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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造船合同(船合作合同)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14 20:55    点击:144   编辑:admin

1. 船合作合同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轮(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1、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船宽:

船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建造年月:

2、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全部产权。

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3、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

4、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5、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交给甲方。

6、验船

乙方已于---------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现状接船。

7、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

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保后,必须在------天内接船。

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乙方。

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 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

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8、备件和燃料

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有的该轮的其他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

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文件不提供复印)。

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10、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11、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12、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烟囱标记。

13、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4、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

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我国有关法律进行仲裁。

该仲裁是终局的。

17、附则

本合

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传真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2. 船舶代理合同

  无船承运人和货代之间的关系   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   (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8]。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代表货主,班轮公司应当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中直接显示真正的货主名称,这时,国际货代公司不须取得无船承运人证书。   (3)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不代表货主,而是以本人名义,要求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栏中显示货代公司名称的,则国际班轮公司必须确认货代公司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接受其订舱。   因为此时国际货代公司与船舶运输公司之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国际货代公司此时的身份实际上是无船承运人。   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同时该细则规定,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从我国交通部对于无船承运人有关申请和审批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交通部获权受理登记无船承运人以后采取了降低进入门槛的制度[10]:采用登记制度,不搞审批,由申请人向交通部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不对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金进行规定,唯一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需交纳80万的保证金以用来清偿其因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及支付的罚款。《海运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80万保证金。   识别标准:   1.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是“承运(carry)” ,则其身份应是无船承运人,他与托运人之间是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关系。如果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使用的术语是“安排运输(Arrange Transportation)”则其身份应是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关系。   2.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实际承运人签订的合同。无船承运人作为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他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的,与实际承运人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这样就使得真正的货物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间无直接法律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只能以托运人的名义行事,他与实际承运人之间是托运人代理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此时托运人才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是否有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后,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并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由于其有权签发提单,他与收货人之间是承运人与持有人的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收货凭证(Forwarder’s Cargo Receipt,FCR),他无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他是托运人的代理人,以托运人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他与收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4.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所收取的报酬。无船承运人以自己名义行事,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收取总包干运费,然后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获得合理的运费差额。他不能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但可以向货运代理人支付佣金。货运代理人若按照总运费的一定比例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被认为是以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但如果向委托人收取总包干运费,则被认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美国,货运代理人只能从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处收取佣金,并从发货人处收取少量服务报酬。   5.是否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和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无船承运人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并代签提单,向船公司订舱和签订运价协议,收取代理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公告第5号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境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委托在当地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代理签发提单业务。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需要委托代理签发提单的,该代理也应当具有无船承运资格。没有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者,不得接受其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代理签发提单。”

3. 船只合作协议书

船员有三种途径实现就业:

1 船员直接与船东签订劳动合同,上船前再与船东(或其代表)签订上船协议;

2 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际上是劳动合同),由服务机构将其派遣到船东的船舶上工作,上船前与船东(或其代表)签订上船协议;

3 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际上是劳务中介合同),由船员服务机构介绍给船东,船员与船东签订劳动合同,上船前再与船东(或其代表)签订上船协议。

此外,还有通过签订船员培养及就业协议实现就业的,即:船员培训机构(或服务机构)与学员之间约定,由培训机构向学员提供相应的船员培训服务,或由服务机构支付学员相应的船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培训机构(或服务机构)订立一定期限的船员劳动合同。此种做法实际上是船员培训与前几种就业途径的结合。

4. 船舶合作合同

船舶经营管理合同是指船舶经营人或管理人与船东签订的,依约定对船舶进行经营和管理,并由船东向船舶经营管理人支付服务费的合同。

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由包括了与船舶经营和船舶管理活动有关的合同纠纷。

5. 船舶股份合作协议

因船舶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六条 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

(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四)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五)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六)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七)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

6. 船船交易合同

销货合同(Sales Confirmation)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金额大,内容繁杂,有效期长,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正式合同(CONTRACT)和合同确认书(CONFIRMATION),虽然其繁简不同,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大宗商品或成交额较大的交易,多采用正式合同;而金额不大,批数较多的小土特产品或轻工产品,或者已订立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多采用合同确认书(亦称简式合同)。   无论采哪种形式,合同抬头应醒目注明SALES CONTRACT或SALES CONFIRMATION(对销售合同或确认书而言)等字样。一般来说出口合同的格式都是由我方(出口公司)事先印制好的,因此有时在SALES CONFIRMATION之前加上出口公司名称或是公司的标志等(我外贸公司进口时也习惯由我方印制进口合同)。交易成立后,寄交买方签署(countersign),作为交易成立的书面凭据。   在SimTrade中,买卖双方都可以起草合同,填写时只需将名称、地址等内容作相应变化既可。如合同由买方起草时,上方空白栏则填入进口商公司名称及地址,以此类推。   报表上方两行空白栏   为出口商公司抬头,须分别填写出口商的英文名称及地址。   如:GRAND WESTERN FOODS CORP.   Room2501, Jiafa Mansion, Beijing West road, Nanjing 210005, P. R. China   Messrs   详细填列交易对象(即进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在SimTrade中,进口商的详细资料请在“淘金网”的公司库里查询。   如:Dynasty Furniture Manufacturing Ltd.   3344-54th Avenue S. E.   Calgary, Alberta T2C OAS   Canada   No.   销货合同编号,由卖方自行编设,以便存储归档管理之用。   在SimTrade中,该编号已由卖方在起草合同时填入,单据中不能再更改。   Date   填写销货合同制作日期。   如:2005年2月18日,可以有以下几种日期格式填法:   1. 2005-02-18或02-18-2005   2. 2005/02/18或02/18/2005   3. 050218(信用证电文上的日期格式)   4. February 18, 2005或Feb 18, 2005   Product No.   填写货号,销货合同上应记明各种货物编号,以求联系沟通方便。   在SimTrade中,货号必须选择“淘金网”的“产品展示”里已有的商品编号。   Description   品名条款。此栏应详细填明各项商品的英文名称及规格,这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对商品的具体描述说明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   在SimTrade中,商品的详细资料请在“产品展示”里查找,可参考英文名称与描述部分。   如:CANNED SWEET CORN   3060Gx6TINS/CTN   Quantity   数量条款。本栏用于填写交易的货物数量,这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及处理数量争议时的依据。 不明确卖方应交付多少货物,不仅无法确定买方应该支付多少金额的货款,而且,不同的量有时也会影响到价格以及其他的交易条件。   为便于装运并节省运费,通常以一个20'或40'集装箱的可装数量作为最低交易数量。在SimTrade中,整箱货物交易数量的计算方法请参考在线帮助中“预算表的填写”里的基本计算部分。   Unit   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应以适合该货物计量的单位为凖。   在SimTrade中,货物的计量单位在商品详细资料里已经注明,需要注意的是,此栏应填写销售单位而非包装单位。不同类别的产品,销售单位和包装单位不同,例如:食品类的销售单位是CARTON,钟表类的销售单位则是PC。   Unit Price   价格条款。这是买卖合同中必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而且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也有密切联系。在国际贸易中,通常由出口商根据成本通过往来函电报价给进口商,双方经过协商后确定此交易价格。   货物的价格,通常指货物的单价(Unit Price),是针对一个销售单位的货物而言。单价一般包括贸易术语、计价货币与单价金额等内容,分别就其填写说明如下:   1. 贸易术语:请填于上方空白栏中,填写格式为:FOB后加“启运港"或"出口国家名称";CFR或CIF加"目的港"或"进口国家名称"。   2. 计价货币与单价金额:依双方约定填写。其中选择计价货币时需参考SimTrade中“淘金网”里银行页面的外汇币种与汇率。   如:CIF Canada(或CIF Toronto)   USD 18.75Amount   列明币种及各项商品总金额(总金额=单价×数量)。   注意:此栏应与每一项商品相对应。   Total   货物总计,分别填入所有货物累计的总数量和总金额(包括相应的计量单位与币种)。   Say Total   以文字(大写)写出该笔交易的总金额,必须与货物总价数字表示的金额一致。   如:U.S.DOLLARS EIGHTY NINE THOUSAND SIX HUNDRED ONLY。   Payment   支付条款。它规定了货款及其从属费用的支付工具、支付方式等内容,与价格条款一样往往成为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时的焦点。   支付方式有许多种,SimTrade中选用了其中四种最常用的方式:L/C(信用证)、D/P(付款交单)、D/A(承兑交单)及T/T(电汇)。 请首先选择其中一种,再将支付条款的具体要求写在后面。   如:By a prime bankers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 in sellers favor for 100% of invoice value.(全部凭银行所开发不可撤销即期信用状付款,以卖方为受益人。)   Packing   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每件包装中所含物品的数量或重量等内容,是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在SimTrade中,可参考商品详细资料里的包装说明。   如:3060Gx6Tins per carton. Each of the carton should be indicated with Product No., Name of the Table, G. W., and C/NO.   Port of Shipment   填写启运港名称,为中国港口之一。   在SimTrade中,内陆港口的名称可在"淘金网"中运费查询页面中的"国内港口"里查找。   Port of Destination   填写目的港名称,通常已由买方在双方签订合约之前的往来磋商函电中告知卖方。   Shipment   装运条款。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或装运地、目的港或目的地,以及分批装运和转运等内容,有的还规定卖方应予交付的单据和有关装运通知的条款。   如:All of the goods will be shipped from Shanghai to Toronto before July 20, 2003 subject to L/C reaching the SELLER by the early of June, 2003.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 are not allowed.(所有货物2003年7月20日前装运,从上海港运往多伦多港,但以信用证6月初以前送达卖方为条件。不许分批装运,不许转运。)   Shipping Mark   运输标志,也称装运唛头,可以是图案、文字或号码。如没有唛头应填"No Mark"或“N/M”。   如:CHAB (货品名称)   ABU DHABI (进口商所在国家)   C/NO. 1-100 (集装箱顺序号和总件数)   MADE IN CHINA (货物原产地)   Quality   质量条款。这是对商品的质量、等级、规格等的具体规定,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时的品质依据,同时也是商检部门在进行检验、仲裁机构或法院在解决品质纠纷时的依据。   如:As per samples No.MBS/006 and CBS/002 submitted by seller on April 12, 2003.(如同卖方于2003年4月12日所提供,编号MBS/006及CBS/002的样品。)   Insurance   写明保险条款。在FO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此栏可写“Insurance effected by buyer”。在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应具体载明投保的险别、保险金额、保单类别、适用条款、索赔地点及币种等事项。   在SimTrade中,保险条款请在“淘金网”的“保险费”页面查询。   如:The SELLER shall arrange marine insurance covering ALL Risks bearing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LL Risks) plus institute War Clause (Cargo) for 110% of CIF value and provide of claim, if any, payable in U.A.E. with U.S. currency.(卖方应投保协会货物条款(全险)并加保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保险金额按CIF金额的110%计算,索赔时在阿拉伯联合大公国以美金支付。)   Remarks   备注。外贸公司多使用格式化的合同,难免有需要改动和补充之处,有特殊规定或其他条款可在此栏说明。   如: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 in this Sales Confirmation, all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 are subject to the agreement of the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business No. CD-101 concluded between both parties.   Manager Signature (BUYERS)   进口商公司负责人签名。上方空白栏填写公司英文名称,下方则填写公司法人英文名称。   Manager Signature (SELLERS)   出口商公司负责人签名。上方空白栏填写公司英文名称,下方则填写公司法人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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