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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救生衣存放在哪里(船上的救生衣放在哪个位置)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4 14:55    点击:235   编辑:admin

1. 船上的救生衣放在哪个位置

三副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中的各项规定,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装卸期间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

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和火警报警设备,定期养护、检查和换剂,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灭火机应注明检验和换剂日期;禁止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管理并熟练地操作固定式灭火系统(主副机扫气箱所属系统除外),保持管系和分路阀的铭牌、标志鲜明。

负责管理救生艇(筏)、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整,定期更换淡水和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驾驶台由二副管理的求救、救生信号和器材除外)。

负责配置救生衣,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如有损坏应即修复或更换。

对船舶各种消防、救生器材、设备物品要认真登记入册,并做好维修、保养、更换和记录。

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开航前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及时向新接任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具体职责。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在驾驶台执行瞭望和传达船长的指令,准确记录车钟和时间、重要船位及有关情况,或按船长指定的位置和任务进行工作。

在船舶停泊或装卸货期间,与二副轮值驾驶员停泊班,履行规定的值班职责。

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自修和验收工作以及大副指派的工作。

弃船时携带双向无线电话、海上搜救雷达应答器。

加强国际国内法规及ISM规则的学习,落实有关要求。执行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 船用救生衣上应标明哪些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乘客上船即穿救生衣,客运船舶必须按照客位数100%配备成人救生衣,并且最少配备客位数10%的儿童救生衣。在广州“11.23”船难中,不少救生衣根本没被动过,多人遇难。若没有救生衣、救生圈的,则应以船身或其他能浮动的物体作为救生用具。

人被抛入水中,应该立即抓住船舷并设法爬到翻扣的船底上。

3. 救生衣放在船的哪里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乘客上船即穿救生衣,客运船舶必须按照客位数100%配备成人救生衣,并且最少配备客位数10%的儿童救生衣。在广州“11.23”船难中,不少救生衣根本没被动过,多人遇难。若没有救生衣、救生圈的,则应以船身或其他能浮动的物体作为救生用具。人被抛入水中,应该立即抓住船舷并设法爬到翻扣的船底上。

4. 船上救生衣配备要求

正确穿着,必须把三个带子系牢时是系死扣(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松开的扣),在遇海事需要穿救生衣时必须正确穿着,救生衣穿好后衣上分上,中,下有三对带子上两对要系死结,下一个带子较长应绕腰部一周后要系死结保证在入水后不能解开,救生衣上必须有海水自亮灯和哨。

5. 船上的救生衣放在哪个位置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舶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特制订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行驶之客货轮船及其他各种机动船舶(以下简称轮船)均须遵照本规则之规定执行(机帆船在不使用机器行驶时不在此限);如有违犯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处分。

第三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除公安舰艇及有关机关在执行业务上自备专用之机动船外,均须经过航管部门检丈合格,并领有通航证件者始得航行。

第四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均应遵照各该区航管部门之规定装载客货,并按有关规定配足合格船员。

第五条 轮船与驳船均应在两舷边明显处标明船名,在船尾标明船名与船籍港。

第六条 轮船须备有国旗,所属单位专用旗和全副国际信号旗。船首悬挂专用旗,船尾悬挂国旗,纪念节日挂满旗。

第七条 本规则内所规定的信号,一切轮船均应严格遵守;声号无论白天或黑夜行驶,均应正确使用;灯号应在自日落至日出时间内正确使用,容易混淆之灯光不得外露,旗号及形号应在自日出至日落时期内正确使用。

第八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对航道、航标、绞滩工具及其他水上建筑物均有爱护之责。如发现有异状时,应尽可能向其主管机关或航管部门报告;如不慎损坏时,应主动报请赔偿或自行设法修理,否则应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九条 轮船如发现他船遇险时,除本身也在危险中或本身因故不能航行者外,无论何时何地、均有尽力抢救之责。

第十条 轮船上一切工作人员,均应积极防止海事发生,当船舶遇险时,应即采取有效措施,奋勇抢救。务期转危为安,最低亦须使海事减轻,不致继续扩大和严重。但在经尽力施救以后仍然不能挽救危局而必须发布弃船命令时,所有旅客及船上工作人员均应穿妥救生衣,备好其他救生措施。弃船命令必须在海事发生后尽最大努力施救而仍不能挽救危局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始得由正驾长发布。

1.船舶搁于礁石上,经过最大努力,仍不能脱险,并随时有断折、沉没、倾复之危险时。

2.船舶失火殃及机舱,焚毁救火动力,灭火管系,并火势蔓延整个舱面建筑时。

3.碰撞触礁后,失去一切动力,大量进水,立即有沉没危险时。

弃船命令未下达前,值班人员及在各个抢救岗位上之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弃船命令下达后,机舱值班人员非得正驾长两次完车通知,不得擅离岗位(如为蒸气机舱时,须将锅炉水放完),船上工作人员应尽先协助旅客离船,然后船员离船,正驾长必须在所有旅客及船员离船后始得离船。离船时,正副驾长须随身携带国旗、航行日志、船具目录、各项船舶证书、现款、帐务及其他重要文件等,正副司机须随身携带轮机日志。

第十一条 海事发生后,正驾长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航运部门报告海事发生原因、处理经过及损失情况,不得隐瞒真象。

第二章 信号使用

第十二条 轮船应备有响亮的汽笛一具,70厘米见方红旗两面,70厘米见方的白旗一面,国际信号旗全副,并直径不少于40厘米的黑球三个。

第十三条 单轮行驶之灯号:

1.桅灯——白色常明定光灯一盏,挂于前桅上高出驾驶台不少于一米处;如无前桅之轮船,则挂于驾驶台顶上之定灯架上。光线照射自船首正前方起两边各偏向一百十二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三公里外清晰可见。

2.舷边灯——左舷红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右舷绿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光线照射自船首正前方起向左右船腰各偏后一百十二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两舷红绿边灯之装置,应装有与船之龙骨平行的遮板,其长度需自灯心向前伸出至少0.6米,并在遮板之前端装置挡板一块,其宽度等于灯心丝与遮板之距离,使由船之一舷不能望见另一舷之灯光。

3.尾灯——船尾悬挂白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光线须自船正后方起照射至两边各六十七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第十四条 拖船行驶之灯号,除按照单轮行驶之灯号悬挂外,并应在不同方式行驶下分别加挂下列灯号:

1.拖驳船队行驶时,加挂与第十三条(1)项相同之白色桅灯一盏,两灯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2.拖轮绑拖或顶推船舶行驶时,加挂绿色常明定光桅灯及白色常明定光桅灯各一盏,三灯垂直悬挂(上下白灯、中间绿灯)最低一灯应高出驾驶台一米,灯距不少于0.6米。

3.拖输在一列式拖带时,应于烟囱后面加挂白色灯一盏,其规格同尾灯,并高出尾灯一米,以便于被拖船舶操舵。

第十五条 驳船被绑拖或吊施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悬挂舷边灯和尾灯;被顶推时可只挂悬外灯。当两艘或两艘以上驳船,并列一排时,仅在右边最外一般的右舷悬挂绿边灯,在左边最外一艘左舷悬挂红边灯。

轮船被拖带、绑拖或顶推时,也应按此规定悬挂灯号,但拖轮本身红绿边灯不得因绑驳有边灯而不挂。

第十六条 轮船,驳船在江中、岸边、码头系泊或抛锚时,应悬挂下列信号:

1.日间须于船首明显处悬挂黑球一个(停靠码头时可免挂)。

2.夜间须于船首明显处悬挂白色定光环照锚灯一盏,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如靠岸时停泊拴有缆绳使船与岸间有距离时,夜间须在缆绳上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缆绳上悬挂红旗一面。

第十七条 装载危险品(如弹药、爆炸品、汽油等)输船及驳船之信号:

1.在行驶中悬挂的旗号:

(1)装载危险品之爆发温度低于摄氏二十八度时,单轮拖船、驳船除按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悬挂灯号外,夜间应于桅之横桁两端各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桅桁上悬挂红旗两面。增挂灯光之强度,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2)装载危险品之爆发温度在摄氏二十八度以上时,单轮拖船驳船除按第十三、十四 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悬挂灯号外,夜间应于桅之横桁一端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桅桁上悬挂红旗一面。增挂灯光之强度,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2.下锚后航行灯熄灭,除按第十六条之规定悬挂灯号外,并按上项规定悬挂红旗或红灯。

第十八条 船舶在装卸重件机器、液体、货物或停泊修理时,除按第十六条之规定悬挂信号外,日间应于显明处加挂[TE]旗,夜间加挂上下垂直之红、白光环照灯各一盏(上白下红),其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第十九条 轮船搁浅或机器失灵之信号;

1.轮船搁浅,日间应在显明处垂直悬挂黑球两个,夜间垂直悬挂红色环照定光灯两盏,其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2.机器失灵,船在航行时,日间於桅上悬挂国际信号旗[D]一面,夜间除显示桅灯、尾灯、舷边灯外,并应在横桁下垂直悬挂红色环照定光灯两盏,其间距不得少于0.6米;下锚后,日间[D]旗落下,并按第十六条规定加挂黑球一个,夜间航行灯和红色环照灯熄灭,并按第十六条之规定加挂锚灯一盏。

失灵船应尽量在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之安全位置迅速下锚,不得任意浮动。

第二十条 各种工作船舶之信号:

1.日间不论在行驶或抛锚中进行工作时,除应悬挂国际信号旗[TE]各一面外,在可通航之一面加挂黑球一个。

2.夜间工作时应在桅杆上设置横桁一根,悬挂成一等边三角形的环照灯三盏,即桅尖上挂白光灯,横梁两端在可通航之一面挂白光灯,在不可通航之一面挂红光灯,三角形灯间距离规定为一米,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在行驶中工作时还须加挂桅灯、舷边灯及尾灯,抛锚工作时则改挂锚灯。

3.航标工作船工作时,夜间应于甲板上四面均可显明易见处悬挂上下垂直之环照绿光灯两盏。

第廿一条 轮船在行驶中与他船相遇时所用之声号,按下列规定:

1.短声汽笛一声(声音延续二秒钟,下同),表示本船正转舵向右行驶;

2.短声汽笛二声(二声之间隔为一秒钟,下同),表示本船正转舵向左行驶;

3.短声汽笛三声,表示本船正倒车后退。

第廿二条 轮船在行驶中,欲警告他船注意时所用之声号,按下列规定:

一、长声汽笛一声(声音延续四至六秒种,下同):

1.前后两船尾随而行,后船鸣放,表示可否超过;

2.轮船警告前行木船注意本轮所发生的手播信号,或表示要木船避开航道;

3.前行拖驳船队之拖轮鸣放,表示本船避让不灵,他船应尽量让开;

二、长声汽笛二声,在轮船靠离码头前十分钟鸣放,表示警告周围船舶注意或远离。

三、长声汽笛二声:

1.当前后船尾随行驶时,前船鸣放表示同意后船越过;

2.当上下水两船均将驶近漕口附近,其中一轮鸣放,表示我轮正在漕口外停车,等候你轮驶过。

第廿三条 轮船在雨、雪、雾等视线不清天气,或在未设信号台之夹堰及弯曲水道内行驶及单轮、绑拖或顶推时,轮船应每隔二分钟鸣放长声汽笛一次;一列式拖驳船队时,轮船应每隔二分钟鸣放汽笛二长声一短声。

第廿四条 轮船在行驶中遇到大雪、暴雨、浓雾等特殊情况,停止行进之声号:

1.单轮、绑拖、顶推及各种工作船,已停车不进时,应每隔一分钟鸣放长声汽笛二声;停泊抛锚后应每隔一分钟连续敲号钟一次,历时五秒钟;

2.一列式拖驳船队,已停止不进时,应每隔一分钟鸣放汽笛二长声二短声,停泊抛泊后应每隔一分钟连续敲号钟一次,并接敲二响,连续时间为五秒钟。

第廿五条 轮船遇难时之求救信号:

1.短声汽笛连续鸣放或敲打其他能发声之器具;

2.在日间悬挂国际信号旗[NO]各一面;

3.在夜间燃放红色或蓝色的火号,并燃烧其他可燃之物。

第廿六条 轮船试车时,应在桅杆横桁上悬挂国际信号旗[A]一面,试车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三章 航行规则

第一节 航前

第廿七条 轮船应开好航前会议,讨论明确本航次的任务,研究制订如何完成任务的措施,并进行三查(即查驾驶部属具,轮机部机具、查人力、查装载),保证安全航行。

第廿八条 轮船开航前必须带足足够的工具及燃料,并与港务部门办妥各种手续。

第二节 航中

第廿九条 轮船应随时注意辨察船行方向和水性,严禁麻痹大意冒险航行,严格防止海损事故发生。

第三十条 轮船在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尽量减速慢车,必要时停车:

一、经过集镇及船舶经常停泊地时;

二、遇有他船悬挂[TE]旗或红旗时;

三、在不明来船动向时;

四、对航道、航标有疑问时;

五、在视线不清之雨雪雾中行驶时;

六、遇拖驳船队及各种工作船时;

七、遇有遇难船舶时;

八、两船在狭窄水道内相遇;

九、在航道附近遇有重载木船或小艇木船等靠岸装卸货物时;

十、经过码头修建地段、筑堤工地及堤岸低险处时;

十一、在弯曲水道内不易望见来船时;

十二、其他悬有要求慢车信号或陆岸地段。要求慢车信号为:日间悬挂[TE]旗或红旗,夜间垂直悬挂上白下红间距不少于0.6米之环照灯各一盏。

第三十一条 两船前后尾随行驶,其间距离上水不得少于后船的三个船长,下水不得少于五个船长(拖驳船队作为一个整体计算)。

第三十二条 轮船及驳船之最大吃水剩余水深之规定:

一、轮船不得少于20厘米;

二、驳船如河底为沙底时,不少于10厘米,石底不少于15厘米;

三、装有危险品之轮、驳船,除按上述两项规定外,应再增加5厘米;在经过上述最浅水位航道时,轮船应减速慢车航行。

第三十三条 未设夜间助航标志地段,在机器正常运转和月色明朗情况下,可以在好的航段中实行夜航,但在气候恶劣时严禁航行。

第三节 过滩

第三十四条 两轮尾随行驶在狭窄弯曲或险浅水道内时,绝对禁止超越或抢滩。

第三十五条 轮船行驶将进滩险、五花水、鼓喷水及弯曲危险水道时,应特别警惕有无来船音响及声号,并随时作好避让准备。

第三十六条 两轮尾随行驶,在上滩或通过漕口时,后输应即停车等候,前轮上驶露尾后,应鸣长声汽笛一声,表示后轮可以继续前进。

第三十七条 正驾长必须贯彻民主看滩精神,在组织引水员和水手看滩时,应当作到腿到、眼到、研究到、交待到、贯彻到。轮船过滩必须当看必看,当转必转,当绞必绞,当吊必吊,不得冒险过滩。

第三十八条 船员必须服从航监人员和航道工程队施工警戒人员的指挥,不得冒险行驶。

第四节 避让

第三十九条 两船迎头相遇,即夜间互见对方红绿边灯,日间两船船首旗杆在一直线上时应各转舵向右行驶,以便互经对方左侧驶过。

第四十条 两船交叉相遇,即在甲船一边灯处见到乙船另一边灯,并有发生碰撞之危险时,显示绿边灯之船应避让显示红边灯之船,显示红边灯之船应保持原行航向小心前进;倘因天气恶劣或其他原因,而彼此发现较迟时,显示红边灯之船亦应积极

6. 船用救生衣穿着示意图

1.船用救生衣,船用儿童救生衣,适合远洋沿海及内河各类人员救生使用,救生衣浮力大于113N 救生衣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救生衣浮力损失应小于5%。 救生衣浮力材料:聚乙烯泡沫塑料 。

2.船用工作救生衣,适合沿海及内河各类人员工作使用。救生衣浮力大于75N,救生衣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救生衣浮力损失应小于5%。 救生衣浮力材料:聚乙烯泡沫塑料。

3.休闲救生衣:也有的称水上运动救生衣, 面料多用氯丁橡胶复合材料,多种样色搭配,时尚美观。主要适用于水上游玩、学习游泳、漂流、垂钓等穿着起救生防护作用。浮力材料:聚乙烯泡沫塑料——东莞【百威】运动为您解答

7. 船上的救生衣放在哪个位置最好

排钩钓法主纲线有长有短,而且投放的方法也不会一样,所以就有了长纲线跟短纲线排钩的区分。我们先来说说短纲线排钩,把鱼钩拴在二十五到三十公分长的脑线上面,然后再把这些有鱼钩的脑线均匀的分开系在主纲线上面。

主纲线长大概在五米到十米,二十到四十米的也行,这些具体的要根据我们所在的出钓水域而定。然后再在上面拴上铅坠还有浮漂,利用铅坠还有浮漂,让鱼钩到我们想要垂钓的水层,这就大功告成了,如果我们想钓底的话,那就不使用浮漂,只利用铅坠,投进水里面之后让钩饵沉底,这样就能直接钓底层鱼类了。最后我们要做的是把另一头系在岸上的小树上或者是水桩上面。我们在水流比较急促的河流垂钓的话,比如江河之类的,那我们就得做横拦河流的设置,让它跟河水的流向是垂直的。

如果是在水库或者坑塘这类的静水的地方使用的话,那我们就只要选定鱼儿们洄游的地点或者是觅食的地点就行了。白天还有夜晚的时候使用排钩钓法是最好的,在野外的不经常有人去的河流,我们可以昼夜的使用,只要把主纲线拴在附近的木桩上面就行,要用草什么的隐蔽一下,过一段时间来取鱼就行了。离村镇比较近的河,在白天的时候,河岸边可能会经常的有人活动,因此白天垂钓的时候要看一下,想夜晚上钓的话,在天黑之后我们就要投钩,早上早点去收线就行了,夜晚比较安静,上鱼效果肯定不错。

长纲线排钩的方法是使用普通的、金属弹簧钩还有竹箔等等都可以。选好鱼钩之后,把它们拴在长大概在二十五公分左右的脑线上面,排钩的方法跟短纲线一样,然后把拴好钩的脑线隔开大概半米到一米左右的样子,挨个的拴在主纲线上面,一条比较长的主纲线能栓三百到五百个或者更多的鱼钩。职业的渔人有时候会直接一起用几根比较长的长纲线排钩,同时投进水里面去,这样上鱼的数量就很可观了。长纲线排钩在湖泊还有水库等一些静水区域使用效果是最好的,流速较缓的河汊口等等也能使用,但是不建议。

使用长纲排钩钓鱼的时候,我们要根据不同的鱼的习性挑选饵料,想钓什么样的鱼我们就用什么样子的饵,一般情况下,我们要过个一两天再收线拿鱼。钓上层鱼的时候,我们要在主纲线上面隔一段距离拴上一个浮漂,通过调整浮漂来保持排钩在水里面的位置。想钓底的话,那就使用重一点的铅坠,把排钩全部压到底部。其实一米到一米半的水里面是不分层次的,鱼类会在这些地方上下游动,三米或者三米以上的水域才会按鱼儿的生活习性分层,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分层排钩。

我们来看看使用排钩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不管是短纲线排钩还是长纲线排钩,两者的主纲线都非常的长,短一些的十几米,长的几百上千米都有,上面都会挂满鱼钩,所以在堆放的时候要码整齐,千万不能乱线。在经常有人光顾的地方排钩,要找人看守,以免被盗取。排钩挂饵的时候一定要牢固一些,避免钓饵脱落。投放长纲排钩的时候,大多都是在湖泊等等深水区,我们要做好船只等等的安全准备。如果实在是没办法了,乘坐的是充气的航行工具,那我们一定要船上救生衣,防止鱼钩钩船。

8. 船用救生衣和船用工作救生衣

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救生衣,都有它的浮力标准:一般成年为7.5千克/24小时,儿童则为5千克/24小时,救生衣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救生衣浮力损失应小于5%,这样才能确保胸部以上付出水面。所以救生衣能保证24小时以内是绝对安全的。

救生衣按用途分为

1.船用救生衣(船用儿童救生衣),适合远洋沿海及内河各类人员救生使用,救生衣浮力大于113N救生衣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救生衣浮力损失应小于5%。 救生衣浮力材料:聚乙烯泡沫塑料 。

2.船用工作救生衣,适合沿海及内河各类人员工作使用。救生衣浮力大于75N,救生衣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救生衣浮力损失应小于5%。 救生衣浮力材料:聚乙烯泡沫塑料。

3.休闲救生衣:也有的称水上运动救生衣, 面料多用氯丁橡胶复合材料,多种样色搭配,时尚美观。主要适用于水上游玩、学习游泳、漂流、垂钓等穿着起救生防护作用。浮力材料:聚乙烯泡沫塑料。

9. 船上的救生衣放在哪个位置呢

原理:救生衣又称救生背心,是一种救助生命的服装,规划相似背心,选用尼龙布料或氯丁橡胶(NEOPRENE),浮力材料或可充气的资料,反光材料等制作而成。

通常运用年限为5-7年,是船上、飞机上的救生设备之一。通常为背心式,用泡沫塑料或软木等制成。穿在身上具有满足浮力,使落水者头部能显露水面。

在海上如果不慎落水或者遇到船只倾覆,浮具或者助浮器能帮助你浮在水面上,而救生衣或个人漂浮器的设计便于将倒转的落水人员翻转回来,以免口鼻进水。

使用方法:穿着救生衣在水中时,救生衣的前片和后片的浮力要有正确的比例,一般前片浮力必须大于后片,应能让穿着者保持竖直或者稍微后倾的状态,保证口部露出水面,且不能有将穿着者面部浸入水中的倾向。

10. 船用救生衣的使用方法图解

救生衣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其浮力要求也不一样。

1、船用救生衣,(船用儿童救生衣),适合远洋沿海及内河各类人员救生使用,救生衣浮力大于113N, 救生衣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救生衣浮力损失应小于5%。

2、船用工作救生衣,适合沿海及内河各类人员工作使用。救生衣浮力大于75N,救生衣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救生衣浮力损失应小于5%。

3、海用救生衣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救生衣,一般成年为7.5千克/24小时,儿童则为5千克/24小时,这样才能确保胸部以上浮出水面。

另外,救生衣又称救生背心,是一种救助生命的服装,规划相似背心,选用尼龙布料或氯丁橡胶,浮力材料或可充气的材料,反光材料等制作而成。救生衣浮力材料:聚乙烯泡沫塑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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