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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三基实施细则(船员体系文件)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6 16:45    点击:151   编辑:admin

1. 船员体系文件

海务主管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具体船舶的安全、保安、PSC检查、MLC2006及船舶内审和外审,向部门经理报告。

2.负责船舶货物安全操作,确保安全装货和卸货。负责制订、修订公司有关海务管理、外部检查和船舶驾驶、甲板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IMO、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的有关法规、文件出版物及其修正案等SMS信息,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根据体系与信息的符合情况向安监部提出体系修改建议

4.各类外部检查信息、资料最新动态及要求的收集,及时向岸基各部门及船舶发布,并提出实施要求。

5.协助船员部工作,对上船甲板部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派前培训。

6.负责各类外部检查监控、指导工作,督促各船舶做好预检和缺陷改正工作,并负责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7.负责重点航区、水道、港口等资料的收集,新辟航线、新港口和新航道安全航法的论证和审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讨与安全管理有关的特殊问题,总结推广安全航行经验。

8.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船岸联合应急演习计划和组织应急训练。

9.负责一般及以上海损、火灾和污染等事故的处理、调查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对有争议的海事,负责组织调查复议;指导对一般以下海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汇总统计、填报事故报表;及时通报一般及以上事故处理情况。

10.负责对船舶动态的24小时监控和气象信息的收集发布,将动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保持船岸通讯渠道畅通,并负责船舶营运数据的统计.

11.协助船员部完成所管船舶甲板部船长级别以下船员面试并并将船长、大副级船员报总经理审核。跟踪船员动态,完成船员派前培训及在船考核。

12.确保船队管理软件ABSN5有效运行。

2. 船员体系文件第一层为

海事局是国家机关,行政单位,属于公务员系列

  一、海事局是做什么的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

  1、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

  4、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港口国”及“沿岸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6、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承办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3. 船员管理方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船员队伍建设,提高船员队伍素质,促进船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维护船舶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和国际有关法律、法规、公约,结合本公司实际和船员工作特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船员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全体船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船员,以及本公司从事船员管理工作的部门、人员。

第四条在公司所派遣船舶实习、见习、随船的人员,参照本办法。与本公司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船员中心或公司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

第五条按照STCW公约的要求,船员划分为管理级、操作级和支持级。其中,管理级是指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聘任为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的船员;操作级是指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聘任为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的船员;支持级是指除管理级、操作级以外的其他船员。

为了便于公司对船员实施管理,本办法将船员划分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两大类。其中,高级船员是指管理级、操作级以及聘任为政委、电机员等职务的船员或上述职务的实习、见习船员;普通船员是指不属于高级船员的其他船员。公司应及时将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劳务中心实习、随船人员办理临时海员证,由公司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出国人员政审、体检并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后报公司复审,由公司行文上报海事局批准。

4. 船员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手册、船舶安全手册、航海日志、法定的其他海事文件和证书、航行文件、甲板操纵、机仓操纵、应急程序、防污染措施、通讯程序、船舶与机器维护计划、安全设备表、船员训练计划等。

5. 船员体系是什么意思

(一)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3、有2名以上具有内河一等、二等船舶高级船员 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内河船舶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二)从事甲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3、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5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4、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3年以上,并且最近3年来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500人以上;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3、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 乙类和丙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提交材料:1、《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4、拟设立机构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5、船员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6、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仅适用甲类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仅适用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的最近3年来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业务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或租赁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8、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办结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结果:予以批准的,发给《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许可) 实施机关:江苏海事局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受理岗位:海事行政许可申 请 人:从事规定的各项船员培训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院校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有符合船员培训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2、有与船员培训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 4、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 量控制体系; 5、具有一定的生源。

提交材料:1、《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申请表》; 2、培训机构的法人代码证;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 4、教学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教学经历、船上服务资历、所持证书等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5、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 6、法规、技术资料的配备情况说明; 7、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 8、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10、其它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如所申请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规模的可行性评估报告等); 11、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6. 船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渔业船舶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和船员岗位职责,防止和减少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渔船船东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遵守有关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接受渔业安全执法检查,执行安全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依规开展渔业生产经营,办理渔业船舶相关证书,并保证证书有效;

(三)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落实消防、救生、信号、安全救助终端、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载终端等安全设备有效配备;

(四)做好船员管理工作,与船员签订责任书及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制定并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船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抓好各自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六)积极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依法交纳船员人身保险费、工伤保险金和有关法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履行对船员人身伤害赔偿法律责任;

(七)接到渔船险情报告,应当及时报警,并全力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第四条 船长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持证上岗,具备与所属驾驶船舶应当的法定驾驶安全资质条件;

(二)做好备航工作,确保渔业船舶船员证书齐全有效,保证消防、救生、通导等安全设施有效配备使用,保持船舶适航;

(三)安全驾驶,严格执行《避碰规则》和作业避让规定,带领落实值班瞭望制度,监督指导船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好各自岗位安全职责,确保航行作业安全;

(四)认真遵守生产作业各项安全规定,自觉做到不超风浪等级、不超航区、不超载运输、不违章搭客、不违法捕捞、不越界,依法正确解决海事和作业纠纷,确保不发生暴力事件和暴力事件;

(五)主动做好渔船进出港报告,积极参与编组生产,保持与编组船队和岸基的通讯联络,坚决服从地方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指令,以及渔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管理;

(六)依法服从、配合渔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随船携带船舶、船员证书,随时准备接受检查;

(七)落实船舶各项应急部署和24小时通讯值守,本船发生险情应及时报警,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7. 船员体系文件有哪些

一、隋唐以前中国海员体系的初步确立

(一)早期海员产生与发展的社会背景

1.隋唐以前水上交通的发展。

水上交通的发展是海员发展的基本背景,以漕运和海贸两条线进行介绍:从秦代“飞刍挽粟”到汉代隋唐大运河的开凿和繁荣,内河船员渐成体系;从商、周时期海外贸易的探索到秦汉远洋航路的开辟,再到三国两晋南北朝与海外邻国的交往,以至隋唐海上航线的确立,初步形成近海远洋船员体系。

2.航海工具的制造及演进

航海工具的演进和造船技术的进步是海员发展的基础条件,从原始社会的独木舟,到春秋战国时期大型帆船的产生,从秦汉时期的高大楼船到隋唐海船的世界领先,造船规模逐步扩大,航海工具愈加先进,船员需求量急遽增加,同时分工也愈加明确,为船员队伍的壮大创造了条件。

3.航海技术的积累与进步

从导航技术角度来说,虽然此阶段处于模糊航海阶段,但随着天文、地文、水文航海术的逐步成熟以及相关知识的不断积累与总结,航海区域逐步扩大,以导航为职责的技术性船员得以从一般船员中分离,并且作用愈加重要,航海技术的积累与进步成为中国海员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

(二)传统海员体系的初步确立

1.最早的船艺与船员。

早期的船舶是以人力为动力的,划桨、撑篙、拉纤、使帆、操舵等原始船艺是船舶得以行进的主要手段,并由此产生了最早的船员。

2.船舶操驾人员的明确分工。

随着航海工具及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原始船艺的基础上,船舶操驾技术不断增加和更新,因此船员的分工也更加明确。以《太平御览》载战国时期吴国大翼战船船员的分工为例,已“战士”“棹”“舳舻”“操长钩矛斧者”“吏仆射长”等职事。

3.海员职业体系的逐步形成。

从原始社会到隋唐时期,传统帆船时代海员体系的重要构成角色——海师、篙工、楫手、舵手等的发展历程。

(三)模糊航海时代中国海员的航海活动

在模糊航海时代中国船员所创造的辉煌业绩,突出体现了早期船员在技术保障尚属薄弱的条件下不畏艰险,勇于探索的可贵精神。

1.海外移民。原始先民移居南太平洋岛屿、殷人航渡美洲、徐福东渡日本。

2.海外经略。战国越人横渡台湾、秦皇汉武巡游东海、隋朝陈棱击流求。

3.海外交往。三国朱应、康泰出使南洋、唐代鉴真东渡等。

4.海上起义。西汉吕母起义、东汉张伯路起义、东晋孙恩、卢循起义等,同时反映了民间航海及船员的发展。

二、宋元时期中国海员的职业发展与细化

(一)海员职业发展的时代背景

1.海外贸易的繁荣。

宋元政府制定了有利于海外贸易的政策与法律,设立市舶机构专门管理海外贸易,自此开始,中国帆船遍及海外,“海上丝绸之路”成为东西方贸易的重要通道,海员不仅数量上急遽增加,而且其职业得以发展和细化。

2.内河航运的发达。

宋代的内河纲运在唐代转般纲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直达纲,内河航运十分发达。

3.元代海漕的开拓。

元代海漕的开拓是对传统内河漕运的一次大变革,近海运输方式产生了一批海漕船员。

4.造船技术的精进。

宋元船舶工艺先进,结构复杂,体势庞大,较之前代需要船员更多,分工更细。

5.航海技术的突破性提高。

航海罗盘的应用使中国古代航海由模糊阶段迈进到定量阶段,航行区域更远,安全性大幅提高,中国船员的影响和作用更大。

(二)以海贸和漕运为中心的海员职业细化

1.宋代海外贸易船员。

以纲首、副刚、杂事、火长为中心,分为贸易业务和操船业务两类,船员的来源渠道多样,“入股”的雇募方式形成了独特的利益团体,有利于船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2.宋代河运船员。

低级官吏统领下的民运体系,梢工、槔手、招头共同担责,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3.元代远洋船员。

与宋代海贸船员体系相承,并且有所发展,增加了一些新的海员职事,奠定了古代船员体系的基础。

4.元代海漕船员。

征租民船与官督私运,产生了一批半职业漕运船员。

(三)宋元时期的航海成就及主要航海人物

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航海的第一个高峰,不仅内河航运发达,更为重要的是海上贸易繁盛,主要的航海人物和海员在创造这些航海成就时的重要作用。包括:

1.两宋与高丽的海上交往。

2.宋元与日本的海上交往。

3.宋元远洋航线的开辟。

4.宋元主要航海人物:徐兢奉使高丽,朱清、张瑄开海漕,殷明略开新航路,亦黑迷失下南洋等。

三、明清(中前期)中国传统帆船海员体系的完善

(一)明前期航海事业的空前繁荣

1.造船业兴盛与航海技术精进。

明初航海事业达到顶峰的背景因素,官营船厂遍及全国濒海临江处,仅南京一地就有宝船厂、黄船厂、龙江船厂、马船厂、快船厂等,船舶种类齐全,工艺先进。

2.明初航海壮举——郑和下西洋。

突出郑和下西洋这一航海壮举中船员的作用和价值。

3.郑和船队的船员及管理。

郑和下西洋船队船员数量;船员建制与构成;船员分工及管理;郑和下西洋对船员体系完善的贡献。

(二)“禁海”政策下明代海员的发展

1.“禁海”政策对民间航海的影响与限制。

朱元璋的“罢市舶、申海禁”;朱棣在筹备官方航海的同时对民间航海“遵洪武事例禁治”;从正统初年到正德五年的“禁、开”摇摆;从正德六年到嘉靖末以防倭为由的严格海禁;隆庆有限的开禁。

2.走私贸易与海商集团的形成与壮大。

小规模的散商与大规模的走私集团;汪直、吴平、曾一本、林道乾、林凤、郑芝龙等代表人物的走私活动;民间航海贸易所达到的广泛区域;突出民间航运贸易及船员的发展。

3.漕粮军运与“运丁”管理。

明代漕运实行军事化管理,由中央漕司统辖,其组织采取卫所制和编甲连坐制,编队运行,以保证漕运的畅通和安全。运丁成为事实上第一批职业船员。为保持现役运军的数额,明政府制定了签补运军的原则和措施,鼎盛时期漕运运军达十数万人。

4.海员对防海御倭的贡献。

明代抗倭斗争中,普通船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戚继光的战船标准配置“每福船一只捕盗一名,舵工二名,缭手二名,扳招一名,上斗一名,椗手二名,上用甲长五名,每甲兵十名”,各种船形有各种配置,船员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保证了抗倭斗争的胜利。

(三)清中前期传统帆船海员体系的日臻完善

1.清代的禁海与开放。

清初为防范郑氏集团的迁海政策;康熙开禁后对民间贸易的限制:①对出海人员的限制②对出口商品的限制③对出海船只的限制④对海船配备武器的限制;落伍于时代的外贸政策。

2.民间航运及海员的曲折发展。

郑氏集团的南洋贸易,康熙开禁后民间对日、对东南亚贸易、沿海沙船运输业的繁荣。

3.漕运旗丁的发展变化。

清代漕运承袭明制,实行军事化管理,维持着近十万职业水手的规模。这些人为了生存而结成各种帮派,最初的目的具有明显的互助共济性,但到清中叶以后,逐渐转向排它性和破坏性,从而对运河两岸广大地区带来了相当严重的危害。

4.引水制度的确立与专职引航员的产生。

引航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南宋时期川江上有指引航向的“招头”;元朝在江阴设置“指浅提领”,为装运“漕粮”的船舶指引航道,以避开暗礁浅滩;明朝规定,凡驶往南京的朝贡船舶,进入长江后先停泊于太仓的“六国码头”,由中国官员检查后,再由“指浅提领”指引驶往南京。清朝乾隆年间,广州成为世界各国与中国进行经济贸易的主要口岸,进出广州港的外国船舶很多,在那里有一批专门为进出港的外国商船提供引航服务的群体,古代引水制度至此确立。专职引水员的产生丰富了海员体系。

5.民间海员在军事航海与官方航海中的重要作用。

军事航海中技术船员的配备与作用;政治航海,例如出使琉球等属国封舟上船员的作用。

(四)我国古代的海员教育

1.发端于军事航海的海员教育。

明代水师分驻沿海与内河要害地区,“有警则随机策应,无事则分投教习”; 清代的军事航海教育更进一步,形成了水师定期操演制度化和“教习”专职化。

2.民间海员的“学徒制”教育。

从明末到清代,东南沿海出现了许多世代经营海运和海贸事业的家族,通过招募学徒、招赘女婿或收养义子的方式传袭技艺或生意。

3.《舟师绳墨》的教育理念及价值。

明清时期具有航海教育工具书性质的著作中,林君升的《舟师绳墨》最为重要。主体内容6个部分,其中“捕盗事宜”和“众兵事宜”是关于军事技术教育的,而“舵工事宜”“缭手事宜”“斗手事宜”和“碇手事宜”是关于航海技术教育的。

8. 船员体系文件怎么写

船员人事的主要做的工作内容有:

1.招募内贸船员,基础面试建档,证件收集等于船员相关的工作。

2.掌握船舶动态,制定船员换班计划。

3.协助公司其他部门日常事务的处理。

4.负责船员部的体系正常运作和改善;

5.负责船员的招聘,考评;

6.负责船员的考勤统计;

7.负责船员的档案管理;

8.负责船员薪资报表汇总等;

9.船员上下船跟踪安排;

10.跟踪了解内贸船员的市场动态,建立公司的优秀船员队伍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 船舶体系文件

船舶体系内审由船舶管理公司审核,外审由船籍港海事审核。

10. 船员的人员结构

信息采集的目的:船员数据库采用全国集中的部署模式,其构成主要包括船员注册信息、证书信息、过程信息(考培发过程数据、资历、日常监管数据等),辅助信息(机构信息、业务人员信息、字典和参数、质量体系信息等)。

船员基础信息包括船员注册信息和船员证书信息,是船员数据库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注册信息是船员数据库的核心,证书信息是体现船员执业资格的关键要素,基础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整个船员数据库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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