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包括: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设备及附件安装等3节共80个子目。
(二)减压孔板不论在法兰盘内、活接头内或消火栓接口内安装,均执行同一子目;若在法兰盘内安装,法兰安装另行计算。
(三)其它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予作用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定额中已包括了装配管(除水力警铃进水管)的安装;水力警铃进水管按图示尺寸,执行管道安装相应子目。
(四)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中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编制的,包括了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其摊销费用。
(五)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定额中包括法兰接管及弯头的安装,但不包括其本身价值。
(六)气体驱动装置管道安装中,卡套连接件的数量按设计图纸用量另行计算。
(七)贮存装置安装中,定额中已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氮化碳贮存装置安装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它不变。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另行计算,执行第十三章设备支架相应子目。
(八)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固定。
(九)泡沫发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定额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但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安装法兰用螺栓按设计图纸用量并计取3%的损耗率计算,地脚螺栓按本体带有编制。
(十)消防系统调试另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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