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旗国和船舶所有国的区别根据《海洋法公约》,海域的划分以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为起点。基线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是沿海国内水一部分,基线向海一面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八个海域。 内水 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其中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这一海域是沿海国主权管辖部分,外国船舶和飞机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内水的法律地位: 1.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许进入一国内水,可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遇难的船舶可以进入,但必须遵守沿海国的规章制度。 3.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才得进入一国的内水。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仅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才强制执行其法律,对于纯属船舶内部的事务,一般由船旗国管辖。 领海 领海是沿海国领海基线向海一面一定宽度的海域,沿海国有权自行决定这一海域的宽度,有权决定采用直线基线还是正常基线。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但应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沿海国有权对无害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但不应妨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并应将领海内对航行有危险的情况妥为公布。《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应超过12海里。 毗连区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领海范围以外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行政管辖权力的海域。《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毗连区的范围不应超过从基线算起12海里。《海洋法公约》规定不超过24海里。 专属区 专属经济区是自成一类的海域,其范围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及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力。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它们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沿海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目前,已宣布建立200海里管辖区域的国家有77个,其中55个建立了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这个海域 是在领海之外而邻接于领海,其范围是不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 沿海国在其的权利义务: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 中国与国际海洋法 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以对在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有主权权利。 2.沿海国对区内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促使有管辖权。 3.义务:防止、减少和控制在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或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必须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从领海以外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在其大陆架上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权利是专属性的,不以其有没有明文宣告为转移,任何国家未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在该沿海国的大陆架上从事开发资源的活动。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是从领海基线量起直到大陆边的外缘,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可扩展到200海里;若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界限应由有关国家以协议划定,求得公平解决。 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即从领海底土到陆地底土以外的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大陆架的标准:一是如陆地领土向海底延伸部分不足200海里的,可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延伸部分超过200海里的,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1.开发自然资源 2.授权和管理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有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对这些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专属管辖权。 国际海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实践中是指连接两面公海或两面专属经济区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通过和飞越,沿岸国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但可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通过中的外国船舶和飞机必须加以遵守,这制度称为“过境通行制”。但如果这海峡有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连接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由岛屿构成而在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及水文特征同样方便的航道,则不适用过境通行制而运用无害通过制。 群岛水域 群岛水域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概念,是指群岛国以连接其最外缘岛屿的直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在整个群岛水域内,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群岛国可在这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给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这称为“群岛海道通过权”。行使这种权力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安全国际规章和航空规则。 公海 公海是海洋上除了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任何国家得在公海上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捕鱼、科学研究等自由。在公海上的船舶仅受其船旗国管辖。各国在行使上述自由时不得侵犯或损害其他国家的同样权利,有义务维护海底电缆及管道、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 公海:指不包括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 公海的法律制度: 1.公海自由 2.航行制度: 航行权: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 船舶的国籍:船旗国国籍 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力:登临权、紧追权、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 海洋污染的六个来源: 1.陆地来源 2.来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活动 3.来自区域的活动 4.来自倾倒 5.来自船舶 6.来自大气层 区域 国际海底区域,简称“区域”, 国际海洋法法庭研究 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向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占为已有或主张权利。区域内的资源应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管理。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海洋法公约》规定区域的开发采用“平行开发制”。凡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或为缔约国国民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根据公约规定的条件向管理局提出申请进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和开发制度体现了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 基线 领海基线 就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正常基线就是沿岸的低潮线,即海水退潮降到最低点的那条线。 直线基线:连接沿岸各个适当的点而形成的一条基线。 港口 沿岸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便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港湾称为港口。 海湾 沿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海湾是明显的水曲,但只有在该水曲面积等于或大于横越曲口所划的直线作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时才能称为海湾 湾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常取决于湾品的宽度,有三种情况 1.湾口的宽度不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 2.湾口宽度超过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湾内, 3.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的“历史性海湾”。 历史性海湾:指海湾的沿岸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包含三个要素 1.主张此历史权利的国家对该水域行使权利。 2.该权利应连续地在一个时间内行使并已成为惯例; 3.该权利之行使为各国所确认。 领海 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扩展于伪劣以上的空间及其海床、和底土。 1.领海是陆地和内水以外的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 2.沿海国的主权扩及于领海 3.领海的范围包括水域、海床和上空 2. 船旗国和船舶所有国的区别是什么船舶登记证书,也称为船舶国籍证书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颁发。 该证书的有效期各船旗国规定不同,一般为五至十年。我国规定,该证书有效期为十年。有些国家和地区政府规定为五年,比如香港地区政府颁发的登记证书就为五年。 任何一艘船舶,建造之后,或者被购买之后,船舶所有人,即船东,必须向一个国家的政府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登记国的国籍,悬挂登记国的国旗,并以登记国的某一个港口作为船籍港,由船舶登记国家主管机关颁发船舶登记证书。 这就像一个人一样,降生以后,首先要取得国籍,然后在某一地进行登记注册,取得户口。船舶的登记证书就是船舶的户口薄。 进行登记注册的港口就是船舶的户口所在地,称为船籍港,进行登记的国家称为船旗国。船舶只有进行注册登记,取行登记证书,才具有合法性。 船舶的登记基本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本国进行登记,如中国的船舶所有人在中国境内进行登记,悬挂中国国旗,注册港口一般为船公司所在地,中国船舶登记的政府主管机关是中国海事局。 3. 船旗国和船舶所有国的区别图片你这个问题,只能假设由中国法律作为从图规范进行判断,不然没有结论。 假设中国法律作为冲突规范,侵权行为之债,三个基本原则,依照顺序分别为:意思自治原则,共同经常居所地,侵权行为地。根据中国法律,船舶和飞行器属于船旗国领土。因此,侵权行为地为行驶在公海的船舶上,那就是船旗国。如果船舶是行驶在某国领海,那么该领海国和船旗国,两国法律都可适用。根据本案例,没有意思表示,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那么只能是侵权行为发生地,应适用船旗国法律。 4. 船籍国和船旗国区别船舶识别号是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代码, 船舶呼号船舶海上联系、停靠码头、报告信息时的使用呼号,类似于船舶的身份证。 船舶识别号由英文字母cn和11位阿拉伯数字组一成, 船舶呼是主管机关授于通讯站的一组字母和数字。 船舶识别号的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呼号是国际海事组织分配给每一艘船舶的唯一识别信号。 5. 船旗国和船舶登记国的区别船籍指船舶的国籍。商船的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 船旗是指商船在航行中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船旗是船舶国籍的标志。按国际法规定,商船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无论在公海或在他国海域航行,均需悬挂船籍国国旗。船舶有义务遵守船籍国法律的规定并享受船籍国法律的保护。 6. 船旗国的船舶并非船旗国领土没有私海有的只是国家领海具体的领海基线外200海里是公海。 领海基线:在各国海岸线的凸出点找一些点,用线段连接就是领海基线/还有一种基线的划分方法,就是海水的低潮线,一般适合海岸线平直、附近无岛屿的国家 基线以内陆地的部分是内海。 领海是基线向外平行延伸12海里。(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公约的规定,我国是12海里,有的国家划得短一点,3海里,5海里的都有,反正不能超过12海里,各沿海国可在这个区域内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领海范围) 国际法 上指不包括国家 领海 或 内水 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 专属经济区 、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 领土 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公海自由 公海自由是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自由包括: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④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⑤捕鱼自由,但受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的规定的限制。⑥科学研究的自由,但须遵守公约中关于大陆架和海洋科学研究两部分的规定。 船舶的国籍 每一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船舶悬挂某一国家的国旗即具有该国 国籍 ,这个国家即该船的船旗国。船舶在公海上只服从国际法和船旗国的法律。在公海上行驶的船舶 ,必须而且只许悬挂一个国家的国旗。船舶在一国登记、取得其国籍的条件,由该国的国内法规定。有些国家为了获取大量船舶登记费,对船舶的构造、装备、适航条件、船员的劳动条件和训练等方面要求很低,并把取得船舶国籍的条件放得很宽,借以吸引别国船舶登记。为了防止这种“方便船旗”的做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船旗国对在公海上有权悬挂其旗帜航行的船舶有专属管辖权。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法律管辖并受其保护。军舰在公海上享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专门用于政府非商业性用途的船舶亦同。 7. 船旗国对船有哪些的权利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船舶登记的内容 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船舶权利的变更和注销登记以及临时登记等。船舶登记的效力 船舶登记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从船舶登记机关获取了相应的登记证书来证明其享有的船舶权利,可以对抗第三人。同时,有权悬挂该国国旗在海上航行。船舶登记的意义 (1)确定船舶的国籍。航行船舶必须取得某一国家的国籍,从而获得悬挂该国国旗航行的权利。船舶在哪个国家登记,就取得哪个国家的国籍,该国就是该船的船旗国。我国《海商法》第五条规定:“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船舶非法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由有关机关予以制止,处以罚款。” (2)确认船舶的权属。通过办理船舶登记,使船舶的权属状况及早得到确认,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8. 船旗国的概念船旗国指的是这艘船是在哪个国家登记注册的,如果是在中国注册的,这艘船的籍贯就是中国的。 9. 船旗国和船东国您好,航运在线船员招聘网小编来回答您的问题: 海员从职责上讲是一切在海上工作的人员的统称。货船的海员的工作是围绕着怎么样维护船舶的设备及货物的安全开展的。海员的日常工作也是针对其职责来的。 管理级海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俗称“四大头”。 操作级海员: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俗称“四小头”。 支持级海员:水头、水手、机头、机工、大厨、服务生、见习生。俗称(普通海员)。 上述是标准的船员配置情况,每条船上具体的配员还要看船旗国政府要求的最低配员证书的规定配置的。 上述是小编对您问题的回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 船舶国籍和船旗有什么关系?船旗国法,即船舶所悬挂的国旗所属国度的法律。在许多情况下,船旗国法被以为是用来处理海事法律冲突的具有决议性的法律,船旗国法原则也构成了海事冲突法中最根本的法律选择原则。 船舶国籍是指船舶一切人(或船东)按照某一国度的船舶登记规则进行登记,获得该国签发的登记证书,悬挂该国国旗飞行,使船舶从属于登记国的一种法律身份。它标明了船舶与其登记国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而这种关系的媒介或纽带就是船舶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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