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下水流程
下水管线流程: 户内自来水洗手后入台式水盆经管道入单元立式下水管到地下负一流经本楼总下水管后汇入楼外下水总管有地下下水管网汇集于本院下水纵向横向……统一汇集于本院的主下水管后流入街道总下水管网 !后汇集干污水处理厂。
而厕所的下水曲道流经管路与洗手盆下水流经管道规化相同但方式是单独设置独立的管路,在各自小区内有厕所下水集俱池单项管理及处理。
2. 船舶下水方法
一、气囊下水
气囊下水的方法属于国内船舶企业令船只下水所采用最普遍的方案之一,因为它的经济性高,且非常的便利,故而适合长期使用
二、漂浮式下水
漂浮式下水是一种利用水泵或者自流的方式,将建造好的船舶推入大坑里,船舶则依靠自身浮力浮起来,随后离开船坞,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船舶下水方法,只是一般对船坞所在的地理位置和船坞的大小有所考验。
三、重力式下水
重力式下水考验简单分为三种。
1、纵向涂油滑道下水:主要是指船台和滑道一体结构,让船纵向下水,这种船只下水方式历史悠久,而且滑道一旦建成之后也是非常耐用的,就是它的安全性相比较之下并不保险。
2、纵向钢珠滑道下水,和滑道下水差不多,只不过后者使用了钢珠材料,消减摩擦力,这种方法也不错,只不过在建造成本上更高,不过缺陷就是,并不适合一些超级大型的船只,否则可能会导致船底损坏的情况。
3、横向涂油滑道下水:它和纵向涂油滑道下水不同之处在于,是直接横向下去的,并非先船头船尾的下去,这主要是利用了安全横倾角的原理,一般不会出事故,不过但凡出事故,很容易导致船只侧翻直接沉没。
四、机械下水
机械下水的方式有很多种,比较古老的就是通过滑轮组把船只带下水,不过现在科技变了,有的可以是两支点的滑道机械下水,主要是通过拖拽,另外也可以通过下水车架在水面提供坡度下水。还有众所周知的升船机等等,都是不错的船舶下水辅助工具。
3. 大型船只如何下水
一、冷却水
轮船很多时候往外排的都是冷却水,这些冷却水是专门用来冷却机器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大型轮船需要一个大型的发动机,一般轮船使用的都是专门的柴油机、内燃机,它们在工作的时候都会产生大量的热量,所以就需要用水来降温,这样发动机才能继续正常工作,否则就很有可能会出事故,而机器冷却之后,水就变成了废水被船体排出去,这种水是淡水也可以是海水,只不过海水的腐蚀性比较强,所以不可以直接用来冷却机器,而是通过其他介质使机器降温,就好像汽车上的冷却水一样,汽车如果没有冷却液、冷却水,那么汽车开出去没几公里就跑步不了,轮船其实和汽车差不多,都需要冷却水来使发动机降温。
二、清洗甲板水
当轮船停靠或者进入码头的时候,船长会对船的甲板进行清洗,一般会用轮船上自带的水来清洗,清洗完毕之后就会当做废水一起处理掉,此时这些水就会流向排水口,最后就形成了我们看到的这个画面,另外大型轮船靠岸的时候一般都会抛锚,在抛锚的工程中机器也会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摩擦力,所以就需要水来降温,当这些水降温完毕之后也会通过排水口排出来。
最后校长总结一下,轮船航行的时候还会不停的往外排水不是因为船在漏水,而是因为船内的机器需要在冷却水来帮忙才能正常运转,如果没有这些水,机器很快就会因为温度过高而停止运转,最终结果就是造成整艘船停止前进,看完我们终于明白了,原来轮船往外排水还有这么多的讲究和知识,真是涨知识了。
4. 船舶下水的方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舶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特制订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行驶之客货轮船及其他各种机动船舶(以下简称轮船)均须遵照本规则之规定执行(机帆船在不使用机器行驶时不在此限);如有违犯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处分。
第三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除公安舰艇及有关机关在执行业务上自备专用之机动船外,均须经过航管部门检丈合格,并领有通航证件者始得航行。
第四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均应遵照各该区航管部门之规定装载客货,并按有关规定配足合格船员。
第五条 轮船与驳船均应在两舷边明显处标明船名,在船尾标明船名与船籍港。
第六条 轮船须备有国旗,所属单位专用旗和全副国际信号旗。船首悬挂专用旗,船尾悬挂国旗,纪念节日挂满旗。
第七条 本规则内所规定的信号,一切轮船均应严格遵守;声号无论白天或黑夜行驶,均应正确使用;灯号应在自日落至日出时间内正确使用,容易混淆之灯光不得外露,旗号及形号应在自日出至日落时期内正确使用。
第八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对航道、航标、绞滩工具及其他水上建筑物均有爱护之责。如发现有异状时,应尽可能向其主管机关或航管部门报告;如不慎损坏时,应主动报请赔偿或自行设法修理,否则应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九条 轮船如发现他船遇险时,除本身也在危险中或本身因故不能航行者外,无论何时何地、均有尽力抢救之责。
第十条 轮船上一切工作人员,均应积极防止海事发生,当船舶遇险时,应即采取有效措施,奋勇抢救。务期转危为安,最低亦须使海事减轻,不致继续扩大和严重。但在经尽力施救以后仍然不能挽救危局而必须发布弃船命令时,所有旅客及船上工作人员均应穿妥救生衣,备好其他救生措施。弃船命令必须在海事发生后尽最大努力施救而仍不能挽救危局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始得由正驾长发布。
1.船舶搁于礁石上,经过最大努力,仍不能脱险,并随时有断折、沉没、倾复之危险时。
2.船舶失火殃及机舱,焚毁救火动力,灭火管系,并火势蔓延整个舱面建筑时。
3.碰撞触礁后,失去一切动力,大量进水,立即有沉没危险时。
弃船命令未下达前,值班人员及在各个抢救岗位上之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弃船命令下达后,机舱值班人员非得正驾长两次完车通知,不得擅离岗位(如为蒸气机舱时,须将锅炉水放完),船上工作人员应尽先协助旅客离船,然后船员离船,正驾长必须在所有旅客及船员离船后始得离船。离船时,正副驾长须随身携带国旗、航行日志、船具目录、各项船舶证书、现款、帐务及其他重要文件等,正副司机须随身携带轮机日志。
第十一条 海事发生后,正驾长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航运部门报告海事发生原因、处理经过及损失情况,不得隐瞒真象。
第二章 信号使用
第十二条 轮船应备有响亮的汽笛一具,70厘米见方红旗两面,70厘米见方的白旗一面,国际信号旗全副,并直径不少于40厘米的黑球三个。
第十三条 单轮行驶之灯号:
1.桅灯——白色常明定光灯一盏,挂于前桅上高出驾驶台不少于一米处;如无前桅之轮船,则挂于驾驶台顶上之定灯架上。光线照射自船首正前方起两边各偏向一百十二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三公里外清晰可见。
2.舷边灯——左舷红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右舷绿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光线照射自船首正前方起向左右船腰各偏后一百十二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两舷红绿边灯之装置,应装有与船之龙骨平行的遮板,其长度需自灯心向前伸出至少0.6米,并在遮板之前端装置挡板一块,其宽度等于灯心丝与遮板之距离,使由船之一舷不能望见另一舷之灯光。
3.尾灯——船尾悬挂白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光线须自船正后方起照射至两边各六十七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第十四条 拖船行驶之灯号,除按照单轮行驶之灯号悬挂外,并应在不同方式行驶下分别加挂下列灯号:
1.拖驳船队行驶时,加挂与第十三条(1)项相同之白色桅灯一盏,两灯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2.拖轮绑拖或顶推船舶行驶时,加挂绿色常明定光桅灯及白色常明定光桅灯各一盏,三灯垂直悬挂(上下白灯、中间绿灯)最低一灯应高出驾驶台一米,灯距不少于0.6米。
3.拖输在一列式拖带时,应于烟囱后面加挂白色灯一盏,其规格同尾灯,并高出尾灯一米,以便于被拖船舶操舵。
第十五条 驳船被绑拖或吊施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悬挂舷边灯和尾灯;被顶推时可只挂悬外灯。当两艘或两艘以上驳船,并列一排时,仅在右边最外一般的右舷悬挂绿边灯,在左边最外一艘左舷悬挂红边灯。
轮船被拖带、绑拖或顶推时,也应按此规定悬挂灯号,但拖轮本身红绿边灯不得因绑驳有边灯而不挂。
第十六条 轮船,驳船在江中、岸边、码头系泊或抛锚时,应悬挂下列信号:
1.日间须于船首明显处悬挂黑球一个(停靠码头时可免挂)。
2.夜间须于船首明显处悬挂白色定光环照锚灯一盏,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如靠岸时停泊拴有缆绳使船与岸间有距离时,夜间须在缆绳上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缆绳上悬挂红旗一面。
第十七条 装载危险品(如弹药、爆炸品、汽油等)输船及驳船之信号:
1.在行驶中悬挂的旗号:
(1)装载危险品之爆发温度低于摄氏二十八度时,单轮拖船、驳船除按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悬挂灯号外,夜间应于桅之横桁两端各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桅桁上悬挂红旗两面。增挂灯光之强度,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2)装载危险品之爆发温度在摄氏二十八度以上时,单轮拖船驳船除按第十三、十四 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悬挂灯号外,夜间应于桅之横桁一端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桅桁上悬挂红旗一面。增挂灯光之强度,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2.下锚后航行灯熄灭,除按第十六条之规定悬挂灯号外,并按上项规定悬挂红旗或红灯。
第十八条 船舶在装卸重件机器、液体、货物或停泊修理时,除按第十六条之规定悬挂信号外,日间应于显明处加挂[TE]旗,夜间加挂上下垂直之红、白光环照灯各一盏(上白下红),其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第十九条 轮船搁浅或机器失灵之信号;
1.轮船搁浅,日间应在显明处垂直悬挂黑球两个,夜间垂直悬挂红色环照定光灯两盏,其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2.机器失灵,船在航行时,日间於桅上悬挂国际信号旗[D]一面,夜间除显示桅灯、尾灯、舷边灯外,并应在横桁下垂直悬挂红色环照定光灯两盏,其间距不得少于0.6米;下锚后,日间[D]旗落下,并按第十六条规定加挂黑球一个,夜间航行灯和红色环照灯熄灭,并按第十六条之规定加挂锚灯一盏。
失灵船应尽量在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之安全位置迅速下锚,不得任意浮动。
第二十条 各种工作船舶之信号:
1.日间不论在行驶或抛锚中进行工作时,除应悬挂国际信号旗[TE]各一面外,在可通航之一面加挂黑球一个。
2.夜间工作时应在桅杆上设置横桁一根,悬挂成一等边三角形的环照灯三盏,即桅尖上挂白光灯,横梁两端在可通航之一面挂白光灯,在不可通航之一面挂红光灯,三角形灯间距离规定为一米,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在行驶中工作时还须加挂桅灯、舷边灯及尾灯,抛锚工作时则改挂锚灯。
3.航标工作船工作时,夜间应于甲板上四面均可显明易见处悬挂上下垂直之环照绿光灯两盏。
第廿一条 轮船在行驶中与他船相遇时所用之声号,按下列规定:
1.短声汽笛一声(声音延续二秒钟,下同),表示本船正转舵向右行驶;
2.短声汽笛二声(二声之间隔为一秒钟,下同),表示本船正转舵向左行驶;
3.短声汽笛三声,表示本船正倒车后退。
第廿二条 轮船在行驶中,欲警告他船注意时所用之声号,按下列规定:
一、长声汽笛一声(声音延续四至六秒种,下同):
1.前后两船尾随而行,后船鸣放,表示可否超过;
2.轮船警告前行木船注意本轮所发生的手播信号,或表示要木船避开航道;
3.前行拖驳船队之拖轮鸣放,表示本船避让不灵,他船应尽量让开;
二、长声汽笛二声,在轮船靠离码头前十分钟鸣放,表示警告周围船舶注意或远离。
三、长声汽笛二声:
1.当前后船尾随行驶时,前船鸣放表示同意后船越过;
2.当上下水两船均将驶近漕口附近,其中一轮鸣放,表示我轮正在漕口外停车,等候你轮驶过。
第廿三条 轮船在雨、雪、雾等视线不清天气,或在未设信号台之夹堰及弯曲水道内行驶及单轮、绑拖或顶推时,轮船应每隔二分钟鸣放长声汽笛一次;一列式拖驳船队时,轮船应每隔二分钟鸣放汽笛二长声一短声。
第廿四条 轮船在行驶中遇到大雪、暴雨、浓雾等特殊情况,停止行进之声号:
1.单轮、绑拖、顶推及各种工作船,已停车不进时,应每隔一分钟鸣放长声汽笛二声;停泊抛锚后应每隔一分钟连续敲号钟一次,历时五秒钟;
2.一列式拖驳船队,已停止不进时,应每隔一分钟鸣放汽笛二长声二短声,停泊抛泊后应每隔一分钟连续敲号钟一次,并接敲二响,连续时间为五秒钟。
第廿五条 轮船遇难时之求救信号:
1.短声汽笛连续鸣放或敲打其他能发声之器具;
2.在日间悬挂国际信号旗[NO]各一面;
3.在夜间燃放红色或蓝色的火号,并燃烧其他可燃之物。
第廿六条 轮船试车时,应在桅杆横桁上悬挂国际信号旗[A]一面,试车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三章 航行规则
第一节 航前
第廿七条 轮船应开好航前会议,讨论明确本航次的任务,研究制订如何完成任务的措施,并进行三查(即查驾驶部属具,轮机部机具、查人力、查装载),保证安全航行。
第廿八条 轮船开航前必须带足足够的工具及燃料,并与港务部门办妥各种手续。
第二节 航中
第廿九条 轮船应随时注意辨察船行方向和水性,严禁麻痹大意冒险航行,严格防止海损事故发生。
第三十条 轮船在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尽量减速慢车,必要时停车:
一、经过集镇及船舶经常停泊地时;
二、遇有他船悬挂[TE]旗或红旗时;
三、在不明来船动向时;
四、对航道、航标有疑问时;
五、在视线不清之雨雪雾中行驶时;
六、遇拖驳船队及各种工作船时;
七、遇有遇难船舶时;
八、两船在狭窄水道内相遇;
九、在航道附近遇有重载木船或小艇木船等靠岸装卸货物时;
十、经过码头修建地段、筑堤工地及堤岸低险处时;
十一、在弯曲水道内不易望见来船时;
十二、其他悬有要求慢车信号或陆岸地段。要求慢车信号为:日间悬挂[TE]旗或红旗,夜间垂直悬挂上白下红间距不少于0.6米之环照灯各一盏。
第三十一条 两船前后尾随行驶,其间距离上水不得少于后船的三个船长,下水不得少于五个船长(拖驳船队作为一个整体计算)。
第三十二条 轮船及驳船之最大吃水剩余水深之规定:
一、轮船不得少于20厘米;
二、驳船如河底为沙底时,不少于10厘米,石底不少于15厘米;
三、装有危险品之轮、驳船,除按上述两项规定外,应再增加5厘米;在经过上述最浅水位航道时,轮船应减速慢车航行。
第三十三条 未设夜间助航标志地段,在机器正常运转和月色明朗情况下,可以在好的航段中实行夜航,但在气候恶劣时严禁航行。
第三节 过滩
第三十四条 两轮尾随行驶在狭窄弯曲或险浅水道内时,绝对禁止超越或抢滩。
第三十五条 轮船行驶将进滩险、五花水、鼓喷水及弯曲危险水道时,应特别警惕有无来船音响及声号,并随时作好避让准备。
第三十六条 两轮尾随行驶,在上滩或通过漕口时,后输应即停车等候,前轮上驶露尾后,应鸣长声汽笛一声,表示后轮可以继续前进。
第三十七条 正驾长必须贯彻民主看滩精神,在组织引水员和水手看滩时,应当作到腿到、眼到、研究到、交待到、贯彻到。轮船过滩必须当看必看,当转必转,当绞必绞,当吊必吊,不得冒险过滩。
第三十八条 船员必须服从航监人员和航道工程队施工警戒人员的指挥,不得冒险行驶。
第四节 避让
第三十九条 两船迎头相遇,即夜间互见对方红绿边灯,日间两船船首旗杆在一直线上时应各转舵向右行驶,以便互经对方左侧驶过。
第四十条 两船交叉相遇,即在甲船一边灯处见到乙船另一边灯,并有发生碰撞之危险时,显示绿边灯之船应避让显示红边灯之船,显示红边灯之船应保持原行航向小心前进;倘因天气恶劣或其他原因,而彼此发现较迟时,显示红边灯之船亦应积极
5. 船舶下水后还要做什么
意思是已经开始,已经发动。比如:从舰船下水到军事失利。从硬件上来说,与日本海军相比,北洋海军的军舰总数少,能够出海作战的军舰少,大中型军舰更少。排水量三千吨以上的军舰,日本海军有八艘,北洋海军只有二艘。所以在黄海海战中,北洋海军的那些小军舰在前三个小时里,不是被击沉,就是被重创,只剩下两艘大舰苦撑到最后
6. 船舶下水流程视频
1、预留安装空间:止回阀套装的总长是50公分,从管子到左边柜板的长苏要有50公分左右。有存水弯的要把存水弯锯掉。
2、按照安装图纸或者是安装视频把完整版止回阀套装先不涂胶水拼接一遍,先装球阀再装止回阀。球阀是可以拧开的,止回阀装在后面方便后期清理维护拆卸。拼接好的止回阀拿去下水处比对一下。
3、拼接比对好没问题就可以涂胶水粘止回阀了,注意止回阀阀体上箭头的方向,箭头的方向代表水流的方向,止回阀要水平横着安装,如果装上止回阀距离柜板有一段距离就拿个东西垫一下,支撑止回阀。
7. 船舶下水流程规范
“两者不是一个方向”。这就是本题的答案,解释如下:
1.在船舶航行的法规中,明确由河道上游至河道下游航行的船舶称之为下行船舶,反之如果是由河道下游至河道上游航行的船舶就是上行船舶。
2.下水船舶是指船舶由岸边上的修造地进入水中的船舶。由于下水船舶的大、小吨位,吃水深度不同所以有横向下水与纵向入水的不同,下水船舶不受水流方向的影响。
8. 轮船入水方式
大型轮船的发动机主要为柴油机
柴油机的工作是由进气、压缩、燃烧膨胀和排气这四个过程来完成的,这四个过程构成了一个工作循环。活塞走四个过程才能完成一个工作循环的柴油机称为四冲程柴油机。
第一冲程——进气,它的任务是使气缸内充满新鲜空气。当进气冲程开始时,活塞位于上止点,气缸内的燃烧室中还留有一些废气。当曲轴旋转肘,连杆使活塞由上止点向下止点移动,同时,利用与曲轴相联的传动机构使进气阀打开。随着活塞的向下运动,气缸内活塞上面的容积逐渐增大:造成气缸内的空气压力低于进气管内的压力,因此外面空气就不断地充入气缸。在进气过程中由于空气通过进气管和进气阀时产生流动阻力,所以进气冲程的气体压力低于大气压力,其值为0.085~0.095MPa,在整个进气过程中,气缸内气体压力大致保持不变。当活塞向下运动接近下止点时,冲进气缸的气流仍具有很高的速度,惯性很大,为了利用气流的惯性来提高充气量,进气阀在活塞过了下止点以后才关闭。虽然此时活塞上行,但由于气流的惯性,气体仍能充人气缸。
第二冲程——压缩。压缩时活塞从下止点间上止点运动,这个冲程的功用有二,一是提高空气的温度,为燃料自行发火作准备:二是为气体膨胀作功创造条件。当活塞上行,进气阀关闭以后,气缸内的空气受到压缩,随着容积的不断细小,空气的压力和温度也就不断升高,压缩终点的压力和湿度与空气的压缩程度有关,即与压缩比有关,一般压缩终点的压力和温度为:Pc=4~8MPa,Tc=750~950K。
第三冲程——燃烧膨胀。在这个冲程开始时,大部分喷入燃烧室内的燃料都燃烧了。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量,因此气体的压力和温度便急剧升高,活塞在高温高压气体作用下向下运动,并通过连秆使曲轴转动,对外作功。所以这一冲程又叫作功或工作冲程。随着活塞的下行,气缸的容积增大,气体的压力下降,工作冲程在活塞行至下止点,排气阀打开时结束。
第四冲程——排气。排气冲程的功用是把膨胀后的废气排出去,以便充填新鲜空气,为下一个循环的进气作准备。当工作冲程活塞运动到下止点附近时,排气阀开起,活塞在曲轴和连杆的带动下,由下止点向上止点运动,并把废气排出气缸外。由于排气系统存在着阻力,所以在排气冲程开始时,气缸内的气体压力加比大气压力高0.025—0.035MPa,其温度Tb=1000~1200K。为了减少排气时活塞运动的阻力,排气阀在下止点前就打开了。排气阀一打开,具有一定压力的气体就立即冲出缸外,缸内压力迅速下降,这样当活塞向上运动时,气缸内的废气依靠活塞上行排出去。为了利用排气时的气流惯性使废气排出得干净,排气阀在上止点以后才关闭。
9. 船舶下水前的程序
在安装的时候要靠近水槽,最好就在水槽旁边的柜体当中。接着把洗碗机的排水管跟水槽下方的下水管道进行连接,假如下水管道没有多余的接口,要用Y形管添加一个排水口,这样在排水时就比较方便了。我们只要把排水管放水 而且把洗碗机程序设定好 他就可以自动排水了。
10. 中国船舶下水方式
一、重力式下水 重力式下水又分纵向涂油滑道下水、纵向钢珠滑道下水和横向涂油滑道下水三种,这也是主要的重力式下水方式。
1、纵向涂油滑道下水是船台和滑道一体的下水设施,其历史悠久,经久耐用。
下水操作时先用一定厚度的油脂浇涂在滑道上以减少摩擦力,这种油脂以前多采用牛油,现在多使用不同比例的石蜡、硬脂酸和松香调制而成。然后将龙骨墩、边墩和支撑全部拆除,使船舶重量移到滑道和滑板上,再松开止滑装置,船舶便和支架、滑板等一起沿滑道滑入水中,同时依靠自身浮力漂浮在水面上,从而完成船舶下水。这种下水方式适用于不同下水重量和船型的船舶,具有设备简单、建造费用少和维护管理方便的优点;但也存在较大的缺点:下水工艺复杂;浇注的油脂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会污染水域;船舶尾浮时会产生很大的首端压力,一些装有球鼻艏和艏声呐罩的船舶为此不得不加强球首或暂不装待下水后再入坞安装;船舶在水中的冲程较大,一般要求水域宽度有待下水船舶总长的数倍长度,必要时还要在待下水船舶上设置锚装置或转向装置,利用拖锚或全浮后转向的方式来控制下水冲程。
2、纵向钢珠滑道下水
这种方式是用一定直径的钢珠代替油脂充当减摩装置,使原来的滑动摩擦变为滚动摩擦,降低滑板和滑道之间的摩擦阻力,钢珠可以重复使用,经济性较好。钢珠滑道下水装置主要由高强度钢珠、保距器和轨板组成。保距器每平方米装有12个钢珠。木质的滑板和滑道上各有一层钢制轨板以防被钢珠压坏,在滑道末端设有钢珠网袋以承接落下的钢珠和保距器。这种下水方式使用启动快,滑道坡度小,滑板和滑
道的宽度也较小,钢珠可以回收复用,其下水装置安装费用和使用费用都比油脂滑道低。而且不受气候影响,下水计算比较准确。但初始投资大、滑板比较笨重、振动大。
3、横向涂油滑道下水
这种方式是指船舶下水是按船宽方向滑移的,不是船尾首先进入水中而是船舶的一舷首先入水。这种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滑道伸入水中,先将船舶牵引到楔形滑板上,再沿滑道滑移到水中;另一种是滑道末端在垂直岸壁中断,下水时船舶连同下水架、滑板一起堕入水中,再依靠船舶自身浮力和稳性趋于平衡全浮。船舶跌落高度为1-3米。这种方式由于同时使用的滑道多,易造成下水滑移速度不一样,造成下水事故,而且跌落式下水船舶横摇剧烈,船舶受力大,对船舶横向强度和稳性要求较高。
二、漂浮式下水漂浮式下水是一种将水用水泵或自流方式注入建造船舶的大坑里依靠船舶自身的浮力将船浮起的下水方式。最常见的是造船坞下水。
漂浮式下水使用的船坞分两种,即造船坞和修船坞,区别在于造船坞比较宽浅而修船坞比较深。
造船坞是用来建造船舶和船舶下水的水工建筑物,有单门的,双门的和母子坞等多种形式,基本结构是由坞底板、坞墙、坞门和泵房等组成。坞门本身具有压载水舱和进排水系统,安装到位后将水压入坞门水舱内,坞门会下沉就位,就在坞外海水的压力下紧紧压在坞门口,再将坞内的水抽干就可以在坞内造船了。
船舶建造完成后,通过进排水系统将坞外水域的水引入坞内,船舶依靠浮力起浮,待坞内水面和坞外一致时就可以排出坞门内的压载水起浮坞门并脱开坞门,然后将船舶用拖船拖出船坞,坞门复位进入下一轮造船。
造船坞下水是一种简便易行的下水方式,其安全性、工艺简单性比较好。可以有效地克服倾斜船台头部标高太大的缺点,减低吊机起吊高度,还可以避免重力式下水所要求的水域宽度,可以引入机械化施工手段。因此,尽管造船坞造船方式初始投资较大,但是仍是建造VLCC的唯一手段。
三、机械化下水
1、纵向船排滑道机械化下水
船舶在带有滚轮的整体船排或分节船排上建造,下水时用绞车牵引船排沿着倾斜船台上的轨道将船舶送入水中,使船舶全浮的一种下水方式。分节式船排每节长度是 3-4米,宽度是骨干产品船宽的80%,高度在0.4米到0.8米间。由于位于船艏的那节船排要承受较大的首端压力,因此要特别加强其结构,因此
分为首节船排和普通船排两种。由于船排顶面与滑道平行,而且高度只有0.4-0.8米,所以其滑道水下部分较短,滑道末端水深较小,采用挠性连接的分节船排时由于船排可以在船舶起浮后在滑道末端靠拢,则可以进一步降低滑道水下部分长度和降低末端水深。这种滑道技术要求较低,水工施工较简单,投资也较小,而且下水操作平稳安全,主要适用于小型船厂。但由于船排高度小,船底作业很不方便,一次仅适用小型船舶的下水作业。
为提高船排滑道的利用率,可以设置横移坑和多船位水平船台和纵向倾斜滑道组合,可以大大提高纵向船台的利用率。
2、两支点纵向滑道机械化下水
这种下水使用两辆分开的下水车支撑下水船舶,它可以直接讲船舶从水平船台拖曳到倾斜滑道上从而使船舶下水。
这种滑道是用一段圆弧将水平船台和倾斜滑道连接起来,以便移船时可以平滑过渡。具有结构简单、施工方便、操作容易的优点,缺点是由于只有两辆下水车支撑船舶首尾,对船舶纵向强度要求很高,在尾浮时会产生很大的首端压力,因此只适用纵向强度很大的船舶。
3、楔形下水车纵向机械化下水
这种滑道上的下水车架面是水平的或稍有坡度,船舶下水时是平浮起来的,不会产生首端压力,下水工艺简单可靠,适用于较大的船舶下水。把它用横移坑和多船位水平船台连接起来可以提高滑道使用效率,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纵向机械化下水设施。缺点是下水车尾端过高,要求滑道末端水深较大,因而导致水工施工量大,投资大,且滑道末端易被淤泥覆盖,选用时要充分考虑水文条件。
4、变坡度横移区纵向滑道机械化下水
这种下水方式的横移区由水平段和变坡段两部分组成。侧翼布置有多船位水平船台的横移区,因移船的需要使横移车轨道呈水平状态,故称水平段;变坡度的横移区其轨道只有一组仍为水平,其它各组均带有坡度,这些轨道的坡度能使横移车在横移过程中逐步改变其纵向坡度,最后获得与纵向滑道相同的坡度,故称为变坡段。同时,为使横移车在变坡段仍保持横向水平,带坡度轨道均采用高低两层轨道的方式。
由于横移区具有变坡功能,所以采用纵向倾斜滑道下水。同时,可以在下水滑道纵向轴线处建造一座纵向倾斜船台。通过横移车在水平段实现与水平船台的衔接;在变坡段末端实现与纵向倾斜船台、下水滑道的衔接,使一种下水设施可以供两种船台使用。而且这种滑道是用船台小车兼做下水滑车的,故滑道末端水深较小,滑道建设投资小。
但是,这种下水方式和所有采用纵向下水工艺滑道一样存在船舶尾浮时较大的首端压力。
一般这种方式多用于国内码头岸线紧张而腹地广大的渔船修造厂和中小型船厂,修造船可以在内场水平船台进行,只设一条下水滑道,减少滑道水下部分的养护工作量。
这种下水方式在使用时可以人工控制载有待下水船舶的船台小车的速度,必要时可以停止下水。也可以用于船舶的上排修理。
5、高低轨横向滑道机械化下水
这种滑道由滑道斜坡部分和横移区两部分组成。下水车在滑道斜坡部分移动时,邻水端和靠岸端得走轮各自行走在高低不同得两层轨道上,以保持下水车架面处于水平状态。为此斜坡部分得高轨和横移区得相应轨道应该用相同半径的圆弧平滑连接起来。高轨I和低轨II得高度差应保证邻水端和靠岸端得走轮轴处于同一水平面。过渡曲线上任何两点之间得水平距离应恒等于走轮轴距,才能使下水车在下滑得任何位置都能保证水平。这种方式具有布置简单、架面较低、斜坡部分受力时不致出现深陷得凹槽等优点,同时可以在横移区侧翼布置多船位水平船台,机械化程度较高和操作简单可靠,对水域的宽度和深度得要求都比纵向下水小的多,下水最大重量5000吨。但这种方式水工建筑复杂,铺轨精度高,造价高。
6、梳式滑道机械化下水
由斜坡滑道和水平横移区组成,而且和横移区侧翼的多船位水平船台连接,船台小车和下水车式分别单独使用。
在斜坡滑道部分铺设若干组轨道,每组轨道上有一辆单层楔形下水车,每辆下水车有单独的电动绞车控制。斜坡滑道部分和横移区的轨道交错排列,位于轨道错开地区处于同一水平处的连线称为O轴线,水平轨道和斜坡滑道互相伸过O轴线一定长度,形成高低交错的梳齿,所以称为梳式滑道,其作用是将水平船台上的待下水船舶转载到楔形下水车上。
具体操作时,将船舶置于船台小车上,开动船台小车做纵向运动,待船舶移到横移区的纵向轨道和横向轨道交错处时启动小车下部的液压提升装置提升船台小车的走轮,将车架旋转90度后落下走轮到横移轨道上,开动船台小车将船舶运动到O轴线处,再次启动船台小车上的提升装置将船舶略为升高,此时用电动小车将楔形下水车托住船舶,降下船台小车的提升装置并移开船台小车,船舶即座落在下水车上,最后开动下水车上的电动绞车将船舶送入水中完成下水作业。
船台小车和下水车各自有单独的电动绞车,免去穿换钢丝的麻烦,提高了作业的安全性和作业效率;下水车的轮压较低,对斜坡滑道的施工精度要求较低;各个区域的建设独立性较强,可以分期施工。但由于自备牵引设备,船台小车结构复杂,维修繁琐;船台小车走轮转向和O轴线处换车作业麻烦,使用船厂不多。
7、升船机下水
升船机就是在岸壁处建造的一个承载船舶的大型平台,利用卷扬机做垂直升降的下水设施。根据平台和移船轨道的相对位置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类型。
船舶下水时首先驱动卷扬机将升船机平台与移船轨道对准并用定位设备固定之,船舶在移船小车的承载下移到平台上就位,带好各种缆索,解除定位设备,卷扬机将升船机平台连同下水船舶降入水中,船舶会在自身浮力作用下自行起浮。
升船机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适用于厂区狭小,岸壁陡立。水域受限的船厂,升船机作业平稳,效率高,适用于主导产品定型批量生产。但升船机对船舶尺度限制大,只适用于中小型船厂。上海的4805厂(申佳船厂)有国内第一座3000吨级升船机。
利用浮船坞做下水作业,首先使浮船坞就位,坞底板上的轨道和岸上水平船台的轨道对准,将用船台小车承载的船舶移入浮坞,然后将浮坞脱离与岸壁的连接,如果坞下水深足够的情况下浮坞就地下沉,船舶即可自浮出坞;如果坞下水深不足就要将浮坞拖带到专门建造的沉坞坑处下沉。
根据船舶入坞的方式分为纵移式和横移式。纵移式的浮坞中心线和水平船台移船轨道平行,可以采用双墙式浮坞,船舶入坞按船长方向移动。上海江南和广州黄埔使用此类浮坞。横移式浮坞多使用单墙式浮坞,也可以使用双墙式浮坞,但这种浮坞的一侧坞墙可以拆除,使用时将浮坞横靠在水平船台之岸壁,用行车拆去靠岸一侧坞墙,将船舶拖入浮坞,再将活动坞墙装复做下水作业。
浮坞下水设施具有能与多船位水平船台对接的能力,造价较低,建造周期亦短,下水作业平稳安全,但作业复杂,多数时候要配备深水沉坞坑。 四、气囊式下水 目前,我国中小型船舶生产企业普遍采用气囊下水方式,虽然具有经济便利等优点,但是与传统的滑道式下水、轨道式下水、坞内下水等下水方式相比,气囊下水方式还存在缺乏理论支撑,实际操作中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现有船舶建造实践经验,在建造船长小于180 m的钢质普通船舶时,采用气囊式下水方式基本上还是可行的。因此,标准中规定二级Ⅰ类以下的船舶生产企业允许使用气囊式下水方式,同时对采用气囊下水的设施设备以及下水方案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1. 船舶下水流程图
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与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简称“湿地二调”)数据比对核查的目的、方法、原则、流程及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湿地调查成果的影像核实和“湿地二调”数据合理性分析。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比对核查技术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简称“三调”湿地)数据与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简称“湿地二调”)数据比对核查的目的、方法、原则、流程及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湿地调查成果的影像核实和“湿地二调”数据合理性分析。
2.依据
●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林湿发[2008]265号文件)
●《湿地分类》(GB/T 24708-2009)
●《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CH/T 9029-2019)
●《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01-2019)
3.总则
3.1 目的
利用遥感影像对“三调”湿地与“湿地二调”数据进行比对核查,评估“三调”湿地成果的真实性,分析“湿地二调”数据流向流量的合理性。
3.2 方法
按照“三调”湿地标准,以“湿地二调”数据、地理国情沼泽区、DEM为重要参考,依据多时相遥感影像对“三调”湿地数据进行核实。
3.3 原则
3.3.1 同口径比对原则
以“三调”湿地分类标准和成果为基准,参考“湿地二调”标准,通过影像比对核查“三调”湿地真实性和遗漏图斑;将“三调”湿地、水域及公园绿地中的水面、滩涂数据,与“湿地二调”数据进行流向流量分析。
3.3.2 重点核查原则
重点核实“湿地二调”范围内“三调”林地、草地、盐碱地、裸土地、沙地等非湿地图斑,查验是否存在遗漏现象;重点检查现有“三调”湿地图斑中具有明显耕作、建设、种植园等影像特征的错误部分。
3.3.3 综合判断原则
在“湿地二调”范围内,参考地理国情沼泽区、DEM等数据,对“三调”林地、草地、盐碱地、裸土地、沙地等图斑,逐图斑分析每个季度的水淹、积水和土壤水饱和情况,通过全年水淹、积水和土壤水饱和出现的频次进行综合判断。
4.流程
4.1 资料整理与处理
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基准,开展相关数据整合处理,形成空间基准统一的数据集。
4.2 “三调”湿地核实比对
4.2.1 现有“三调”湿地图斑真实性核实
利用多时相遥感影像,对“三调”湿地图斑的真实性进行逐图斑核实。
4.2.2 “三调”疑似遗漏湿地图斑提取
利用多时相遥感影像,对“湿地二调”范围内的“三调”成果进行全面核实,提取疑似遗漏湿地图斑。
4.2.3 “三调”湿地图斑真实性评估
以县(区、市)为单元对“三调”湿地图斑真实性进行评估,汇总形成省级评估结果,编制评估报告。
4.3 “湿地二调”数据流向流量分析
以县(区、市)为单元,将“三调”湿地、水域及公园绿地中的水面、滩涂与“湿地二调”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湿地二调”数据流向情况,编制分析报告。
图1 “三调”湿地与“湿地二调”数据比对核查流程图
5.技术准备
5.1 资料准备
包括“三调”湿地和水域数据、“湿地二调”数据、“湿地二调”范围内“国土三调”数据、地理国情沼泽区数据、DEM数据以及2019-2020年多时相2米国产卫星影像等资料。
5.2 数据预处理
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基准,开展数据整合处理,形成空间基准统一的数据集。
5.3 湿地资料分析
(1)“湿地二调”数据。起调面积8公顷,包括5类34型,包含浅海水域、潮下水生层、珊瑚礁和水域水面等。
(2)“三调”湿地。最小调查面积600平方米,包括8个二级类。
5.4 “湿地二调”数据处理
(1)分县裁切“湿地二调”数据。
(2)提取“国土三调”调查范围内的“湿地二调”数据。
5.5 “三调”数据处理
(1)分县裁切“三调”湿地数据。
(2)提取“湿地二调”范围内的“国土三调”图斑。
(3)提取“国土三调”水域图斑。
(4)整理图斑属性字段,提取地类编码、地类名称、面积等字段。
5.6 地理国情沼泽区数据处理
分县裁切地理国情沼泽区数据。
5.7 DEM数据处理
(1)分县裁切DEM数据。
(2)将格式统一转化为TIF格式。
6.比对核查
6.1 现有“三调”湿地图斑真实性核实
(1)制作湿地比对核查典型样例。分区域制作典型湿地及非湿地的影像截图。
(2)建立不一致图斑层。在整理后的“三调”湿地图斑属性表中增加非湿地地类、非湿地面积比例、非湿地面积等核实结果字段。
(3)逐图斑核实。利用多时相遥感影像,逐图斑核实“三调”湿地图斑的真实性。
(4)提取不一致图斑。提取明显不属于湿地的图斑,对图斑内具有耕作、建设、种植园等影像特征不属于湿地的明显错误部分进行标注,记录图斑内非湿地地类、面积比例及面积,形成不一致图斑和真实性核实记录表。
(5)制作不一致图斑影像截图。以不一致图斑为中心,截取核实采用的多时相遥感影像。
(6)生成真实性核实成果。以县(区、市)为基本单元整理湿地真实性核实成果,包括不一致图斑信息文件及真实性核实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