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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捕捞渔船具备什么条件申请捕捞许可证?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05-28 16:25 点击:119 编辑:欧震 手机版

渔业捕捞证的办理条件是:

1、渔船具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证书。

2、具有有效的渔业准入许可配额证明(如渔船报废、毁损、灭失证明或马力指标/凭证保留证明、渔船审批批文等)。

3、渔船所有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4、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最近一年内未受过吊销许可证以上的行政处罚。

渔民证国家收回一次性补多少钱?

凭渔业捕捞许可有效期内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按0.5万元/证予以补偿。以歙县为例,收回行政许可(捕捞权)补偿。凭渔业捕捞许可有效期内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按0.5万元/证予以补偿。渔具回收补偿。刺网按20元/千克回收,上限2000元。密眼地笼、倒丝笼、灯光诱鱼等违规渔具不予补偿。对在2019年12月25日前签订退捕协议、并完成渔船、渔具全部移交手续的,给予渔业船舶所有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渔民退捕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1、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渔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让退捕渔民了解相关禁捕退船政策,取得广大渔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渔民退捕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2、各相关乡镇组织所属村(居)委会对退捕渔民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对渔船、渔具进行登记核实,准确掌握相关信息。3、各相关乡镇要严格把握好渔民家庭信息和渔船、渔具的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对确认后的摸底登记信息,由所在村(居)委会、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退捕渔民所在村民组及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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