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7日中午的时候,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在菜园镇青沙社区城附近的时候,查获了5艘属于“三无”的船舶。在这4月以来,总共查获了三无的船舶近30艘左右。
在这一次被查获的5艘舶,有两艘他们是橡皮快艇,而三艘是塑钢快艇对于全身根本没有看见明显的船籍港,而且也没有船舶号等一些信息,对于团里面他还搭载着渔民用具,嵊泗县海洋渔业局政法中队的郑宁宁表示道:“我们在现场发现的时候,对于船内的网具上就有的明显使用过的痕迹,而且呢,还有很多残留的渔获物,在这一次呢我们就可以认定对于这些船为涉渔三无船舶。
对于三无渔船,它指的是没有无船名船号、也没有无船舶证书、更是没有无船籍港的船舶,它们多用于就是非法捕捞,而且或者是走私柴油等等。对于海洋渔业的资源和海上的安全有着非常大的危险性,而且呢,他还是非常严重的影响对于海上安全作用的程序。对于这一些“三五”的渔船已经被扣押了。
郑宁宁说:对于这些的三无渔船,如果是有船主可以认领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将船主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下一步的进行处理,但是呢,如果没有人进行认领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张贴公告,在一定的时间过后,由县海洋和渔业局行政法中队进行一系列的处理。
我们根据了解得知,最后这一些船舶都将依法被集中拆解,三无渔船是明令禁止的,而且呢,他更不能够出海进行作业了,在之后的我们还要继续保持着高压的态度,严厉打压这一些捕鱼的“三无”船舶。
都是为了生计,这是要断人生路啊
象山县:27艘涉渔“三无”船舶拆解, 你怎么看?
对于禁渔期偷捕,处罚应该再严厉点,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本来现在价格就高,处罚力度小与成本的话,可谓是挠痒痒
6月12日上午,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支队在北仑梅山梅东海鹰船舶修造厂,对前期查扣的27艘涉渔“三无”船舶进行集中拆解。现场监督的渔政执法人员说,这些“三无”渔船是前阵子在象山港查获的,拆解完要花一天时间,“所有查扣的‘三无’船建立一船一档,定点集中拆解,确保拆解彻底干净。”
6月8日,象山县水利与渔政行政执法大队出动5艘执法船,连续奋战24个小时,在道人山、松兰山一带海域一举查扣13艘涉渔“三无”船舶,大部分是夜间偷捕的泡沫排筏,并移交涉嫌非法捕捞人员2人。
“我们对偷捕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5月1日伏休以来,市、县两级渔政部门采取海上查、港口堵、岸上管等多种方式,在象山港、石浦港、三门湾等重点海域开展夜查夜巡、错时执法,大力清缴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截至6月10日,全市共查扣涉渔“三无”船舶117艘,目前已拆解68艘。
禁渔期内非法捕鱼,不但是对国家渔业资源的侵害,而且是严重破坏海洋生态平衡的行为。偷捕滥捕,藐视国家法律政策,这样的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经营中无意间购了船户的非法江砂,已退赃要负刑事责任吗?
法律上有个名词叫“善意取得”,也就是公民和个人,不知道该物品为犯罪所得,而占有处分,对这种情况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购买了犯罪嫌疑人销售的“红砂”,因购买人不知是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可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有一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是这样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购买,构成本罪。本罪的重点也是放在了“明知”上。因此当事人购买“红砂”的行为可不构成犯罪。
看证据,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