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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么是循环系统油?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2-26 22:36    点击:291   编辑:admin

循环油就是轻质油品的一种,原油经过一次加工常减压装置,二次加工经过催化裂化,中间馏分油,再经脱硫装置加工的一种油品。

这部分馏分循环油可以用于低速柴油机,是混合船用柴油的一种,广泛用于船舶运输业,主要使用方向在沿海、沿江运输的较大船型上用途广泛。随着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强船舶污染防治,2020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覆盖沿海重点港口。

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循环油作为一种经脱硫设备后生成的油品,可有效减少硫含量、颗粒物氮氧化物的排放。

石油运输需要什么手续?

一、本办法所称原油,包括省产、进口或区外调入的原油;成品油包括省产、进口或区外调入的汽油、柴油、燃料油(含重油、渣油)。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简称省内)所有从事原油、成品油经营、运输、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三、省内原油、成品油运输实行通行许可制度。

凡通过铁路、公路运输原油、成品油的,均需持省经贸委统一制作的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运输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原油运输通行证可由省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陕西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委托延长石油工业集团

签发;成品油运输通行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

四、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应注明以下内容:

(一)原油、成品油销售(购买)单位名称;

(二)承运单位名称、车号;

(三)运输数量;

(四)装油地点,经由、卸油地点;

(五)签证时间,有效期限;

(六)原油运输通行证加盖陕西省原油运输管理专用章,成品油运输通行证加盖陕西省成品油运输管理专用章。

五、凡持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六、省内经国家批准、认可的各炼油厂凭原油配置计划及供(用)油供货合同办理原油运输通行证。

七、省内的原油、成品油储存、运输企业,持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货主的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运输通行证(境内使用)。

八、销往省外的成品油,由持有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九、公路运输经陕西过境的原油、成品油,由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凭国家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过境运输手续。

十、省内各加油站(点)及外省、市和国家部属单位在陕设立的加油站,原则上到所在地县(区)石油公司购进成品油,并逐步加入当地成品油配送体系,发展连锁经营。

十一、凡申请办理石油运输通行证的单位,均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资料。

十二、铁路、交通、民航、军队后勤、石化、外贸出口等用油大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确定的油品使用范围,不得对外经营。

十三、为了加强对原油、成品油的运输管理,打击非法运输,防止土炼油死灰复燃,决定在黄陵县马家山、宜川县壶口、黄龙县三叉村、定边县二楼村、榆林市镇北台、吴堡县军渡、佳县黄河大桥等处设立公路检查站,对过往油车进行检查、登记;对流向不符、油源来路不明或无油品

运输通行证的依法予以处罚或没收。检查站的职能、职责及有关制度等由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另行制定。

十四、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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