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任职条件:
1.教育背景:高中以上学历,相关技术专业。
2.工作经验:一年以上消防工作经验,持有消防上岗证或安全资格证书。
3.知识/技能:
(1)熟悉消防工作流程和消防法律与制度,具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专业知识;
(2)掌握物业消防管理的基本理论以及物业消防器材及使用等知识;
(3)熟悉与物业消防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具有消防设备控制、消防工作组织检查、消防事故处理的能力;
4.素质要求:
(1)团队合作:帮助消防员解决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无保留地将自己所掌握的消防技能传授给其他成员;
(2)应变能力:面对出现的突发事件能恰当地运用已掌握的技能和方法等多种手段,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找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3)控制能力:能控制、组织实施消防员的消防工作,能有效组织消防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学习,并让消防员能时刻保持警惕;
(4)沟通能力:能准确传达上级的指示和工作安排,可以用书面形式总结本岗位的工作情况,能与其他部门保持良性的合作与协助关系。
职位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方针、政策、法规,接受专职消防机关的检查领导;
(2)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2.员工管理及培训工作:
(1)对消防员和其他部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加职工的防火意识,提高员工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2)检查消防培训、消防考试的情况,并开展各种形式的防火演练活动;
(3)协助部门经理制定消防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对消防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安全防范工作:
(1)定期进行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排除;
(2)发现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劝说、制止,情节严重者报告上级;
(3)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救。
消防员,为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
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
第一条 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一)招收范围由各地公安消防支队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招收。(二)招收对象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婚男性公民,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2、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消防事业,无犯罪前科。3、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的,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优秀青年。(三)优先招收对象1、从全国消防部队或其他部队退伍的人员。2、具有驾驶技术、文秘、摄影、摄像、电脑等技术专长的优秀青年。3、优秀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四)报名1、报名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以及1寸免冠照片2张;2、优先招收对象应提供退伍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团员证、党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条 体检支队后勤处统一组织对外招人员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招人员自行支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后把应招人员的档案移送到支队政治部门审核。第三条 政治审核支队政治部门按接交的人员分别发给一份合同制消防员政审报告表,报告表要求出具到该人员所在地居委会和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从而了解该同志的政治面貌和表现。政审合格后确定符合合同制消防员招收条件。第四条 集训支队对符合体检和政审条件的外招人员按照支队制定的合同制消防员岗前培训计划对所招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集训,培训内容和消防部队新兵连集训大纲大致相同,集训前按入伍新兵标准发给军用物品。集训结束,支队司令部门将组织对集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辞退,同时收回已发给的服装和军用物资并根据情况交纳军用物品折旧费。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的不必交纳伙食费,培训期间如自行辞退的人员应交纳折旧费和伙食费。通过考核的合格者可以正式聘用为合同制消防员并根据各大队实际情况分配合同消防员,然后由各大队按支队统一制订的《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合同书》与招收人员签订合同,签订完合同的视为正式合同制消防员。签订合同时,应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并交纳一仟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在工资中分期扣除,合同员因本人违反规定、消极怠工等原因被辞退或合同期未满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一律不予退还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未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的应给予退还。 第五条 合同消防员誓词我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我宣誓:我自愿成为一名合同消防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灭火救援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只是您特别提出的问题:4、中专、大专毕业的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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