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桂平航段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项目近日正式运行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西江内河航运经济向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近日,贵港市西江流域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项目已完成安装调试正式运行,贵港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大气又添新举措。
据悉,该项目在西江流域桂平航段选取1个点位安装4套黑烟船视频采集设备和1套黑烟船智能分析算法软件,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视频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对流域船舶的实时动态视频进行分析,当船舶尾气超标时系统发出预警,并锁定该船舶,可科学、精准识别超标排放船舶,不仅提高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效率,也提高了海事部门的查处效率。同时,可借助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对SO2、NOx、CO、O3、PM10和PM2.5等进行监测,实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发展态势的同步实时监测,发现船舶排放规律,为防治船舶污染大气治理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据贵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副处长吴金娇介绍:近年来,贵港海事局通过使用船舶燃油快速检测仪随机抽检船舶燃油质量,对涉嫌燃油不合格的船舶进行取样送检,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测,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船舶燃油的违法行为,船舶燃油不合格率由2020年14.8%下降至2023年的1.3%,取得较大的成效,但缺乏对抽检船舶的“精准定位”手段。为此,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应运而生,用科技赋能,筑牢船舶冒黑烟管控“防火墙”。
船舶污水排放标准新规?
一、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标准包括:
①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②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大肠菌群)
③船舶垃圾排放规定。
二、排放规定
1、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紧急处理排放区域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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