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行的船也需要配备消防员用的防爆对讲机,一条船至少2台。视消防队数量而定。
公约规范 1、 海安会2012年11月30日通过的MSC.338(91)决议,对SOLAS II-2章 第10条--灭火,在现有10.3后新增段落如下:2014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船上每一消防队应携带至少两个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机用于消防员的通信。这些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机应为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2014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8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符合本要求。 2、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6修改通报(2016年11月12日实施)第2-2章新增条款:1.17.3 船上应配备至少两个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机供每个消防队携带以用于消防员间的通信。这些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机应为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 公约要求消防队要配备防爆型双向便捷式无线电话,但是当消防员穿戴上呼吸器、消防头盔后使用双向便捷式无线电话声音无法有效传播,并且在消防过程中无法解放双手,因此从使用方面考虑,为满足消防员能正常通话和解放双手,在消防救火过程中能正常通讯,除了防爆型便捷式无线电话外,建议还应配备配套的头骨传导和喉震传导防爆耳麦,利用头骨或喉头的震动来传导声音,进而进行确保消防队员的安全以及指挥、行动的有效性。 为什么建议配备骨传导耳机? 答:因为有用户反应,在实际救援中,当船员穿上消防服、呼吸器面罩等一整套消防装备时,普通的耳麦无法进行通话,双手也无法再去按对讲机的通话键,只能利用头骨或喉头的震动来传导声音,进行有效通话。所以,为了能在危急关头起到有效的通话作用,需要配备骨传导耳机(头骨或喉骨)。 正确的配备数量是几台? 答:每船至少有一组消防队,配备2台防爆双向便捷式无线电话(配备数量取决于消防队数量,消防队数量*2为正确的配备数量)。负责探火、灭火的人员携带1台,另外1台由负责在火灾处所外(或火场外)值守人员使用,相互进行通话。 需要CCS船检证书或者其他海事认证吗? 答:不需要,公约没有明确规定选配的防爆双向便捷式无线电话需要CCS证书或其他证书,只需要有防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