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排放标准最新
排放规定
1、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紧急处理排放区域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
2.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
船舶生活污水有其自身的特点,由于船舶卫生系统排泄周期较短,排放的污水比城市排水系统更为新鲜(分解较少),因此污染负荷较高。
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国际海事组织(IMO)在MARPOL73/78公约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第11条对生活污水的排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所认可的设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不论哪种情况,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即刻排光,而应于船舶不低于4kn的航速航行时,以适当的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认可。
3.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
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应当符合《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方案》的要求。
船舶发动机发生重大改装影响氮氧化物排放水平的,应当采取措施达到与改装前同等的排放水平并申请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
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表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50/6060/60100/120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10/2020/2030/3060
3悬浮物(SS)(mg/L)10/2020/2030/3050
4动植物油(mg/L)1/203/205/2020
5石油类(mg/L)1/103/105/10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51/52/55
7总氮(以N计)(mg/L)15/-20/---
8氨氮(以N计)(mg/L)5(8)/158(15)/1525(30)/25-
9总磷(以P计)(mg/L)1/0.51.5/0.53/15
10色度/稀释倍数30/5030/5040/8050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104/-104/-
5. 船舶排放标准最新文件
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在中国管辖水域不得使用含硫量超过0.50%m/m的燃油,进入我国内河船舶排放控制区不得使用含油量超过0.10%m/m的燃油。
6. 船舶废气排放标准2019
是里六了2019年7月1日后国六“国六排放标准的提出,很多想要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就多有犹豫。因为现行最多的汽车大多是国五标准,如果继续购买国五汽车的话,在国六大范围实施后,势必面临着快速贬值的情况。
再加上各个地区一线城市,已经决定了提前实施国六,今后国五汽车的行驶,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为此,很多消费者都在进行观望,等待着国六汽车的上市。如果能够买到一辆国六汽车,一步到位后也能够省去很多后顾之忧
7. 船舶尾气排放标准国标
柴油车分为轻型柴油车与重型柴油车,两种车的实施时间是不一样。具体时间如下:轻型柴油车:2013年7月1日,全国实施国四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2012年1月1日,全国实施国四排放标准。
轻型车指3.5吨以下,中型车指3.5吨以上。
私家车,也就是轻型汽油车,从2011年7月1日起就全国实施国四排放标准了。
国四标准,全称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到2019年6月13号为止,我国实施的尾气排放标准是国五标准。
国家之所以经常更新排放标准,是因为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大,汽车尾气对于环境污染的程度也日益加深。
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国家制定的排放标准主要是参考欧盟标准,并且在欧盟的基础上作出一些适应性的改动。
8. 船舶排放标准实施时间
我国内河船舶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GB15097《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
1、《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版)生效,正式在全国内河实施船舶发动机NOx排放控制,限值与IMO Tier I相同,适用于130kW以上柴油机。2015年3月1日,《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5修改通报》正式生效,新造船舶柴油机NOx排放需满足IMO Tier II要求,这也是我国130kW以上船舶柴油机现行排放标准。
2、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7年4月3日,我国发布了GB20891-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第I、II阶段分别于2007年10月1日和2009年10月1日实施,但仅规定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舶柴油机可参照执行,非强制要求。
2014年5月16日,我国又发布了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第III阶段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第IV阶段实施时间待定,且明确规定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舶柴油机需强制执行。
9. 船舶排放标准最新规定
按照交通部颁发的《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烟台海事局自5月23日起,率先实施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行动”,开始对辖区内100多艘在渤海海域航行、停泊、作业,并且一个月内不驶离渤海海域的各类商船的油污水排放管路全部封闭,禁止直接向海里排放油污水。环渤海各地的海事部门将统一行动,在辽东半岛的大连、丹东两市海岸线交界处,与山东半岛的烟台、威海两市海岸线交界处之间连线为界以西的海域全面实施“铅封行动”。
从5月23日至6月1日,海事部门将对渤海海域1000余艘船舶全部实行铅封管理,船上油污水禁止直接排放入海,改由岸上专门的油污水处理设施接收。船舶排污设备一经铅封后,必须始终保持铅封完好。因擅自启封而造成污染事故,海事部门最高可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10. 船舶排放标准最新版
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紧急处理排放区域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
11.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1.化学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高意味着水中含有大量还原性物质,其中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越高,就表示江水的有机物污染越严重
2.生化需氧量
水体中的好氧微生物在一定温度下将水中有机物分解成无机质,这一特定时间内的氧化过程中所需要的溶解氧量,是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标。
3.悬浮物
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
4.细菌总数
指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摄氏度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5.总磷
水样经消解后将各种形态的磷转变成正磷酸盐后测定的结果,以每升水样含磷毫克数计量
6.大肠菌群
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这些细菌在生化及血清学方面并非完全一致,其定义为:需氧及兼性厌氧、在37℃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胚杆菌。
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9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
废水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52-1983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6-8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 4914-85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92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200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95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CJ 302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