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属于武警部队,属于公安部消防局部门管理。消防员是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消防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问公安局和消防局是什么隶属关系?
公安局与消防队不是隶属关系。
消防局自然也不归公安局管。
市消防局和省消防队是合作关系,不是上下级隶属关系。
公安局是进行社会治安管理。
消防局的职能:
专职消防队职责
(一)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四)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五)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七)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八)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义务消防队职责
1、 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提高防火能力。
2、 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 熟悉学校电源、水源、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4、 一旦发生火险、火灾事故,应积极参加扑救。
5、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防火责任人,并采取可行的临时措施。
6、 协助二、三级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检查。
扩展资料:
消防队(fire brigade) 是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各级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统称。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这是消防队的义务。
参考资料:
公安局的业务部门--百度百科
公安局与消防队不是隶属关系。
消防局自然也不归公安局管。
市消防局和省消防队是合作关系,不是上下级隶属关系。
公安局是进行社会治安管理。
消防局的职能:
专职消防队职责
(一)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四)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五)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七)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八)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义务消防队职责
1、 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提高防火能力。
2、 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 熟悉学校电源、水源、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4、 一旦发生火险、火灾事故,应积极参加扑救。
5、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防火责任人,并采取可行的临时措施。
6、 协助二、三级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检查。
扩展资料:
业务划分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消防队(fire brigade) 是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各级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统称。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这是消防队的义务。
级别
省一级消防部队分为总队(省级)、支队(地级市)、大队(县、区、开发区等)、中队(大队下辖的消防站)四级,中队一般在县城的中心镇、重点镇。
城市人民政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林区居民点、易燃建筑密集的村庄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业繁华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站)。
在职能上,消防队是进行灭火,救援等工作,而公安局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局是在公安局内部设立的专门的消防执法与管理监督部门,而这个部门才是与消防队合作进行火灾的调查与执法等活动,消防队单独没有这个权利。所以,消防局与消防队是合作关系,消防局进行执法,消防队进行代理执行。
只有公安部有消防局,级别是正集团军级,虽然是现役部队,但和武警总部没直接联系,受公安部直接领导,公安厅下属叫消防总队,是正师职,直辖市和少数省总队是副集团军级。地市公安局直属的是消防支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局 百度百科――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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