类 40 │301 │ 实收资本 41 │311 │ 资本公积 42 │313 │ 盈余公积 43 │321 │ 本年利润 44 │322 │ 利润分配 │ │四、成本类 45 │401 │ 辅助营运费用 46 │411 │ 营运间接费用 47 │421 │ 船舶固定费用 48 │424 │ 船舶维护费用 49 │427 │ 集装箱固定费用 │ │五、损益表 50 │501 │ 运输收入 51 │502 │ 运输支出 52 │511 │ 装卸收入 53 │512 │ 装卸支出 54 │521 │ 堆存收入 55 │522 │ 堆存支出 56 │531 │ 代理业务收入 57 │532 │ 代理业务支出 58 │541 │ 港务管理收入 59 │542 │ 港务管理支出 60 │551 │ 其他业务收入 61 │552 │ 其他业务支出 62 │561 │ 营运税金及附加 63 │571 │ 管理费用 64 │572 │ 财务费用 65 │581 │ 投资收益 66 │591 │ 营业外收入 67 │592 │ 营业外支出 ━━━┷━━━┷━━━━━━━━ 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1.统一核算的专业公司或有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 附属企业可以相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以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 4.有外购商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购商品”科目。 5.国家拨给特种储备资金的企业,可以增设“特种储备物资”科目和“特种储备基金”科 目。 6.经常收取保证金的企业,可以增设“存入保证金”科目。 7.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 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8.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材料”、“轮胎”、“低值 易耗品”等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 9.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核算。 10.预收、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 付账款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11.材料在成本中所占比重很大的企业,可以将“材料”科目分为“辅助材料”、“修理用 备件”等科目。 12.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13.对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相应行业会计制度, 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 14.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 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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