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8日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在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第二十九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三十三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七)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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