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请问客人让我报厦门码头到加拿大的FOB价怎报呢?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08-03 22:07 点击:204 编辑:柏友 手机版

一、请问客人让我报厦门码头到加拿大的FOB价怎报呢?

FOB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银行手续费+利润

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FOB术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岸价格。按《1990年通则》,在FOB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一) 卖方的主要义务:1. 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2. 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3.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EDI message)所替代。(二) 买方的主要义务:1. 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2.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3.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4.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5.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采用FOB术语,需注意以下几点: 1. 买方应及时租船订舱,并将船名、装船地点和时间及时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备货,安排装船。否则将构成买方违约。从而有可能导致卖方要求解除合同及/或要求损害赔偿。 2. 装船费用负担情况,一船采用FOB术语变形来表示。常见的有: 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指装船费用如同以班轮装运那样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钓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指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可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 FOBS),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 FOBT),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3. 美国对FOB术语的解释与1990 incoterms 的规定不同,美国将FOB术语分为六种,其中只有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vess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 与1990 INCOFERMS 解释相近,因此,我外贸企业在与美国和其他美洲国家出口商按FOB术语洽谈进口业务时,除了应在FOB术语后注明vessel外,还应明确提出对方(卖方)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并支付一切出口税捐及费用。

希望能给你带来好运,能够解决你的问题

二、fob,cif,cfr三个贸易术语的异同点

1,不同:

FOB(free

om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但在与北美国家交易的时候,应在FOB后面+vessel表示船上交货)因此,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即可。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而CFR(cost

and

freight以前叫C&F,<<90通则>>改为CFR)成本加运费,是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通知买方、提交相关单据并负责清关后完成交货义务,不负责办理保险.接下来的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运费加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比CFR条款多负担了一部分保险费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FOB+F=CFR,CFR+I=CIF.

另外,与FOB所属的F组(FCA、FAS、FOB)术语相比,CFR,CIF所属的C组(CFR,CIF,CPT,CIP)术语下卖方所承担的责任更大,即卖方都要负贵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而且在CIF、CIP术语中卖方更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

2,相同点:

1)这些条款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而且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即使是CIF负责了保险的费用,但是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也就是说,过了船舷,就没卖方什么事情了.(3)为了明确装船费或卸船费的负担问题,也为了让复杂的交易简单化,这三种术语都有其相应的变形。

(4)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

三、申请办理渔业船舶国籍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答: 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时,同时申请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办理国籍登记应交验以下文件:(1)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3)浙江渔船检验局签发的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复印件;(4)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授权单位的批准文件;(5)提供渔船船东互保组织的有关证明或文件复印件,或者其他保险公司出具的有关船舶和船员保单复印件。(6)原沿海航行和作业的渔船,现从事远洋航行和作业的,船舶所有人还应首先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注销手续,并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转移证明文件。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