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净化设备 > 海上钻井平台最大事故(海上钻井平台最大事故是什么)
海上钻井平台最大事故(海上钻井平台最大事故是什么)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22 19:00    点击:217   编辑:admin

1. 海上钻井平台最大事故是什么

在石油生产中,抽出的原油中包含有大量的石油伴生气。

这种气体和天然气差不多,可燃、有毒。因为现在的生产条件多还不能利用这类气体,如果任其逸散就会引起中毒和爆炸事故。所以,在钻井平台上,就把这种气体用管路集中起来,点火烧掉,以保证安全。  以后,随着利用技术的进步,会把这种气体收集利用,那时,就不会有那把火了。

2. 海上钻井平台发生爆炸

世界最严重的一次海上油井井喷事故是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

2010年4月20日夜间,位于墨西哥湾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大约36小时后沉入墨西哥湾,11名工作人员死亡。据悉,这一平台属于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由英国石油公司(BP)租赁。钻井平台底部油井自2010年4月24日起漏油不止。

3. 钻井平台爆炸事故

世界最严重的一次海上油井井喷事故是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

2010年4月20日夜间,位于墨西哥湾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大约36小时后沉入墨西哥湾,11名工作人员死亡。据悉,这一平台属于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由英国石油公司(BP)租赁。钻井平台底部油井自2010年4月24日起漏油不止。

4. 海上钻井平台火灾

火海一般是指发生在海上的火灾,在海上能燃烧起来的一般都是石油,石油泄露到海里然后漂到海面上,遇到明火就会燃烧发生火灾

5. 海上钻井平台危险性

应该是安全的,以前出过事故,现在对海上平台管理应该是严格的。

6. 海上钻井平台起火

干冰,干冰也称二氧化碳,是一种理想的泡沫灭火剂,特别是油脂类火情,石油也属油脂类品种,其特点都是不溶于水,决不能用水灭火,那样火情不但得不到有效控制,而且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严重的可导致人员伤亡。

而采用干冰灭火,主要是利用干冰泡沫阻断火苗与空气接触,从而有效地扑灭火情。

7. 海上钻井平台事故原因

地球是一个充满血的地球因为在地球内部其中的主要面积,单元占据了其中的70%左右的一个水平,科学家之水对于地球的重要性和在地球当中的位置。我们知道关于在海洋底部拥有很多的资源,而这些资源,我们现在人类也在努力的开发,特别是其中的海水中的盐分,我们可以利用其中的海水来提取我们人类所需要的海盐。同时在海底也有一个非常漂亮的景象,海底里的火周围都是水,没有氧气为何会在燃烧?其中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关于海底火山。

首先第1点就是关于海底的火就是源于海底火山的一个产生。海底火山的爆发的原因就是来自于地壳本身的一个裂痕,这些火山都是源于地壳的一个本身运动产生的碰撞而撕裂的伤口。不过由于海水的填埋,把海底火山给淹没过去,在曾经的时候,这些火山也是在我们大陆上面的,只不过由于时间的流逝慢慢被海水淹没,就变成了我们现在熟知的海底火山。同时还有一些海底火山,是由于海底的一个碰撞挤压,而内部又要喷发出足够的能量,所以才会向上突起。

二、其中的燃烧的原因。

其次,另外一点关于燃烧的原因就是因为海底火山所喷发,出来的熔浆热量远远比海水要高很多。当高温碰上海水的时候,海水有部分的氧气会被蒸发,而这样的氢气碰到高温就会燃烧,毕竟氢气是可以燃烧,而且关于水的成分由氢气和氢氧根离子。

三、海水无法淹没。

最后一点就是关于海水无法淹没或者熄灭这样的海底熔浆。因为海底熔浆的温度大约有近千度左右的一个水平,而海底的水温度大约在零下五六十或者七八十度左右。

8. 海上钻井平台最大事故是什么意思

1、生产工艺事故: 因违反工艺要求和指标,违反操作规程、管理不善、违章指挥等生产工艺组织原因导致的生产事故。考核主体为总调度室。  

2、设备事故和设备责任事故:因生产设备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管道、动力供应等发生故障或损失导致的事故称为设备事故。因违反设备规程、维护保养不善、检修质量不达标、设备备件不合格及因包装、保管不利导致的设备事故称为设备责任事故。考核主体为设备处。  

3、质量事故:因生产的产品、半产品及购进的原材料不符合国家、行业、用户和企业的质量标准,导致生产指标劣化,企业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质量事故。考核主体为质监处。因建筑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不能达到使用要求或存在潜在危害的质量事故考核主体为基建处。质量事故考核办法由质监处或基建处制定实施。  

4、火灾事故: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因着火导致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事故。考核主体为保卫处。火灾事故考核办法由保卫处制定实施。  

5、生产安全事故:在生产区域内因操作失误和管理不善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化学物理爆炸、有害介质中毒等情况,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统称为生产安全事故。考核主体为安全处。生产安全事故考核办法由安全处制定实施。  

6、环境事故:在生产组织过程中,因管理、操作原因导致污染物严重排放超标,从而形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影响的事故。考核单位为环保处。环境事故考核办法由环保处制定实施。

9. 海底钻井事故

1、碰撞事故。碰撞事故是指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损害的事故。碰撞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船舶受损、船舶沉没等后果。碰撞事故的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确定。

2、搁浅事故。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的事故。搁浅事故的等级按照搁浅造成的停航时间确定:停航在24h以上7d以内的,确定为“一般事故”;停航在7d以上30d以内的,确定为“大事故”;停航在30d以上的,确定为“重大事故”。

3、触礁事故。触礁事故是指船舶触碰礁石,或者搁置在礁石上,造成损害的事故。触礁事故的等级参照搁浅事故等级的计算方法确定。

4、触损事故。触损事故是指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或者沉船、沉物、木桩渔棚等碍航物并造成损害的事故。触损事故可能造成船舶本身和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的损失。

5、浪损事故。浪损事故是指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害的事故。也有人称之为“非接触性碰撞”,因此,浪损事故的损害计算方法可参照碰撞事故的计算方法。

6、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致使船舶失火或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同样,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船舶损失等。

7、风灾事故。风灾事故是指船舶遭受较强风暴袭击造成损失的事故。

8、自沉事故。自沉事故是指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当、操作不当、船体漏水等原因或者不明原因造成船舶沉没、倾覆、全损的事故;但其他事故造成的船舶沉没不属于“自沉事故”。

9、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运交通事故。例如,船舶因外来原因使舱内进水、失去浮力,导致船舶沉没;船舶因外来原因造成严重损害,导致船舶全损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