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有渔民捕到一条4斤多野生大黄鱼,卖了1.5万元,大家怎么看?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06-19 20:37 点击:133 编辑:夏侯彦 手机版

1.5万元买条黄是原生态海洋的悲哀,以前野生大黄鱼是红薯干价格,现在是黄金价。

六七十年代野生大黄鱼吃不完烂大街,小的沤肥,大的当饭吃,相信很多老一辈渔民都经历过。

现在一条4斤多野生大黄鱼卖1.5万元,说明什么问题?

物以稀为贵,野生大黄鱼资源枯竭了。

大黄鱼

不只是大黄鱼,我们近海3000多种鱼,70多种经济鱼类,现在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几种?

我们国家沿海环境其实是非常适合鱼类生存的,也曾经是世界上资源最丰富的渔场之一,可是看看现在呢?

沙漠

水产研究所的人用一个词来形容现在近海的情况:海底荒漠化。

意思就是我们沿海海底和沙漠差不多了,生态已经被摧毁了。

海底的礁石被拖没了,水草被挂干净了,鱼儿没有家了,就像人生活在沙漠里似的,连个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没有。

而我认为近海比海底荒漠化更严重的问题正在产生,就是不断积累的海底垃圾怎么办?

打开船讯网看一下我们近海的船:

近海无数的船舶

每一个绿点都是一条船,近海已经几乎被南来北往的渔船、货船覆盖,每天产生的垃圾、废水排放有多少?有多少人能自觉把垃圾带回港内处理?

而最明显的,底拖网渔船,一网能拖上来的有时垃圾能占一半,简直触目惊心,我们沿海的鱼是完全生活在垃圾堆里啊!

而这样的情况,还会日益严重。

200米水深等深线

上图是我沿着200米水深大体画的一条等深线,我们近海大部分海域都是在100米以下的水深,这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当然就是已经发生过的了,生活在水底的鱼儿,还随时会有灭顶之灾。因为200米水深,完全在底拖网渔船的拖网覆盖之内啊。

第二、浅水范围这么广阔,海底的垃圾很难被带到深水区去,也就意味着近海海底垃圾会越积越多,指望自然降解就甭想了,降解速度绝对比不上增加的速度。

海洋垃圾

说这么多,和这条野生大黄鱼有什么关系?

不只是大黄鱼,和所有近海鱼类都有关系,和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有关系。

最后提倡一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家门前的这片海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保护好吧!

小渔船捕鱼需要办证吗?

  需要。  目前政策对渔船管理有明确规定。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  (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精神,渔业船舶须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证书,并在县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捕捞许可证,方为合法的捕捞渔船,并按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检,才能用于捕捞作业。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规定精神,重庆市自2005年实行渔业船舶燃油补贴发放以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对各区(县)渔业船舶数量、渔业船舶发动机功率、网具指标等进行了全面控制,实行只减不增的政策,即全重庆市自2005年以来,未增加渔业船舶和网具指标,短期内可能也不会增加。但目前允许闲置有效的捕捞渔船进行合法转让。  三是根据《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每三条第二款“各级渔港监督机关和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是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机关,依照本规则的规定,组织实施船员考试”的规定,船员须按要求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即合川区渔政站)组织的渔业船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方可持证从事渔业捕捞作业。  因此,我们建议您可帮助您姨父依法接受别人转让闲置有效的捕捞渔船,取得渔船所有权,并帮助您姨父参加培训取得船员资质后,依法持证从事渔业捕捞作业。请转告您姨父:在未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非法从事渔业捕捞作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