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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船舶坞检(船舶检验工作)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28 02:55 点击:117 编辑:jing 手机版

1. 船舶检验工作

海事检验师主要从事海事/航运领域中第三方公正检验工作和专业技术服务,如船舶技术检验和评估;保险检验 和风险防范;货物监装监卸;集装箱检验;海事事故检验和调查;重大件特殊货物的安全运输的技术服务等.

2. 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可以延期的。

如在有关条文或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相应的定期、中间或年度检验,或船底外部检查,证书即中止有效。在此种情况下,欲恢复证书的有效性则应按未进行的检验的要求进行相应检验,但其彻底性和严格性应视该检验的允许延滞时间而定。有关的主管机关应确定为何允许该检验延滞并考虑进一步的行动。

可见,遇到检验窗口期逾期的情况,我们可以申请进行临时检验,检验要求参照已经逾期的检验,除非船旗国主管机关有其他要求。

3. 船舶检验工作流程

验船师和船舶质检员干得活差不多,都是检验船舶建筑质量的,但验船师属于船级社,主要工作是审查船舶建造是否符合船级社规范的要求,船级社是船东和船厂之间的第三方的船舶质量保障力量;而质检员是属于船厂的员工,代表船厂的利益,主要工作是在分段和整船提交给船级社的研船师检验之前,先在厂内部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有问题的及早返工整改,确保能被研船师检验通过,所以研船师经常要跟船厂质检员打交道。由于工作内容差不多,质检员跳槽去当研船师的挺多。

你学的船舶工程,实际上对口的工作是船舶设计,建造和检验方面的,说简单点是造船的;

而海员是属于用船的(通常是学轮机管理和航海技术的),所以海员并非是你的对口工作,你如果相当海员,还要去考相关的上船证书才行。

当然如果你若干年后既懂造船和检验,又懂用船,那你就很厉害了。

4. 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还有效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渡口载客船舶、浮桥、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5. 船舶检验工作中的过错行为

错误扣船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按照实际赔偿的原则,应由请求人赔偿被请求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即与扣押船舶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扣押船舶错误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船舶被扣押在停泊期间产生的各项维持费 用与支出、船舶被扣押造成的船期损失和被请求人为使船舶解除扣押而提供担保支出的费用”。该条法律规定是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认定赔偿责任和确立赔偿金额的法律依据。具体理解适用如下:

 1.船舶被扣期间的额外费用支出损失。在此认为,船舶被扣押期间的费用,如挂靠管理费及航务管理费、折旧费、船员工资、燃油费用、保险费、航道养护费等,均是船舶营运中所必然发生的费用,即使船舶不被扣押,上述费用仍会发生,因此,该项维持费用与支出,不应包括本应支出的各项费用。即使请求人错误扣押船舶,被请求人的损失也只有预期可得的净盈利损失。至于其他的费用,属于正常经营情况下产生预期可得净盈利必须发生的,不应列入损失的范围。

 2.船舶被错扣期间的船期损失。此处的船期损失应为“船舶不能正常使用而引起的损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规定》,船期损失一般以船舶碰撞前后各两个航次的平均净盈利计算;无前后各两个航次可参照的,以其他相应航次的平均净盈利计算。实践中,在不能确定船舶净盈利水平的情况下,倾向性的做法是根据市场上同类船舶的光船租赁租金价格确定船期损失。

3.为使被错误扣押的船舶获得释放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损失。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海事担保的方式为提供现金或者保证、设置抵押或质押。相应地,在以现金担保时,所产生的损失为该现金的利息损失;以保证方式担保时,有关损失为被扣船舶方委托第三人为担保的费用支出;以抵押担保时,其损失为 抵押物被限制变卖、转让等引发的损失;以质押担保时,该损失为质押物在质押期间丧失使用效能的损失。

 4.关于船舶所有人因船舶被扣押根据船舶租赁合同向租船人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属损失赔偿范围。海诉法第二十四条关于赔偿额的规定是明确而具体,是限制性的赔偿范围,仅为船舶实际控制人遭受的损失,而不考虑船舶所有人是否将被扣押船舶出租,是否已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了违约金等情况,因此船舶所有人和光船租赁人向案外人赔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赔偿范围。

综上分析,在此倾向于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认定扣船损害赔偿责任,并尝试通过类型化研究提出确立此类案件裁判标准的建议供商榷,希望能够对公平统一地适用法律解决此类纠纷有所裨益。

6. 船舶检验工作环境

船舶检验分三种: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

定期检验也叫特检,一般五年一次,不得展一期,需要做坞检;

中间检验在五年定期检验的第二至第三年之间的检验,一般结合年度检验进行,需要做坞检;

年度检验,一般每年一次,在检验日期前三个月至检验日期后三个月之内进行均可以,不需要做坞检。

7. 船舶检验工作怎么样

理科专业船舶检验就是 举个贴近生活的例子啊,就是车检所的检验员工啊,只是船舶检验的对象是船舶而已啊,主要工作就是检查船舶上各种机械的性能和状态,船舶船体的锈蚀情况,检验的最终目的就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啊,挺有前途的学科啊,毕业后,有机会的话,可以去船检局,海事局等国家单位,也可以去船厂作检验工作,也可以去船舶相关技术公司做技术支持。

8. 船舶检验工作总结

公文分类导航

年度工作

个人总结

其它总结

述职述廉

计划方案

工作汇报

制度规章

鉴定评议

实习报告

调研报告

工作总结

考察报告

党政报告

调查报告

实践报告

工作报告

企划方案

工作方案

活动方案

工作计划

工作要点

半年总结

活动总结

自查报告

交通安全检查情况汇报3篇

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县水上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

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及县政府

“11.27”全县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制定了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全县交

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此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1月30日-12月15日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全面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了辖区内所有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全县渡口渡船及管养的县乡公路等,局属各单位也分别组织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12月10-13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海事处、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分局等单位组织人员开展了一次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分别检查了长运公司及其两个所属客运站场,抽查了8部客车;检查了县运输公司、化工运输公司、联谊运输公司三家危货企业;检查了全县渡口渡船及县乡公路等。

3、组织开展了全县机动车维修安全隐患大检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目标,对全县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厂维修安全隐患进行了初步的排查摸底。

4、开展了全县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县1家客运企业和3家危货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使用、联网及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使用情况。

二、安全生产落实比较好的方面

(一)道路运输安全方面:

1、县运管所对全县客运车辆和危货企业的“一车一档”建档和车辆从业人员网络信息表建档情况,GPS系统平台使用和工作日志记录情况,安全例会制度、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两个客运站场源头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情况:两个站场“三品”检查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出站登记人员均在职在位、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日志填写清楚;各企业GPS系统平台使用正常,值班人员在职在位、工作日志记录完善。

2、县长运公司对公司所有营运客车、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了全面审查,均符合要求;对车辆消防设施进行了安全排查并建档,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建档完善。

(二)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方面:

1、县公路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加大了全县公路安全巡查力度,突出抓好了等重点路段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除路障,并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全县公路安全畅通。

2、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组织人员对管养的公路桥梁及养护维修现场进行了一次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情况:此次共排查县道133公里、桥涵30余座,覆盖所管养的全部县道,坚持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从排查情况来看,各路段路况较好,无

严重占道堆放现象,桥涵结构物基本良好,沿线安全设施、标志标牌完好。相比与往检查有较大改观的是,通过今年养护示范路的建设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推进,

城塘线麦斜至庙前段的中曾砖厂和庙前锯板厂占道堆放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潭丘桥和横路岗桥的缺损栏杆得到了全面修复;对无栏杆的小涵洞均已设置安全警示

桩,提醒过往司机和行人。

(三)水上渡运安全方面:

1、县交通运输局花费14.7万元对汽渡和汽渡码头进行了翻修。

2、县渡口站加强了渡口渡船管理,对全县渡口渡船冬季渡运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全县渡口渡船均配齐配足救生、灭火设施,人员上下渡口有序,不存在违规、违章渡运现象,确保渡运安全。

3、县轮渡站组织干部职工对县城渡口3艘渡船进行了除锈打漆,县城渡口界埠码头风雨亭建设基本竣工。

4、渡口赣渡026船跳板进行了整修,费用近1万元。

5、汽车渡口赣拖7518、赣车7001船和汽车渡口赣拖7516、赣车7003船到樟树船厂上坡维修,费用各近15万元。

三、存在的安全隐患

1、公司所属赣D23216车后轮胎损坏严重;运输公司所属赣D22010车辆反光标志不全;联谊运输公司赣D23220后轮胎磨损严重。建议县运管所加强对3家危货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测,确保危货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目前县乡道经常出现超大吨位大货车通行,对桥梁涵洞安全造成重大隐患,近期发现时有从乐安戴坊装运瓷土的超大吨位货车运往高安,途经我县潭丘、

七琴、桃溪、力江等乡镇路段,造成一座地处七琴路段X785K6+652处的唐古前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桥已经市公路局批准拆旧建新,另有2座桥梁也出

现不同程度的损伤,这些装运瓷土的车辆货物总重量都达百吨以上,而沿线桥梁仅限载30吨,超负荷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

联合检查,重点加强对该类车辆的管理,杜绝车毁桥断的事故发生。

3、105国道村路段弯道急、新三线穿越村庄路段行人车辆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建议管养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沿线村民出行安全。

4、渡口存在驾驶与轮机混岗现象。建议县渡口站加强对渡口的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分别配备好随船驾驶员和轮机员,杜绝混岗现象发生,确保渡运安全。

第二篇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县水上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

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1月14日会同县海事处、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分局等单位组织人员开

展了一次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分别检查了长运公司及其两个所属客运站场,抽查了5部客车;检查了县运输公司、化工运输公司、联谊运输公司三家危货企业;检查了全县渡口渡船及县乡公路等。检查共发现2条一般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落实比较好的方面

1、县运管所对全县客运车辆和危货企业的“一车一档”建档和车辆从业人员网络信息表建档情况,GPS系统平台使用和工作日志记录情况,安全例会制度、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两个客运站场源头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情况:两个站场“三品”检查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出站登记人员均在职在位、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日志填写清楚;各企业GPS系统平台使用正常,值班人员在职在位、工作日志记录完善。

2、县长运公司对公司所有营运客车、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了全面审查,均符合要求;对车辆消防设施进行了安全排查并建档,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建档完善。

3、县公路分局、县公路所加大了全县公路安全巡查力度,突出抓好了等重点路段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除路障,并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全县公路安全畅通。

4、县渡口站加强了渡口渡船管理,对全县渡口安全进行配齐配足救生、灭火设施,确保渡船适航。

三、存在的安全隐患

1、县长运公司长途车站、城东车站车辆进站口拐的较多,严重阻塞进站通道。建议县运管所加强客运站场管理力度,及时制止并杜绝拐的占道现象发生,确保客运安全,尤其是驻站运管员要全面负起监管责任。

2、大部分乡镇将本墟镇“美丽乡村”建设广告宣传牌设置在沿线公路路肩范围内,对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安全隐患。按照《公路法》规定,非交通安全类标牌必须按规定设置在公路路肩和边沟以外,建议沿线乡镇尽快将此类广告宣传牌移至公路路肩和边沟以外的安全区域,以免发生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第三篇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

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构

建和谐交通为目标,先后开展了节日安全稳定整治、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平安交通”创建、“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月”、“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动车维修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进一步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

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无事故。现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我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目标管理体制。坚持实行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局属各单位也每月组织召

开了一次安全会议,做到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

管理“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已落实渡口县、乡村、渡工四

级安全责任状,并签订县局与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

交通运输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验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通力协作,强化水上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的

市场监管。加强对班线客车乱线、乱班经营及途中倒客、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驾驶人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人货混装和普货危货混装非法违法

经营等违章行为,严格落实执行卧铺客车凌晨2点至5点强制落地休息制度的规定,各运输企业GPS和3G视频监控平台使用规范、正常。强化驾驶人员、管理人

员、押运人员的安全教

育,企业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各项会议记录完善。二是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客运船舶载客及非法渡运现象,全县渡船适航、渡工适任,

船舶证书齐全有效,消防、救生设备均按要求配备,确保了全县渡运安全。三是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加大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力度,对危险路面、桥

涵、易塌方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及时清理农村公路沿线路障,确保了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四是狠抓了重点时段的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和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县政府安

全生产指示精神,狠抓了春运、“两会”、清明、“五一”、端午、汛期、“中秋、国庆”双节等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及高考期间考生的安全接送。在这些

重点时段,我局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安保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节假日及特殊时段由我局牵头会同海事、交警、公路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

织开展全县水上及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检查22次,确保了交通运输系统重点时段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巡查,及时整治,全力排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

动。我局加强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

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紧密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开展,于今年6月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自查。各单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

领域进行重点检查。据统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检查组3个,检查20人次,检查交通运输企业12家,查处一般安全隐患4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

是及时排查整改水上及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根据我县农村公路线长面广和渡口多的特点,我局在节假日或重要时段会同海事、交警、公路等部门并适时组织局属有关

单位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客运站场和渡口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6条,对排查出来能整改的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遏制和防范了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四)抓住载体,稳步推进,应急“双基”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按照方案要求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每年都组织局属各单位进行相互交流学习和检查,并对开展“双基”建设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对公路、水路、城市客运和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文件进行梳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体系。三是加强应急预案体

系建设,对现有预案进行了全面评估,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相继编制了《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处置出租汽车

和道路班线车客运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大量旅客滞留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桥梁交通

中断突

9. 船舶检验工作亮点和重大举措

船舶检验分三种: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

定期检验也叫特检,一般五年一次,不得展一期,需要做坞检;

中间检验在五年定期检验的第二至第三年之间的检验,一般结合年度检验进行,需要做坞检;

年度检验,一般每年一次,在检验日期前三个月至检验日期后三个月之内进行均可以,不需要做坞检。

10. 船舶检验工作述职

矿山

持续开展煤矿瓦斯、水害、顶板、机电运输专项治理。强化硐采非煤矿山通风、顶板和露天矿高陡边坡、矿山附属加工作业、尾矿库“头顶库”、油气企业承包活动、地勘企业钻井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

按照“人车路”协同理念,重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保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科技化和安全责任、监管、防控、科技、宣传、评价体系)建设。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治理。加强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

水上安全

突出旅客、危险品、砂石、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等“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强化危化品港口码头监管,持续开展水上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载客、配员不足、冒险航行和碍航采砂等违法行为。

建设施工

深化“两防”(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危险性较大项目工程的群死群伤事故)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检查,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和车辆伤害开展集中执法专项治理。强化事故责任企业安全条件复核、安全许可制约,构建违法行为联合惩处机制。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开展“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化企业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治理。扎实抓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工贸

推进粉尘防爆、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以及金属冶炼行业安全准入、高温熔融金属管控等专项治理。

消防

深化高层建筑、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及生产、居住、仓储“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专项治理。开展电气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

市政公用设施

开展市政公用设施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

特种设备

继续开展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专项监督检查。开展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整治。

地质灾害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加强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已查明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搬迁避让受威胁群众6000人。

洪涝灾害

开展水库、塘堰、河道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病险塘库整治、山洪灾害防御、河道行洪保畅。

森林防火

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健全防火工作联动机制,严格防火期野外用火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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