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为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根据《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在海洋综合管理和海上维权执法两个方面的职责得到加强。国家海洋局将内设海警司(海警司令部、中国海警指挥中心),负责承担统一指挥调度海警队伍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海警业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海警队伍业务训练等工作。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对外以中国海警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3个海区分局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11个海警总队及其支队。 组建“中国海岸警卫队”的设想迟迟未能变为现实,另一个原因是,学界和军方对此也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存在。与罗援同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海军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尹卓少将就认为,“海军主要在近海活动,建立海岸警卫队就会有很多的重复建设。岛屿归属、海洋划界问题,靠海岸警卫队是解决不了的。”尹卓认为,中国的海洋维权当务之急是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国家海洋战略。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南海问题专家李国强也认为,眼下法律体系的健全是最重要的工作。“海岸警卫队跟目前的海警、海监、渔政等执法力量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在法律基础、执法范围、执法职责等方面有何具体设想?处理渔业等非军事问题时,海岸警卫队是否合适?“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从体制机制上入手,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分清职责。”也有人提出这样的反对意见:渔政、海监等部门属于柔性的民事执法力量,一旦在海上与国外船只发生摩擦在外交和军事上都有缓冲余地;而海上警卫队则属于“准军事力量”,容易导致摩擦升级为军事对峙,甚至冲突 还会给所谓的“中国威胁论”制造借口。“美国有海岸警卫队,日本有海上保安厅,韩国有海洋警察署,俄罗斯有边防警卫队,我们为什么不能有海岸警备队?”罗援说,“海岸警备队是一支准军事部队,可以起到危机控制和危机处理的作用,给我们的军事斗争和外交斡旋留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和有为空间。一旦出现危机,海岸警备队可以在相关海域进行执法;一旦局势失控升级,海军将成为的坚强后盾。”尽管对于是否要成立“海岸警卫队”仍然存在争议,但各方都同意,中国的海上执法力量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与此同时,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也不断被设计出来。全国政协常委、原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建议中央成立国家海洋委员会,同时在政府机构中组建一个正部级的“海洋部”。组建新的海上执法机构已刻不容缓,但在近期,仍将很难看到“中国海岸警卫队”出现在中国海洋权益维护第一线。 20世纪70年代中期,南海陆续出现海域被瓜分、岛礁被侵占、资源被掠夺的现象。七八十年代,当时正处于冷战时期,中国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一些专家学者就认为海军发展重点应该是面向中远海域,海军舰艇应该以大中型舰船为主的观点,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领海以内的日常防卫性巡逻任务,应该交由新组建的中国海岸警卫队负责。随着历史的演进,这些建议和观点在每个历史时期都遭到各种各样的反对,时至今日,中国仍然没有组建起一个能够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行政执法的海岸警卫队。与此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则相继组建了中国海警、中国海事、中国海监、中国渔政等执法机构。本来应该捏成一个拳头,重重地砸在滋事者的脑门上,可实际上,这个拳头从来就没有形成过,反而伸展开五指,乏力地向四外沿展,致使“九龙闹海”成为今天这样的严酷现实。我们经常看到“九龙闹海”的盛况,却不见海龙王在何方;虽然执法队伍逐渐扩大,但海上争端却日益复杂,形势更加严峻,从南到北,没有一个海域不存在争端。美国“无瑕”号海洋调查船侵入中国南海的事件发生后,我们几艘执法船把“无瑕”号团团围住,做出了各种各样的抗议动作,此时此刻的“无瑕”号官兵一脸的无奈,他们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中国执法船着装各有不同,五颜六色的徽标和形状各异的大盖帽把美国人搞得昏头胀脑,不知道该听谁的。从法律上来讲,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属于国家的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工具应该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和国家的执法力量。但是在和平时期,海上面临的争端和冲突主要是海洋开发、资源争夺和海上航行方面的问题,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海上安全与稳定、进行常态性的护渔护航、搜索救援、环境保护、缉毒缉私及卫生防疫等,最主要的应该是国务院下属的执法力量。执法力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以依法行事,即便是引发一些冲突也可以界定在法律框架之内,通过外交方式来解决。如果在这类事务中轻易使用国家的武装力量,万一引发冲突则很可能迅速升级为军事危机甚至是战争,后果难以想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美国、印度、日本等许多国家都组建了海岸警卫队。组建海岸警卫队最大的好处有三个:一是形成拳头。日本的海岸警卫队叫做海上保安厅,是1948年成立的,其主要职能是海上治安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海难救助、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防灾。现有各类人员12000人,11个海上管区,共下辖海上保安部66个、海上警备救助部1个、海上保安署54个、航空基地14个、航标事务所39个。这样的组织机构统分结合,伸缩自如,伸出去的时候能够形成拳头,收回来的时候便于积蓄力量。二是便于执法。日本海上保安厅虽然力量强大,但与海上自卫队的性质完全不同,它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是国家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这样的执法机构即便是在执法中出现过度使用武力的情况,也不至于引发武装冲突和战争,与海上自卫队相比有一个战略缓冲的余地。三是战略支援。海岸警卫队通常被称为第四军种,就是除陆海空三军之外的另一个军种,他们实行军事管制,执行军事条令条例,身着统一的制服,舰长等重要指挥官也多从军队转业,与海军和空军之间保持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并经常进行相关的军事训练,万一出现情况,可以及时得到海空军的支援。同样,在战争和冲突发生后,海岸警卫队可以迅速转变为海军,听从海军的指令进行作战支援。日本海上保安厅说起来是政府一个下属部门的海上执法机构,似乎不太起眼儿,实际上,它拥有各类巡视船艇50多种,共计700余艘,其中携载直升机巡视船13艘,大型巡视船40艘,中型巡视船46艘,小型巡视船20艘,消防船5艘,其他巡视艇200余艘,另外还有测量船、设标船、航标维护船和教育实习船等。拥有各类型固定翼飞机29架,各类直升机46架。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大型巡逻船3000多吨,能够携载中型直升机,其固定翼飞机有八种类型,性能十分先进。日本海上保安厅这样的装备规模和水平,与中国的海监、海事、海警、渔政等执法力量相比,不知道要先进多少倍!如果是与中国周边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相比,日本海上保安厅的海空力量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水平,都远比这些国家的正规海军力量要强大得多!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我们必须急起直追,加速发展我们的海上执法力量。组建中国海岸警卫队的事情虽然搁置了几十年,但现在有重提的必要性,否则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仍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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