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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信息化展览会(海事局会议)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1 08:40 点击:283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事局会议

交通部令(2006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已于2005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盛霖                          二00六年一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实施海事行政许可,维护海事行政许可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海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海事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申请及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所依照的海事行政许可条件,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海事行政许可,是指依据有关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等海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设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或者由交通部实施、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办理的行政许可。

  第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时,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海事行政许可条件。不符合本规定相应条件的,不得做出准予的海事行政许可决定。

  第四条 海事行政许可条件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予以公示。申请人要求对海事行政许可条件予以说明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说明。

  第五条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海事行政许可条件,统一明确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材料目录予以公示。  申请人申请海事行政许可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书和相关的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申请变更海事行政许可、延续海事行政许可期限的,申请人可以仅就发生变更的事项或者情况提交相关的材料;已提交过的材料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再提交。

第二章 海事行政许可条件

第一节 通航管理

  第六条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的条件:  (一)涉及使用岸线的工程、作业、活动已完成可行性研究;  (二)已经岸线安全使用的技术评估,符合水上交通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已制定足以消除影响的措施。

  第七条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的条件:  (一)施工作业已依法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  (二)施工作业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三)已制定施工作业或者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四)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五)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许可条件:  (一)已取得港口主管部门同意;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爆破作业许可;  (三)作业单位、人员、设施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已制定采掘、爆破作业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五)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 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的条件:  (一)参与打捞的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已依法签订沉船沉物打捞协议;  (三)从事打捞作业的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四)已制定打捞作业计划和方案,包括打捞的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五)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六)已建立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制,并已制订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 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的条件:  (一)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  (二)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  (三)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四)用于设置航道(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  (五)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

  第十一条 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的条件:  (一)有因人命安全、防污染、保安等特殊需要进入和穿越禁航区的明确事实和必要理由;  (二)禁航区的安全和防污染条件适合船舶进入或者穿越;  (三)船舶满足禁航区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的特殊要求,并已制定保障安全、防治污染和保护禁航区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的,已经军事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的条件:  (一)确有拖带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  (二)拖轮适航、适拖,船员适任;  (三)海上拖带已经拖航检验,在内河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已通过相应的安全技术评估;  (四)已制订拖带计划和方案,有明确的拖带预计起止时间和地点及航经的水域;  (五)满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审批的条件:  (一)入境是出于海上人命搜寻救助的目的;  (二)有明确的搜救计划、方案,包括时间、地点、范围以及投入搜救的船舶与飞机的基本情况;  (三)派遣的搜救飞机和船舶如为军用的,已经军事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的条件:  (一)拟设置、撤除的航标属于依法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设置的专用航标;  (二)航标的设置、撤除符合航行安全、经济、便利等要求;  (三)航标及其配布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航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专门的技术评估或者专家论证;  (五)申请设置航标的,已制定航标维护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维护单位已建立航标维护质量保证体系;  (六)申请设置航标的,拟设置航标类型属于已经公布的航标类别,并通过技术经济论证。  本条所称航标设置包括航标新设、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

第二节 船舶管理

  第十五条 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的条件:  (一)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已经当地口岸检查机关、军事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二)拟临时对外开放水域适合外国籍船舶进入,具备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条件;  (三)船舶状况满足拟进入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要求;  (四)船舶已制定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治污染和保安的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船舶进出港口许可的条件:  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的条件:  (一)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二)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  (三)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四)船舶拟进入、通过的水域为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水域,停靠的码头、泊位、港外装卸点满足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要求;  (五)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并且没有国家禁止入境的货物或者物品;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  (六)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的条件:  (一)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二)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  (三)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四)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已办妥适装许可,载运情况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管理要求;  (五)船舶船旗国或者港口国对船舶的安全检查情况和缺陷纠正情况符合规定的要求,对海事管理机构的警示,已经采取有效的措施;  (六)已依法缴纳税、费和其他应当在开航前交付的费用,或者已提供适当的担保;  (七)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的行为已经依法予以处理;  (八)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  (九)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十)已经其他口岸检查机关同意。  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的条件:  (一)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二)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  (三)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四)船舶拟进入、通过的水域和停靠的码头、泊位均满足安全和防污染的要求;  (五)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  (六)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种类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的条件:  (一)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二)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  (三)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四)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已办妥适装许可,载运情况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和防污染的管理要求;  (五)船舶的安全检查情况和缺陷纠正情况符合规定的要求,对海事管理机构的安全警示,已经采取有效的措施;  (六)已依法缴纳税、费和其他应当在开航前交付的费用,或者已提供适当的担保;  (七)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的行为已经依法予以处理;  (八)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  (九)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种类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的条件:  船舶国籍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船舶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拥有或者经营、管理,企业法人拥有的船舶,中方的资本比例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  (二)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三)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四)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  (五)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六)船舶国籍的登记人为船舶所有人。  船舶临时国籍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申请签发临时国籍证书的船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向境外出售的船舶,或者由境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订造的新船,属于境外到岸交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其他组织从境外购买或者订造的船舶,属于境外离岸交船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以光船条件租赁的境外登记的船舶;  4.需要办理临时国籍登记的境内新造船舶。  (二)已取得船舶所有权或者签订了生效的光船租赁合同。  (三)船舶国籍的登记人为船舶所有人或者以光船租赁形式经营境外登记船舶的承租人。  (四)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五)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六)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

  第十八条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的条件:  船舶保安计划批准的条件:  (一)船舶已通过船舶保安评估;  (二)船舶保安计划由船公司或者规定的保安组织编制;  (三)船舶保安计划符合相应的编制规范和船舶的保安要求;  (四)已对船舶保安评估发现的缺陷予以纠正或者作出妥善的安排。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的条件:  (一)船舶具备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和《连续概要记录》;  (二)船舶按照规定标注了永久识别号,并按规定配备了满足《1974年国际人命安全公约》要求的船舶保安报警系统;  (三)船舶按照规定配备了合格的船舶保安员;  (四)船舶具有经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  (五)船舶已通过保安核验。  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船舶在交船时或者在投入营运、重新投入营运之前,尚未取得《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2.船舶的国籍从非中国籍变更为中国籍;  3.船舶由以前未经营过这类船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了经营责任。  (二)船舶已通过船舶保安评估。  (三)船上配有符合要求且已提交审核、报批并已付诸实施的《船舶保安计划》副本。  (四)船舶按照规定标注了永久识别号,并按规定配备了满足《1974年国际人命安全公约》要求的船舶保安报警系统。  (五)公司保安员对船舶保安核验工作已作计划与安排,并承诺船舶将在6个月内通过保安核验。  (六)船舶已配备符合保安要求的船舶保安员。  (七)船长、船舶保安员和承担具体保安职责的其他船舶人员熟悉保安职责和责任、熟悉《船舶保安计划》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文书核发的条件: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船舶已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国籍登记;  (二)船舶航行的水域符合高速客船的安全航行要求;  (三)经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船舶具备高速客船安全与防污染的技术条件,并按规定具备相应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四)船舶已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航行国际或者境外港口的,符合船舶保安要求;  (五)船员已按照交通部的规定经高速客船特殊培训。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其所持的油污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具有相应赔偿能力的金融机构或者互助性保险机构办理;  (二)保额满足其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第三节 防治船舶污染和船载危险货物管理

  第二十条 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许可的条件:  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的许可条件:  (一)申请使用的化学消油剂已经过专业机构的型式认可;  (二)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规范的使用方法;  (三)申请使用的剂量与消油的数量相当,与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要求相符;  (四)有防止水域污染和保障安全的措施或应急预案。  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的许可条件:  (一)港口不具备相应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  (二)船舶贮存设备不能满足下一航次的需要;  (三)焚烧炉已经专业机构的型式认可并检验合格;  (四)焚烧物为本船舶产生的船舶垃圾或残油;  (五)符合安全与防污染的有关要求;  (六)已制定防止水域污染和保障安全的措施或应急预案。  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的许可条件:  (一)已制定符合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计划;  (二)使用的设备适用于相应用途并经检验合格;  (三)作业人员经过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培训;  (四)作业单位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船舶驱气作业水域符合相应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条件;  (六)对作业产生的污染物处理方案符合防止水域污染的有关规定。  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的许可条件:  (一)排入接收船舶或接收设施的,接收船舶或接收设施具有相应的接收处理能力,从事污染危害物接收作业的人员已经过相应培训;  (二)排入水域的,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  (三)来自疫区的压载水、洗舱水已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处理,不造成水域污染;  (四)已制定相应作业的安全、防污染措施和应急反应预案;  (五)对洗舱水、残油、油污水等污染危害物的处理方案符合防止水域污染的有关规定。  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的许可条件:  (一)已制定相应的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二)船舶未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  (三)进行拷铲作业的船舶未装载危险货物。  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的许可条件:  (一)甲板上沾有的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已进行充分回收处理;  (二)排放入水的冲洗物符合排放标准;  (三)排放的水域不是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保护水域或者禁止排放水域;  (四)已制订相应的防污染措施和应急预案。  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的许可条件:  (一)拆船、修造船作业地点符合防止污染的有关规定,并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估;  (二)作业方案及保障措施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三)拆船、船舶修造单位已按规定制定溢油污染应急计划和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  (四)需要测爆的,持有有效的测爆证书;  (五)拆船申请人已依法办理废钢船的所有权登记;  (六)船舶残油、污油水、生活污水、垃圾、货物残余物、臭氧消耗型物质等可在拆船前清除的船舶污染物已清除完毕。

  第二十一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的条件:  (一)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二)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三)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的要求,船舶的装载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防止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四)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危险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  (五)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的条件:  (一)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或者浮动设施满足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二)拟作业的货物适合过驳;  (三)参加过驳的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四)作业水域及其底质和周边环境适宜过驳作业的正常进行;  (五)过驳作业对水域环境、资源以及附近的军事目标、重要民用目标不构成威胁;  (六)已制定过驳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第四节 船员管理

  第二十三条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的条件:  船员服务簿签发的条件:  (一)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三)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的条件:  (一)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三)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  (四)已完成相应的专业、特殊培训,并按规定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考核。  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三)具备规定的专业学历(内河船员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或者按照交通部的规定经过相应船员职务的适任培训;  (四)通过相应的专业、特殊培训;  (五)满足规定的服务资历,适任状况和安全记录良好;  (六)已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并已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实)习。  船员特免证明签发的条件:  (一)当事船员所服务的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二)当事船员拟任的职位,现任船员因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职务;  (三)当事船员具备其拟任职位较低一级职位的任职资格,拟任船长职位的,为船上负责航行值班的船员中任职资格最高者;  (四)不属于专职无线电人员的职位;  (五)同一艘船舶持有特免证明的船员,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海船船长或者驾驶员任职资格证书;  (二)在其所持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对应等级的船舶航行申考航线上的见习资历不少于6个月或10个单航次;  (三)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船舶仅航行于适用海上航行规则的内河航区的,可以免予考试和评估。

  第二十四条 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审批的条件:  (一)持有中国政府承认的、由《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签发的船员任职资格证书;  (二)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交通部有关船员适任资格和培训的要求;  (三)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四)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按照交通部的规定经过相应的适任培训;  (五)服务资历、适任表现和安全记录符合交通部的规定;  (六)船员用人单位有明确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  (七)符合交通部关于在中国籍船舶上任用外国籍船员的规定。  已经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的外国籍船员拟在中国籍船上任职的,仅需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五)至(七)项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海员出入境证书核发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签发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已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  (三)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四)已取得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适任资格;  (五)有确定的海员出境任务;  (六)无海员证管理规定中禁止或者限制办理海员证的情形;  (七)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  海员出境证明签发的条件:  (一)已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并且证书的有效期距届满之日不少于6个月;  (二)已合法获得赴境外船舶担任船员职务的确定任务,具有船员所在单位的派遣文书、境外代理机构的担保文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第五节 其他海事行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的条件:  公司《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签发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已建立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三)管理体系已在岸上和每一种类代表船上运行3个月;  (四)已通过专门机构对公司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和管理体系的评估;  (五)申请人如为拥有或者经营、管理外国籍船舶的中国法人,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国大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为中国公民;  2.相关船舶满足交通部关于船龄限制的要求;  3.海事管理机构已收到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的委托。  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公司成立后尚未经营或者管理船舶,或者在公司持有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上增加船舶种类;  (三)已建立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四)公司已作出计划安排在6个月内实施运行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五)已通过专门机构对公司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和管理体系的评估。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船舶已取得适用于该船舶种类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  (二)船舶已配备所属公司制定的适用于本船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文件;  (三)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已在本船运行至少3个月;  (四)已通过专门机构对船上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能力的评估。  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当事船舶刚加入公司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二)船舶已取得适用于该船舶种类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的副本或者《临时符合证明》的副本;  (三)船舶已配备所属公司制定的适用于本船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文件;  (四)已通过专门机构对船上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的评估。

  第二十七条 设立验船机构审批的条件:  (一)具有与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检验场所、设备、仪器、资料;  (二)具备相应的验船能力和相应的责任能力;  (三)有与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执业验船人员;  (四)具有相应的检验章程、检验工作制度和保证船舶检验质量的管理体系;  (五)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范围符合交通部的规定;  (六)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和管理制度符合船舶检验管理的要求。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按照规定需要由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办理海事行政许可申请手续的,办理申请手续的专门机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

  第二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以前发布的有关海事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按照本规定执行。

发布部门:交通部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09日 实施日期:2006年04月01日 (中央法规)

2. 各地海事局

工商管理类专业可以报考公务员,主要岗位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地国税局、海事局、邮政管理局、统计局等。垍頭條萊

工商管理专业是研究工商企业经济挂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企业的战略经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两个方面。萊垍頭條

工商管理的应用性很强,它的目标是依据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通过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萊垍頭條

3. 海事局发布

不能。。萊垍頭條

一个国家的海事局所发布的公告,都是代表了国家行为。萊垍頭條

海事局在本国领海内发出航行警告时,都会提前24小时并将方位一同发布。頭條萊垍

只要是海事局发布了公告,任何船只包括飞行器都不得进入公布范围内,否则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萊垍頭條

一般情况下海事局或者是军方,会驱逐靠近警告地点的船只和飞行器。萊垍頭條

4. 海事局会议招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以职位条件为准:要求35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82年5月18日至1999年5月18日期间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77年5月18日至1999年5月18日期间出生。條萊垍頭

5. 海事局总局

可以报考铁路公安、海事局、税务系统等方向。頭條萊垍

例如2021年国考广州铁路公安处线路警务区民警、国家税务总局古蔺县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一)、洋山港海事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等岗位物流专业都可以报考。萊垍頭條

物流管理主要研究管理学、经济学、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贸易、物流类企业单位进行物流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頭條萊垍

例如:供应货品的采购入库,仓库商品储量的统计,货品的拣取和记录,快递的运输和配送,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等。垍頭條萊

6. 海事局大厅

去海事局录指纹之前,请各位船员确保二代身份证具有磁性。萊垍頭條

2、没有电子照片,请抓紧去照相馆拍照。照片不合格的,照相馆可以处理。萊垍頭條

一.采集对象條萊垍頭

1.船员基础信息采集:需要携带二代身份证、电子照片。萊垍頭條

二、采集内容條萊垍頭

(1)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从身份证自动获取)、教育信息、通讯信息等。萊垍頭條

(2)电子照片。船员电子照片按照海员证照片要求执行.條萊垍頭

三、船员电子照片采集标准萊垍頭條

船员电子照片按照海员证电子照片的标准,必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照片采用电子照片形式,可用数码相机拍摄。萊垍頭條

7. 海事工作会议

中国海事参与国际海事事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国际海事事务参与面不断扩大,近两年出席国际会议团组共174批次、400人次;国际会议提案不断增加,增强了中国海事在国际海事事务上的话语权;履约研究取得了进一步进展,特别是在船舶温室气体减排、船舶远距离识别与跟踪系统、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拆船公约等课题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接受了IMO成员国自愿审核机制审核,树立了我国更积极的A类理事国形象,为规范我国海事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條萊垍頭

8. 国际海事组织会议

STCW公约,即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萊垍頭條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约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截止1999年1月1日,已有133个缔约国,位居第三,占世界船队吨位98.04%。最初通过时间为1978年7月7日,生效日期为1984年4月28日,公约从通过至生效历经近六年的时间。條萊垍頭

2.1.1 公约正文结构萊垍頭條

STCW正文共有17条,阐述和规定了制订公约的宗旨、缔约国义务、公约所用名词解释、适用范围、资料交流、与其他条约关系、证书、特免证明、过渡办法、等效办法、监督、技术合作、修正程序、加入公约形式、生效条件,退出方式、保管以及文本文字。萊垍頭條

2.1.2 适用范围(公约第III条)垍頭條萊

公约适用范围限于有权悬挂缔约国国旗的在海船上工作的海员。在此,“海船”系指除了在内陆水域或者遮蔽水域或港章所适用的区域以内或者与此两者紧邻的水域中航行的船舶以外的船舶。萊垍頭條

但在下列船上工作的海员除外:萊垍頭條

(1) “军舰”、“海军辅助舰船”或者为国家拥有或营运而只从事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其他船舶”(即公务船);但是各缔约国应采取无损于其拥有或营运的此类船舶的作业或作业能力的适当措施,以保证在此类船上服务的人员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符合本公约的要求;萊垍頭條

(2) 渔船;萊垍頭條

(3) 非营业的游艇;條萊垍頭

(4) 构造简单的木船。條萊垍頭

2.1.3 公约的修正(公约第XII条)萊垍頭條

对公约修正程序分经国际海事组织内审议后的修正和会议修正两种。萊垍頭條

2.1.4 公约的生效(公约第XIV条)萊垍頭條

规定该公约在至少25个国家,其商船总和不少于全世界100总登记吨及以上的商船总吨位的50%,按公约规定办理了已交存所需批准、接复、核准或加入的文件之后,经过12个月生效。萊垍頭條

附则頭條萊垍

公约附则分6章,阐述了公约的技术条款。萊垍頭條

第一章 总则 有4个规则頭條萊垍

规定了证书的内容和签证的格式以及证书应有英语译文;对从事过本航行服务的海员要求有所放宽的原则;规定了行使监督的范围以及允许船旗国当局通过执行监督的缔约国等方式,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消除缺陷。條萊垍頭

第二章 船长——甲板部分 有8个规则和3个附录萊垍頭條

规定了航行值班和在港值班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对船长、大副以及负责航行值班的驾驶员发证的法定最低要求与最低知识要求;规定了对组成航行值班部分的一般船员的法定最低要求;规定了为确保船长和驾驶员不断精通业务和掌握最新知识的法定最低要求以及在运载危险货物船舶上在港值班的法定最低要求。萊垍頭條

第三章 轮机部分 有6个规定和2个附录條萊垍頭

规定了轮机值班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对主推进动力装置为3 000 kW或以上和750 kW~3 000 kW之间的船舶的轮机长和大管轮发证的法定最低要求与最低知识要求,规定了对传统的有人看守机舱负责值班的轮机员或定期无人看守机舱指派的值班轮机员发证的法定最低要求;规定了保证轮机员不断精通业务并掌握最新知识的法定最低要求;规定了对组成机舱值班部分的一般船员的法定最低要求。萊垍頭條

第四章 无线电部分 有3个规则和2个附录條萊垍頭

规定了无线电报员发证的法定最低要求;规定了保证无线电报员不断精通业务和掌握最新知识的法定最低要求;规定了无线电报员发证的法定最低要求。垍頭條萊

第五章 对槽管轮的特别要求部分 有3个规则條萊垍頭

规定了对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培训和资格的法定最低要求。垍頭條萊

第六章 精通救生艇业务部分 只有1个规则和1个附录萊垍頭條

规定了关于颁发精通救生艇业务证书的法定最低要求。萊垍頭條

修正案萊垍頭條

特点萊垍頭條

1995年修正案保留了公约的正文,在附则中增加了几倍的篇幅,发生了根本性的突破,修订后的公约主要有以下特点:萊垍頭條

(1) 加强对缔约国主管机关的要求萊垍頭條

该修正案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第一次授予IMO对各缔约国的一些监督权力。公约附则第I章总则规则I—7要求,各缔约国为使公约得到充分和完全实施而采取的管理措施;教育和培训、发证程序和其他履约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IMO。由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对这些资料进行评价,以确认那些完全履行公约要求的缔约国。经确认的缔约国所签发的证书即可得到国际海运界的承认。萊垍頭條

(2) 规定了对航运公司的责任要求萊垍頭條

经1995年修订的STCW公约充分考虑了SOLAS第IX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包含ISM规则)中的要求,在附则第I章总则规则I-14 和STCW规则A部分第A-I-14两节中增加了“公司的责任”强制性条款以及STCW规则B部分第B-I-14节增加“关于公司责任的指导”建议性条款。條萊垍頭

改进问题條萊垍頭

公约虽然经过1991年与1994年两次修改,但随公约接受范围的扩大,公约存在的问题仍未能解决,主要体现为:垍頭條萊

(1) 公约标准缺乏精确性,没有对船员规定全面的强制性适任标准,考核其有效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使主管机关满意”这种含糊的措辞,给主管机关在履约时留有太多的灵活性和随意性,导致各国对公约标准不同的解释和运用。條萊垍頭

(2) 由于公约没有规定缔约国履约的责任和义务,许多缔约国没有有效管理和贯彻公约的要求,尤其配员的减少、频繁的轮换船员、不同国家和地区海员的混合编制造成语言交流困难、教育和培训层次不同等都降低了海员培训的有效性和适任的可靠性。垍頭條萊

(3) 增加了有关值班的基本准则垍頭條萊

体现在STCW公约附则第VIII章和规则A-VIII章的强制性内容和规则B-VIII章的建议性条款中。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垍頭條萊

a.适应值班的要求 这是一项大原则,1995年修正案强调了制定并实施参与值班的人员的作息时间,规定在24 h(小时)内至少有10 h休息时间,而且在7天时间内总休息时间不少于70 h,还要求将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之处,这些要求都是为了防止疲劳和适应值班以保证安全;垍頭條萊

b.值班人员的岗位 1995年修正案规定了负责航行值班、轮机值班、值班无线电人员在值守时间内的具体场所;萊垍頭條

c.海上航行值班的职责 1995年修正案详细规定了航行值班、在港值班的原则以及关于了望、值班安排、交接班、在不同海况、装载危险货物等情况下应当注意或执行的事项;萊垍頭條

d.防止吸毒和酗酒 为了保证海员履行其值班职责的能力和健康,公约规则B-VIII章中提出了请主管机关制定必要的鉴别吸毒和酗酒的甄别计划等建议性条款。垍頭條萊

(4) 引进培训、考试发证质量保证机制萊垍頭條

为了保障培训、考试、发证的质量,1995年修正案在公约附则第I章总则增加了规则I-6与在规则A部分第I章关于总则的标准第A-I-6节 “培训和评估”,引进质量保证机制来控制培训、考试、发证的全过程。公约要求各缔约国确保教员、监督员和评估员完全胜任公约要求的特定各类和级别的培训和对海员适任能力的评估,以及对在职培训的方法、手段、程序和教材要由经主管机关评估后的合格人员去评估实施和监督。萊垍頭條

(5) 引进功能发证机制萊垍頭條

1995年修正案第一次引进可供选择的发证机制,公约附则第VII章和规则A-VII章规定了可供选择的发证原则,即把各类持证船员应具备的适任能力归纳为七项功能。证书的责任级别分为管理、操作和支持三个级的一种发证办法,又称为功能发证办法。该办法允许持有某种功能的责任级证书的人,在具有一定的有关的服务资历和完成附加的教育和培训后,可申请通过考试取得另一种证书。萊垍頭條

(6) 增加了包括模拟器训练、特殊类型船舶、基本安全和人员管理在内的多种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培训项目。萊垍頭條

(7) 严格并扩大对证书再有效的规定和适用范围。頭條萊垍

(8) 集中和系统地规定了海员在各种条件下保持正常和安全值班的原则和要求。萊垍頭條

附则内容萊垍頭條

STCW 78/95附则共有八章。條萊垍頭

第I章 总则 共有15个规则萊垍頭條

第II章 船长与甲板部 4个规则萊垍頭條

第III章 轮机部 4个规则萊垍頭條

第IV章 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 2个规则萊垍頭條

第V章 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要求 2个规则萊垍頭條

第VI章 应急、职业安全、医护和救生职能 4个规则萊垍頭條

第VII章 可供选择的发证 3个规则頭條萊垍

第VIII章 值班 2个规则萊垍頭條

A部分:垍頭條萊

STCW规则A部分,即关于公约附则有关规则的强制性标准,它与附则的各章一一对应,共有八章,详述了附则中需要制定的标准、规定、证书模型以及功能证书中各个功能责任级应该与传统发证标准对应的适任内容、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程度,表明适任的方法以及评价适任的标准一一列表。在第II章、第 III章、第IV章有关最低适任标准对应表中细化了任职适任条件,便于操作、培训、考核。在第V章中还列出对液货船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的纲要、操作的原则和程序。规则A部分的制定为全面履行公约提供了充分的条件。頭條萊垍

B部分:條萊垍頭

它是关于公约及其附则的建议指导。也与公约附则的各章相对应,补充说明公约条款、内容指导,虽然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但它的指导符合海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总原则以及与其他国际公约相呼应。萊垍頭條

由于1995年修正案对STCW 1978公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它的全面修改(技术性条款部分)对海员培训、发证与值班管理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无疑,STCW 78/95的通过、生效、实施对海上安全与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将会把全世界的海员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起点。垍頭條萊

9. 海事座谈会

国内萊垍頭條

1、2021年9月30日,国务院举行国庆招待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李克强在致辞时指出,前进道路上还有很多困难挑战,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任重道远,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今后推动中国发展的根本动力。萊垍頭條

2、2021年10月1日,习近平为阿联酋迪拜世博会中国馆作视频致辞。习近平指出,阿联酋迪拜世博会是在中东地区举办的首届世博会,各国围绕“沟通思想,创造未来”这一主题,展现经济社会发展理念和成就,加强对话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萊垍頭條

3、2021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正式施行。《兵役法》调整了兵役基本制度,由“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调整为“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萊垍頭條

4、2021年10月2日,国内首条单晶纳米铜智能加工生产线在温州平阳投产。这标志着芯片制造关键材料一一单晶纳米铜——实现国产化量产。萊垍頭條

5、2021年10月2日,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采集队顺利完成“珠峰种子采集2021”任务,在珠峰6200米地带成功采集到须弥扇叶芥、鼠麴雪兔子等植物的种子,刷新了我国采集植物种子的最高海拔纪录。垍頭條萊

6、2021年10月3日,在2021苏迪曼杯羽毛球赛决赛中,中国队以总比分3:1战胜日本队,成功卫冕,历史上第12次夺冠。萊垍頭條

7、2021年10月4日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成了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南沿海地区五大沿海港口群;全球货物吞吐量排名前10名的港口中,我国占8席;全球货物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10名的港口中,我国占7席;2020年,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145.5亿吨,稳居世界第一。萊垍頭條

8、2021年10月5日,《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等企业和项目违规抽贷、断贷,防止运动式减碳和信贷“一刀切”。頭條萊垍

9、2021年10月6日,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1号反应堆首次达到临界状态,机组正式进入“持续核反应”状态。这意味着世界首座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向正式启动运行、实现并网发电迈出关键性一步。條萊垍頭

10、2021年10月6日电,我国自主研发的全海深载人潜水器“奋斗者”号,近日已在马里亚纳海沟正式投入常规科考应用。“奋斗者”号由“探索一1号”科考船搭载,今年8月11日从海南三亚出发,参与执行TS21航次深海科考任务。垍頭條萊

11、2021年10月7日电,近日,由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主持研制的“探索4500”自主水下机器人在我国第十二次北极科考中,成功完成北极高纬度海冰覆盖区科学考察任务。“探索4500”是中科院“热带西太平洋海洋系统物质能量交换及其影响”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支持研发的深海装备。萊垍頭條

12、2021年10月8日,我国首个商业开发大型页岩气田——中国石化江汉油田涪陵页岩气田累计生产页岩气400亿立方米,创造中国页岩气田累产新纪录條萊垍頭

13、2021年10月9日,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先驱为中华民族建立的历史功绩彪炳千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是最根本的问题。萊垍頭條

14、2021年10月9日,杭州亚残运会火炬形象“桂冠”正式发布。“桂冠”的设计思想源自实证五千年中华文明史的良渚玉琮和杭州市花——桂花。萊垍頭條

15、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将在云南昆明举行。本届大会主题为“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这是联合国环境公约缔约方大会首次将“生态文明”作为大会主题。萊垍頭條

16、2021年10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宣布,中国正式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国家公园。第一批国家公园均处于我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关键区域,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萊垍頭條

17、2021年10月13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通过《昆明宣言》。《宣言》承诺,确保制定、通过和实施一个有效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进而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萊垍頭條

18、2021年10月14日下午,神舟十三号载人飞船飞行乘组确定!飞行乘组由航天员翟志刚、王亚平和叶光富组成。翟志刚担任指令长,是中国首位出舱航天员;王亚平执行过神舟十号载人飞行任务,将首次进驻中国空间站,也将成为中国首位实施出舱活动的女航天员;叶光富是首次飞行。萊垍頭條

19、2021年10月14日,我国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采用长征二号丁运载火箭,成功发射首颗太阳探测科学技术试验卫星“羲和号”。该星将实现国际首次太阳Hα波殷光谱成像的空间探测,填补太阳爆发源区高质量观测数据的空白,提高我国在太阳物理领域研究能力。條萊垍頭

20、2021年10月14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与世界相交 与时代相通 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行》的主旨讲话。垍頭條萊

21、2021年10月16日0时23分,搭载神舟十三号载人飞船的长征二号F遥十三运载火箭,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按照预定时间精准点火发射,顺利将翟志刚、王亚平、叶光富3名航天员送入太空。这是我国载人航天工程立项实施以来的第二十一次飞行任务,也是空间站阶段的第二次载人飞行任务。頭條萊垍

22、2021年10月16日,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会场活动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我国粮食生产保持“17连丰”,粮食产量连续6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果菜茶肉蛋鱼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目前,全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474.4公斤,高于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垍頭條萊

23、2021年10月1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国家版权局联合在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开幕式上举行了“2020中国版权金奖”颁奖仪式。该奖项是我国版权领域内评选的唯一国际性奖项,也是我国版权领域的最高奖项。《三体》《大江大河》《攀登者》《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古剑奇谭》《孔子》6部作品获得2020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萊垍頭條

24、2021年10月17日,由“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专家团队研发的杂交水稻双季刷新纪录,实现亩产1603.9公厅。萊垍頭條

25、2021年10月18日,中央宣传部授予张连印同志“时代楷模”称号。军旅生涯40年,把全部青春献给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事业。2003年退休后,他毅然回到家乡,为左云县环境改善和京津风沙源治理作出了突出贡献。萊垍頭條

26、2021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问题。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萊垍頭條

27、2021年10月18日,北京冬奥会火种在奥林匹克运动发祥地一一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古奥林匹亚采集成功。在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赫拉神庙遗址前,奥运火种再次为北京点燃。北京将书写历史,成为有史以来第一座既举办过夏季奥运会又举办过冬季奥运会的城市。條萊垍頭

28、2021年10月19日,由我国自主研制的目前世界上推力最大、可工程化应用的整体式固体火箭发动机在在陕西西安试车成功。该发动机直径3.5米,推力达500Ⅱ屯,可应用于大型、重型运载火箭固体助推器中,标志着我国固体运载能力实现大幅提升。頭條萊垍

29、2021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指出,成渝地区是我国西部入口最密集、产业基础最雄厚、创新能力最强、市场空间最广阔、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战略地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萊垍頭條

30、2021年10月21日,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在北京展览馆开幕,本次展览以“创新驱动发展迈向科技强国”为主题,集中展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和科技发展、改革最新进展。條萊垍頭

31、2021年10月2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要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萊垍頭條

32、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法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陆地国界法明确,国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边防建设,支持边境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提高边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边境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和支持边民在边境生产生活,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防建设与边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家坚持平等互信、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谈判与陆地邻国处理陆地国界及相关事务,妥善解决争端和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萊垍頭條

33、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垍頭條萊

34、2021年10月23日,我国自主研制的首艘万吨级海事巡逻船“海巡09”号在广州正式交付列编。该船是全球首艘智能大型公务船、我国首艘万吨级海事船,被誉为现役公务船中的巅峰之作。萊垍頭條

35、2021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j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條萊垍頭

36、2021年10月25日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1周年纪念日。頭條萊垍

37、2021年10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这是新中国外交的胜利。萊垍頭條

国际萊垍頭條

1、2021年10月1日,2020年迪拜世博会在阿联酋迪拜正式开幕,名为“华夏之光”的中国馆举行开馆仪式。中国馆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新和机遇”为主题。中国馆分为“共同的梦想”“共同的地球”“共同的家园”“共同的未来”四个展区。

2、2021年10月2日,在南苏丹瓦乌中国营区,中国第11批赴南苏丹(瓦乌)维和工兵分队268名维和官兵被联合国授予“和平荣誉勋章”。萊垍頭條

3、2021年10月4日,日本自民党新总裁岸田文雄在临时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首相指名选举中,均获得超过半数选票,当选日本第100任首相。萊垍頭條

4、2021年9月21日至10月4日,代号为“帕比一反恐-2021”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联合反恐演习在巴基斯坦帕比市举行。这是中方反恐执法力量首次实警实枪实弹出境参加上合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联合反恐演习,对我方力量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积累经验,意义重大。垍頭條萊

5、2021年10月4日,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宣布,将2021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戴维·朱利叶斯和阿德姆-帕塔普蒂安两名科学家,以表彰他们在发现温度与触觉“感受器”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萊垍頭條

6、2021年10月5日,20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三名料学家,其中,日裔美籍科学家真锅淑郎和德国科学家克劳斯·啥塞尔曼因“建立地球气候的物理模型、量化其可变性并可靠地预测全球变暖”的相关研究获奖,意大利科学家乔治·帕里西因“发现了从原子到行星尺度的物理系统中无序和波动的相互作用”而获奖。頭條萊垍

7、2021年10月6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2021年诺贝尔化学奖授予德国科学家本亚明·利斯特和美国科学家戴维·麦克米伦,以表彰他们在发展不对称有机催化中的贡献。萊垍頭條

8、2021年10月7日。瑞典文学院宣布,将2021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坦桑尼亚作家阿卜杜勒一拉扎克·古尔纳。古尔纳因围绕“殖民历史”和“难民经历”的文学创作而获奖。萊垍頭條

9、2021年10月8日,习近平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通电话。习近平强调,中日是近邻,“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维护和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洲乃至世界和平、稳定、繁荣。萊垍頭條

10、2021年10月11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经济学家戴维·卡德、乔舒亚.D.安格里斯特和吉多.W.因本斯,以表彰他们在劳动经济学及实证方法研究领域的突出贡献。萊垍頭條

11、2021年10月12日,中老昆(明)万(象)铁路全线铺轨完成。这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的重要项目,也是首条以中方主要投资建设、全线采用中国技术标准、使用中国设备并与中国铁路网直接联通的国际铁路。萊垍頭條

12、2021年10月13日,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70年全球对氢气的需求将达到5.2亿吨。自今年2月以来,全球范围内启动了131个大型氢能开发项目,预计到2030年,全球氢能领域投资总额将达到5000亿美元;预计到2050年,氢能在全球终端能源消费量中的占比可高达25%。萊垍頭條

13、2021年10月14日,第76届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包括美国在内的18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以接替将于今年年底结束任期的成员。18个成员的任期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为期3年。萊垍頭條

14、2021年10月16日,美国航天局“露西”号太空探测器从美国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尔角空军基地发射升空,开启为期12年的太空旅程,将首次探索在木星轨道内运行的特洛伊小行星群。萊垍頭條

15、2021年10月19日电,由于气候变化和全球变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人员近日在《地球的未来》杂志上发表论文称,北冰洋“最后的冰区”或将在2100年消失。萊垍頭條

16、2021年10月20日,新西兰第22任总督辛迪·基罗就职仪式在首都惠灵顿举行。基罗是新西兰史上第四位担任这一职位的女性,同时也是第一位担任该角色的毛利女性。萊垍頭條

17、2021年10月22日,为期两天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八次对中国贸易政策审议会议正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议期间,多国代表积极评价中国贸易政策及其对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作出的贡献。萊垍頭條

18、2021年10月26日,习近平同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理马拉佩通电话。45年前,巴新在太平洋岛国中率先承认一个中国。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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