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居留证件分为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 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
1、申请条件
持标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以及根据中国同外国签定的协议免办签证入境,需在中国停留30日以上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县公安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上述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即为准许持证人在中国居留的期限。持标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不需办理居留证件。
二、申请手续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护照、签证; (二)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 其中:在中国没有定居权的外国人就业须经批准取得《外国人就业证》。 下列外国人免办就业证: 1. 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2. 2.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3. 3.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4. (三)填写居留申请表; 5. (四)申请外国人居留证的,还要交验健康证明书,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受理机关
当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海上石油泄漏事件处理实例
就最近因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墨西哥湾石油钻井平台“深水地平线”沉没。钻井平台底部油井漏油不止,浮油向美国沿海及周边扩散,严重威胁墨西哥湾的生态环境,危及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生存。 尽管事故发生后,英国石油公司表示“将为此次原油泄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为控制泄油,这家公司采用了水下机器人启动止漏装置、打减压井等措施,同时通过“烧油”和投放化学制剂分解石油等方法清除海面浮油,但效果甚微。
有哪些海上漏油事件
海上石油钻探本来就是高风险项目,因此海上钻井平台越多,当然事故也越多。而且现在人类为了获取更多的石油,开始频繁进入深海钻探,这种深海钻探的风险更大,墨西哥湾漏油就是最好的教训。
海上采油钻井危险吗
危险,海洋钻井作业是海洋石油工程勘探开发中的关键环节,是高风险作业。
1、风险一:人员高处坠落。
可能产生风险的工况: 检查保养天车、游车;安装、拆卸顶部驱动;更换钻井大绳;更换水龙带;起下钻。
2、风险二:高处落物。
可能产生风险的工况:保养天车;检查游车;安装或拆卸顶部驱动;更换钻井大绳;移井架。
3、风险三:人员坠海。
可能产生风险的工况:检查保养天车、游车;更换井架灯具;靠近舷边作业;乘坐工作吊笼舷外作业;乘坐载人吊笼上下平台。
风险管控措施
1、大风天气远离舷边,挂好防坠器,防止意外坠落。
2、及时清理地面积水、积雪、积冰等。
3、隔离高空作业下方区域,严禁人员进入。
4、舷外作业时检查确认工作吊笼完好,穿戴好安全带。
5、上下平台抓紧载人吊笼。
海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是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通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的规定。于1998年4月21日经第六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建设者或施工者(以下统称施工作业者)从事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港监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接受港监的审核。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企业的建设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统一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作业者就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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