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机舱辅机 > 特殊船舶作业有哪些(特种作业船舶)
特殊船舶作业有哪些(特种作业船舶)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28 23:05    点击:223   编辑:admin

1. 特殊船舶作业有哪些

一切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成渔网、塑料垃圾袋以及可能包含有毒或重金属残余的塑料制品的焚烧炉灰烬,均禁止处理入海。

(b)对于下述垃圾,应尽可能远离最近陆地处理入海,但在任何情况下均禁止在距最近陆地不足: (i)25海里将漂浮的垫舱物、衬料和包装材料处理入海; (ii)12海里将食品废弃物和一切其他垃圾,包括纸制品、碎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及类似的废弃物处理入海。(c)本条(b)(ii)中所述的垃圾,在通过了粉碎机和磨碎机后,可允许尽可能远离最近陆地处理入海,但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在距最近陆地不到3海里处理入海。这种业经粉碎或磨碎的垃圾,应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mm的粗筛。(2)如果垃圾于具有不同处理或排放要求的其他排放物混在一起是,则应适用其中较为严格的要求。

2. 特种作业船舶

高附加值船舶是指利润比较高的船舶,主要是一些特殊需要的船舶如工程类船舶、LPG类船舶(主要用来运输以丙烷和丁烷为主要成份的石油碳氢化合物,也包括丙烯和丁烯及其它一些化工产品,近年来乙烯和氨也列入其运输范围。

LPG船因其特殊用途而产生了多方面的特殊要求,因而其建造难度大,是代表当今世界造船技术水平的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液化天然气船(LNG)(LNG船是在162摄氏度低温下运输液化气的专用船舶,是高技术、高难度、高附加值的“三高”产品,是一种“海上超级冷冻车”)。

3. 特殊船舶作业有哪些类型

基于液态危险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和对环境污染的危险程度不同,载运液态化学品的专用船舶被分三种类型:Ⅰ船型,用于运输具有最大危险性的化学品船,有着最严格破损标准,用最有效的预防措施来消除化学品的逸漏;Ⅱ型和Ⅲ型船,用于运输危害性相继减少的货品的化学品船。

4. 特殊船舶作业有哪些内容

特殊区域是指由于其海洋学和生态学以及其运输的特殊性质等方面公认的技术原因,需要采取防止海洋油污的特殊强制办法的海域。

在该区域内,涉及其海洋学和生态学的情况以及运输的特殊性质等公认的技术原因 , 要求采取特殊强制的办法以防止船舶造成污染。

5. 船舶需要的特殊作业有哪些

筑岛,围堰施工安全控制要点如下:

一、人工筑岛,应搭设双向运输便道或便桥;

二、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水流,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三、采用挡土板或板桩围堰,应视土质、涌水、挖深情况,逐段支撑。并应随时检查挡板、板桩等挡土设施的稳定牢固状况;当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施工中,遇有流砂、涌砂或支撑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掘,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在切实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四、采用吸泥船吹砂筑岛,要对船体吃水深度、停泊位置、管路射程及连接方法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试验。并要特别注意:

1、作业区内严禁船舶和无关人员进入,承载吸泥管道的浮筒上不得行人;

2、通航河流,施工前应与航监和有关部门联系好,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通航及施工的安全;

3、作业人员应穿着救生衣,并备有救生船。

五、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重物。

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

六、基坑抽水过程中,要指派专人经常检查土层变化、支撑结构受力等情况,发现有变形时,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七、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可配合回填土进程,由低处向上拆除,严禁站在正在拆除的支撑上操作。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 特种船舶有哪些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商场、地铁站常见的自动扶梯(人行道)也属于电梯,归类于特种设备。这个定义不是和"普通设备"对应的概念。另: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特种设备监管条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也不属于特种设备。汽车已经有交通及交警等部门管理,为了不重复监管,故不纳入特种设备范围。

7. 船舶运输基本作业

临水作业分为海上临水作业和工地建筑临水作业和船上临水作业。

施工前,在临边临水处做好防户栏杆和警示标识牌。施工材料堆放在2米以外,吊车或其它设备距离临边临水处不得少于3米。

临水作业安全作业规程:

1、凡从事临水作业的人员,必须由主管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临水作业安全知识教育。2、进行临水作业的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容易滑跌的鞋子都不准穿)。

3、不准在栏杆、缆桩和无栏杆的边缘、顶棚以及缆绳活动范围内坐、卧。

4、不准在作业现场开玩笑阿、打闹嬉戏。

5、不准在舷边、岸边大小便、洗衣服、洗脸、洗脚以及洗涤其他物品。

6、不准下水游泳。

8. 船舶特殊操作有哪些

基本上是24小时常开。因为船上都配备至少2部及3部雷达可替换使用,为了保障航行安全驾驶员们可根据海面状况进行雷达作业,以保障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一般一部雷达开48小时在半夜二付上斑后更换,因为二付值12到4的珏,雷达又是二付负责的,所以无特殊情况却在二付玲替换

9. 特殊船舶作业有哪些要求

特种用途船是指因船舶功能的需要而载有12名以上特殊人员(包括乘客)的机械自航船舶。适用船型包括起重船,布缆船,铺管船,科考船,潜水支持船,训练船等。

10. 船舶五种危险作业

通过水路运输危险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危险品的种类及危险特性,确定船舶运输危险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拟交付船舶运输的危险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不明确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明确相关安全运输条件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交付船舶运输。

危险品内河运输的要求如下:

(1)根据危险品的危险特性、危险品对人体和水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国家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危险品,以及国家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品。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危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的范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2)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品的危险特性,对于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品(以下简称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品)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危险品的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分别作出规定并且监督实施。

(3)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品,应当由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运。

(4)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品,应当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运输船舶。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所运输危险品的危险特性,制订运输船舶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副本应当随船携带。

(5)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品,危险品包装物的材质、形式、强度以及包装方法应当符合水路运输危险品包装规范的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品数量有限制性规定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安排运输数量。

(6)用于危险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和泊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且为码头和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用于危险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和泊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船舶载运危险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定船舶、定航线及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8)在内河港口内进行危险品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将危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通过过船建筑物的。应当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并且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

(9)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应当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引航的,应当申请引航。

(10)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内河航道发展规划应当与依法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相协调。

11. 海上作业船舶类型

轮船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则有不同的分类:

1. 按民用运输可分为客船、货船、渡船、驳船;

2. 按航行区域可分为海船、内河船和港湾船;

3. 按航行状态可分为排水量船、滑行艇、水翼船、气垫船、冲翼艇;

4. 按动力装置可分为蒸汽动力装置船、内燃机动力装置船、核动力船、电力推进船;

5. 按推进器形式分:螺旋桨船、平旋推进器船、喷水推进器船、喷气推进器船、螺杆艇、明轮船。

在诸多船舶中,最常见的是钢质船、内燃机动力船、螺旋桨推进船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