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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工作岗位(航运工作岗位是什么)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20 22:10    点击:278   编辑:admin

1. 航运工作岗位

女生毕业后可以在海洋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和营运管理工作。在港务,海上救助。航运公司等单位从事技术岗位

2. 航运工作岗位是什么

答:1、对本船的安全生产、技术业务、行政管理、船员培训等工作全面负责;

2、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交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上级或船舶主管单位下达的运输生产或作业任务,召集船员研究航次作业计划,提出和布置完成计划的技术措施。组织指挥全体船员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计划或作业计划;

4、加强船舶的管理,领导全体船员开展经济分析活动,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开展增产节约,最大限度地发挥船舶的运输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完成船舶各项经济定额和技术指标;

5、带头学习政治科学文化,认真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水平;

6、主动协助船东对船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团结全体船员,共同努力,搞好船舶安全生产;

7、督促船员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定期总结评比,表扬实际工作中表现好的船员。对失职船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法乱纪,不遵守劳动纪律和严重失职的船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提请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8、督促船员及时维修船舶、工属具和设备,使船舶经济处于适航状态。

9、主持编制船舶维修单,检查修船进度和质量,领导船员完成自修任务;

10、船舶有效航行期满,及时申请船舶检验,并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11、在装运易燃、易爆、毒性、腐蚀性等危险货物时,必须亲自指挥装卸;

12、督促值班船员认真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督促船员及时填报各种船舶报表;

13、航行中发现他船违章或航道中有障碍物,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14、督促船员按时收听天气预报,注意了解天气水文和航道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5、本船发生事故或遭遇其他危险时,应严守岗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指挥全体船员奋力进行抢救,减少损失。如无法挽救必须弃船时,应首先救护旅客,其次组织船员离船,并指令船员按“应变部署表”的分工携带船舶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现金等,船长最后离船;

16、船舶发生海损事故,应按规定提出海事报告。如发生海事纠纷,应会同对方互相检查海事损失情况并签署记录;

17、督促船舶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船员学习技术业务,提高船员技术业务水平;

18、航行中遇恶劣天气或危险航道,必须亲自指挥;

3. 航运类工作岗位

基本就是海上运输的岗位,同时也包括内河的运输。天津海运学校是培养远洋运输船员的专业学校,设有水手专业和轮机专业。水手专业学习内容是配货、抛锚起锚、轮机专业是操作内燃机、负责设备的保养与维修。也就是一个负责甲板工作,一个负责机舱工作。

4. 航运业是什么工作

长江引航员是长江航运业中的高级船员。对外籍海轮和不熟悉长江航道的船舶在引航工作。工资肯定很高吧!起薪在月薪1.5万。因考长江引航员要轮船上高级船员才能考。起码是轮船上大副以上。引航员归海事局管理。但不是海事局工作人员。仅受海事局工作派遣。业务上管理。

5. 航运专员是干嘛的

海员是干什么的?什么是海员,都做哪些工作?

一、海员综合知识问答

1、什么叫海员?海员包括哪些人员?

答:在海轮上工作的人员统称海员。海员分两大类:高级海员和普通海员。在轮船上从事管理性工作的海员叫高级海员,又称干部海员。包括船长、轮机长、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轮船上协助高级海员从事具体性工作的海员叫普通海员,又称工人海员。

2、甲类、乙类和丙类海员是如何划分的?

答:海员按航线通常划分为甲、乙、丙、丁类。甲类海员可环绕全世界航行,又称为国际海员;乙类海员可沿近海区域如东南亚地区航行,为区域类海员;丙类海员可在沿海航区航行;丁类海员可沿近岸航区航行。二、船上组织系统

远洋货轮一般都在万吨以上,全船人员一般定员19—24人。除船长、政委外,高级船员8人,普通船员10人,厨师2人。船员组织系统分为甲板部、轮机部。每个部门内部都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1、甲板部。主要负责船舶航海、船体保养和船舶营运中的货物积载、装卸设备、航行中的货物照管;主管驾驶设备包括导航仪器、信号设备、航海图书资料和通讯设备;负责救生、消防、堵漏器材的管理;主管舱、锚、系缆和装卸设备的一般保养;负责货舱系统和舱外淡水,压载水和污水系统的使用和处理。

2、轮机部。主要负责主机、锅炉、辅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负责全船电力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事务部。主要负责全船人员的伙食,生活服务和财务工作。

三、船上人员职责

人员职责可分为三个级别:

1、管理级

⑴船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定;优质全面地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⑵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

⑶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⑷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2、操作级

⑴二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⑵三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⑶二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⑷三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⑸事务员[管事:具体负责全船的生活服务工作;办理进出港有关手续和有关客运工作。

⑹无线电员[报务员:负责船舶无线电通讯和无线电导航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3、支持级

⑴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⑵木匠:执行木工及有关航次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工作;负责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测量及维护工作。

⑶一水: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

⑷二水: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⑸机工: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⑹服务员(大台):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

⑺厨师:负责船员的伙食工作。

6. 民航运输的岗位

最好的就业方向毕业可去:航空研究院,航天航空公司,交通运输行业,铁路系统,规划局,设计院。

民航运输的就业前景是很不错的。毕业生达到民航业相应岗位的职业标准和技能要求后,首次就业率就超过90%,就业前景好。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于航空公司、机场公司、航空运输代理公司、航空物流园区等等。

7. 航运工作岗位职责

一、使命: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和人民利益。 

使命是海事管理机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表明基本的履职目标、任务和责任。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 

海事管理机构行使国家赋予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能,集中概括了海事机构的基本职责,即,通过“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实现“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航运更便捷”。

8. 航运管理岗位

海事综合管理是研究辖区海事监管特点,贯彻落实海事法规的专业管理部门,为海事执法类内设部门。对海事业务进行专业研究、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承担船舶监督、危险品和防污染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等海事监管业务的专业管理职能和口岸有关管理职能。

9. 航运公司岗位职责

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能  1、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6、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直属海事局职责:  1、对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拟订辖区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方面的特别规定或协助地方政府、人大拟订区域性有关海事管理的法规、规章。  3、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负责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巡航工作。  4、划定、审批和公布辖区航路、港外水上非涉外锚地、危险货物过驳作业点;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区的通航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5、审核辖区水域内重大的或跨区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捞以及碍航物清除工作。  6、调查或参与调查辖区内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审批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  7、组织实施辖区内乙类、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统考工作;负责辖区内乙类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及船员出境证明的签发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二、三级引航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专业培训的考试、评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有关船舶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受理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协调和审核辖区内二类口岸开放工作。  10、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所有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  11、组织实施海区(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时所确定的范围)溢油应急计划,审批辖区内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0吨及以上、5O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2、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员和权限范围内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审批和监督辖区船舶液体危险货物多航次过驳作业。  13、审查权限范围内海区助航标志的设置,负责权限范围内水运工程项目中助航标志配布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助航标志通报的动态管理工作。  14、管理辖区内水上遇险安全通信工作。  15、负责权限范围内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及管理工作。  16、作为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搜救责任区内的重大海上搜救行动,处理省级海上搜救中心日常业务。  17、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分支海事局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3、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5、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港作船、小型海船、游艇驾驶员和内河船船员三、四等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10、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12、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审批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4、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5、负责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管理,审批和监督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  16、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17、作为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协助省级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海上搜救分中心的日常业务。  基层海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  2、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3、监督辖区内引航工作。  4、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5、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6、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8、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9、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0、对辖区内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船舶试航、试车;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等港内安全作业实施报备制管理,并进行现场监督。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2、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4、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5、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10. 航运工作干嘛的

(一)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禁航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三)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四)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五)审批辖区内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海上拖带、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船员的专业和特殊培训的考试;负责三级引航员的考试、发证。

(七)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签注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受理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申请。

(九)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十)实施辖区外国籍船舶港口国监督检查和中国籍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十一)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 3 人以下(不含 3 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十二)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十三)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 1 吨及以上、 10 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十五)审核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资质,审批和监督液货船单航次过驳作业,审核和现场监督液货船多航次过驳作业。

(十六)参与辖区内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十七)受理辖区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及所属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的审核申请。

(十八)作为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协助省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市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业务。

11. 航运工作岗位有哪些

大致情况下这些专业职位和职能:

运输经理

1。 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下属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2。 负责运输方案及运输计划的制定、实施,及运输系统的建立与管理;

3。 运输供应商的甄选、评估与管理;

4。 运输业务的日常运作跟进;

运输主管

1。

指导组织有关定单货物送达活动;

2。执行并不断完善公司运输业务流程、规范标准

3。负责运输发运单据、客户签收回单的整理和分类存档

4。严格控制运输成本,计划并组织运输车辆资源,监控运输运作质量;

海|空运操作

1。

负责海空运的整个操作,包括单证、客服、协调、联系并选择代理等;

2。 处理货代海运提单和空运提单;

3。 指导、检查空运部日常工作以确保完全达到客户对服务的要求;

船务人员

1。 负责船务操作,外贸、货代出口联系;

2。 跟踪货物运输信息;

3。

审核船运相关文件的准确性;

快递员

1。根据客户的定单要求,负责公司货物的递送工作,按时保质送到客户手中;

2。及时准确地完成货品接收,整理,配发,盘点和日常订单配送等操作;

3。保证货品进出、配送、退还等操作步骤内容与相对应的单据符合;

调度员

1。

协调客服、财务、仓库与送货员的操作关系,负责送货员的日常管理和配送培训、辅导;

2。优化配送方案,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率和配送服务指标;

理货员

1。核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登记、型号和重量等;

2。

按货物的运输方式、流向和收获地点将出库货物分类整理、分单集中,填写货物启运单,通知运输部门提货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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