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表
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属于船舶中的特殊一类,对船舶构造、船员素质、安全作业的要求较高,往往也存在更大风险,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实质上是一种动态危险源,这类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曾经就有不少这样的案例。
2. 船舶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表模板
万一船上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船长可能会下令弃船。弃船需要在正确的时间按照特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因为弃船决定本身带有很大的风险。
1、起火:当火势越来越大,堵塞前往灭火器存放处的通道,而且无法灭火时(火灾是船舶的主要危险,特别是客船,大量人员需要疏散)。
2、沉船:这时除了放弃别无选择,因为情况无法改变。
3、倾覆。
4、碰撞。
发生上述事故,经过船长和高级船员对船舶稳性进行评估后,必须弃船。
3. 船舶安全风险评估论文
传播形式在大海里传播污染,对海洋的环境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我的论文对这一现象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措施做了深刻的论述,感谢大家对我论文的阅读
4. 船舶风险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无碰撞危险的两个参数一是两船之间的距离,二是两船之间的相对速度
5. 船舶安全评估的方法
(一)重置成本法估算。 1.重置全价的计算。造船成本可按原材料费用、配套设备费用、劳务费、管理费划分,不同类型的船舶各部分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货船的原材料、配套设备、劳务三项成本费占总建造成本的90%左右。若以这三项主要组成部分为100%,则原材料费占26?33%,配套设备费45?52%,劳务费占24?26%。劳务费包含了生产工厂的直接工资、福利费、动力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及生产制造专用费,除生产制造专用费外,其余劳务费一般以全船建造工时和工时单价之积求得。结合资产评估的要求,工们对船舶重置全价计算项目为: (1)材料费:P材=ΣPn×Un×(1+r) 其中,Pn为各主要材料数量;Un为各主要材料单价;r为其他材料占主要材料的百分比。 主要材料可按以下三项计算: 钢材=船舶空载排水量(吨)×钢耗系数(0.87-0.95)×钢材单价(元/吨) 焊料=钢材消耗量(吨)×焊材消耗系数(0.017-0.028)×焊料单价(元/吨) 涂料=船长×(船宽+型深)×每平米油漆重量×油漆单价(元/吨) (2)设备费:舾装设备(锚系、系泊设备、舵系、起货系统、救生系统等设备);轮机设备(主机、发电机、空压机、锅炉、泵和风机、热交换器、机修设备等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导舫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各项设备费可按船舶给出的主要设备清单,向造船厂、船用设备生产厂家查询。由于设备的重量与船舶的主机功率和船舶的建造尺寸有一定关系,可以通过设备的重置和经验统计的单位重量数据的价值确定设备费: 舾装设备重量=舾装重量系数×(船舶总长×型宽) 机电设备重量=主机重+其他机电设备重量=建造系数×(Hp/n)0.84+0.68(Hp)0.7 其中,Hp为主机最大额定功率;n为主机最大额定转数。 (3)劳务费=建造总工时(小时)×工时单价(元/小时) 总工时=船舶满载排水量(D)×工时船型系数(K)×船厂生产效率系数(α) (4)管理及生产专用费:管理及生产专用费包括设计费、生产准备费、专用设施使用费、船舶备品属具费等,可按[(1)+(2)+(3)]的8~10%计取。 造船成本=(1)+(2)+(3)+(4) 利润=造船成本×6% 税金=(造船成本+利润)×5% 资金成本=(造船成本+利润+税金)×贷款年利率×船舶建造耗用时间×50% 重置完全价值=造船成本+利润+税金+资金成本 船舶重置成本法核算中有关参数可参照船舶工业总公司颁布的《船舶产品价格计算标准》,结合向造船厂调研的数据确定。 2.成新率的估算。现代运输船舶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2?25年,目前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运输船舶的最长折旧年限为18年。交通部1993年颁布的《老旧船舶管理规定》明确指出15?20年的散货船、木材船、集装箱船、客货船为老龄船,20年以上的上述船舶为超龄船。据资料显示,世界各国(地区)注销的船舶平均船龄多在20?25年之间。由以上分析结合资产评估对资产使用寿命的定义,可以认为对于散货船其使用年限定为20?22年较适宜。由于船舶资产价值量较大,不可按照“基本能正常使用资产,其成新率不低于15%”的框框简单确定超龄船的成新率,对于超龄船可结合具体船况和船舶运营单位的船舶退役计划确定1?5年的尚可使用年限。综上所述,用年限法确定船舶成新率的公式为: 正常船(船龄<15年) 成新率=(20年-已使用年限)/20年 老船龄(15年<船龄<20年) 船况较好,成新率=(22年-已使用年限)/22年 船况一般,成新率=(20年-已使用年限)/20年 超龄船(船龄〉20年)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除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外,还可结合打分法确定成新率。方法是将船舶资产分成船体、轮机设备、甲板设备、电气设备、通导设备五个主要部分,根据各部分的建造费用占船舶建造成本的比重,确定一权重。散货船可按35%、35%、15%、10%、5%的比例权重。各部分的满分为100分,根据五个部分维护修理及改造情况、运行状态等给出分值,分别与权重相乘即为成新率。运用打分法时,要考虑船舶营运情况、修理情况、设备更新情况对成新率的影响。 (二)收益现值法估算。 用收益现值法估算船舶的现行市场价适用于航线固定、货源稳定的船舶,尤其是班轮。方法是预计船舶在尚可使用年限内每年的营业收入(包括预测货运量和运价)和营业支出(港口使费、燃油费、机油费、船员工资、修理费、管理费等),通过计算净现金流量并按适宜的折现率折现而得到的现值即可认为是船舶的现值。 (三)市场法估算。 目前国际船舶市场已具有相当的规模,船舶经纪公司较多。船舶估值是船舶经纪人的经常业务之一。新船价格一般由买主和船舶制造厂家直接谈判以合同成交价确定。在二手船的交易过程中,买主考虑的价格因素就是二手船的船龄、技术性能和状态是否能保障该二手船在其剩余使用寿命内取得利润。世界海运的运量和运力之间的平衡关系是影响国际船舶市场上船价高低的主要因素。运量和运力之间的平衡是通过海运费这个杠杆来调节的。当运量大于运力时,运费就上升,船价也随之上升;当运力大于运量时,运费就下降,船价也随之下降。用市场法估算船价,可依据已成交的和被估船舶船龄、船型、载重吨等相似船舶价格由专业船舶估价人员估算,也可向船舶经纪公司寻价。
6. 船舶安全风险清单
国内安检周期是6个月,如果这条船是黑名单船舶,那就是每港必查。
7. 船舶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表怎么填
X技术
海上船舶布
在海上施工作业期间,当选用的施工作业船为锚系船舶时,船舶在海面上的定位和移动是由布置在船舶四周的锚来完成的,通过船舶上的绞车对锚缆进行回收和放松以及通过拖轮对锚的移位,来达到作业船舶在水面移动的目的。
目前,现有的船舶布锚的方法是在拖轮进行锚的移动作业时,将锚挂在拖轮的船尾,然后,拖带锚以及锚缆移至抛锚点,同时,施工作业船上相应的锚机会同步释放或回收锚缆。但是,随着拖轮越来越远离施工作业船时,位于拖轮和船舶间的锚缆也越来越长,最终,锚缆会与海床接触,直接造成锚缆与水下已存在的管线、电缆和光缆之间的接触问题,这样很可能会导致海床上以存在管线、电缆和光缆的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点,而提供一种海上船舶布锚的方法,其利用拖轮的拖带完成锚系施工作业船的布锚以及移锚作业,不仅能够使作业船在海上施工作业时,使作业船舶在水面上进行无障碍移动,解决了拖轮在布锚和移锚过程中,由于锚缆与水下已存在的管线、电缆和光缆接触,所造成的管线、电缆和光缆损伤的问题;而且,大大降低了施工风险。
本发明的目的是由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海上船舶布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步骤:
第一步:在进行施工作业船布锚的过程中,在施工水域,先将拖轮移动至靠近施工作业船位置,并将施工作业船上的锚移动至拖轮上;
第二步:将位于施工作业船上设定长度的锚缆卷装至拖轮上的滚筒中;
第三步:移动拖轮向布锚点前进,同时,操作施工作业船上的锚机同步释放锚缆;
第四步:当拖轮通过水下已存在的管线后,停止施工作业船上的锚机的操作;之后,拖轮继续向布锚点移动,并释放卷装在拖轮滚筒上的锚缆,直至拖轮达到布锚点;
第五步:在布锚点处,将锚缆和锚在拖轮的甲板上连接,并将锚抛至布锚点;
第六步:将拖轮移动至布锚点的位置,将锚回收至拖轮的甲板;
第七步:拆除锚与锚缆的连接,并将锚缆与拖轮的滚筒连接;
第八步:拖轮沿着锚缆的方向向施工作业船移动,并制动滚筒同步回收锚缆至拖轮的滚筒中,直至拖轮通过水下已存在的管线;
第九步:拖轮继续向施工作业船移动,同时操作施工作业船上的锚机将锚缆卷入锚机滚筒内,直至拖轮靠近施工作业船;然后,拖轮向新的布锚点移动,同时,操作施工作业船上的锚机同步释放锚缆,直至拖轮通过水下已存在的管线后,停止施工作业船上的锚机的操作;
第十步:拖轮继续向新的布锚点移动,同时,释放拖轮上卷装在拖轮滚筒上的锚缆,直至拖轮达到新的布锚点;
第十一步:将锚缆和锚连接,并将锚抛至新的布锚点。
所述第三步中,释放锚缆时,要使锚缆保持一定的张力。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其利用拖轮的拖带完成锚系施工作业船的布锚以及移锚作业,不仅能够使作业船在海上施工作业时,使作业船舶在水面上进行无障碍移动,解决了拖轮在布锚和移锚过程中,由于锚缆与水下已存在的管线、电缆和光缆接触,所造成的管线、电缆和光缆损伤的问题;而且,大大降低了施工风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施工作业船海上锚系分布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拖轮布锚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锚缆在水中状态示意图。
图中的主要标号说明:
1.施工作业船;2.拖轮;3.锚;4.锚缆;5.水下已存在的管线。
8. 船舶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表格
当然不好,负重会拖慢速度,影响航速。
如果追求航速,三叶就可以,负荷重应选择四叶。负重不能太离谱,不然船舶可能出现触礁风险,遇到突发情况会很不妙。
9. 船舶风险识别及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码头管理,保障装卸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以及《长江干线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长江港监局)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与码头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装卸、运输有关的单位及进入危化品码头的所有船舶、车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3条 危化品码头属企业重点部位,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执行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4条 在码头装卸危化品,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在每次装卸危化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在装卸危化品作业过程中,若管线和(或)静电接地点进行了更换安装,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
第5条 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核定的作业范围内,从事危化品码头作业。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二章 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第6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保证危化品码头装卸、转运安全。
第7条 物管处(十四车间)对码头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码头现场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由物管处现场作业指挥长负责),并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按照部门安全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作业许可证;
2、做好码头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码头固定泡沫灭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以及应急运行管理,确保在装卸作业期间随时可迅速有效投入运行;
3、做好码头及码头库房的防火及用电安全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
4、加强码头汛期检查、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8条 安全部门、消防部门、仪电管理部门、供运(运管)部门负责共同审批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应经常性对码头及危化品装卸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提供相应技术和管理支持。
第9条 供运(运管)部门负责码头各种相关手续的办理,对船主、承运方、转运单位等企业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并敦促其遵守本制度。
第10条 船主、承运方、转运单位等企业相关方应遵守本制度,服从企业对口管理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全部责任。
第四章 船舶的停靠及申报管理
第11条 船舶到我厂危化品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取得我厂相关部门同意,并由厂相关部门通知物管处危化品码头管理员。
第12条 危化品码头管理员应根据码头作业情况,合理安排船舶停靠位置,船舶停靠码头后应妥善系泊,并根据水位涨落情况调整系泊缆绳。
第13条 船舶系泊完毕后应带上相关船舶资质证书到厂供运处验证船舶证书并进行复印存档。
第14条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向区“港航管理处”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申报。
第15条 货方与船方分别向区长江海事处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申报。
第16条 厂供运处应将第十四、十五条所涉及的三种“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申报单复印件交厂物管处,物管处收到申报单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第17条 危化品码头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船舶,在作业期间,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应显示红光环照灯。
第五章 码头作业区的安全管理
第18条 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及管理:
1、码头的设备设施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参照JT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2、码头应疏散其它船舶,划定作业区域。作业区的划定以船和装卸设备为中心,半径不小于50m的范围,并以醒目告示牌公布,设置警线和警戒标志,严禁闲人进入。
3、码头作业区内严禁烟火。进入作业区的人员严禁穿带金属钉的鞋以及穿戴易引起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严禁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关掉手机,严禁使用移动电话、非防爆电筒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物品。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装在警戒线外。
4、码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和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配置足量与危化品化学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沙箱等),并保持完好有效。
5、码头道路场地应清理,停止其它无关的作业,进出码头的道路、倒车场应无障碍物。
6、应配备污水、废弃物及防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器材(围油栅、江边围堰等),并保持完好。
7、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内,必须使用防爆型 电气设备和防爆工具,并定期检查。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并保持完好。
8、液体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作好防静电处理,并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地面及其它设备设施之间的磨擦碰撞产生火花。
10. 船舶网络系统要求与安全评估指南
一、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注册要求
已完成船员注册并持有船员服务簿,无限航区的注册为国际船员,沿海航区的注册为国内船员。
三、健康要求
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规定的健康条件。获得体检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
四、服务资历要求
担任值班水手职务合计不少于18个月。
五、培训要求
(1)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完成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训。
未满500总吨的船舶(特殊类型船舶除外),免除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
(2)岗位适任培训
完成相应的三副岗位适任培训:
理论科目
考试科目
职务晋升
航海学
☆
船舶操纵与避碰
☆
船舶管理
☆
船舶结构与货运
☆
航海英语
注:1.沿海航区的三副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2.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评估项目
项 目
职务晋升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
航线设计
★
雷达操作与应用
★
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
★
货物积载与系固
航海仪器的使用
★
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
注:1.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2.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三副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
3.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六、适任考试要求
通过相应的三副适任考试。
七、培训合格证要求
船舶等级
职务
普通
油船
化学品船
液化气船
客船
高速船
未满500总吨
三副
Z01、
Z07、
Z08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2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3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4、
T05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6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8
八、船上见习要求
申请未满500总吨适任证书者在相应等级船舶上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