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据国际民航组织新版《技术细则》的变化,国际航协对《危险品规则》(简称DGR)进行了更新,重点对其中锂电池的分类识别和包装说明作了详细规定,国内主要航空公司也纷纷开始依据新《危险品规则》加强管理,一般而言,航空公司审查锂电池货物是否具有UN38.3检测合格报告或证书,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收运;同时,依据最新DGR,对照托运的锂电池货物含量、包装、标记的说明等,确定托运的锂电池货物属于“非限制性物品”、“危险品”,还是“禁止航空运输类物品”,实施严格分类管理。 国际航协和航空公司的这些新规定和举措将对含锂电池的设备出口地区产生较大影响。昆山地区作为消费类电子产品主要出口地区,每年出口数千万台笔记本电脑,而空运又是这些产品的主要运输手段,以往的《危险品规则》仅对单独运输的锂电池产品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而新规则的实施提出了不论电池单独运输或和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如不提供1.2米跌落试验报告,一律按“危险品”运输。随着规则的执行,企业在运输同时必须提供UN38.3检测报告和锂电池运输条件鉴定书,由于锂电池规格型号的多样化,以及所适配设备的多样化,运输成本明显增加。可以预计,在整体经济不景气,消费类电子产品销售预估下降,企业利润空间压缩的情况下,新规则的实施将给企业带来新的压力,锂电池生产商和使用锂电池的设备生产商都应密切注意并采取措施,在运输方式选择和产品多元化发展等问题上认真权衡,争取在有危险品规则新变化的情况下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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