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净化设备 > 内河船怎么联系好货源(内河船代理)
内河船怎么联系好货源(内河船代理)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2-12 23:20    点击:295   编辑:admin

1. 内河船代理

山东长藤船务有限公司靠谱,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云门山街道办事处新亚财富广场A座812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员、引航员培训;海员外派业务;国际班轮运输;报关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报检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2. 广州内河船务代理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在广州的企业有: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中船文冲、中船黄埔、广州中船远航。其中,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是成立于1954年,公司以造船为核心业务,公司享有自行进出口权;公司先后荣获“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品牌500强”等荣誉称号。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现代化大型船舶总装企业,是中国三大造船基地之一的龙穴造船基地的核心企业。

3. 内河船舶租赁公司

武汉亿特科航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14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道解放大道与二七路交汇处航天星都(东部购物公园C2栋)C2栋23层1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刚。经营范围包括船舶安全管理咨询;船务信息咨询;海事信息咨询;教育咨询(不含中小学文化教育培训);船舶配件销售;涉水工程安全评估咨询;船舶机务;内河货物运输;海洋工程施工;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修理;船舶管理服务;水环境保护服务;会议会展服务;

4. 内河船舶制造厂

1、哈巴罗夫斯克,原名伯力,是俄罗斯远东联邦管区的行政中心、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首府、俄罗斯远东第一大城市,始建于1858年,是远东地区最大的城市。内河航运通过阿穆尔河(黑龙江)可以直接出海,主要工业部门有飞机制造业、燃料工业、木材加工业、建筑和建材工业。

2、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始建于1860年,远东捕鲸业、捕鱼业和冷冻船基地,俄罗斯滨海边疆区首府、俄罗斯远东地区最大的城市。现为俄远东科学中心、俄太平洋舰队的基地,亦为俄罗斯海军第二大舰队太平洋舰队司令部所在地,城市面积为700平方公里,人口100万左右,海湾四周为低山,城市依山而建,成为俄罗斯三大旅游疗养胜地之一。

3、海兰泡,远东第三大城市,与黑龙江省黑河市隔江相望。城市面积353平方公里,人口50万,造船业发达,与中国关系密切,中国移动网络和电视信号在这都能收到,中餐馆、中国人比较多,是俄罗斯与中国开展贸易的主要城市之一。

4、新西伯利亚是俄罗斯联邦新西伯利亚州首府,是东部第二大城市。原称诺伏尼古拉耶夫克,西伯利亚最大的城市和经济、科技、文化中心。位于西西伯利亚平原的东南部,鄂毕河上游。

5、鄂木斯克位于俄罗斯西伯利亚西南部,是俄罗斯东部第三大城市,也是西伯利亚联邦管区的第二大城市。

6、共青城: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诞生城市,为在这里建造船厂和飞机制造厂,一批莫斯科、圣彼得堡、乌克兰的共青团志愿者来到这里,1932年设市。

7、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堪察加州首府,因日本海暖流影响,可全年通航。运出的主要是木材和鱼等。

8、雅库茨克:是雅库特自治共和国的首府,也是远东地区最古老的城市。这里历来以毛皮皮革、家畜、象牙和木材的集散地而驰名。

9、乌兰乌德是布里亚特共和国的首都,也是俄罗斯远东第三大城市,人口约404,000人。这座城市位于贝加尔湖东南62英里处,位于塞伦加河和乌达河交汇处。它被称为Udinsk(直到1783年)和Verkhneudinsk(直到1934年)。

10、赤塔市是俄罗斯联邦后贝加尔边疆区首府。位于俄罗斯东西伯利亚,赤塔河与因戈达河交汇处,人口325,000人。赤塔是西伯利亚大铁路的重要枢纽站,西接乌兰乌德,东连斯沃博德内。从赤塔向东南有铁路通过边境重镇-后贝加尔斯克。

5. 内河船舶交易网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员配给、管理;

(五)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六)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 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资质 

第五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第八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要求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规定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由其转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实有关证件,确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的有效性后,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筹建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筹建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筹建批准文件;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同意筹建船舶管理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完成筹建,但在筹备期间,不得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开业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开业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报交通部备案;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变更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后,方可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领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在开业前十五日内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送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扩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十日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管理经营人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歇业或者停业,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签定船舶管理合同后,应将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类型、总载重吨、船籍港,及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的名称、住所等情况报所在地和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船舶管理经营人管理而改变。

第十九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所管理的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必须接受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价格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妨碍公平竞争;

(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回扣,承揽船舶管理业务;

(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四)允许不具备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一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业务统计资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船舶管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安全、船舶污染水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有关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接受船舶管理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必需的凭证、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开业后达不到规定经营资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船舶管理业;

(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备案手续;

(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6. 内河船舶运输公司

      是港口经营企业,属交通运输业。

      港口是位于海、江、河、湖、水库沿岸,具有水陆联运设备以及条件以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港口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处,是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也是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

7. 内河船舶买卖网

1.如果你是集装箱拖车公司的话,你可以找当地的货代公司,通过网页,黄页,电话形式与货代公司陆运调度取得联系,协商各地托运价格,订立协议等。

2.如果你是个体的车,可以找当地的集装箱拖车公司挂靠进去,按拖车公司的调度计划表拉货,分利。

3.有些船公司如中远、中海会有协议车队,如果能找到里面认识的朋友,可以与他们签约协议车队,让他们帮你向货代推荐。

4.起初必须得做好宣传广告,或者你雇个人,每天帮你打电话宣传,在网页发信息。

8. 内贸船代理

海运集装箱内贸操作流程: 一、 发货人向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提交承运委托书确认运输方式及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1、 door to door (门到门)发货人向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询问和确认发货人仓库到收货人仓库的所有费用以后,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根据发货人所提供的仓库地址,安排派车装箱和箱到后送货等工作。

2、 cy to cy(堆场到堆场)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向发货人或收货人收取装、卸船和海上运输费发货人或收货人自行办理两港到两地仓库的陆运及交港杂费等。

3、 cfs to cfs (货运站到货运站)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向发货人收取海上运输这段费用,发货人或由货人自行办理和支付两港到两地仓库的陆运费及港口的港杂费和装箱费等。

二、 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根据委托书及装箱单(发货人提交)做运单及仓单和费用一览表,安排装船以后,将以上单证交付船公司。

三、 船公司向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确认抵目的港的费用及服务方式和要求。

四、 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通知提货人提货或安排托车送货到运单上收货人的指定门点。

五、 由货人签收货物及还交签收单给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

六、 七、八、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和船公司向发货人传真或还交签收单予发货人。

九、 发货人向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交付应付所有运费。

十、 代理或船公司办事处向船公司交付应付船公司的费用。

9. 内河船舶中介

正规。是合法注册的正规公司。

泰安信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滨河街滨河御邸105号顺街楼,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19-11-01,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船舶修理;玩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船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采购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渔业机械服务;渔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劳务派遣服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员、引航员培训;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海员外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 内河船代理工作总结

根据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2020)。

国际贸易术语共有11种,分别是: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P、DPU、DDP。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英文全称是ex works (……named place)。

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该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出口清关由卖方负责,因此没有实际出口权的厂家比较常用EXW。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英文全称是free carrier,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承运人由买方决定。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英文全称是Free Alongside Ship,指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港口码头买方指定船只的船边,船舶不能停靠码头需要过驳时,交到驳船上,卖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以此为界,以后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的一种买卖协议。在对外贸易中,当卖方不愿承担货物的实际出口责任,或者货物在装船方面有特殊困难时,往往采取船边交货条件,以便使自己免除某些义务。

只适用于海运与内河运输。

FOB:离岸价(指定装运港)

英文全称是Free On Board,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交货地点为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否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照管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卸货。

本术语只限于海运、内河运输范围。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地)

英文全称是Cost and Freight。由供应商将货物交付至采购方指定的船上,并支付工厂仓库至采购方目的港码头的运输费用。采购方承担货物交付后起至采购方工厂所在地期间的部分费用和风险。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地)

英文全称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 。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英文全称是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缩写形式,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货交承运人),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英文全称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期间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亦即卖方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英文全称是Delivered At Place,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或联运,例如海运+铁路运输/内陆货运,通常铁路运输中货物到达目的地,或者将运输工具如货车交由买方后(卖方不用负责卸货),即完成交货并发生风险转移。

DPU:卸货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英文全称是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后完成交货。

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或联运,例如海运+铁路运输/内陆货运,通常铁路或货运将货物到达目的地且卖方完成卸货后,即完成交货并发生风险转移。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英文全称是Delivered Duty Paid,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买方承担最大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联运,与DAP一样,货物运输到制定目的地后卖方不用卸货,即完成交货并发生风险转移,但是卖方需要负责进口清关。

总结一下:

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EXW、FCA、CPT、CIP、DAP、DPU、DDP

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OB、FAS、CFR、CIF

对于采购方而言,在EXW条款下需要承担最大的费用和风险,在DDP条款下承担最小的费用和风险。

对于供应商而言,在EXW条款下需要承担最小的费用和风险,在DDP条款下承担最大的费用和风险。

贸易术语发起于国际跨境贸易,但部分条款(如:EXW、DDP)同样适用于国内贸易。

贸易术语必须后缀具体的交付地点名称才是完整的,比如:EXW DONGGUAN, CIF HONGKONG, DDP BEIJING等。

11. 内河船公司

江苏鑫升源船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的船务公司。

公司成立于2022-01-17,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陶忠园,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公司经营范围:海员外派业务,海洋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打捞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