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台设计规范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渤船重工),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骨干企业之点击此处添加图片说明一,前身为辽宁渤海造船厂,2001年7月18日经债转股更名为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是我国集造船、修船、钢结构加工、大型水电设备制造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和国家级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研制基地。 目录 地理位置 产品 荣誉 评价 编辑本段地理位置 公司濒临中国内海渤海湾北岸,著名的葫芦岛港即为公司所在地。公司的前身始建于1954年,是中国第一艘鱼雷核潜艇和第一艘导弹核潜艇的诞生地。现有占地面积360万平方米,注册资金15.237亿元。公司拥有先进的设施、设备和世界一流的重大钢结构成型、焊接、加工、制造生产线,包括中国最大的七跨式室内造船台,5万吨级可逆双台阶注水式干船坞,15万吨级半坞式船台,钢板预处理流水线、船体平面分段制作流水线等。能够按中国、挪威、法国、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船级社和各种国际公约建造38.8000吨级以下各类船舶,年造船能力达400万吨,年创汇能力近两亿美元。2004年11月18日,公司又开工建设大型船舶建造设施——30万吨级船坞。该坞2007年竣工使用,可建造38.8万吨级以下各类船舶,年造船能力可达200万吨。编辑本段产品 公司已设计建造各类船舶190多艘,开发研制了50多种新船型,在转炉和水轮机转轮制造市场享有极高声誉。主要产品多次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新产品奖。公司1994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又通过了 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换版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完善的计算机内部局域网络。编辑本段荣誉 2002年以来,公司先后被授予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先进单位和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从1994年公司获准对外开放、1996年获准出口经营权以来,为德国、美国、新加坡、希腊、加拿大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外运集团公司、长航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等建造了30多艘大型出口船舶和大型国轮国造船舶,在世界航运界赢得了良好的信誉。2004年公司为长航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建造的两艘46000吨原油/成品油船“大庆453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455” 号和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造的57300吨散货船“嘉诚山”号以一流的质量荣获美国海岸警备队(USCG)“21世纪质量信得过船舶”证书;“嘉诚山”号还登上美国PSC信得过船舶名单。公司2004年、2006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2006年,57300吨散货船系列船被评为“渤船”牌全国用户满意产品。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建造的159000吨原油船开创了国内设计、国内建造、国内检验大吨位油船的中国之“最”,添补了国内空白;创造了中国企业新纪录;为希腊特兰梅斯特航运公司批量建造的,具有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优选型散货船——174000吨好望角型双壳双舷侧散货船,为国内首创。2005年,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该船创中国企业新纪录。这也是渤船重工继159000吨原油船创造中国企业新纪录后又一次创造的中国企业新纪录。2005年,在“中国机械500强发布会”上,以竞争力值91.2533位列“中国机械500强”第66名,跻身中国机械百强,是江南电竞网站官网入口网址 所属单位中唯一一家进入百强的企业。2006年6月,美国克拉克松研究公司发布国际船舶市场统计材料,以5月底手持船舶订单数量为统计标准,排出位居前50名世界造船企业,渤船重工列第26位。2007年2月,公司荣获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称号。公司连续多年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企业和辽宁省文明单位称号。编辑本段评价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现的重大突破引起了国内各大媒体的高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度关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船舶报和省、市媒体先后报道了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突出成就。 [1] 参考资料 1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bsic.com.cn/Contact_us.asp 2. 船舶建造规范船舶制造工程主要有两个方向的专业:船舶制造方向和舾装方向。船舶工程技术培养掌握船舶驾驶和运输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符合国家或国家颁布的相关职业标准,能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3. 船厂平面布置规范Tribon M3是一款船舶设计建造软件,Tribon M3集CAD/CAM/MIS于一体的,设计师通过该软件能快速制作出三维船舶数字模型, 船体设计包括线型光顺、船体平面模、船体曲面模、性能计算、零件分离、数控套料、生成切割指令等模块。它实现了船体CAD/CAM的集成。 4. 船舶设计规范有哪些广义的船舶设计还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的论证与编制,以及船舶建成后的完工图纸与文件的编制工作。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作为一种工程设计,在船舶设计过程中不仅应采用有关的先进科技成就,使所设计的新船在经济效益(对民用船)或作战性能(对军用船)舒适性、适用性等方面达到预期的要求,还应全面考虑国家与国际上的有关公约、法规、规范、条令等的规定。由于船舶设计是一个逐步近似、螺旋式深化的过程,设计工做一般是分阶段进行的。因投资管理与企业管理的方法各国不同,对设计阶段的划分也有所差异。我国曾长期采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等所谓的三阶段设计,现在军船的设计及一些中小型船厂的民船设计仍沿用三阶段设计法;大中型船厂的民船设计已普遍采用国际上流行的四阶段设计法,即:概念设计、合同设计、详细设计和生产设计。此外,尚有方案设计、报价设计、基本设计、功能设计、过渡设计、咨询设计、送审设计、优化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设计、模块化设计等诸多设计过程。均可按不同情况作为以上三阶段或四阶段设计中的组成部分。 5. 船台设计规范最新版需要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因资质标准不同,所承担的工程范围也是不同的。比如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 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需要一类资质。 扩展资料: 港口建设牵涉面广,关系到临近的铁路、公路和城市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工业布局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必须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期建设的原则制定全国,特别是沿海港口的建设规划。贯彻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或保护好国家的港口资源。 制定规划前要做好港口腹地的社会经济调查,弄清建港的自然条件,选择好港址,确定合理的工程规模和总体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后,制定实施规划。有些港口,如运输燃料或原材料为主的中小型专业性港口,也可不经过前两个阶段,直接制定实施规划。 港口建设和所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息息相关,港口规划应和所在城市发展规划密切配合和协调。环境问题在总体规划中必须放在重要位置考虑,适当配置临海、临江公园和临海疗养设施,严格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创造出美好的空间,使港口对城市生活提供美好的侧面,成为市民休息的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 6. 船闸设计规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闸安全管理,规范水闸安全鉴定工作,保障水闸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水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灌排渠系、堤防(包括海堤)上依法修建的,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水闸。 小型水闸、船闸和其它部门管辖的各类水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闸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增水高度超过校核潮位的风暴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如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的,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闸门等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单项安全鉴定。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其直属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水闸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闸主管部门应督促鉴定组织单位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分级管理原则对水闸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及其直属水闸的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中型水闸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管理机构审定其直属水闸的安全鉴定意见。 第七条 水闸安全类别划分为四类: 一类闸:运用指标能达到设计标准,无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按常规维修养护即可保证正常运行。 二类闸:运用指标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一定损坏,经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三类闸: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四类闸:运用指标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 第二章 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八条 水闸安全鉴定包括水闸安全评价、水闸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水闸安全评价:鉴定组织单位进行水闸工程现状调查,委托符合第十二条要求的有关单位开展水闸安全评价(以下称鉴定承担单位)。鉴定承担单位对水闸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水闸安全评价报告; (二)水闸安全评价成果审查: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召开水闸安全鉴定审查会,组织成立专家组,对水闸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形成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三)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九条 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制订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计划; (二)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水闸安全评价工作; (三)进行工程现状调查; (四)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五)筹措水闸安全鉴定经费; (六)其它相关职责。 第十条 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在鉴定组织单位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提出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项目,编写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二)按有关规程进行现场安全检测,评价检测部位和结构的安全状态,编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 (三)按有关规范进行工程复核计算,编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 (四)对水闸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提出工程存在主要问题、水闸安全类别鉴定结果和处理措施建议等,编写水闸安全评价总报告; (五)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水闸安全评价报告; (六)其它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 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一)成立水闸安全鉴定专家组; (二)组织召开水闸安全鉴定审查会; (三)审查水闸安全评价报告; (四)审定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并及时印发; (五)其它相关职责。 第十二条 大型水闸的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中型水闸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经水利部认定的水利科研院(所),可承担大、中型水闸的安全评价任务。 第十三条 水闸安全鉴定审定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应由水闸主管部门的代表、水闸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闸安全鉴定专家组应根据需要由水工、地质、金属结构、机电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二)大型水闸安全鉴定专家组由不少于9名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6名;中型水闸安全鉴定专家组由7名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3名; (三)水闸主管部门所在行政区域以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水闸安全鉴定专家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四)水闸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水闸安全鉴定专家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水闸安全鉴定专家组成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审查水闸安全评价报告,形成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十四条 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年度汇总所管辖的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并于每年年底前报送水利部备案。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 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内容应按照《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执行,工作内容包括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安全评价等。 第十六条 现状调查应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资料收集,在了解工程概况、设计和施工、运行管理等基本情况基础上,初步分析工程存在问题,提出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项目,编写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 现场安全检测包括确定检测项目、内容和方法,主要是针对地基土和填料土的基本工程性质,防渗导渗和消能防冲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变形和耐久性,闸门、启闭机的安全性,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观测设施的有效性等,按有关规程进行检测后,分析检测资料,评价检测部位和结构的安全状态,编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 工程复核计算应以最新的规划数据、检查观测资料和安全检测成果为依据,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闸室、岸墙和翼墙的整体稳定性、抗渗稳定性、抗震能力、水闸过水能力、消能防冲、结构强度以及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等复核计算,编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 安全评价应在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基础上,充分论证数据资料可靠性和安全检测、复核计算方法及其结果的合理性,提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水闸安全类别评定结果和处理措施建议,并编制水闸安全评价总报告。 第二十条 水闸主管部门及管理单位对鉴定为三类、四类的水闸,应采取除险加固、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等相应处理措施,在此之前必须制定保闸安全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确保工程安全。 第二十一条 经安全鉴定,水闸安全类别发生改变的,水闸管理单位应在接到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水闸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第二十二条 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对水闸安全评价报告和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等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水闸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鉴定组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筹措。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与本办法相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7. 船设计标准一千五吨的船。一般长约50米,宽20米,最大吃水5米。 一般对货船来说,1000吨货船是指额定载货量1000吨的货船.所以1000吨是船舶的载重量.代表这个船能装多少吨货物,也就是船的载重量。 船舶另一个概念是总吨,总吨是船舶的登记吨位,与船的大小和形状(主要是容积)有关,总吨是船舶在海事局登记用的,表示该船属于多少总吨级别,这个级别需要各类什么配置、费用等等 8. 船舶设计规范船舶装修应注意事项: 1. 符合设计规范和船级社的要求。 2. 应注意使用的材料符合规范的要求,一般供货商提供符合性证明,此证明一般要求是船级社或者是主管机关认证的单位出品的。 3. 装修的材质应按照造船规范要求,例如防火要求(A类B类C类),不能使用低于规范要求的材质在用用的场所。 4. 因装修不能改动造船时的结构,尤其是安全设施,应急设施位置和影响使用,例如船舶消防,救生设备,安全通道不能堵塞等。 9. 船台设计规范要求船用对讲机是专业性特别强的对讲机,其使用环境恶劣,海上温度变化又大,要适应全球海上安全航行的需要,工作频率也是统一的按照国际海事通信的统一规定海上船用对讲机贩工作频率范围TX从 156.025MHz-157.425MHz,RX从156.050MHz-163.275MHz。 工作频道又分为国际频道、美国频道和加拿大频道,还有10个气象频道(其中8个是美国气象频道, 2 个是加拿大气象频道)。三种工作频道也就是三个频道标准版本,种种船用对讲机都有三种标准版本。一般我国船用对讲机大多采用美国版本,据说可能是美国频率版本的同频点较多,异频点较少。船用对讲机是国际通用的频率共有88个频道,其中16频道是海上应急频率。 船台或手台频率要注意修改接收频率,如海事01频道发射频率是156.050;接收频率是160.650,船台或手台接收频率是156.050;船台或手台发射频率160.650,否则双频频道无法通话。单一频率频道无需修改(单一频率频道是指发射和接收都是同一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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