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安全会议内容1月28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结合该省实际,严格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对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活动的全程有效管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活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属地管理和监督体系,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海洋渔业船舶减船转产政策支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渔业、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相关涉海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防联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智慧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重大事件报告、通报制度,实现对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活动的全程有效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做好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渔业港口应当建立海洋渔业船舶进出港登记制度,核验进港渔业船舶身份,检查出港渔业船舶安全设备以及船员配备等情况,不得为违法渔业船舶提供港口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洋渔业船舶进出渔业港口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出港时间、作业场所、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渔具以及渔获物等情况,并服从调度和监督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即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海洋渔业船舶应当选择经常作业地的一个渔业港口作为固定停靠港口,接受固定停靠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除紧急避险情形外,应当在固定停靠港口停泊、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渔业港口应当将固定停靠本港的海洋渔业船舶信息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渔业港口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海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 第四条 制造、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应当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未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或者未按照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核定的内容,委托制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委托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没收相关设备和部件;违法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的,责令改正,对船舶所有人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船舶;对提供场地、设施或者实施制造、更新改造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和个人维修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或者为海洋捕捞渔业船舶加装铁丝网、栅栏、钢钎等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公安等部门予以没收。 第五条 海洋渔业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安装船名、船籍港、船名牌和电子身份标签等标识,配备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并保持设备性能完好、正常运行;远洋渔业船舶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船位信息。 海洋渔业船舶不得遮盖、涂改、伪造、拆卸、损毁、出借渔业船舶标识,不得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转让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船舶注册信息和航行作业信息。 禁止套用海洋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舶证书从事渔业捕捞活动。 远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其他海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航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 第六条 在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应禁渔的海洋渔业船舶应当在船籍港停泊,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仍然收购、转载、代冻、销售、加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 海洋渔业船舶未经批准进入他国管辖海域进行捕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按照法定职责,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渔业船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及时将违法渔业船舶处理情况通报外事部门。 第九条 中介机构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提供中介服务或者介绍未取得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对未取得船员证书上船工作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招用未取得船员证书人员上船工作的船舶所有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相关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船上安全会议肖鹏告诉肖昆和贾程程,他欲与储兰云成婚,并在婚礼后掩护储兰云逃生。贾程程明白,肖鹏要为他最初的选择、为他破灭的信仰殉葬,他要玉碎于前!二人紧紧相拥、泪水横流,期盼他们的感情能够超越时空…… 肖鹏对廖云山谎称,欲与储兰云成婚是为了进一步争取储汉君。廖云山将计就计,将储兰云从上海接到香港。 在肖昆劝说下,何三顺决定率军舰“海达”号起义,并护送储汉君等民主人士秘密逃离香港,改道大连,曲线进京参加新政协会议。为保障船上民主人士安全,肖昆和何三顺分别去做大副、三副工作,迅速取得一致意见。肖昆让贾程程在香港地下党配合下,帮助肖鹏和储兰云脱险。 在肖昆缜密安排和章默美的掩护下,储汉君、韩如洁等民主人士随肖昆一同登上即将起义的“海达号”,舰艇顺利离港。 储兰云将信将疑地随肖鹏进入新婚殿堂。香港报纸大肆报道储汉君与国民党联姻。储兰云为父亲的缺席感到不安。廖云山更是恼羞成怒,他担心储汉君声东击西,命属下把守所有港口。 储汉君等民主人士聚在船舱餐厅。三副突然持枪闯入对准何三顺。三副欲扣扳机之时,章默美在其身后举枪将其击毙。 婚礼行进尾声,贾程程等人潜近肖鹏驻地,候机行动。 深夜,肖鹏告诉储兰云,自己心中的爱人是贾程程,与其结婚只是为了救其性命。肖鹏牵着储兰云的手走出新房,陈安的枪口却早已对准了他!一向任性的储兰云以身躯挡住飞来的子弹。在肖鹏撕心裂肺的喊声里,储兰云缓缓倒在血泊之中。肖鹏拔出手枪向陈安射去,陈安立毙。廖云山忙举枪连发射中肖鹏,肖鹏挣扎而起向廖云山开火。廖云山轰然到地!肖鹏倒在贾程程怀中,用尽最后一口气对贾程程说我爱你…… 此时,海达号的甲板上,肖昆的背部如遭重击般猛然一震。他折回头,凝视浩渺大海,一行热泪涌出眼帘…… 新中国成立的礼炮声响过,于阿黛跟随国民党部队奔赴台湾,她恋恋不舍地对这块她熟悉和战斗过的土地致最后军礼。 上海烈士陵园,肖昆和章默美离开肖鹏墓地,只有贾程程长久伫立在碑前…… 3. 船舶安全会议内容记录一月: 1月28日——中国政府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事。 1月28日——中国导弹核武器试验成功。 二月: 2月3日——贵州省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成立。 2月7日——贵州省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成立。 2月11日——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成立。 三月: 3月4日——中国贵昆铁路比原计划提前9个月接轨。 3月27日——刘少奇和陈毅出国访问前在新疆作短暂停留,先后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的工作汇报,视察了和田、喀什和克孜勒苏等地。 四月: 4月2日——商业部、外贸部、第一轻工业部、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发出《关于边远地区和贫瘠山区实行保护价发生价差损失的财务处理试行办法》的联合通知。 4月8日——大瑶山瑶族自治县改名为金秀瑶族自治县。 五月: 5月3日——中国第一批“红旗”高级轿车出厂。 5月16日——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 5月26日——圭亚那正式独立。 六月: 6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学生文化大革命的通知。 6月16日——毛泽东对“三五计划”提出意见。 6月26日——广西大苗山苗族自治县改名为融水苗族自治县。 七月: 7月17日—— 《初代奥特曼》第一集《奥特曼作战第一号》在日本播出。 7月21日——《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生效。 八月: 8月16日——“文化大革命”中,全国性的大串联开始。社会秩序十分混乱。 8月18日——毛泽东第一次接见来北京进行大串连的全国各地的红卫兵、学生和教师。 8月24日——著名作家老舍不幸逝世,终年67岁。老舍原名舒庆春,又名舒舍予,满族,北京人。 九月: 9月30日——博茨瓦纳独立。 十月: 10月8日——中国制成第一批1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 10月15日——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在广州开幕。 十一月 11月16日——党中央指示由谷牧、余秋里主持召开五部(冶金、水电、铁道、化工、机械)、七市(京、沪、津、沈、哈、汉、穗)及各大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业交通座谈会,讨论工交企业“文化大革命”的问题。 11月24日,大马首席福建天后、著名歌唱家蔡可荔出生。 十二月: 12月16日——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马连良,遭受林彪、“四人帮”迫害,不幸逝世,终年65岁。马连良,回族,北京人。 12月23日——中国在世界上第一次人工合成结晶胰岛素。 12月26日——中国研制的中程火箭首次飞行试验基本成功。 4. 船舶安全会议总结2021年6月 是第20个安全生产月 今年的主题是 “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该如何开展? 一起关注! 01 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02 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03 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 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04 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 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05 工作强化全媒体联动,提高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精准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船舶安全生产例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交通系统点堵,现场面广,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任务重,管理难度大,必须突出重点,点线结合,以点带面,夯实基础,一样明确监管重点 从近年来全国各地交通行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看,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水上交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客运车辆,维护车辆,乡镇船舶,隧道及高架桥施工,冰雪路面及急弯,陡坡路段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 春运九一和国庆黄金周雾,雪天夜间结汇和汛期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时段等 6.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内容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2021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7. 船舶安全会议内容怎么写一、关于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会议讨论了总经办提交的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认为实施船舶修理、物料配件和办公用品采购对外经济合同管理,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会议原则通过。会议要求,总经办根据会议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发文执行。 二、关于职工因私借款规定 会议认为,职工因私借款是传统计划经济产物,不能作为文件规定。但是,从关心员工考虑,在职工遇到突到性困难时,公司可以酌情借10000元内的应急款。计财处要制定内部操作程序,严格把关。人力资源处配合。借款者本人要作出还款计划。 三、关于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计财处提交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需要。会议原则通过,计财处修改完善后发文执行。 四、关于职工工资由银行代发事宜 会议听取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职工岗位工资和船员伙食费由银行代发的汇报,会议认为银行代发工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既方便船舶和船员领取,又有利于规避存放大额现金的风险。但需要2个月左右的宣传过度期,让职工充分了解接受。会议要求计财处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人力资源处配合,计划下半年实施。 五、关于公司机关11月份效益工资发放问题 会议听取了人力资源处关于公司机关11月份岗位工资发放标准的建议。会议决定机关员工3-5月份岗位工资发放,对已经下文明确的干部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标准,没有下文明确的干部暂维持不变。待三个月考核明确岗位后,一律按新岗位标准发放。 会议最后强调,公司机关要加强与运行船舶的沟通,建立公司领导每周上岗接船制度,完善机关管理员工随船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8. 船舶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内容船舶重大事件由当班值日官记录在航海日志上。 9. 船舶安全委员会会议那是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最初在上海召开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进行过程中被间谍发现了,于是,中国共产党就将大会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一艘船上召开的。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召开。 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广州的陈公博,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出席会议,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也出席了大会。 1920年夏至1921年春,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中国工人运动的蓬勃兴起,作为两者结合产物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上海、北京、武汉、长沙、济南、广州以及赴日、旅欧留学生中相继成立,建党条件基本成熟,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也在建党骨干中开始酝酿。 1921年6月3日,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取道欧洲来到上海,与从西伯利亚南下的另一位国际代表尼科尔斯基会合。 他们很快与陈独秀离沪期间主持上海党组织工作的李达、李汉俊取得联系,并交换了情况。共产国际代表建议及早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李达、李汉俊在征询陈独秀、李大钊的意见并获得同意后,分别写信给各地党组织,要求每个地区派出两位代表到上海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7月中下旬,设在法租界白尔路389号(今太仓路127号)的博文女校,陆续住进了一批教师、学生模样的青年人,以北京大学师生暑期考察团的名义,来上海参加这次历史性的聚会。代表们到齐以后,就便在住处开了预备会。 7月23日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正式开幕。 会址设在李书城、李汉俊兄弟住宅,大家围坐在客厅长餐桌四周,室内没有特别布置,陈设简单,气氛庄重。 出席者有上海的李汉俊、李达;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的陈公博;留日学生周佛海以及陈独秀委派的包惠僧。 陈独秀和李大钊因公务在身未出席会议,而在代表们心目中他们仍是党的主要创始人和领袖。 两位共产国际代表出席了一大开幕会议,并发表热情的讲话。 马林首先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具有重大的世界意义,第三国际增加了一个东方支部,苏俄布尔什维克又多了一个亲密战友,并对中共提出了建议和希望。 尼科尔斯基介绍了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情况,要求中共把工作进程及时报告远东局。 接着,代表们商讨了会议的任务和议题,一致确定先由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工作,再讨论并通过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最后选举中央领导机构。 7月24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的状况和工作进程,并交流了经验体会。 25、26日休会,用于起草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 27、28和29日三天,分别举行三次会议,集中议论此前起草的纲领和决议。讨论认真热烈,大家各抒己见,既有统一的认识,又在某些问题引起争论,会议未作出决定。 7月30日晚,一大举行第六次会议,原定议题是通过党的纲领和决议,选举中央机构。会议刚开始几分钟,法租界巡捕房密探突然闯入,这次会议被迫中断。 一大第六次会议刚开始,就遭受法租界巡捕房的侵扰。 首先闯入会场的叫程子卿,他是黄金荣的把兄弟,利用这层关系进入巡捕房,任华人探长。 原来马林由莫斯科途经欧洲来华,曾在维也纳被警察局拘捕,虽经营救获释,但其行动一直作为“赤色分子”被严密监视。 具有丰富秘密工作经验的马林,警觉地说这人一定是“包打听”,建议立即停会,大家分头离开。 果然,十几分钟后两辆警车包围了一大会址,法籍警官亲自带人进入室内询问搜查,没有找到多少证据,威胁警告一番后撤走了。 这次冲击虽然没有带来重大损失,毕竟一大不能再在原址进行了。转移出来的一大代表当晚集中于李达寓所商讨,大家一致认为会议不能在上海举行了,有人提议到杭州开会,又有的提出杭州过于繁华,容易暴露目标。 当时在场的李达夫人王会悟提出:不如到我的家乡嘉兴南湖开会,离上海很近,又易于隐蔽。大家都赞成,觉得这个安排很妥当。 第二天清晨,代表们分两批乘火车前往嘉兴。两位国际代表目标太大,李汉俊、陈公博也因经历一场虚惊,都未去嘉兴。 10时左右,代表们先后到达嘉兴车站,在鸳湖旅馆稍事休息后,登上事先租好的南湖画舫。 这是一个阴天,下起了蒙蒙细雨,游人渐渐离去,秀丽的南湖显得格外清静优雅。11时许,一大会议在缓缓划行的画舫上开始了。 南湖会议继续着上海30日未能进行的议题,先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 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 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纲领还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关于党员条件,规定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均可接收为党员,但在入党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新党员入党后为候补党员,接受党组织的考察,考察期满经党员讨论和党组织批准,才能转为正式党员等。 接着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对今后党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鉴于党的力量还弱小,决定以主要精力建立工会组织,指导工人运动和做好宣传工作,并要求与其他政党关系上保持独立政策,强调与第三国际建立紧密关系。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对开展工人运动的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 下午5时,天气转晴,湖面上一艘汽艇向画舫急驰而来。大家因有上海的经历而提高了警惕,立即藏起文件,桌上摆出麻将牌,装扮成游客。 后来打听到这是当地士绅的私人游艇,大家才松了一口气,会议仍继续进行。 最后,一大选举中央领导机构,代表们认为目前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会议在齐呼“第三国际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声中闭幕。 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毛泽东说:“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件”。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10. 船舶安全会议内容有哪些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 一是煤矿安全,二是非煤矿山,三是危险化学品,四是道路运输,五是消防安全,六是防汛救灾安全,七是教育安全,八是铁路道口安全。 是相对于日常的、常规性的安全检查而言的,“专项”就是专门针对某一项目或某一领域进行,例如“打非治违”专项,“木材加工业”专项,“水上交通”专项,等等。 “整治”就是整改、治理,一般由上级部门下发专门文件,下级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然后再向上级部门提交专项整治报告。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自2001年4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以煤矿、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取缔、关闭了一大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和生产经营网点,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向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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